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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惹火-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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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出去的木屐掉在旁边,脚指甲上画着精致美丽的彩绘,还可以保持很多天,还可以展示给很多人看……她不应该死!那一刻,杜蔻突然觉得,躺在车轮底下一秒一秒死去的女人应该是她。那个女人还有人爱,还描画着自己的美丽有着观众。而自己什么都没有。如果可以,那一刻她愿意代替那个拥有爱的女人死去。

  那是她第一次想到死。

  她想静静地死。死了以后就不用拼命挖耳洞来弄疼自己,不用躲在黑夜里整晚整晚地叹气。她从同学那里弄来氰化纳,溶到水杯里,然后注射进VE胶囊,只想陈优有那么一点点内疚就够了。让陈优知道,她是为他而死。可是,她死了,谁知道他不会告诉别人,他跟这个女人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呢?他甚至都不会来看一眼她的尸体。对于一个不爱你的人,你生你死,他或许都只当看了一场电影。而她是多么爱他呀!她又有多恨他呀!

  她是个从来没输过的女人,付出了生命,都不能跟最爱的人共舞一场,她不甘心。那么,死在一起吧!让我们两个肮脏的灵魂一起进十八层地狱吧,无法互相感觉,毕竟是在一起! 


他怎么死,你就会怎么死


  失去的东西再捡回来,总是格外珍惜的。

  生命也一样。一觉醒来拉开窗帘泻进来的阳光,满室的玫瑰清香,全是捡回来的。那条黑暗的飙车马路,在梦中无穷无尽地伸展着,象是指向地狱的箭头。那只下半截被轧成一滩浓血的黑猫,还有永远摆脱不掉的梦中那嘶哑低沉的声音“我饶不了你……”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杜蔻都一定在深夜1点之后才入睡,然后将所有的闹钟调到凌晨5点。如果过了这4个小时的沉睡期,她知道,恶梦就又要开始了。所以她总是在闹钟响第一声的时候(甚至闹钟快要响的时候她就会准时睁开眼)穿衣下床,洗漱,打开窗帘等着天亮。

  她曾以为,她一定会死的。越来越频繁的恶梦,越来越绝望的生活,她相信一定会在近期死去——与其坐等死期,不如主动将它安排在爱人的生日。她一直迷信地觉得那个瞎子说的是真的。那天下午她逃课去了学校后面的公园。那个公园是免费的,因为那个年代在她们那种小地方,如果有什么地方收费的话,一定会在第一天倒闭。公园面积很大,一边靠山一边靠湖,湖里常有溺死的女婴,肚子上还连着脐带。附近有一个妇产医院,很多人一定要生儿子。

  那天下午她一个人在湖边坐着,后来来了一个老头子,手上拿着算命的幌子,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这里很危险。他不瞎,他只有一只眼珠是假的,另一只眼睛完好无损。但这也让他有足够的资格从事起算命这个要求特殊的职业了。他坐在她旁边,摆好自己的广告,就是那面迎风飘着的小旗和地上一张画着八卦图和很多穴位的黄纸。他生意很清淡。后来他突然问她,是不是她家最近有凶事。

  是的。他问的是她家是不是最近有凶事,而不是象她告诉唐沁甜的那样,问她是否父母离异。

  她摇头。她说谎了。他挥手叫她过来,打开她的手心。“你的生命线很弱。在这里有一条打劫纹。”他的指甲用力地捏着她掌心的一处。他又问了她父母的属相和她的属相。

  她属猴。至于她的父母,她只知道他们出生的年份,她告诉了他。

  “一个属龙,一个属虎。”算命的算了算年份,“他们只有一个会在你之前死掉。而且,他(她)怎么死,你就会怎么死。”

  她使劲甩开他的手拔腿跑了。当时她并不害怕,在很久之后她都不害怕,只是在懂事之后有一天她突然害怕起来,而且越来越害怕。跑的一刻她只是烦,不想再听这个神经兮兮的人说下去。

  可是今天,她靠着心爱的窗帘静悄悄地笑了。人迷信到顶点,就会以自己的行为去成全迷信。这就是智商越来越高,宗教却迄立不倒的原因。窗户明亮地敞开着,满屋都是阳光的香味,活着的香味。还好那个算命的并不是真的很灵。那个恶梦一样的夜晚,跟着这场飞蛾扑火式的疯狂恋爱一块去吧。

  杜蔻拿起一块抹布,开始打扫起了卫生。 


腐烂的手臂


  既然唐沁甜要去上海,张天籁决定把原来的租房退了,让她把行李打包堆到李遇柳这里来。

  李遇柳租的是一个二房一厅,虽然外形破旧可是里面装修还算不错。让天籁很不痛快的是:李遇柳将其中一间锁了起来。那正是从前他跟杜蔻住的那间。唐沁甜认识夏予非搬走后,他搬到了原来沁甜这间。张天籁出入那么久甚至后来住了进来,李遇柳都不同意她把那间房也利用起来的要求。于是趁着这个机会,天籁吩咐唐沁甜“把你的东西全拿到这里来。我们这还空了一间呢!”李遇柳在一旁抽着烟,没点头也没摇头。

  搬家工人把两个女人大大小小的箱子往客厅一堆就走了。他们是按搬一家多少钱算的工钱,着急着赶下一家。可是结算完工钱,他们一下楼没两分钟门铃又响了。

  “是不是工人忘了东西?”张天籁四处搜寻了一下,打开门。

  门口是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女孩子,看到张天籁也愣了愣:“您好,我找……”

  “是你?进来。”身边的李遇柳说。语气里掩饰不住的吃惊。

  天籁回头看看李遇柳和唐沁甜两个人的神情,马上明白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杜蔻。

  “搬家?”杜蔻看了看放得几乎没落脚地的箱子,朝李遇柳说,“我想来拿我的东西。不知道……还在不在?”

  “你不是说要给人家送生日礼物去吗?看来厚礼没送出去?”站在一旁的唐沁甜冷冰冰地插话。

  杜蔻没理她,继续望着李遇柳。两年的时间了,这乱成一团的房间,还有那个一看她出现,马上冲到李遇柳身边抓住他胳膊以示产权的胖女孩,让她觉得东西还在的话,至少也算一个小奇迹。

  “都在你原来的房间。”李遇柳低头从腰上随身带的一串钥匙里找出一根。“你自己找吧。应该都在。”

  张天籁狠狠地看了他一眼。

  杜蔻接过钥匙。打开房门。

  房间里全是灰尘。书桌上、柜子上、床上,全厚厚地铺着一层灰。可是所有的东西都还是按她在的时候的顺序放置。衣柜、床头柜,她的电脑,键盘,鼠标,卡通笔筒……她打开衣柜,拿出几件衣服。

  “你可仔细找。你今天不带走的,明天也就没有了。”天籁恶声恶气地说。

  杜蔻在书架上找了一遍,取下几本书。然后打开抽屉,又打开床头柜,然后又去翻找帆布衣柜的底部,一无所获。她站在那儿茫然无措地四周打量着。

  “你在找那只手肘标本吧?”李遇柳轻轻点起一支烟,“在床下的盒子里。”

  杜蔻俯身从床下拖出一个大箱子,所有的灰尘飞扬起来。她用手扇了扇,打开来,里面有一些书,还有一个长形的塑料盒子。她打开来看看。里面是一条腐烂成酱油色的手臂。

  两个站在门口观望的女孩子尖叫起来。

  唐沁甜面色苍白,张天籁借机一把抱紧李遇柳的腰。

  盒子里那只胳膊早已烂得关节脱落,如果不按顺序放成这种造型,根本看不出是人手。唐沁甜想起自己曾见过其中的一根食指。那一次她也吓得不轻,一晚上不敢关灯睡觉。

  “我替你放了一些防腐干燥剂,”李遇柳说,“广州太潮了。”

  “谢谢。”杜蔻满意地把盒子放在她要拿走的那些衣服上,又开始搜寻起其他东西。她的相册、毕业留念册和一些学生时代买的不值钱却精致可爱的首饰。

  “我送送你吧。”当她终于把所有她要的东西都找了出来,放在李遇柳替她找来的一个大纸盒子里时,李遇柳说。他看都没看天籁,更不需要征求同意,就打开门替杜蔻扛了下去。

  “你什么时候从上海回来的?”他问。

  她没回答。她不能确定他是真还是假不知道她并没去上海。

  “刚才是你女朋友?”

  “你说呢。”

  “我不知道,你还喜欢这种类型?”她笑了笑。

  “是啊。被蛇咬后世界观变了嘛。”他说。

  箱子非常重,可是他身轻如燕没有丝毫感觉。楼下就有等着的出租车,这条路太短。所有要说的话全涌到嗓门,竟然堵塞起来。

  不过好象说与不说,没有区别。

  “你为什么一直带着那个手臂标本?”

  “我是学解剖的嘛。”她说,“如果我死了,我希望也能捐献出去自己的遗体。最好是捐给我们学校。”

  “看不出你对学校这么有感情。”

  “是啊。我在那里认识了你。”她说。

  他的心微微一颤。

  将纸箱子替她放在出租车后厢,她已经边摇车窗边说再见了。其实他很想问,她那边住几楼,有没有电梯,要不要他送。他有一种预感,这一别,她不会再来找他了。或许今天她的到来,并不是只为了取一些东西,可是张天籁的存在,让她永远死了那个她自己也不会承认的念头。

  如果今生还能相聚,只能是他和她,双双被泡在学校解剖教研室那个装满福尔马林的大池子里了。赤裸着并排在一起,可是永远不知道对方痛或不痛,也不知道自己痛还是不痛。就象现在活着时一个样。 


我曾是蝴蝶或水仙


  李遇柳永远忘不了那个木棉花开的春天。那是大一的下半学期,学校在长长的宣传栏上搞一次手工制作比赛。他从食堂打了饭,漫不经心地往宿舍走。他的胃一直不好,吃了几口就放下来,想着回宿舍拿胃药。

  玻璃的宣传栏上贴着千姿百态的贴画,都是上个周末大家去植物园里采回的标本,大多是蝴蝶标本,被粘在各式野草干花中,拼成漂亮的图画。李遇柳对这类东西没什么兴趣,把好好的昆虫压成画,铸成琥珀,生命成了尸体,有什么好观赏呢?只能展示人类的残忍。不过积极参加活动的总是只有大一大二的学生,所以参展的人多数是他认识的,他一路走一路看了下去。突然他看到了小小的一行诗:

  我曾存在于山野/

  我曾存在于稻田/

  我曾是蝴蝶或水仙

  那一刻他被震撼了。诗的后面署名杜蔻。“豆蔻年华”,名字都透着美好。他发誓要认识这个名字后面的人。他预感他跟这个娟秀字体的女孩会有什么发生。经过打听,他很快就认识了那个瘦小但五官精致的女孩子。

  操场边那棵大大的木棉树正开着红硕的花朵。幸好有木棉花,广州的春天才有那么点春天的意思。树下,他跟她第一次以约会的形式见面。那时候他感觉真幸福。她同意试着接纳他。他牵着她的手,绕着校园一圈又一圈,从日出走到日落,走到深夜。走了三年。有一天,走到一个围墙的缺口时他抱住了她,撬开她封闭的嘴唇。他解开她上衣的扣子,亲着她小小的结实的乳房,左边右边左边右边左边右边……

  有时候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狂热地喜欢上她。他们根本来自不同的两个世界。他的父亲是一个快乐的邮递员,是远近出名的孩子王,自行车后面常跟着一堆打闹追逐的小孩子。母亲在银行上班,家里总是飘着她开朗的笑声和有些走调的小曲。他是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到大,就算有烦恼,也只是偶尔尝了一下糖,觉得不够蜜那么甜。而杜蔻,虽然她很少提及自己的家庭,从她只言片语中,还有她的老乡那里,他也基本知道了她的故事,知道了她性格的发源处。

  她的母亲是一个懦弱而暴躁的农村妇女。懦弱是针对她父亲,暴躁是针对所有其他人:情敌、邻居、村民,包括她唯一的女儿。她父亲是水果商人,在他发财之前,就跟村里其他好几个女人有染,常常是她母亲在地头井边找那些女人疯狂撒泼,互相撕扯头发、吐口水,然后自己的男人闻讯赶去,将她打得头破血流拖回家。她父亲的生意做开后,因为水果的地方性和季节性,开始整月整月地不回家,谁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什么。他或许也给过家里一些钱,因为那两年她家买了很大一块地基,做了一栋二层的小楼,还有宽阔的后院。房子框架刚搭好,突然间又停下来,十来年再没有装修。她妈在没有装玻璃的窗上糊上了厚塑料膜,母女俩的日子就这么惨淡地过下去,男人再没有回来过。

  其实在小楼建成之初,她父亲还回来过一次。那是他最后一次回家,还带了一个头发烫成鸡窝一样的女人。她们家只有两张床,一张是杜蔻破旧的小木板床,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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