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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妇人寿草-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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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平则阳秘。温热兴阳,阳势暴涨,耗损阴精。故丹溪翁《色欲箴》戒以“阳盛损阴,济以燥毒”。所谓燥毒,乃指大辛大热,助阳耗阴之药。阳事不兴,病机多端,宜究其因而予之治,不可谓辛热可兴阳也。

  《妇人良方》薛己注云:种子之方,性多悍,易损真阴,不可妄施。诚理也。

  古人云:服药而治病者,中医也。与其方不对症,勿如无药。其于无子之人,可不慎哉!

  《广嗣纪要》载:李叔和问东垣先生云:吾中年(五十岁)举一子,一岁后身中生红丝瘤,不久而亡。嗣后,又生三、四子,皆在二、三岁患同病而亡,何也?东垣思之再三,翌日遇而告之。此汝肾中伏火,邪火传子故也。必因多服入下焦之药(如八味丸之属),燥毒伏于肾中,伏毒损伐命门而成,俗称胎瘤,又名红丝瘤。汝精中必有红丝,子试观之,果如其言。

  由是观之,阳事不兴,经久无子,切不可滥服兴阳之剂,不惟害身,抑且灾及其子。可不慎乎! 


 

 
  
七、求嗣药饵说



 

  夫妇元气衰微,阴血虚弱者,多无子嗣。如辅以药饵,乃可举子。

  药饵,大凡冬宜肉食。以肉食乃使阴血闭藏,肾水归源。冬时少行房事而辅以肉食,则助肾而益气血也。

  又,三冬之月,鸟兽气血秘之肉中,故冬肉大益人体。其肉须鲜活,以上好调料烹之;或将其淹渍后贮之,而后食之,概益气血精液。

  马益卿云:凡食肉,宜饮其汁而勿食其肉,以其肉腻难消也。

  故肉食者,当啜其汁而勿食肉;如欲食肉,宜细吃之而吐其粗末;过多食之,则必痞塞心膈,致令满病。

  食鸡,以色赤、乌、黄者为佳。所谓乌骨鸡,其骨乌黑也。此鸡尤能疗虚,大益妇人,不必拘其外色为白为黑,仅以乌骨为上。验之舌黑者,其骨亦必色黑,悉可用之,良效。

  孟诜云:鸡有五色,其黑鸡白首、四距六指,鸡死,其足爪不伸者,悉害人。

  《延寿书》云:雌鸡常鸣者,有毒,勿食。四月食鸡,不可与葫、蒜、生葱、芥、李、兔、鲤、獭、糯米同食。

  陈藏器云:雀肉、雀卵,均宜冬月食之,能兴阳事,宜子嗣。然雀肉不宜与白术、李子及诸鸟兽之肝同服。

  《嘉#本草》云:鸠肉,补气益血,助阳补阴而益子。久病虚损之人宜食之。

  邵氏云:鹿肉,补中益气,滋生阴血之品,凡妇人经脉不调者,用之大益。

  鹿,可大补人身,为纯阳多寿之物,多食药草,古称仙寿,能通行督脉,食之宜子。

  孟诜云:九月之后,正月之前,食之宜,他月勿食。白胸而有豹纹者,及曝晒其肉,其肉干燥者,皆杀人,勿食。

  鹿肉不可与雉、#、虾、蒲白同食。

  《礼记》云:食鹿宜去其胃。孙真人云:药饵之人,不可食鹿肉,服药必不得药力,以鹿居山中,食诸多解毒之药草故也。鹿肉可制诸药而解药力,故当慎之。

  凫、雁、鹳、鹄等鸟肉,或野猪、麢、水獭等兽肉,为古代日人所喜食,此皆滋生阴血之品。服饵之人,不可多食之。

  袁了凡云:煮粥将熟之际,其中有浓汁,粘聚一团,此由米谷之精液所聚也,取而食之,能补益精血而宜子。

  《素问》云:阴之所生,本于五味;阴之五宫,伤于五味。今人药饵,多以肥甘厚味之肉食,冀其同气相求,滋生阴血而助孕也。

  然食肉之时,仅宜其味,过于嗜啖,反咎其体。故圣人之食礼,教人以食肉,取其性气也。故食肉药饵者,切当记取。又,为饵之时,如其腐臭,或病者素所不喜之物,不可与食之。腐臭之物,乃生毒邪。戕伐人体,其害溥矣。故圣人云:恶臭不食。又,已所厌恶之物,及未曾食过之物,色、形反感之品,食之胸臆不舒,甚则吐泻,尤其妇人,更是如此。 


 

 
  
八、受胎说



 

  北齐大夫褚澄云:凡成胎,以精血先后而分男女。阴血(母)先至,阳精(父)后冲,纵气来乘于血,血开裹精,外阴内阳,乃成坎卦,为阴中之阳,孕胎为男;阳精先至,阴血后冲,两旁横气助于精,精开裹血,外阳内阴,乃成离卦,为阳中之阴,孕胎为女。

  《道藏经》云:经水净后,一日、三日、五日,交则生男;二日、四日、六日,合则孕女。盖经后一、三、五为奇数,属阳;二、四、六为偶数,属阴故也。

  《圣济经》云:因气左动则属阳,阳资之则成男;因血右动则属阴,阴助之则成女也。此因气属阴,血属阴,左为天之道而属阳,右为地之道而属阴故也。

  东垣先生云:经后一二日,血海始净,交感则精盛其血而生男;经后四五日,血海既旺,交感则血盛其精生女也。六七日之后,子宫既闭,交而不孕也。此以血海精血虚实而定男女之形也。

  丹溪翁云:乾坤者,阴阳之情性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男女者,阴阳之仪象也。阴阳交媾,胎孕乃凝,所藏之处,名曰子宫。一系在下,上有两岐,一达于左,一达于右。精胜其血,则阳为之主,受气于左子宫而男形成;精不胜血,则阴为之主,受气于右子宫而女形成。

  又,驳气(即精气混杂不专之乱气)受于左右子宫之时,或为生,或为三四子之属。

  又,驳气甚者,受于左右子宫之间,而成阴阳人(倭称二形人)。遇男子而为妻,娶女子则成夫也。

  程明谦云:褚澄之论男女交媾,以精先泄则生女,精后泄而生男。然世间夫妇,孰不欲男。此说殊不可信。东垣先生云:经水净后一二日交则生女,经水净后四五日交则生男。然有四五日之前交而不孕,有八九日之后交而成胎者。此说亦谬矣。俞子木《广嗣要语》,著方立图,力主阴实阳虚、阳实阴虚之论,皆未脱东垣之窠臼。观世上羸之夫、怯弱之妇,屡屡受胎;而气血方刚,精力过人之男妇,反艰于嗣续,何也?

  朱丹溪之说,专责妇人子宫经水,然富贵之家,侍妾既多,其中竟无经水调畅之妇耶?有与前夫生子者,然嫁后夫则无子。不足信矣!

  程鸣谦云:父母之生子,犹天地之生物。坤为地道,其性为顺,必赖天之乾元以生物;母之生子,须得父之精气以助,其以父为主乎?以母为立乎?盖交感之时,夫妇百脉齐至,不拘老少强弱,康宁病患,精泄易难,皆禀父精以成胎,岂可分为主辅之别哉!

  夫妇交媾,百脉参差,则不论老少强弱,康宁病患,精泄易难,悉难成胎。

  其子有男女之辨,不以精血先后为拘,不以经净日时为拘,不以日时阴阳为拘,不以父母强弱为拘,仅以精血百脉齐到而分别耳。阳精百脉齐到,胜其阴血则生男;阴血百脉齐到,胜其阳精则生女也。

  香月启益按:受胎之说,诸贤之论已详。程鸣谦等辈,义理精微,正千古之误。

  张介宾云:交媾之时,精血相裹之说,乃臆说也。男女交媾之时,两情和畅,本无血至之说。此诚确当之说。

  丹溪翁生、阴阳人论:丹溪此论,其义理精微,甚利学人,然有穿凿附会之嫌。

  生、阴阳人之类,皆人事之变,惜昔未有详论。此贤认为,此乃人傀(怪异之人),大多语焉不详。《宋史》载云:有男子之阴器生于脊,女子之阴器生于头者。刘敬叔《异苑》载:晋代李宣之妻,孕后额上生疮,儿从疮出,长大乃为大将,名曰胡儿。

  《史记》载:陆终氏娶鬼女,从左胁下生三子,又从右胁下生三子,计六人。及长,保家卫国,子孙繁衍。

  《因果经》载云:释迦佛祖自摩耶夫人右胁生。

  《五杂俎》载云:嘉靖年中,米鉴之妻二月十一日生一子,十二日又生一子,十三日复产第三子。宋宣和六年,有商贩某男,孕后生子。

  陈后山《丛谈》载:郯城某民妻,生二十一子,双生七胎。

  妇人上唇生黑痣者,多生双胎(按:《神相全编》云:人中有两黑痣者,多双生;人中上窄下宽者,主子孙多;上宽下窄者,主子孙少;上下均窄,而中心宽者,主子嗣多病多忧;上下直而深者,主儿孙满堂;上下干而浅者,主无子。

  上述各论,皆载史书,乃人事之变,非常理也。 


 

 
  
九、鬼胎说



 

  陈自明云:夫人之脏腑调和,气血充实,则风邪鬼魅(指经年老狐、狸、猫、犬之类,久而成精者)不侵;若荣卫虚损,精神衰弱,则妖魅鬼精侵之,状如怀子,故曰鬼胎也。

  虞天民云:凡妇人之性,淫乱而虚者,则肝肾之相火无时不起,故劳怯之人,多梦与鬼交,久而成胎。此即思想无穷,所愿不得,血化为白淫白浊,流于子宫,结而成块,而胸腹胀满,俨若胎孕。

  《献征录》载:孝纯庙(按:孝纯,庙名,中国庙,如日本之神社,为中国人纪念祖先之处)庙祝杨天成之女,乃杨氏老处女(年长未嫁之女),月水不下五月余,腹大胀满,屡治无效,随月之长,乳头变黑,如怀子之状,而羞与人言。今医者所言诚如是也。吕复闻此言,思诊治之方。求治于四明名医吕复。吕察其乱脉,乃云:汝未病之前,曾作怪诞之梦否?此女不答,径回闺房,密告侍女。吕乃云:此惑于鬼神也。告云:今夏某日薄暮之时,游于庙庑,见一黄衣神而神动,是夜与梦交,嗣后月水不下,如怀子之状,而羞与人言。今医者所言诚如是也。吕复闻此言,思诊治之方。见女子面色乍赤乍白,知为鬼病也;脉时大时小,祟病也。病与脉符,予桃仁煎(破血之剂)以下瘀浊,血下如豚肝,有窍如鱼目,病乃愈。

  虞天民所叙之事,不足信也:岂有以土木为形之庙神,能与人交而有精,以成胚胎耶!噫!悲神之惑女,女之惑神耳。此乃大女无夫,正所谓“思想无穷,所愿不得”也。

  孕十四五月而不产,非为病邪,即为鬼胎。

  《女科准绳》记云:时有名医潘,曾诊张咸之妻孕五年、富昌龄之妻孕二年、刘彝孙之妾孕十四月,均不产出。潘诊此,云其皆为相同之病。凡医妄以为孕,遂乃用破血攻毒之剂。后张咸之妻下肉块百余枚,似有眉目状;昌龄之妻药后梦二童子黑如油漆,仓悴惊怖,疾走而去,其病乃愈;彝孙之妾下血有大蛇,犹蜿蜒动摇。三妇遂复如常人。

  中国及日本古医著多记老狐、猪、猫、犬或河伯(按:河伯,为日本盛传之水神,又称河童,如五六岁小儿,善相扑),常接近妇人,与之交而成孕,产奇异之胎。

  《酉阳杂俎》载:千岁之狐,常变化淫妇而惑人。据载:日本江户时鸟羽院侍女,在玉藻前变为野狐。

  《本草纲目·山操》记云:有旱母之物,其长二三尺,裸形,眼生头顶,其行如风,善隐其形而入于人家,惑淫乱之人,纵火盗物,甚是坑人。旱母肆虐之时,必天下大旱。日本称此物为河童。

  江户时代,河童是处皆有。观为此妖所害之妇,多为愚钝淫乱之人,或年长无夫之女,思愿不遂,或大病之后,气血虚弱,邪气易入之辈。

  虞天民之说:未尝闻正人君子染此疾者。究其原缘,乃品行端正,素不淫乱者。

  此症易与妊娠相混,害人误疾,由斯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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