太子爷小说网 > 文学电子书 > 追忆似水年华 >

第101节

追忆似水年华-第101节

小说: 追忆似水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喜欢这种瓷器,甚至不论谈到什么都说:这真漂亮,就像萨克森瓷器上的花)。她爱惜它们,甚过往日的瓷雕像和瓷花盆,唯恐无知的仆人碰坏它们。他们那无知的手常使她惶惶不安,使她大发雷霆,而斯万这位如此温顺和彬彬有礼的主人,竟目睹妻子吵吵嚷嚷而毫无反感。清醒地看到缺点,这丝毫无损于爱情,而是相反,使缺点更为可爱。如今,奥黛特在接待熟朋友时不再穿日本睡袍了,而是穿色彩鲜艳的皱丝浴袍,她用手抚摸胸前那花纹图案中的泡沫,她浸泡在其中,悠然自得,随心嬉戏,她的皮肤如此清凉,呼吸如此深沉,仿佛丝袍在她眼中并非像布景一样的装饰品,而是满足她对容貌和卫生的苛求的,如tub(澡盆)和footing(散步)一样的必需品。她常说她宁可没有面包,也不能没有艺术和清洁,她常说,如果《蒙娜丽莎》被烧毁,那会比“大量”朋友被烧死使她更为悲痛。这些理论在她的朋友们看来似乎荒谬绝伦,但却使她显得出众,因而引起比利时大臣每周一次的来访。如果以她为太阳的这个小世界的人们得知她在别处,例如在维尔迪兰家,被认为是蠢女人的话,一定会大惊失色。由于头脑灵活,斯万夫人更喜欢和男人来往,而不大喜欢和女人来往。当她评论女人时,总是从风流女人的角度出发,挑剔她们身上不受男人欣赏的地方,体型粗笨哪,面色难看哪,尽写错字哪,腿上汗毛太重哪,气味难闻哪,眉毛是假的哪,不一而足。相反,对曾宽厚待她的某个女人,她便不那么尖刻,特别是当这女人生活不幸时。她巧妙地为这女人辩护说:“人们对她未免太不公平了。我敢保证她是个好人。”
  如果戈达尔夫人以及克雷西夫人旧日的朋友长时间没见到奥黛特,那么他们一定很难认出奥黛特客厅的摆设,甚至很难认出奥黛特本人。她看上去比以前年轻许多!当然,这一方面是因为她发胖了,既然身体更健康,显得那么神色安祥,精神饱满、容光焕发。另一方面是由于她的新发型,光滑平整的头发增加了面部的宽度,玫瑰色的粉使脸更有神采,昔日那棱角过于鲜明的眼睑和侧面现在似乎柔和多了。这种变化的另一个原因如下:奥黛特到了中年,终于发现或者说发明她自己的独特面貌,某种永恒的“性格”,某种“美的类型”,于是她在那不协调的面部轮廓上——它曾被飘忽不定、软弱无能的肉体所左右,最轻微的疲劳使它在霎那之间长了好几岁,仿佛是暂时的衰老,因此,长久以来,它根据她的心情和面色而向她提供一个零散的、易变的、无定形的、迷人的脸——贴上这个固定的脸式,仿佛是永不衰退的青春。
  斯万的房间里没有别人给他妻子拍的那些漂亮照片,尽管她在照片上的穿戴各不相同,但那神秘和胜利的表情仍能使人们认出她那洋洋得意的身影和面庞。他房间里只有一幅十分简单的老式照片,它摄于奥黛特贴上固定脸式以前,因此她的青春和美貌似乎尚未存在,尚未被她发现。然而,斯万忠实于另一种观念,或者说他恢复原有的观念,他在这位处于走动和静止之间的、脸色疲惫、目光沉思的瘦弱少妇身上所欣赏的是波提切利式的美。确实,他仍然喜欢在妻子身上看到波提切利的画中人。奥黛特却相反,她不是极力突出,而是弥补和掩饰她身上那些她所不喜欢的东西,它们在艺术家看来可能正是她的“性格”,而她作为女人,认为这是缺点,甚至不愿意别人提起这位画家。斯万有一条精美的、蓝色和粉红色的东方披巾,当初他买下来是因为《圣母赞歌》①中的圣母也戴这样一条披巾,但是斯万夫人从不肯戴它。只有一次她听任丈夫为她订做一套衣服,上面饰满了雏菊、矢车菊、勿忘草、风铃草,和《春》②一模一样。有时,傍晚时分她感到疲乏,斯万便低声叫我看她那双沉思的手,它们那无意识的姿势就像圣母在圣书上写字(那里已经写着《圣母赞歌》)以前往天使端着的墨水瓶里蘸墨水的姿势一样灵巧而稍稍不安。但是斯万接着说:“您千万别告诉她,她要知道了准会改变姿势。”
  
  ①波提切利的作品。
  ②波提切利的壁画。
  除了斯万情不自禁地试图在奥黛特身上发现波提切利的忧郁节奏以外,在其他时刻,奥黛特的身体是一个统一体,它全部被“线条”圈住,线条勾划出这个女人的轮廓,而对旧款式的崎岖线路、矫饰的凸角和凹角、网络以及分散杂乱的小玩意统统删去,而且,凡当身体在理想线条内侧或外侧显出错误和不必要的弯曲时,这条线便大胆纠正大自然的错误,并且在整整一段路程上,弥补肉体和织物的缺陷。那些衬垫、其丑无比的“腰垫”已经消失,带垂尾的上衣也无影无踪,以前,这种上衣盖过裙子,并且由僵硬的鲸须撑着,一直给奥黛特一个假腹部,使她仿佛是一堆七拚八凑的、零散的构件。如今,流苏的垂直线和褶裥饰边的弧线已被身体的曲线所取代,身体使丝绸起伏。仿佛美人鱼在拍水击浪,贝克林纱也具有了人性,身体从过时款式那长长的、混沌和模糊的包膜中挣脱出来,成为有机的、活生生的形式。然而,斯万夫人喜欢并善于在新款式中保留旧款式的某些痕迹。有时,我晚上无心工作,又知道希尔贝特和女友们看戏去了,便临时决定去拜访她父母。斯万夫人通常身着漂亮的便服,裙子是一种好看的深色(深红色或桔红色),它不是流行色,因而似乎另有含义,裙子上斜绣着一条宽宽的、镂空的黑丝带,使人想到旧日的镶褶。在我和她女儿绝交以前,有一天,春寒料峭,斯万夫人邀我去动物园。她走热了便或多或少地敞开外衣,露出衬衣的齿状饰边,仿佛是她几年以前常穿而如今不再穿的背心上轻微的齿形贴边。她的领带——她忠实于“苏格兰花呢”,但是颜色柔和得多(红色变为粉红色,蓝色变为淡紫色),以致人们几乎以为这是最流行的闪色塔夫绸——以特有的方式系在颔下,人们看不出它在哪里打结,并不由自主地回忆起如今不再流行的帽“带”。如果她再“坚持”一段时间,那么,年轻人在试图解释她的服饰时会说:“斯万夫人本人就是整整一个时代,对吧?”优美的文体在于将各种不同形式重叠起来,暗藏在其中的传统使它更臻优美,斯万夫人的服饰也一样。对背心及圆结的朦胧回忆,加上立即被克制的“划船服”①趋向,甚至加上对“跟我来,年轻人”②的遥远而模糊的影射,这一切使古老的形式——重现(不完全的重现)在眼前的具体形式之中,那些古老形式是不可能让裁缝或妇女服装商真正制作出来的,但它却牵动人们的思绪。因此,斯万夫人蒙上一层高贵色彩,而这也许是因为这些装饰既然毫无用处,那么它应该有一种比实利更高的目的,也许是因为它是过去岁月留下的痕迹或者这个女人所特有的衣着上的个性,总之,这种高贵色彩使她千姿百态的装束神态如一。人们感到她的穿着不仅仅是为了身体的舒适或装饰。她的衣着仿佛是整个文明的精致而精神化的体系,将她团团裹住。
  
  ①划船式的短上衣。
  ②此处指女帽上的花结,飘带披在身后。
  一般来说,每逢她母亲的接待日,希尔贝特往往请朋友来喝茶,有时却不然,她不在家,我便趁机赴斯万夫人的“午后茶会”。她总是穿得漂漂亮亮的,塔夫绸、双绉、丝绒、绫罗绸缎,她的衣着不像平日居家的便服那样随便,而是精心配色,仿佛准备外出。在这样一个下午,她那居家的闲散中又增添了某种灵敏与活跃。衣服的式样既大胆又简单,与她的身段动作十分贴合,而衣袖仿佛具有象征性,因日子不同而改换颜色。蓝丝绒表达的是突然的决心,白塔夫绸表达的是愉快的心情,而为了显示伸臂动作中所包含的雍容高贵的审慎,她采取了闪烁着巨大牺牲的微笑的形式——黑色双绉。与此同时,既无实际效益又无明显理由的“装饰”给色彩艳丽的袍衣增添了几分超脱、几分沉思、几分奥秘,而这与她一向的忧郁,至少与她的黑眼圈和手指节所蕴含的忧郁是完全一致的。蓝宝石吉祥物、珐琅质的四瓣小叶三叶草、银质纪念章、金颈饰、绿松石护身符、红宝石细链、黄玉栗子,在这大量的珠宝首饰下面,袍衣本身具有彩色图案,它越过镶贴部分而贯彻始终,还有一排建设的、无法解开的、小小的缎子钮扣,以及富有微妙暗示的、既精致又含蓄的饰带;衣服上的这一切,和珠宝首饰一样,似乎——此外不可能有任何理由——泄露了某种意图,构成爱情的保证,保守隐情、遵守迷信,似乎是对痊愈、誓愿、爱情或双仁核游戏的纪念。有时,蓝丝绒胸衣上隐隐约约出现亨利二世式样的缝叉,黑缎袍上有轻微隆起处,它或是在靠近肩头的袖子上,使人想起一八三○年的“灯笼袖”,或是在裙子上,使人想起路易十五的“裙环”。袍衣因而显得微妙,仿佛是化装服,它让对往日的朦胧回忆渗入到眼前生活之中,从而赋予斯万夫人某种历史人物或小说人物的魅力。如果我向她提到这一点,她便说:“我不像许多女友一样玩高尔夫球。我没有任何理由像她们那样穿毛线衫。”
  斯万夫人送客回来,或者端起点心请客人品尝而从我身边经过时,趁混乱之际将我拉到一边说:“希尔贝特特别叫我请您后天来吃饭。我原先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您。您要是不来我正要给您写信呢!”我继续反抗,这种反抗对我来说越来越不费劲,因为,虽然你仍然喜爱对你有害的毒品,但是既然你在一段时间内由于某种必要性而不再服用,你就不能不珍视这种恬静(你以前曾失去),这种既无激动又无痛苦的状态。你对自己说永不再见你所爱的女人,如果这话不完全属实,那么,你说愿意再见她也不全是真话。人们之所以能忍受和所爱的人分离,正是因为他们相信这只是短暂的分离,他们想到的是重聚的那一天,然而,另一方面,他们深深感到,会见可能导致嫉妒,它比每日对团聚(即将实现但却一再延期!)的遐想更痛苦,因此,即将与所爱的女人相见的消息会引起不愉快的激动。人们一天天地拖延,他们并非不希望结束分离所引起的难以容忍的焦虑,但他们害怕那毫无出路的激情东山再起。人们喜欢回忆而不喜欢这种会见,回忆是驯良的,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往回忆中加进幻想,因此那位在现实生活中不爱你的女人却可以在你的幻想中对你倾诉衷肠!人们逐渐将愿望掺进回忆,使回忆变得十分甜蜜。既然它比会见更令人愉快,会见便被一再推迟,因为在会见中你再无法使对方说出你爱听的话,你必须忍受对方新的冷淡和意外的粗暴。当我们不再恋爱时,我们都知道,不如意的爱情要比遗忘或模糊的回忆痛苦得多。尽管我没向自己承认,但我盼望的正是这种遗忘所带来的安详的平静。
  此外,这种精神超脱和孤独疗法所引起的痛苦,由于另一种原因而日益减弱。此疗法在治愈爱情这个固执念头以前,先使它削弱。我的爱情仍然炽烈,坚持要在希尔贝特眼中赢回我的全部威望。我认为既然我有意不和希尔贝特见面,那么我的威望似乎应该与日俱增,因此,那些接踵而至的、连续不断的、无限期的日子(如果没有讨厌鬼干预的话),每天都是赢得的、而非输掉的一天。也许赢得毫无意义,既然不久以后我就会被宣布痊愈。顺从,作为一种习惯方式,使某些力量无限增长。在和希尔贝特闹僵的第一个晚上,我承受悲哀的力量十分微弱,如今它却变得无法估量的强大。不过,维持现状的倾向偶尔被突然冲动所打断,而我们毫不在意地听任冲动的支配,因为我们知道在多少天、多少月里我们曾经做到、并仍将做到放弃它。在积蓄的钱袋即将装满时,人们突然将它倒空。当人们已经适应于某种疗法时,却不等它生效而突然中断,有一天,斯万夫人像往常一样对我说希尔贝特见到我会多么愉快,这话仿佛将我长久以来已经放弃的幸福又置于我伸手可及的地方,我震惊地意识到,要品尝这种快乐,当时还不算太晚,于是我急切地等待第二天,我要在晚饭前出其不意地去看希尔贝特。
  这整整一天,我耐心等待,因为我正在策划一件事。既然往事一笔勾销,既然我们重归于好,我要以情人的身份和她见面。我每天将送给她世上最美的鲜花。如果斯万夫人(尽管她无权当过分严厉的母亲)不允许我送花,那么我每隔一段时间就将送些更为珍贵的礼品。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