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文学电子书 > 如果是在古埃及 作者:飞鸟认得 >

第12节

如果是在古埃及 作者:飞鸟认得-第12节

小说: 如果是在古埃及 作者:飞鸟认得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以女神之名向你们传达旨意,阿蒙瑞将会以神迹来应许拉姆塞斯将军成为你们的国王,日月之子。拉美西斯一世将是埃及之王,这是神的旨意!”
  ‘‘‘‘‘‘
  “明天吗?太好了。”塞提听到拉姆塞斯的决定,高兴的在空中挥起了拳头,他已经是一名指挥官了,最年轻的指挥官,拉姆塞斯说比他那时候还要优秀。“塞提,准备的事都交给你了。”“没问题,我们的王。”他热烈的回应到。明天他就要成为法老了,拉姆塞斯心潮澎湃,他想对莘夕说好多好多的话,他想问她愿意吗?成为埃及的皇后,他的妻子。
  “莘夕?你这是要去那里?”莘夕尴尬的抬起头,本来想走得悄不声息的。
  “恩,恭喜你,拉姆塞斯,终于如愿以偿了,那么再见我走了!”
  “回来!”拉姆塞斯被弄得莫名其妙的,他一把抓住莘夕的胳膊,莘夕踉跄了好几下。仆人们都知趣的下去了,本来还在愁拿夕小姐怎么办呢,现在好了,将军,不对,国王来了。
  “你又耍什么性子!明天我就是法老了,埃及之王了,你现在说要走?!”
  “是,你要当王了,恭喜你,我已经陪你走到了终点,你成功了,所以我也要‘‘‘‘‘‘”
  “所以你要走了?——莘夕不喜欢我当国王吗?”
  “不是——哎,反正我要走,我现在要走了,你放开我!”
  “不准走!理由,你连个理由‘‘‘‘‘‘”
  “拉姆塞斯!你要理由是吗!好,我说,我讨厌你当什么法老,国王,讨厌,讨厌死啦!”
  “为——什么”拉姆塞斯有些懵了。
  “为什么,为什么!因为拉姆塞斯将军喜欢人家叫我夕小姐,可是法老希望我是他的女神;拉姆塞斯将军可以替我烤面包,可是法老只会叫我帮他粉饰太平,最重要的是——”莘夕顿了顿,忍不住的泪水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了,拉姆塞斯看见莘夕一副惹人心疼的叫嚣样,皱起了他的浓眉毛。“最重要的是我可以要求拉姆塞斯将军只爱我一个人,可是我却没有自信要求一个国王只有一个女人,国王本来就不止会有一个女人不是吗?呵呵,国王会有很多女人,会有公主,会有‘‘‘‘‘‘”
  “好了,不要说了。”拉姆塞斯一把拉过莘夕,然后莘夕便忍不住在他怀里哗啦啦的大哭起来。“听着,我不准你走,乖乖的留下来,好不好。”
  拉姆塞斯像哄小孩一样安抚着情绪混乱的莘夕,他把她抱到床上,“现在,你想走也走不了了。”拉姆塞斯孩子气十足的用手牢牢的圈住莘夕,天真的笑。莘夕愣愣的看他,觉得一切都那么的不真实,她也不挣扎不跟他辩解了,就势把头深深的埋到他怀里,拉姆塞斯看见莘夕妥协睡觉也满意的闭上了眼睛。
  夜深了,莘夕慢慢抬起头,她静静的看拉姆塞斯,眼睛,嘴角,鼻子,头发怎么都是那么的完美漂亮,想到自己终究是要离开他的,莘夕忍不住掉起了眼泪,她一点一点的靠近拉姆塞斯的脸庞,一股强烈的爱恋让她情不自禁的吻了他。“莘夕?”拉姆塞斯睁开惺忪的睡眼,“我——我不走了,我要一直陪着你,”她脱口而出,然而马上她又意识到这必定要成为一句冲动无用的话,他们之间有太多阻碍,多得足以叫她后怕的想要放开,是,她是胆怯没有勇气,她没有自信陪伴一个法老,一个君王,要是有一天‘‘‘‘‘‘。“傻瓜,明天,等明天‘‘‘‘‘‘”拉姆塞斯把她的头温柔的贴在胸口,又沉沉睡去。
  快要天亮的时候,莘夕突然惊醒了,有人来找拉姆塞斯,只是离开床而已可是莘夕已经觉得心里一阵凄凉,要离开了,注定的。“拉姆塞斯!”她抓住他,“你不当王了好不好,你跟我走,带我走好不好?”她有些气急败坏了,“莘夕?我还有事,等我回来,好不好。”拉姆塞斯走了,走得是那么的匆忙。末了,莘夕突然笑了,呵,以后还会更匆忙的,他刚才眼里的惊讶是那么的清晰可见,到了今天这个时候叫他放弃王位?莘夕啊,你在想什么,走吧,不要妄想了,回家吧,莫西为你流的血不应该白留啊!
  “这样不辞而别好吗?恩。”莘夕正准备挣脱阻拦她的侍卫,塞提插着腰把头一偏,侍卫都合作的闪到一边去了,莘夕什么都没有带,可是他笑吟吟的看她,塞提知道她要离开这里了,这个小妮子招架不住那么复杂多变的局面了。
  “这不正合你意吗?再见了!”
  “慢着,”塞提笑了,这个女人怎么老认为他很讨厌她呢,事实上他一点也不讨厌她,相反他很喜欢她,他觉得她是一个相当有趣的女人,只是如果她要以皇后的身份陪伴在拉姆塞斯的身边,他是绝对不认同的。“拉姆塞斯知道吗?”
  “这个不重要。我们都明白只要我一走,爱西丝当上皇后,大祭司和卡娜儿那边的人便会倒向你们,这对你们是最好的。”
  “唔,脑子不错嘛” ——脑子不错嘛,他以前也说过这话,遭了怎么办,莘夕发现现在自己就开始想念了。“那么是决意要走喽?”“恩,不回来了。”“去那里?”“这个没必要告诉你吧!”“不说就不放你走,夕小姐要说实话哦!”塞提逼视着莘夕,“克里特岛吧。”说完,莘夕急急的就赶忙走掉了。
  塞提封锁了消息,如果让拉姆塞斯知道他的女神消失不见了,他会不会不顾一切的抓狂找人呢,塞提不敢冒这个险。夕阳西照,莘夕来到尼罗河边,现在她可以回家去了,如果不能和拉姆塞斯在一起,与其看着他作为法老娶一大堆的女人她不如回家,这是莫西用性命和卡娜儿达成的协议,呵,现在卡娜儿一定巴不得她回去吧,她不能杀莘夕因为在她看来莘夕是神的使者,从这方面来说她还算一个好人——至少比她的主子爱西丝好,爱西丝恨不得把莘夕活活的做成木乃伊。她又想到她来到这里的原因,塞提说是哈托儿带她回来的,卡娜儿说是多亏了那枚女法老的戒指,那么她回到古埃及的使命到底是什么呢,她真的不知道,是与拉姆塞斯相遇吗?莘夕是一定要看到日食才安心的,万一她记错了,万一今天没有日食,那拉姆塞斯会怎么‘‘‘‘‘‘谢天谢地,在她惴惴不安的胡思乱想的当口,天色大变,白昼一下陷入了混沌的黑暗中,时间配合得刚刚好,拉姆塞斯的加冕祭祀上,原本还有些半信半疑的百姓都敬畏的顶礼膜拜,拉姆塞斯,拉美西斯是神为他们选择的王!“拉美西斯将为埃及开辟崭新的王朝!拉美西斯万岁!万岁!”约瑟,聪敏的希伯来人适时的带头喊到,现在他已经是维西尔(宰相)了。“拉美西斯万岁!万岁!”众人欢呼起来,伴随着白昼的再次降临,拉姆塞斯以法老的身份,威严庄重的接受了权杖,坐上了他梦寐以求的位子。西元1320年,拉姆塞斯登上王位的宝座成为了拉美西斯一世。
  好了,莘夕松了一口气,她走向河里,然后像神秘的水妖一般消失了。莘夕根本不会知道在她恍惚间被一股闪亮的光护住身体渐渐沉入河里的时候是卡娜儿在神殿用自己的鲜血作为祭礼,。爱西丝当上埃及皇后也许就够了,卡娜儿想,如果注定不能复兴哈特舍特谢普女王的荣耀,那么让女王后人的血和埃及法老的血脉融为一体也许是最圆满的结局,她的使命完成了,那说好的这条献给女神的命也就没什么重要的了。她闭上双眼,念动咒语,以女神之名,现在她——召唤女神降临埃及的最后一位女祭司要送他们的天空女神回家了。当卡娜儿身体里最后一滴血流入神龛的时候,尼罗河突然升腾出一股强大耀眼的光柱。看到的那些打鱼百姓都说这是神迹,他们笑着说拉美西斯一定是埃及最伟大的王,那么多的神迹,他是阿蒙瑞的化身也说不定啊。

  7话。女考古学家

  *如果你愿意把你的脸朝向北风,数年之后你将会看到幸福。
  整整一个上午,莘夕都木然的躺在病床上,护士告诉她不知是什么人送她来的,反正来的时候她浑身湿淋淋,红海沉船事件的幸存者——他们说多半是。
  “哦,莘夕,是吗?其他都记不起来了‘‘‘‘‘‘恩,很好,谢谢。”
  下午的时候,莘夕百无聊奈的四处打望,她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大碍了,可是护士还是要求她好好的躺着。莘夕歪着脑袋靠着枕头,她突然发现一个穿着考究的老妇人正站在病房门口和护士切切私语,这是一个气质高雅的老妇人,莘夕完全相信她在年轻的时候会是多么光彩照人的一个可人儿,而且现在她也很漂亮,身材苗条,银色的头发,还有湖水色的眼睛,这一定是个聪明人,莘夕想,一看眼睛就知道了。莘夕一直盯着她看,末了当她转身朝莘夕走过来的时候,莘夕倒有些窘了。
  “你好,莘夕,还记得我吗?”她微笑着说。
  “你——认识我?太好啦,我只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过对不起,你是——?”
  “不记得了吗?上帝啊,都会好起来的,呵呵,我的好孩子,你是我的助手啊!”
  “助手?对不起,我还是得冒昧的问,你是——”
  “凯洛。盖勒,埃及考古学家。嘿,是的,我们跟法老打交道呢。”
  “他们说我是红海沉‘‘‘‘‘‘”
  “是的是的,太可怕了,我派你去基纳那办点事情,可是——谁知道会突然发生这种事情呢,早知道我就不会让你上那艘船,失踪了100多人呢。”
  “可是——”莘夕还是有点疑惑,这个女考古学家显然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至于她的身份,无用置疑,她有完全让人信服的派头。
  “现在,你都好了吗?孩子!”
  “是的,夫人。”“叫我博士,你一直都这么叫的啊!我还没结婚呢,好的,孩子,既然你已经恢复活力了,那我们就开始干活吧,呆在这里可不好,你知道我们是跟时间赛跑的。走吧,去看看我们的宝贝。”
  “我们去那?”
  “埃及博物馆。”
  埃及开罗。你不得不承认,一个心烦意乱的人是绝对不会喜欢开罗的街市的。到处都是人潮汹涌,破烂不堪的房子,埃及人仗着长年不下雨的气候一般都不盖屋顶,就是有钱也不盖完,他们觉得这样很好,一直都像在盖房子。走在街上,道利什的心情烦躁极了,他不断的用手驱赶开那些追着问他要钱的小孩,老人,这是个多恶心的地方啊,到处都是的小贩叫嚷着,他们热情的问每个过路人,“买点什么吗?先生。”“小姐,来我店里看看吧,”“给你看最美丽的东西!”“要骑毛驴吗?我的毛驴是最好的,其他的会摔伤你的,”他心里嘀咕着,慢慢地朝开罗博物馆走去。
  “看见了吗?孩子,许愿杯。”
  她们径直走到图特卡蒙陪藏品的展厅,女考古学家冲莘夕喊,她的神情热烈而奇怪。
  这是一只很漂亮的杯子,质地像磨沙的,是朦胧的白色,两侧的杯柄分别雕着三束浑实质朴的睡莲,上面托着三个精致的侍者,全都盘腿座着,微笑的表情活灵活现。
  “如果你愿意把你的脸朝向北风,数年之后你将会看到幸福。”莘夕看着杯身上的黑色花纹,等等,这里还有一段话,她不觉念出声来。“博士,你怎么啦?”凯洛博士显然是被她的举动吓到了,她激动的抑制着声调:“孩子,你以前看过这个许愿杯吗?还是在那里看过它的图片,还是——你认识上面的咒语?”
  “呃,不知道”莘夕有些尴尬,她可没想那么多,只是随口地就那么念出来了,“别紧张,来,我们再试试。”博士急切的拉着莘夕走到一块刻着象形文字的碑文前。“来,试着念念。”
  博物馆里有很多人,这些游客有几个是真的热爱这些东西的?呵,一群可笑的家伙!道利什带着傲慢的笑,四处转悠着,在人潮中他的眼睛突然停住了,画面中那个女孩在橱窗前凝视着碑文,似乎用心的钻研着字眼,那副神情可真是动人啊,他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嘿,是那个女孩!他突然有了大发现,道利什的心情大好,总算有点高兴的事了。
  “嗨,你好!”莘夕疑惑的打量这个邋遢的年轻人,“不记得我了吗?是我救了你呢,要知道,女孩子去尼罗河游泳可不好,——那里的鄂鱼——”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什么尼罗河?”
  “嘿,怎么啦,是我啊,是我从河里把你捞上来的,小姐,你当时,太奇怪了就像突然冒出来的水妖,我在潜水,然后就看见了你,你的周围似乎还发着光呢!”他有点生气了,本来还想被人感激一下的,现在这算什么,难道她失忆了!?荒谬!
  “怎么啦,莘夕?”刚刚走开一会的女博士惊讶的看着正在对话的这两个人。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