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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节

074-普济方-第7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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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水 
飞过) 上为末。炼蜜和捣三五百杵。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于食前以粥饮下三十丸。忌羊血。 
x补肝散 治虚劳目暗x 
地肤子(一斗阴干捣末) 生地黄(十斤) 上捣取地黄汁和拌地肤子末。干却捣罗为 
散。 
每服以温水调下二钱。日三服。一方用酒服。 
x又方x 
用三月采蔓荆花。阴干为末。每服空心以井华水调下二钱。久服长生目明。可夜读细书。 
x又方x 
用蔓荆子一升。以水九升煮令汁尽。取出曝干。如此三度后捣罗为末。每服以温水调下 
二钱。日二三服。 

卷二百三十四虚劳门
虚劳耳聋(附论)
属性:夫肾候于耳。劳伤则肾气虚。风邪入于肾经。则令人耳聋而鸣。若膀胱有停水。浸渍于 
肾。则耳聋而鸣也。 
x方x 
x磁石丸 治虚劳肾脏乏弱。耳聋或常闻钟磬风雨之声。宜服补肾虚。x 
磁石(二两烧令赤以醋淬七次捣碎研水飞过) 鹿茸(一两五钱去毛涂酥炙微黄) 人 
参 
(去芦头) 黄 (锉) 白茯苓(各一两) 远志(去心) 附子(炮裂去皮脐) 牡蛎 
(各三分烧 
为粉) 牛膝(一两去苗) 防风(三分去芦头) 楮实子(一两五钱水淘去浮者焙干) 五 
味子 
(五钱) 薯蓣 巴戟(各三分) 石斛(一两去根锉) 桂心(二分) 熟干地黄(一两) 
肉苁蓉 
(三分酒浸一宿刮去粗皮炙干) 上为末。炼蜜和捣三五百杵。丸如梧桐子大。每服空心及 
晚 
食前以 
x补肾汤 治虚劳肾脏乏损。耳聋体瘦。脚膝少力。疼痛。x 
磁石(二两捣碎水淘去赤汁) 牛膝(去苗) 桂心(各一两) 黄 (一两五钱锉) 人 
参 
(去芦头) 白茯苓 独活 芎 当归 白芍药 白术(各一两) 白蒺藜(一两微炒去 
刺) 
附子(一两炮裂去皮脐) 泽泻(一两) 汉椒(一两去目及合二者微炒出汁) 上为末。 
每服用 
羊肾一对。切去脂膜。以水一大盏半。煎羊肾至一盏。去肾下药末半两。更煎至六分。去滓。 
空 
x肉苁蓉丸 治虚劳肾气不足。耳聋。x 
肉苁蓉(一两酒浸一宿刮去粗皮炙干) 黄 (一两锉) 熟地黄 巴戟(各一两) 枳 
壳 
(三分麸炒微黄去瓤) 白蔹 五味子 白术(各三分) 牛膝(一两去苗) 附子(一两 
炮裂去 
皮脐) 牡蛎粉(三分) 泽泻(一两) 干姜(三分炮裂锉) 菟丝子(二两酒浸三日曝 
干别捣为 
末) 上为末。炼蜜和捣三五百杵。丸如梧桐子大。每服空心及晚食前。以温酒下三十丸。 
x白羊肉汤 治虚劳羸瘦。脚膝无力。耳聋盗汗。心多忪悸。x 
白羊肉(二斤去脂膜以水四升煮取二升) 杜仲(一两去粗皮炙微黄锉) 白茯苓(一 
两) 
熟干地黄(一两锉) 牛膝(去苗) 人参(去芦头) 黄 (锉) 白术(各一两) 桂 
心(三分) 
磁石(三两捣碎水淘去赤汁) 龙骨(一两) 远志(一两去心) 上为散。每服四钱。用 
羊肉汁 
一中盏煎至六分。去滓食前。温服之。 
x地黄散 治虚劳耳聋。及虚鸣。x 
熟地黄(一两) 磁石(二两捣碎水淘去赤汁) 防风(三分去芦头) 羌活(三分) 黄 
(一两锉) 白芍药 木通(锉) 桂心(各三分) 人参(一两去芦头) 上为末。每服 
用羊肾一 
对。切去脂膜。以水一大盏半。煎至一盏。去肾入药末五钱。煎至六分。去滓。空心及晚食 
前分暖为二服。 
x菖蒲浸酒方 治虚劳耳聋。x 
菖蒲(三分) 木通(二两锉) 磁石(五两捣碎水淘去赤汁) 防风(去芦头) 桂 
心(各三 
两) 牛膝(三两去苗) 上为细锉。用生绢袋盛。以酒一瓶内药。浸七日后。每日食前暖 
一 
小盏服之。 

卷二百三十五劳瘵门
总论
属性:夫骨蒸掩 复连。尸疰、劳疰、虫疰、毒疰、热疰、冷疰、食疰、鬼疰等。皆曰传尸者。 
以疰者注也。病自上疰下。与前人相似。故曰疰。其变有二十一种。或三十六种。或九十九 
种。大略令人寒热盗汗。梦与鬼交。遗泄白浊。发干而耸。或腹中有块。或脑后边有小结核。 
连腹数个。或聚或散。沉沉默默。咳嗽痰涎。或咳脓血。如肺痿肺痈状。或腹下利。或羸瘦 
困乏。经时积月累年。以至于死。死后乃疰易旁人。乃至灭门者。是也。更有蜚尸遁尸寒尸 
丧尸疰尸谓之五尸。及大小附着等证。不得知所苦。无处不恶。乃挟诸鬼邪而害人。以三因 
权之。内非七情所忤。外非四气所袭。虽若丽乎不内外因。奈其证多端。传变迁移。难以推 
测。故自古及今。愈此病者。十不得一。所谓狸骨水獭肝天灵盖铜鉴鼻。徒有说。未尝见效 
。唯膏肓崔氏穴。若早灸之。可活数年。晚则不济也。 
病者憎寒发热。自汗面白。目干口苦。精神不守。恐畏不能独卧。其传在肝病者。憎寒 
发热。面黑鼻燥。忽忽喜忘。大便苦难。或腹泄泻。口疮。其传在心病者憎寒发热。面青唇 
黄。舌本强。不能咽。饮食无味。四肢羸瘦。吐涎沫。传在脾病者。憎寒发热。面赤鼻白。 
干燥毛折。咯咳嗽喘。时吐白涎。或有血线。传在肺病者。憎寒发热。面黄耳叶焦枯。筋骨 
酸痛。小便白浊遗沥。胸痛。其传在肾。所谓劳蒸者。二十四种随证皆可考寻。毛折发焦。 
肌肤甲错。其蒸在皮外。人觉热。自反恶寒。身热 剧。其蒸在肉。发焦鼻衄。或复尿血。 
其蒸在血。身热烦躁。痛如针刺。其蒸在脉。爪甲焦枯。眼昏。两胁急痛。其蒸在筋。版齿 
黑燥。大杼酸痛。其蒸在骨。背膂疼痛。 骨酸澌。其蒸在髓。头眩热闷。口渴吐涎。眼多 
眵泪。其蒸在脑。男子失精。女子白淫。其蒸在玉房。乍寒乍热。中腕与颤中烦闷。其蒸在 
三焦。小便赤黄。凝浊如膏。其蒸在膀胱传道不均。或秘或泄。腹中雷鸣。其蒸在小肠。 
大腹隐痛。右鼻干痛。其蒸在大肠。口鼻干燥。腹胀。睡卧不安。自汗出。其蒸在胃口。苦 
耳聋胁下其蒸在胆。里急后重。肛门肿闭。其蒸在回肠。小腹 痛。筋脉纵缓。阴气自强。 
其蒸在宗筋。眼昏泪下。时复眩晕。躁怒不常。其蒸在肝。舌焦黑。气短躁闷。洒洒淅淅。 
其蒸在心。唇干口疮。胸腹闷满。畏寒不食。其蒸在脾。咳嗽喘满。咯痰吐血。声嘶音远。 
其蒸在肺。耳叶焦枯。香港脚酸疼。起居不得。其蒸在肾。情想不宁。无故精泄。白物绵绵而 
不举。其蒸在右肾。心主胞络。心膈噎塞。攻击痛疼。俯仰烦冤。其蒸在膈。诸证虽曰不同。 
其根多有虫啮其心肺。治之不可不绝其根也。 
病源云。夫蒸有五。一曰骨蒸。其根在肾。旦起体凉。日晚即热。烦躁寝不能安。食都 
无味。小便赤黄。忽忽烦乱。细喘无力。腰疼。两足逆冷。手心常热。蒸盛伤内。即变为疳。 
食人五脏。二曰脉蒸。其根在心。日增烦闷。掷手足出。翕翕思水。口唾白沫,卧即浪言。 
或惊恐不定。脉数蒸盛之时。或变为疳。脐下闷或暴利不止。三曰皮蒸。其根在肺。必大喘 
鼻干。口中无水。舌上白。小便赤如血。蒸盛之时。胸满或自觉得烦热。两胁下胀。大咳彻 
背。连脾疼。眠寐不安。或蒸毒伤脏。口内唾血。四曰肉蒸。其根在脾。体热如火。烦躁无 
汗。心腹鼓胀。食即欲呕。小便如血。大便秘涩。蒸盛之时。或体肿目赤。寝卧不安。五曰 
内蒸。亦名血蒸。所以名内蒸者。必外寒而内热。把手附骨。而热甚。其根在五脏六腑。其 
人必因患后得之。骨肉自消。饮食无味。或皮燥而无光。蒸盛之时。四肢渐细。足趺肿起。 
大凡男女传尸之病。心胸满闷。背转疼痛。两目不明。四肢无力。虽欲寝卧。卧不得寝 
者。膂急 痛。膝脑酸痛。多卧少起。状如佯病。每至平旦。精神尚好。午后四肢微热。面 
无颜色。喜见人过。常怀忿怒。才不如意。又便多嗔。行立脚弱。夜卧盗汗。梦与鬼交。或 
见先亡。或多惊悸。有时咳嗽。虽思饮食。不能多餐。死在须臾。精神尚好。或时微利。两 
胁虚胀。口燥鼻干。常多粘唾。有时唇赤。有时欲睡。渐成沉羸。犹若涸鱼不得死矣。其病 
变状多端。考其源。先从肾起。初受之气。两胫酸疼。腰背拘急。行立脚弱。肾已虚矣。次 
传其心。心受其气。夜卧必惊。或多怔悸。心悬汲汲。梦见先亡。有时盗汗。饮食无味。口 
内生疮。心常烦热。惟欲眠卧。朝轻夕重。两颊口唇。悉皆红赤。如敷胭脂。又时手足五心 
皆热。心皆受已。次传于肺。肺初受气。咳嗽少力。有时气喘。卧则更甚。鼻口干燥。不闻 
香臭。或时闻朽腐物气。愦愦欲吐。肌肤枯燥。时或刺痛。或似虫行。干皮细起。状如麸片。 
肺既受已。次传于肝。肝初受气。两目 。面无血色。常欲颦眉。眼视不远。目睛干。又 
时赤痛。或复晴黄。朝暮懵昧。常常合眼。眠卧不熟。肝既受已。次传于脾。脾初受气。两 
胁虚胀。食不消化。又时泻利。水谷生虫。有时肚痛腹胀。雷鸣。唇口焦干。或生疮肿。毛 
发干耸。无有光泽。或时上气。抬眉喘气。痢赤黑汁。至此候者。将死证矣。大凡此疾。良 
由祖先积孽。杀害过多。或有命债。殃及后世。或沦没恶趣。未应解脱。为人之后。不为释 
冤。不为荐福。或患此而亡。传染是疾。以希资救。又其家人久不营葬。不时祭祀。山水冲 
注。狐狸穿犯。幽宅不宁。出而为祟。递成相传。传染不已。故传尸非唯一门相染而成也。 
人之气血衰败。脏腑虚弱。中于鬼气。因感其邪。遂成此疾。其候咳嗽不已。或胸膈妨闷。 
或肢体疼痛。或肌肤消瘦。或饮食不入。或吐利不定。或吐脓血。或吐鲜血。动至一二升。 
或嗜水浆。或好歌咏。或爱悲愁。或发癫狂。或便溺艰难。或因酒食而遇。或因风雨而来。 
或问病吊丧而得。或朝走暮游而逢。或因气聚。或因血行。或露卧于田野。或偶会于园林。 
传惹斯疾。故传尸者。须知三尸九虫。何也。三尸者名在后论。九虫者烟虫。寸白。胃虫。 
人皆可治之。其余六虫。有六代行在后人。若受一虫。此人死后。兄弟子孙骨肉亲属。绵绵 
相传。以至灭族。凡疾始觉。精神不美。气候不调。切戒慎酒色。调节饮食。如或不然。妄 
言邪师。或言鬼祟。以至不起。慎之戒之。尸虫游食日辰。及治法。大抵六虫一旬偏游。四 
穴转流。周而复始。已具六代。法中自立春一日后食起。三日一食。五日一醉。归于所归穴 
。大醉五日。故五日虫醉。可以下药及灸。其三日虫食。切不可妄有医治。虫在人身中。一 
虫可占十二穴。六虫在人身中。共游七十二穴。上旬十日。从心至头游四穴。中旬从心至脐 
游四穴。下旬从脐至足游四穴。上旬可先服药。后灸所游穴。其虫头上向。若下火灸。虫如 
紫蚕苗。出在汗中。更服药取之。以虫尽为度。更服补药。永得安耳。中旬其虫所游穴中。 
头向下。亦服药取之。不灸也。恐虫觉悟。永难取。盖此虫性以通灵。务在精审。勿令有悟 
可也。 
观尸虫色。知病浅深。凡名医知者。先知毒瓦斯与虫并行。攻人脏腑。遇阳日长雄虫。遇 
阴日长雌虫。缘先食脏腑脂膏。故其色白。次食血肉。血肉尽。故其虫黄赤。次食精髓。故 
其虫紫色。精髓尽。故其虫黑色。传入肾中。病患方死。若求医士晓通病源。先取其虫。视 
其理。自知轻重。其虫如白色。可二十日服药补之。其虫如黄赤色。可六十日服药补之。其 
虫如紫黑色。可百二十日服药补之。十中可保一二。虽不能为一身除害。亦可为子孙除害矣。 
服药仍须一载之中。刻意调摄。亦可痊平。如此得命。可为再生也。又云虫头赤者。食患人 
之肉。其病可治。头口白者。食患人之髓。其病难治。虽不得断。则不传子孙矣。 
六代传病。及诸虫形状。凡治病之道。要须药病相应。神效仍在泻实补虚。调治脏腑。 
方得痊愈。故三尸九虫。种种灵异。莫令知之。或似蜣螂。或似红线马尾。或似虾蟆形。或 
似刺 。或似鼠形。或如烂面。或有足无头。或有头无足。或化精血。归在亢阳之内。种种 
形类。实难辨之。浅学之流。难施方剂。误医甚多。枉死不少。或则取虫不补。或则学浅妄 
传。皆是徒费资财。通无去病之理。遂致夭折。岂不悲哉。 
三虫。在人身中染着之后。或大或小。令人梦寐颠倒。梦魂飞扬。精神耗散。饮食渐减。 
形容渐羸。四肢酸痛。百节劳倦。憎寒壮热。背膊拘急。脑与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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