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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世有红妆 作者:苏南生(晋江2014.01.10完结)-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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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笑得干净透明,比那雨水更叫人喜爱。锦初想,怎么能有一个人,笑得如此清澈,连女人都比不过。坏只坏在,这人的嘴里,向来说不出好吃听的话,比如此时,她真恨不得一巴掌把他的笑给扇掉。
  “我是怕你病了,搅得我不能安生。你娘肯定会怪我没照顾好你。”
  “原来你怕我娘。”
  “我不是怕,我是尊敬她老人家,希望她少担心一点罢了。”
  “嗯,行啊,也学会说话一套一套的了。”
  这天夜里,刘付慕年还是受了点凉,后半夜便开始咳嗽,睡也睡不好。他怕吵着了锦初,干脆披起衣衫到书房里批阅公文。
  天才蒙蒙亮,李泽南就过来了,他感到惊奇:“少帅,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没什么,夜里睡不好。”刘付慕年说着,又咳了几下。
  “少帅,你可得注意身体,要不我这就去请医生过来瞧瞧?”
  “不用麻烦了,只是有点咳嗽罢了,也没什么,过一段时间自然就好了。你一请医生,等下娘知道了,又该小题大做了。”
  李泽南心里担忧,可也不敢说什么,只好作罢。
  连着几夜,刘付慕年都是在书房里歇下了。书房离卧室并不远,他刻意压制的着咳嗽声,还是被锦初觉察出来了。
  又是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此时若用“挑灯夜读”这个词来形容刘付慕年最适合不过了,再添上断断续续的咳嗽声,简直就是一个文弱书生的代表。不觉有些凉意,刘付慕年想倒杯茶热热身子,却听得有人敲门,他抬头一看,锦初端着一碗半汤半药的东西走了进来,仔细看,水面上还漂着几片深褐色的叶子。
  “这什么?”他问。
  “这是枇杷饨猪肺,专治咳嗽的。这法子我爹以前也常用,很有效的。”
  “哦?”刘付慕年打量着那一碗枇杷汤,嘴角上扬,“你该不会是怕一个人独守空房,所以才想着早早把我的病治好,回去陪你?”
  锦初的脸色沉了下来:“你这人说话怎么老那样难听呢?真是好心没好报,我走了,你自己慢慢熬着吧。”
  刘付慕年拽住她的胳膊,陪着笑:“生气了?跟你开玩笑呢。”
  锦初皱了皱眉头,掰开他的手。
  “怎么了?”刘付慕年意识到不对,蓦地拉开她的衣袖,原本白净的手臂上却满是擦伤,一道道的印子。“这是怎么回事?”
  她把手藏到身后,轻描淡写地说:“不小心,被树枝划伤了。”
  “划伤?是从树上摔下来的吧?”
  果然好眼力,被他看出来了,锦初直起腰板,说:“是,是从树上摔下来了,不过树又不高,摔不死人的。再说就这么点伤口,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小时候跟爹上山采药,摔得比这狠多了。”
  “以前我管不着,但是现在你在我的地盘上,我可不希望你出点什么事。以后这种事,叫下人去做就行了。”
  “我没有要你同情的意思,也不是想讨好你。我自己能动手,干嘛要麻烦别人。不管怎么说,我和你现在是在一个屋檐下,又不是仇人,多做一点比又有什么关系?如果事事都要考虑动机和得失,这样子活着不会很累吗?不过,你若实在不喜欢,最多,以后我不做就是了。”
  这番话从锦初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字字有力,可她的心里却是忍不住的难过,同时又觉得自己虚伪。
  这枇杷要最嫩的,而且叶面上的绒毛也得弄干净,她怕别人弄不干净,熬出来的汤不能喝,亲自动手把绒毛一点一点地去掉,才放心地下煲。为此,她还被刘付新月取笑了一番:“嫂子你倒是满有心计的,为我哥做这做那的,你以为这样他就会一心一意地对你?不可能。别看哥老老实实的,其实他可风流了,喜欢他的姑娘那么多。有,这么多!”小姑娘一边说还一边比划着。
  老实?锦初是没看出来,不过风流这个词,说得倒挺准确的。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人在男人面前,装得是一本正经的,在女人面前,就开始泼皮无赖了,他既英俊又有权势,试问有多少姑娘能抵挡得了他的魅力?
  “阿初,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他轻声叫着,把她从思绪中拉了回来,他端起碗仰头一口气把汤全喝下去了。汤其实很难喝,他皱着眉头把碗放到桌子上,然后清了清嗓子,“这是我夫人第一次专程给我做的,我要是再不领情,真是该打了。”
  “你是该打。”锦初扬了扬嘴角,轻轻伸手过去,用帕子替他拭去嘴角残留的汤汁,动作自然得连她自己都惊讶。她红着脸收回手,假装镇定地说,“你要长点胡子,就像我爹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鬼使神差地就那样拭上去。她悄悄地看过去,不知他是没有觉察到还是故意忽略掉这个小细节,他正在不满地大叫,“我有那么老吗?”
  “别嫌弃,我爹可比你帅多了。”
  “嗯。看得出来。”他点头笑了笑,随即站了起来,“来,陪我到院子里走走罢。”
  两人还是头一次这样安静地走着,彼此都不说话,生怕打扰到谁似的。夜风自由地拂过她的发梢,那样的轻柔。偶尔有不可避免的咳嗽声,略带低沉地惊碎了夜的宁静。
  忽然一声怪叫,墙角的阴影处有东西跳了下来,锦初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刘付慕年身后躲去,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野猫。
  “胆子这么小。”刘付慕年牵起她的手,锦初脸一热,挣了挣被他扣紧的手腕,到底还是没有挣开。他的力气不大,拿捏得却很到位,不轻不重。
  此时一轮皎洁的明月已经挂在树梢上,冷冷地洒下一地银霜。路并不长,朦胧间,她有种错觉,好像两人认识了很久,久到自己都记不清,于是一辈子就这么跟着他,走下去,走下去……
  回到卧室,刘付慕年才松开她的手,她有些尴尬,因为自己的掌心竟紧张得冒汗,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她紧张,还好他没有看她。他转身从柜子里翻出小药箱,按住她的胳膊,然后用酒精替她清洗伤口。她疼得直吸气。他见状立时板着一张脸,粗声粗气又略带报复地说:“知道疼了吧?以后别干这种傻事了,你弄伤了,我还得照顾你,太不划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轮船从白天一直到傍晚都没有停歇过,在江上划破浪尖徐徐地往航前。顾均成坐在船头的甲板上,透过烟波浪拍的栏杆,看日照渐渐晕成血红色的光醉卧在水面上,一点一点地被江河吞噬着。终于,余晖一点一点地隐去,敛尽了光华,消失于水面之上。暮色沉沉,不时有倦鸟长长地划过青色的天空,又消失在青色的天空。
  船上的时间是无聊和难捱的,乘客们都已经睡去了,一弯明月静谧地挂在半空,亲近着水面的微澜,漾开一片粼粼的波光。顾均成长时间保持着相同的姿势,坐在那里望着江面出神。他素来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此刻却无比的失落。无它,只因他心里惦记着一个叫林锦初的女子。当真抛下了她,才觉并不潇洒,此番一别,相见是何时?锦初,锦初……他一遍遍地在心里默念着她的名字,想象着她笑的样子,轻俏地喊着自己哥哥,不觉唇角上翘。
  这时,身后有脚步声传来,他本不生疑,但来者的小心翼翼反倒让他警觉起来。一个黑影从角落里朝他扑过来,像一条饥饿的猎狗。他敏捷地反手一格,就势一滚,已滚到一边。他站起来时,又有几个壮汉扑了上来,把他围住。他一面沉稳应战,一面思忖这些人的来意。打斗声把乘客吵醒了,乘客们睡意顿消,躲在窗口里观看。但他们都不敢出来,一来怕惹祸上身,二来这种事早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
  论格斗,论身手,几个壮汉并不是顾均成的对手,三两下就已经倒了大半,剩下两个壮汉还在拼死相搏,其中一个顺手抄起一块木板,朝他身上招呼,他躲避不及,木板结结实实地打在了身上。他闷哼了一声,只觉喉中一热,腥味上涌,脚步几下踉跄。这时,一名壮汉趁机伸腿把他绊倒在地上,另几名壮汉见势迅速上前按住他。于是,任他再厉害,任他像泥鳅一样翻滚撕拧着,也无法挣脱这几个人铁钳般的束缚。
  几个壮汉对着顾均成拳打脚踢了一阵,直到见了红才肯罢手,但仍旧死死地按着他,防止他逃跑。
  “老大,这人怎么处理?”其中一个壮汉向领头的人问道。
  领头的人蹲到顾均成跟前,审视着他满脸的血污,笑得有些张狂:“给我扔江里去喂鱼。”
  “是。”几个壮汉齐刷刷地应着,神情兴奋。
  “等等,”顾均成抬起衣袖拭去嘴角的血痕,问道:“能不能告诉我,是谁要你们这么做的?”
  一个壮汉抡起巴掌往他脸上招呼:“他妈的,死到临头,问这么多做什么?”
  领头的阻止了壮汉:“反正他都要死了,告诉他也无妨,就让他做个明白鬼吧。年轻人,我告诉你,想要拿你的命的人,就是你的好妹夫刘付少帅!哈哈哈……是他让我们这么干的。怎么?看你的表情,一定觉得不可能吧!谁让你喜欢他喜欢上的女人?你小子当真以为他对你好?想要重用你?让你出人头地?啊呸!你太天真了!人心险恶你懂不懂?年轻人,等你变成了鬼以后,有什么不要来找我们,直接去找少帅就对了。”
  顾均成只管冷笑着,不再言语。领头看着他的目光不禁心虚,打了个寒战,他忙示意,几个壮汉立时心领神会,抬起顾均成就往江水里丢去。扑通,重物落水的声音。乘客们几乎可以想象出他在水里扑腾挣扎的样子,再看那几个壮汉一脸凶相,他们个个都不敢吱声。不过片刻,夜又恢复了原先宁静,剩下的,只有轮船行过水面的声音,不眠不休。
  自从顾均成离开颖宁之后,锦初几乎没有一夜能睡得安稳,常常在半夜惊醒。这一夜,锦初又像往常一样从梦中惊醒,她心里只觉莫名地疼痛,不安的感觉比任何一次都要强烈,几乎令人窒息。枕边的是空的,刘付慕年还未归来。倘若此刻身边有一个人也是好的,不管是谁。她需要一份安定。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再见窗外月光如水,树影凄凄,轻风吹过似雪水渗过心脾的清爽,她起床默默地套上一件长衫便上了屋顶。
  刘付慕年刚从外面回来,他推门入屋,卧室里却没有锦初的踪迹。他想,这女人估计又爬到屋顶上去了。他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女子这么爱上屋顶,好像那里有着神秘的力量吸引着她一样。好几次远远地瞧着,她像是黑夜里一个飘忽的精灵,既孤单又傲然,仿佛随时会消失在空气中一样。
  夜空撒满了星星,月亮又大又圆像一个银盘嵌在天空。夜幕低垂着,那么近,仿佛触手可及。
  心神不宁的锦初躺在清冷的瓦檐上,睁着乌黑清亮的眼睛,遥望着夜空出神。从屋顶的角度看过去,月亮是要近一些。夜风抚过樱花树,发出轻悄悄的声音,竹蜻蜓安安静静地立在瓦缝里,像在守候一个亘久的时光。
  这样的夜晚,有一些落寞,又有一点孤寂。
  习惯了有顾均成在身边的她,总觉得像少了些什么似的。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是从离别开始,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的笑,他的怒,他的每一个表情,在此刻想来,都是那么的生动,那么的好看。她只是想他在身边,不要自己一个人,像一个掉队的孤雁,茫茫然地找不到方向。
  她太害怕了,这里的日子她过不惯,她喜欢清静,喜欢安逸,而那些想和刘付慕年套近乎的人总是打发他们的夫人约她去逛街,打牌,看戏,她借口有恙推了几次,岂料别人就传她心高气傲,目中无人。她是不辨解的,越发觉得人心难测,无心应付,如果顾均成在身边,也许他会告诉自己怎么做。也许这就是长大。要学会承受的,太多太多了,多得应接不暇,多得无从适应,多得无可奈何。有时候真想放弃,可放弃,就意味着自己所有的坚持都白费了。于是,一颗心就这样反反复复,患得患失的煎熬着。
  “为什么喜欢来这里?”刘付慕年的声音忽然响起。
  锦初吓了一跳,转过头,发现他已经在旁边坐了下来。他什么时候来的?怎么自己就没发现?自己失态的样子估计全被他看在眼里了。她有点窘迫地坐了起来,脚上踩着的瓦片碎了一块,碎片骨碌碌地顺着瓦槽滚下去没了影,落入黑暗里。刘付慕年扶住她的胳膊,生怕她摔了下去。她肌肤有点凉,手腕柔弱的感觉让他怔了怔,蓦地生出一种保护的欲望,想要抱她。他克制着自己的冲动,松开了她的手。她坐好,抬头望着天边的明月回答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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