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漫步重生路 作者:大拇指汤姆(起点vip2012-08-29完结) >

第2节

漫步重生路 作者:大拇指汤姆(起点vip2012-08-29完结)-第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粥鸡蛋怎么啦?有得你吃还嫌弃。”陆宝宝恨铁不成钢地说。想她朝九晚五上班的时候,早餐也就两个包子一杯豆浆,这种专门煮好的白粥,那是妈妈的爱心早餐呀,她都多少年没吃过了,现在心里只有怀念的。
  
  “但是天天吃这个你不厌吗?咱妈就算煎个荷包蛋也比天天水煮的强呀。姐,你叫妈给钱咱出去吃吧,我想吃捞粉,姐——!”陆承希说到最后,亮晶晶的眼睛无限期盼地看着陆宝宝,好像陆宝宝就是那捞粉一样让人期待。
  
  这个时候的陆承希还没有后来的近视眼,长得虎头虎脑白白净净的,非常萌。被这样的弟弟看着看着,陆宝宝不由自主地心都柔软了一块。再一想,貌似自己小时候也是不怎么喜欢妈妈的爱心早餐,能逃则逃,后来甚至有段时间对煮鸡蛋望而生厌,所以弟弟现在嫌弃妈妈的早餐也是可以同情理解的。
  
  陆家妈妈她老人家厨艺实在是个低能,偏偏陆家那时没有一个人愿意,也没有那样的厨艺可以拯救一家人的味觉,所以陆家姐弟一直被老妈出品的菜系荼毒到上大学。后来陆宝宝去了A市读书,尝了不少美食,还暗暗埋怨妈妈的厨艺肤浅。谁料到陆妈妈突然得了食道癌,陆宝宝回家照顾妈妈,陆妈妈心情烦躁,很想很想吃一碗香香的鸡粥,可是陆宝宝煮出来的粥,她嫌这个米太硬,那个味道不行,直到死,陆妈妈都没有吃上一碗她满意的粥。陆宝宝受了刺激,妈妈走后,她发狠去学家政,特地学了不少菜式,可惜,菜做好了,粥也熬得滋味了,而她再也找不到她想要孝敬的那个人,她才意识到,她做得菜她煮的粥再好也没有用了,子欲养而亲不待。
  
  现在白粥鸡蛋缺乏吸引力,姐弟俩长期逃避吃早餐,对于正在长身体的小孩不啻于慢性自杀,陆宝宝记得四五年级的时候曾感到头晕耳鸣,就是营养不良闹的,还有她日后被人嘲笑“飞机场”的平胸,正是她当时发育不良的严重指证。所以说,早餐是大事,不仅要吃,还得吃得好。她就想起后来提倡的:提高国民素质——从一天一杯牛奶开始,那她也从牛奶开始她的重生之路吧。
  
  想到这里,陆宝宝一本正经地对弟弟说:“好,我叫妈给钱加餐,但是妈今天做了早餐,我们不吃她会伤心的,所以白粥鸡蛋还是要吃。”
  
  “姐,你说真的?太好啦!”陆承希一听能给钱立刻眉开眼笑,好像他最爱的捞粉正在冒着美味泡泡向他招手,也不怀疑她老姐能不能要到钱。
  
  餐桌上,陆妈妈看姐弟俩乖乖地吃粥,酱油点煮鸡蛋也吃得顺顺当当,心怀大慰。又看大女儿也无不妥,一颗心总算落到实处。陆妈妈现在的心情好,很好,非常好,明明是一碗再平常不过的白粥此刻在她吃来竟然是美味珍肴般甜美可口。
  
  陆宝宝吃完一碗粥,放下筷子,故意忽略了陆妈妈因为她的动作而微微厥起的眉头,默默在心中斟酌怎样说辞才能说服妈妈给钱。
  
  转瞬间的思索后,她开口道:“妈,我和承希觉得早餐光吃白粥和鸡蛋很容易肚子饿,营养也不够。不如你给钱我们买牛奶喝吧。”
  
  餐桌上一阵静默,奇异的没有人出声接话。
  
  陆宝宝觉得气氛有点怪,她说错了什么吗?
  
  “宝宝,你确定你想喝牛奶?”林小英似不敢相信地再一次向大女儿确认。
  
  陆宝宝在心里犹疑了一下,难道说吃牛奶很奇怪吗?但是她想起上辈子的“飞机场”,还是坚定地点了点头:“嗯。我想喝牛奶,牛奶有营养。”
  
  “陆宝宝,你傻了吗?咱爸单位给派的牛奶现在还没开封呢!你平时不是说喝牛奶拉肚子吗?怎么现在倒想起要喝牛奶啦?”陆承希现在对傻乎乎的大姐非常失望,想到他的早餐费就这样没了,说不定还得被妈妈逼着喝牛奶,他就恨不得长翅膀飞走。
  
  陆宝宝也被弟弟话里的信息给噎着了,她怎么知道家里那么先进,竟然有整箱的牛奶做后备?怎么办?难道跟大家说自己间歇性“失忆”?
  
  事实证明,陆宝宝的担心有点多余,也同时反证这一家人的神经大条得可以媲美电线杆子。
  
  陆妈妈的反应非常直接,她直接开封了那箱牛奶,俩姐弟的挎包一人塞一盒,然后心满意足地收拾碗筷去了。
  
  陆承希是不乐意喝牛奶,可是此时的陆承希还是个乖宝宝,他最纠结的问题不是怀疑他老姐的“失忆”,而是怎么解决那一盒多出来的牛奶。倒掉或者送人?这是不可能的,他还知道这一小盒牛奶是别人想吃还吃不到的好东西,倒掉很浪费,送人他舍不得,只能自己喝了。
  
  陆宝宝迷迷糊糊地和弟弟一起出门上学,心里还在想,重生原来不是万能的神马,更不是什么先知,她现在只是个拥有十二岁小萝莉躯体却有三十岁的思想、灵魂和记忆的普通人。所以,她的观点是对的,实现观点的方式却自以为是理所当然地想错了。一切还得从实际出发的。
  
  所以,她还是老老实实地上学读书吧。小学的知识书本,她都忘光光了,要是她功课跟不上,不是更丢重生人士的脸?
  
  太阳当头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背上书包上学堂。
  
  
  
  
  第三章 少女的妒忌
  
  有的人,天生是发光的太阳,无论你怎样追赶,也抵不过他的光芒。
  ——大拇指汤姆说
  
  走在上学的路上,路边熟悉的火柴盒楼房,高低不等,参差不齐。要么是灰扑扑的石米,要么是白花花的粉墙,加上突兀地伸出阳台的粗黑的铁枝防盗网,仅仅靠阳台上零星的几盆占满灰尘的绿色植物,实在无法为这条落后陈旧的街道添加任何的美感。但就是这条不起眼的街道,好像曾经深深地刻在陆宝宝的脑海里,鲜活的记忆一旦被重现,陆宝宝只要一眼,就能知道那一栋楼房住的谁谁谁,做的什么营生,哪家的孩子和她同校的,哪家是她的同学家的。就在前面粮站那里的十字路口,她的好朋友文清喜欢从右边那个小路里拐出来,然后在粮站等她汇合再一起去学校。今天,她还会在那里吗?文清,她同班7年的同学,好朋友兼发小。
  
  “宝宝!”仿佛间,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好熟悉的声音!陆宝宝抬头望去,不是小学生版的文清却是哪个?!
  
  “文清!”陆宝宝兴奋地大叫,拽着包包直往那小人影冲去。冲到人的跟前,竟痴痴的看着小文清激动的傻笑,想给好朋友来个大大的熊抱,却又觉得似乎不妥,才改为拉着人家的小手。
  
  “你怎么啦?好像几百年没见过我似的。”文清觉得自己老友今天有点过头了,平常她大声点说话都不曾有的,刚才喊她的那声激动兴奋莫名,声音比平时高了八度不止,“说,有什么好事是我不知道的?”
  
  “我看见你高兴不可以吗?”陆宝宝也知道自己现在有点激动过头了,但是她不打算收敛,也收敛不了。没有人明白她此刻对这个朋友复杂、惭愧的心情。
  
  文清,是她上一辈子第一个好朋友,她们一起上的幼儿园,一起上学前班,到五年级又一起考上重点班,小学毕业又一起到市区读中学,不过文清考上平洲中学,她分数不够读了一中,两人才分开的,但是高中毕业前她们也没有断了来往,再后来又都考到A市读大学。直到毕业后,他们才越走越远,最后只偶尔在网上碰到才问候一声。她是怎么疏远了这个朋友的呢?文清读的是A市有名的大学,毕业了在A市嫁个老公有车有房又有了儿子,而她却越混越差,嫁个老公三无人员,工作高不成低不就做个文员等死混退休。所以,陆宝宝见到文清就自惭形愧,下意识地少了联系。坦白承认吧,陆宝宝,你就是妒忌,妒忌文清比你漂亮,比你优秀,比你聪明,你根本上就是个自私好强又小心眼的冇胆匪类。曾经陆宝宝觉得一切的转变在于她没有和文清一起考上升一级中学的平洲中学。但是她从来没有深究过,为什么只有文清考上了,而她却没有考上。她以为一辈子也就那样了,没想到老天竟然让她回来了。是不是暗示她还是有机会可以做一些改变?
  
  “小样!啊!是不是袁帅约你周末去野炊?”想到这个理由,文清板起了笑脸,漂亮的大眼睛瞪着还在笑嘻嘻的好友,””我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你非要喜欢那个笑得像个花痴,到处逗弄女孩子的小白脸,不就长得帅了点,有个有钱有权的镇长老爸吗?他约你去野炊,可他还约了欧海燕那小妖婆呢,那俩人有奸情,一看就知道请一堆人去给他们打掩护的,就你傻乐吧。”
  
  听着小文清噼里啪啦的一通数落,可陆宝宝愣是想不起来她什么时候喜欢过袁帅,欧海燕她倒是记得,那女同学爸爸也是一当官的,小小年纪,很爱打扮,又天生的粉面红腮,含羞带笑的娇怯样,同班很多的男生很受她那一套,身边也自成一个小圈子,却从来和她们玩不到一处去,文清更是看不惯她那做作样,背地里叫她”小妖婆”。但是,野炊是陆宝宝小时候为数不多有意思的课外活动,她想去哦。
  
  “文清,不如我们自己组织去野炊吧,叫谁去你说了算,好不好?”说完,陆宝宝自己就先自期待起来。
  
  “姐,你说的野炊,我也去!”连一直当隐形影子的陆承希听到两人的对话也立马响应,可见这个活动很有号召力。
  
  “行!咱们把晋国、梁科、海荣叫上,小虹也算一个。不过,星期六我们还要排练,周日去还差不多。”文清很是干脆地决定了她们的周末野炊行的人选。除了小虹,其他三个男孩子都是和她们一样从学前班起就是同班的同学,小虹是五年级重点班才认识的小女生,学习不大好,不过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得了她们俩的眼缘,平时也和她们俩玩在一块。但小虹和她们的友谊只维持到小学毕业。因为小虹最后上的是镇上的中学,就是陆宝宝家阳台对面的那间。不仅仅是地域上的距离,还有镇中学和市中学的等级差异,逐渐把她们短暂的友情消磨掉了。
  
  “星期六要排练什么?”陆宝宝有点迷糊的问。
  
  “跳舞哦,我们说好每周六都排练。那小妖婆总算有点用处,她还能教我们跳舞。我想她自己也是想出风头的,不然她才不会那么好心呢。今天下午我们下课早点去后山占地方。”文清话里似乎有一丝不屑。
  
  陆宝宝想起五年级时候,她们小学的最后一次六一儿童节汇演,因为六年级毕业班是不参加表演的。她们跳的《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的一首童谣,为了跳舞,她们八个女孩子每人做了一套纯白色的海军领子的套裙,买了一顶帽子做舞蹈道具。她和文清小虹还特地穿了这个衣服一起到照相馆里弄了一个专辑。三个清汤挂面的清秀小佳人,打扮得一模一样,齐刷刷的出现,曾经让照相馆里的老板眼前一亮。不过,舞蹈最后只拿了个二等奖。凭她们几个小姑娘的编舞水平,能把这个舞蹈给拾掇完还是靠了一个同学以前跳过,把记得的一些动作给复制出来,不记得的她们再胡乱补充上好不容易才完成的。她竟然回到这个时候了,真是有缘哦,陆宝宝不禁宛然一笑。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牧童的老牛是我同伴,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陆宝宝哼起这首歌来,很美的旋律,很漂亮的歌词,那时的自己喜欢得不得了。
  
  文清也开始跟唱,她的声音清脆,像出谷的黄莺一样好听。两个小姑娘就在上学的路上手拉着手,摇头晃脑唱起歌来。
  
  那样青春洋溢肆意歌唱好似旁若无人的两个小姑娘,俨然成为这条小路上一道亮眼的风景。前面走着,后面缀着的男生女生,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倾听她们的歌声,更有好奇的想要一睹她们的庐山真面目,发现是这么两个清新可爱的小美女,会心地一笑,不经意间就在心间留下美好的印记。
  
  陆承希觉得他周围尽是打量的目光,他知道这些目光都是冲着旁边两人去的。他觉得今天的老姐有点一样,从前她说话柔声细气,斯文有礼一点也不出格,不出挑,但是今天竟然一点也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在路上放声歌唱,变得神采飞扬。但是这样的老姐让他觉得很骄傲,与有荣焉。
  
  ……
  
  陆宝宝和文清二人歌唱得开心,毫不知道,在他们俩身后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