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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

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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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苏联劳动者之间的阶级界限正在消除,旧的阶级特殊性正在消失。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之间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矛盾正在缩小和消除。于是就造成了社会在道义上政治上一致的基础。
  苏联生活中的这些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在苏联获得的这些有决定意义的成就,都在苏联新宪法中得到了反映。
  按照这个宪法,苏维埃社会是由工人和农民这两个友好的阶级组成,工人和农民之间还存在着阶级差别。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是工农社会主义国家。
  苏联的政治基础是劳动者代表苏维埃,它由于推翻地主资本家政权和争得无产阶级专致而得以成长壮大。
  苏联全部政权属于体现为劳动者代表苏维埃的城乡劳动者。
  苏联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苏联最高苏维埃。
  苏联最高苏维埃由平等的两院——联盟院和民族院组成,由苏联公民按普遍、直接、平等和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度选出,任期四年。
  苏联最高苏维埃的选举像各级劳动者代表苏维埃的选举一样,是普遍的。这就是说,所有年满十八岁的苏联公民,不分种族和民族,不分信仰、教育程度、居住期限、社会出身、财产状况以及过去的活动,都有选举代表和被选为代表的权利,只有精神病患者和由法庭判决褫夺选举权者除外。
  代表的选举是平等的;这就是说,每个公民都有一票选举权。
  所有公民都按平等原则参加选举。
  代表的选举是直接的。这就是说,各级劳动者代表苏维埃,从村的和市的劳动者代表苏维埃到苏联最高苏维埃,都采用直接选举的办法由公民直接选出。
  苏联苏维埃,苏维埃在两院联席会议上选出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苏联人民委员会。
  苏联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在苏联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
  所有苏联公民都享有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享有在年老以及患病和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保证的权利。
  妇女在一切活动方面都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苏联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一律平等,是确定不变的法律。
  一切公民都有信仰自由和进行反宗教宣传的自由。
  为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宪法保障言论、出版、集会和召开群众大会的自由,保障结成各种社会组织的权利,保障人身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秘密,保障因维护劳动群众利益或进行科学活动或进行民族解放斗争而受迫害的外国公民有居留权。
  同时,新宪法责成苏联一切公民履行下列重要义务;遵守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忠实地履行社会义务,尊重社会主义公共生活规则,维护和巩同社会主义公有制,保卫社会主义祖国。
  “保卫祖国是每个苏联公民的神圣职责。”
  关于公民组成各种团体的权利,有一条宪法条文说:
  “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阶层中最积极最觉悟的公民,则结成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即劳动者为巩同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的先锋队,劳动者的所有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的领导核心。”
  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一致赞同和批准了苏联新宪法草案。
  这样,苏维埃国家就有了新的宪法——社会主义和工农民主取得胜利的宪法。
  这样,宪法就明文记载了一件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事实,即苏联已进入新的建设时期。进入完成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并逐渐过渡到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为社会生活准则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时期。
  四 布哈林派—托洛茨基派特务、暗害分子和叛国者余孽的被消灭。
  苏联最高苏维埃选举的任务。党的扩大。党内民主的方针。苏联最高苏维埃的选举
  1937年,发现了属于布哈林派—托洛茨基派匪帮的一群恶棍的新材料。对皮达可夫、拉狄克等人案件的审判,对图哈切夫斯基、亚基尔等人案件的审判,以及对布哈林、李可夫、克列斯廷斯基、罗晋哥里茨等人案件的审判,都表明布哈林派和托洛茨基派早已结成一个与人民为敌的共同匪帮,即所谓“右倾分子—托洛茨基派联盟”。
  审判表明,这些人类渣滓从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最初几天起,就已和人民公敌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勾结起来阴谋反对列宁,反对党,反对苏维埃国家。在1918年初进行破坏布列斯特和约的挑衅尝试,在1918年春阴谋反对列宁,勾结“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图谋逮捕和杀害列宁、斯大林、斯维尔德洛夫;在1918年夏恶毒地向列宁开枪,使列宁受伤;在1918年夏发动了“左派”社会革命党人的叛乱;在1921年为了从内部动摇和推翻列宁的领导而故意使党内意见分歧尖锐化;在列宁患病时和列宁逝世后企图推翻党的领导,出卖国家机密,向外国间谍机关提供情报;凶杀基洛夫;进行暗害、破坏和爆炸;凶杀明仁斯基、古比雪夫和高尔基——所有这些以及诸如此类的罪行,二十年来原来都是在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李可夫及其走狗的参加或领导下,遵照外国资产阶级间谍机关的指示干出来的。
  审判表明,托洛茨基派—布哈林派恶棍们遵照他们的主子外国资产阶级间谍机关的旨意,企图破坏党和苏维埃国家,破坏国防,帮助外国进行武装干涉,准备使红军遭受失败,让苏联被肢解,把苏联的沿海边区割让给日本,把苏联的白俄罗斯割让给波兰,把苏联的乌克兰割让给德国,消灭工人和集体农庄庄员所获得的成果,在苏联恢复资本生产奴隶制。
  这些像虫子一样软弱无力的白卫小丑,俨然以国家主人自居(真可笑),竟以为他们真能把乌克兰,白俄罗斯和沿海边区割让和出卖给敌人。
  这些白卫虫子忘记了,苏维埃国家的主人是苏联人民,而李可夫、布哈林、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之流的老爷不过暂时窃据了国家职务,而这个国家是随时都可以把他们从办公室里当作废物扔出去的。
  这些微不足道的法西斯分子奴仆忘记了,苏联人民只要动一动指头,就能把他们变成齑粉。
  苏联法庭把布哈林派—托洛茨基派恶棍们判处了死刑。
  内务人民委员部执行了这一判决。
  苏联人民对消灭布哈林派―托洛茨基派匪帮表示赞许,接着转入当前的任务。
  当前的任务就是准备苏联最高苏维埃的选举,并有组织地进行这次选举。
  党用全力开展了这次选举的准备工作。党认为苏联新宪法的实施是国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个转变。党认为这个转变就表现为选举制度完全民主化,从有限制的选举过渡到普遍的选举,从不完全平等的选举过渡到平等的选举,从多级的选举过渡到直接的选举,从公开投票的选举过渡到秘密投票的选举。
  在新宪法实施以前,对僧侣、过去的白卫分子、过去的富农以及不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的人的选举权是有限制的,新宪法取消了对这几类公民的选举权的一切限制,使代表的选举成了普遍的选举。
  从前代表的选举是不平等的,因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选举名额不同;现在选举的这种限制已没有必要,一切公民都有平等参加选举的权利。
  从前苏维埃政权的中级和高级机关的选举是多级的;现在新宪法规定,各级苏维埃,从村苏维埃和市苏维埃到最高苏维埃,都采用直接选举的办法由公民直接选出。
  从前选举苏维埃代表采取公开投票,并按整个名单投票,现在选举代表则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并按选区提出的候选人逐个投票而不按整个名单投票。
  这是国内政治生活中一个明显的转变。
  新选举制度应当是而且确实是提高了群众的政治积极性,加强了群众对苏维埃政权机关的监督.加强了苏维埃政权机关对人民负责的精神。
  为了有充分准备地迎接这个转变。党应当领导这个转变,完全保证自己在即将举行的选举中起领导作用。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使各级党组织本身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成为彻底民主的组织,使它们在自己的党内生活中贯彻党章所要求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各级党的机关都按选举产生,使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内充分开展起来,使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完全负责,并使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
  1937年2月底,日丹诺夫同志在中央全会上就各级党组织作好准备以迎接苏联最高苏维埃选举的问题作了报告,其中指出,许多党组织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往往违背党章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用委派代替选举,用按整个名单投票代替按候选人逐个投票,用公开投票代替秘密投票等等。显然,采用这种做法的组织不可能在最高苏维埃选举中完成自己的任务。目此,必须首先消除党组织中这种反民主的做法,并在扩大民主的基础上改造党的工作。
  因此,中央全会听取了日丹诺夫同志的报告后决定:
  (一)在无条件实现和彻底实现党章所规定的党内民主原则的基础上改造党的工作。
  (二)取消委派党委会委员的做法,根据党章恢复各级组织领导机关按选举产生的制度。
  (三)禁止在选举党机关时按整个名单投票,而要按候选人逐个投票,同时保证一切党员都有不选候选人和批评候选人的充分权利。
  (四)党机关的选举采用秘密(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五)各级组织都进行党机关(从基层组织的委员会起直到边区委员会、州委员会和民族共和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止)的选举,最迟到5月20日结束。
  (六)各级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党章所规定的党机关的选举期限,基层组织的党机关选举一年一次;区组织和市组织的一年一次;州组织、边区组织和共和国组织的一年半一次。
  (七)基层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在全体党员大会上选举党委员会的制度,不得以代表会议代替全体党员大会。
  (八)取消目前许多基层组织所通行的那种实际上是废止全体党员大会而代之以车间党员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做法。①
  这样就开始了党对即将举行的选举的准备。
  中央的这一决定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它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揭开了党为选举苏联最高苏维埃而进行的选举运动的序幕。它的意义首先在于它帮助了各级党组织去进行自身的改造,去贯彻开展党内民主的方针,去有充分准备地迎接最高苏维埃选举。
  党在开展选举运动时,决定把共产党员和非党群众结成选举同盟的思想作为自己选举政策的中心。于是党就同非党群众结成同盟,同非党群众结成联盟去进行选举,它决定同非党群众一起提出各个选区的共同候选人。这是资产阶级国家选举运动的实践中从来没有和完全不可能有的。而在我国,共产党员和非党群众的同盟却成了十分自然的现象,因为,在这里已没有了敌对的阶级,在这里各阶层人民道义上政治上的一致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1937年12月7日,党中央发表了告全体选民书。其中说:
  “1937年12月12日,苏联劳动者将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宪法选举苏联最高苏维埃代表。布尔什维克党同非党工人,农民、职员、知识分子结成同盟、结成联盟进行选举……布尔什维克党同非党群众并没有隔开,相反,它同非党群众结成同盟,结成联盟进行选举,同工人和职员的工会,同共青团和其他非党的组织和团体结成同盟进行选举。因此,将要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对于共产党员和非党群众双方都是共同的,每个非党的代表也就是共产党员推举的代表,同样,每个党员代表也就是非党群众推举的代表。”
  中央委员会告选民书在结束时向选民发出如下号召;
  “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和同情者像选举党员候选人那样一致投票选举非党的候选人。
  ——————————————
  ①参看《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4分册第467页——468页。——译者注
  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台号召全体选民在1937年12月12日那天,都到选举箱前选举联盟院代表和民族院代表。
  每个选民都应当行使其选举苏维埃国家最高机关代表的光荣权利。
  每个积极公民都应当把促进所有一切选民参加最高苏维埃选举当作自己的公民职责,1937年12月12日应当成为苏联各族劳动者团结在列宁、斯大林胜利旗帜周围的伟大节日。”
  1937年12月12日,即在选举前夕,斯大林同志在他被提名的选区发表演说,他在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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