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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6节

满唐春 作者:炮兵(起点2014-7-29vip完结)-第6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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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动作轻点。”

  很快,刘远就率人一个峡谷型的地方埋伏。

  “大山,你带人去望风,赞婆一来,马上通知”

  “宝庆,带人埋伏在高处,把火铳和弓箭都准备好。”

  “候军,你带人去布防,把火药带上,绊马索、火药包都准备,特别是火药包,那引线弄好一点,关键时候,可不能拉稀。”

  “关勇,你带一队人作后援,随时候命,一旦赞婆运气好,没炸死他,你部负责追击,记住,什么事都不重要,只要把赞婆狙杀,我们的任务就完成了。”一到埋伏地,刘远马上安排人手,布置伏击事宜。

  众人连忙大声应允,然后各就各位,就是荒狼,也拨出一支羽箭,在轻轻抚摸着,作为扬威军中箭术最好的人,就是刘远不说,荒狼也知道要替刘远抢功,抢战功嘛,这是良性竞争,这是好事。

  为了对付赞婆,刘远也不藏私了,因为不和赞婆率多少人来,刘远决定做到有备无患,反正是决战前的最后一个任务,就好好干吧,用赞婆的性命来祭枪好了。

  沙玛在一旁看着刘远一行行动,虽说有很多东西不明白,又是什么火铳又是什么火药包,不过她也知趣没有问,有些事,要是让自己知的,自然会让自己知道,要是不想让自己知道的,就是问也没有用。

  设伏这些对扬威军来说,一早就动作娴熟、配合默契,二刻钟不到,一切已经就位:绊马索和火药包已经准备好,剩下的人,一队拿火铳,一队持弓箭,埋伏在两边,关勇率骑兵躲在暗处,随时准备支援,刘远拿着千里目隐在高处,不时眺望着前方,就等赞婆的出现,在沙玛的强烈要求下,她带着四名心腹侍卫加入关勇的队伍,随时出动接应、追杀。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刘远举着千里目,目视前方,心里不停地呼唤着:赞婆,来吧,我们新仇旧帐一起算。。。。。。。

  943冷血绝情

  吐蕃位于高原地带,号称世界的屋脊,传说中最接近天堂的地方,这也说明接受到的阳光也猛烈一些,吐蕃人腮边特有的“高原红”就可见一斑,现在已进入三伏天,一年中最热的日子,众人就在峡谷中埋伏着,不知是不是气氛有些凝固的缘故,那树叶不动一动,一丝风也没有,就在太阳底下暴晒,只是过了一会,刘远全身都湿透了。

  为了作好战斗装备,身上穿着铠甲呢,在这样的天气,那难受的程度可想而知。

  刘远拿出羊皮袋,喝了二口水补充一下流失的水份,再看一下麾下的将士,只见他们都下意识地找阴凉的地方趴着,虽说样的恶劣的环境,没一人抱怨,所有人都在默默地忍受着,只有沙玛的身份有些特殊,可以坐在坐在树阴下,两个心腹侍卫殷勤地给她扇风,不过对这种贵族大小姐来说,也算不错了,最起码,一路以来,从没有听她哭过苦、诉过累,反而像一只百灵鸟一样不时给大家带来欢乐。

  都不错。

  又等了二刻钟,刘远把千里目递给一旁的岳冲,让他代劳,自己可以趁机休息一下。

  刚咪上眼没多久,岳冲突然轻轻碰了一下刘远,压低声音说:“将军,将军,有人来了。”

  哦,刘远闻言,马上张开眼睛,拿过千里目一看,果然,一队穿着铠甲的吐蕃士兵从远处狂奔而来,刘远再看准一些,不由有些失望,这一队吐蕃士兵仅有十人,而赞婆却不在其中。

  此时马蹄声已隐隐可闻,躲在下面的候军“咕咕”叫了二声。然后向刘远打了一个手势,询问是否准备行动。

  刘远摇了摇头,打了一组手势,说明这一队只是探路的先行部队,现在不要急,等赞婆来了再说,所有人都在原地,不要攻击,放他们过去,候军点点头。然后把话吩咐下去,放这一队人过去,放小鱼等大鱼。

  很快,这一队吐蕃士兵顺利经过小峡谷,然后一路扬尘。径直朝赞婆老相好央金所住的帐蓬赶去。

  刘远等人心中一喜:不错,一听到后代的消息。这赞婆马上就行动了。

  来吧。快点来吧,一看到先头部队,刘远等人一个个都热血沸腾,仿佛大功就在眼前,触手可及,像关勇、候军等人都开始兴奋起来了。毕竟谁第一个杀死赞婆,不仅军功到手,还能得到长孙一族的赏赐和感激呢,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少年人,建功立业,光耀门楣,就在这一刻了,最好是能像刘将军一样,骑上高头大马在长安城巡游,那是何等的风光、何等辉煌。

  这才是不枉世间走一回。

  可是,令刘远等人失望的是,先头部队过去了很久,而赞婆的身影久久还没有出现,一众人一会穷尽眼光看、一会又趴在地下倾听动静,千呼万唤、望穿秋水一般,就是等不到赞婆的出现。

  大约过了半个多时辰,众人终于等来了马蹄声,不过令刘远失望的是,等来的不是赞婆,而是刚才经过的那一小队吐蕃士兵,他们匆匆赶来,又匆匆离开了。

  “将军,这,这是干什么?他们怎么跑了?”这是候军已经摸了上来,压低声音说。

  刘远摇摇头说:“这个本将也不清楚,有可能是赞婆今天有事走不开,就先派手下来看看,送点东西什么的吧。”

  “估计就是这样了。”

  二人说话间,有一骑飞快地赶过来,一到峡谷,马上跳下马,三步作二步地朝刘远所有的方向爬上来,不过他并没有受到扬威军的攻击,因来他本来是扬威军的斥候,那是刘远留在央金家附近负责监视的一个名为杨子扬威军士兵,不知为什么,他跑到这里来了,还跑得这么急。

  杨子喘吁吁地说:“将军。。。。将军,不好了,那央金被人杀了。”

  “什么?被杀了?谁动的手?”刘远闻言一急,马上焦急地问道,对他来说,这个央金还有孩子,都是很有利用的价值,怎么说死就死的。

  杨子小心地说:“小的看到,那些吐蕃士兵找到了央金,就径直问她是否怀了赞婆将军的骨血,那央金点头称是,还追问赞婆什么时候过来,没想到那为首的小头目,二话不说就抽刀把她给杀了,还说像央金那样下贱的女人,不配怀有赞婆将军的骨肉,就这样的,一尸两命,等到那些吐蕃士兵走后,小的马上就来给将军报告。。”

  什么?这赞婆丧尽天良;竟然派人来杀怀孕的央金;一尸两命;而理由仅仅是因为央金低贱;不配怀有他的骨肉?

  刘远一瞬间惊呆了;虎毒尚不食子;那个赞婆;玩弄别人也就就算了;没想到他那丑陋的外表下;竟隐藏着的一颗自我澎湃得扭曲的心灵;可能在他心目中;把自己看成高高在上的云朵;把别人看作地上的烂泥吧;或许;在他心目中;他看中别人;在别人的身上发泄自己的兽欲;这还是委屈他自己了;对别人来说;还是一种恩赐吧。

  直是太不要脸了。

  难怪堂堂一大将军,他的情人还是这般受苦受累,一点好处也没有给,也难怪那央金怀孕了也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原来他就是披着人皮的畜生。

  一瞬间,刘远有一种出奇的愤怒,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一次徒劳无功,更是被赞婆这种毫无人性、令人发指的行为所激怒,虽说刘远现在也是大唐的贵族,但刘远很反感那些视生命如草芥的人。

  “可恶,赞婆这畜生。”刘远忍不住爆粗道。

  这时关勇、沙玛等人也闻迅走了上来,闻言一个个都气愤不已,就是沙玛也皱着眉头说:“那央金又不奴隶,这个赞婆,做得也太过分了。”

  唐大山冷笑道:“就是畜生也比他好。”

  还是候军最冷静,皱着眉头说:“将军,现在怎么办?”

  “这次计划失败,收拾好东西,抹掉痕迹,我们先回天马牧场地,另行想办法。”

  “是,将军,属下这就去办。”候军应了一声,马上去收拾残局。

  刘远扭头沙玛说:“沙玛小姐,刘某有一个不情之请。”

  “将军无须客气,只管吩咐。”

  “找人安葬一下央金,说到底,此事刘某也有责任。”刘远沉声地说。

  吐蕃全民皆兵,按理说杀人并不用有心理负担,再说又是异邦外族,不知为什么,听闻到新生命胎死腹中,刘远动了侧隐之心,虽说并不后悔自己的行动,但是这种超乎自己想像的悲剧出现,还是给刘远很大的感触,于是,就想为她们做一点小小的事情,积福也好,赎罪也罢。

  沙玛明显楞了一下,不过很快回过意,点点头说:“好,将军大义,此事包在我身上。”

  回去的时候,尉迟宝应有些不解地问道:“将军,这是吐蕃人的内讧,再说那央金也是赞婆的情人,死了也就死了,为什么还要安葬她们呢?死多一点才好,免得他们拿起弓箭对付我们,再说她是赞婆的情人,那赞婆刚刚还把何潘仁老将军灭门呢。”

  尉迟宝庆不明白,只是死一个普通的吐蕃女子,将军竟然这般触动,这是很少见的,在他心中,吐蕃人自然是死得越多越好。

  刘远淡淡地说:“战争是冷酷的,但人性可是温暧的,我们无力改变这残酷的战争,但可以为它增加一丝温暧的颜色。”

  “那个,将军,这色是干什么的,能吃吗?”尉迟宝庆挠着头说,刘远说什么,他好像听起来有些不太明白。

  好吧,对着这些武夫抒情,有点像明月照沟渠,刘远没好气地说:“别什么色了,快点回去吃饭了,我们在这里弄了大半天,你肚子不饿吗?”

  “饿”

  “那还等什么,先回去吃饭。”刘远说完,一夹马腹,汗血宝玉追风知道刘远的心意,一下子迈开的四蹄,飞快地奔跑起来。

  。。。。。。。

  峡谷伏击后又过了一旬,刘远和扬威军一次机会都没有逮着,据说赞婆现在主要是练兵,甚少外出,活动也没有规模,好不容易出来了,前呼后拥,动辄几百人,很难觅得良机,强行攻击,伤亡肯定惨重,刘远又舍得用麾下的将士的鲜血去换取军功,这事就一直拖了下来。

  每日除了派斥候严密监视,就没有别的办法,而沙玛也派了不少人协助打探消息。

  刘远很不满意现在的状态,因为现在能做的,那就是等。

  “沙玛小姐,今天又是没有什么消息吗?”刘远陪着沙玛一边走,一边苦笑着问道。

  “没有”沙玛又是一脸苦笑:“据说前线的失利,论钦棱令赞婆大量训练新兵补充,所以这段时间,赞婆一直都在大营里练军,不轻易出营,难啊。”

  还真是没有办法了吗?

  两人正在走着,突然看到关勇弯着腰,在地上摸摸索索的,好像在找什么一样,刘远忍不住问道:“关勇,在找什么?”

  听到是刘远发问,关勇马上应道:“回将军,刚才不小心,在此里掉了一块碎金子,想把它找回来。”

  “关将军,需要我叫几个人帮你找吗?”沙玛笑着说。

  “不,不,不用,也就是一个块碎金子,找不到就算了。”

  黄金?刘远脑中突然灵光一闪,一脸兴奋地说:“太好了,这次有办法对付他了。”

  944夺命黄金

  “将军,什么办法?”看到刘远突然这么高兴,沙玛好奇地问道。

  关勇也一脸疑惑地说:“将军,属下这一块小碎金,不劳你出马吧。”

  刘远拍了拍关勇的肩膀,哈哈一笑:“不错,你的这块小碎金,可以换一个大功,哈哈。”笑完,扭头对沙玛说:“沙玛小姐,我想,我们有些事得商量一下。”

  “好的,将军,这边请。”

  两人就这么走了,留下一头雾水的关勇,他不明白,怎么那块小碎金值一个大功,他也不知道,到底是继续找金子还是凑上去看看热闹………

  …………

  彭扎是一个普通牧民,说他普通,他是他的右手有些残疾,这是他小时候试图征服一匹烈马时被甩下来,伤了右手,这就注定,他做不了一个英勇的士兵,只能做一个普通的牧民,因为一个不能拉开强弓的人,是不被军队所接纳的。

  好在,三界神灵并没有抛弃他,彭扎的祖上作勇英勇,由他以上的三代都有人战死沙场,这可是很了不起的,按照规定,彭扎一户被封为荣誉甲门,这是非常光荣的,不光在纳税方面有很大的优惠还有封地赏赐,彭扎靠着封地,放羊牧马,小日子过得还不错,即使牛羊被可恶的镇蕃军屠杀一空,但他可以把封地上的草割下,卖给天马牧场,一样可以有收入,不用饿死。

  这天彭扎赶着马车,准备再去割一些草,可是走到半路时,突然发现一大群在一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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