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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文学]会唱歌的墙 作者:莫言-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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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要了很多,想回家将百家饺子热热自己也过个好年,待到回家一看,小瓦罐的底儿不知何时冻掉了,只有一个饺子冻在了瓦罐的边缘上。叫花子不由得长叹一声,感叹自己多舛命运实在是糟糕,连一瓦罐饺子都担不上。   
  现在,如果愿意,饺子可以天天吃,没有了吃的吸引,过年的兴趣就去了大半,人到中年,更感到时光的难留,每过一次年,就好像敲响了一次警钟。没有美食的诱惑、没有神秘的气氛、没有纯洁的童心,就没有过年的乐趣,但这年还是得过下去,为了孩子。我们所怀念的那种过年,现在的孩子不感兴趣,他们自有他们的欢乐的年。   
  时光实在是令人感到恐慌,日子像流水一样一天天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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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地重游(1)        
  1999年9月15日上午9时,我从汽车里钻出来,迫不及待地蹿进了丁家大院。   
  丁家大院坐落在原黄县县城( 现为龙口市黄城区 )西北角,是一座在胶东半岛赫赫有名的豪宅,据说可与丁家的儿女亲家牟平县的大地主牟二黑子家的豪宅媲美。1976年2月16日下午,我背着背包,跟随着新兵队伍,晕头涨脑地进了这所大院。我记得一进大院就是一座高大的影壁,影壁上刻着“紫气东来”四个大字。我们数十个新兵站在影壁前听一个干部点名,然后分班,然后就由各班班长把新兵带回去,然后跟着班长进了一栋雕梁画栋的大房子。班长命令我们把背包放在稻草地铺上,我的军人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我蹿进丁家大院就发现那座刻着“紫气东来”的影壁不见了,替代那影壁的是一座新建的既像影壁又像牌坊的东西,这东西的正反两面都刻着字,通过阅读这些文字,我知道这里已经变成了龙口市的博物馆。很快就找到了二十三年零八个月前我安放铺盖的那个地方,稻草自然是没有了,我当年刻过字的那块水磨方砖也没有了。我问一个管理人员,这里的地面是不是换过,那人回答说,换过了,三十四团迫击炮营把炮拖到屋子里,把旧方砖都压破了。我想,如果不是炮营的弟兄们把豪宅当炮库,那块在我的枕头下压了二十天的方砖上刻的字很可能还在。那天上午我发烧,班长让我在家搞内务,我掀起枕头,扒开稻草,用一根生锈的铁钉子,在方砖上刻下了豪言壮语。   
  那时新兵训练时间只有一个月,而我只在新兵连训了二十天就分配到了一个干部战士加起来还不到二十人的小单位。在这个小单位里,我待了将近四年。   
  从丁家大院出来,驱车直奔那个我离开了二十年零一个月的地方。我们那个小单位在我走后不久就撤了,所以我可以说出它的名字而不存在泄密问题。它叫唐家泊,原属于黄县北马公社,现在属于哪里不知道。道路宽广,路边鲜花盛开。我记得二十年前从县城到唐家泊骑自行车需要一个上午,现在坐车只用了十几分钟。村子里的民居几乎都变成了红砖红瓦的新房,但村子的整体布局变化不大。我准确地指挥着司机将车开到了废弃的营房前,然后,跳下车,不顾同行者,就像一头耕了一天地急于回家饮水的牛,直奔我住过的那个房间。我看到房间里搭了一个铺,铺上躺着一个男人,身上盖着一床红花大被,一群苍蝇在房间里飞舞。那个男人被我吓了一跳,折起身来,问我是干什么的。我理直气壮地说二十年前我曾经在这里当过兵,这个房间是我住过的房间。那个男人的脸色马上就缓和了。接下来进了当年我在里边复习功课准备考军校的储藏室,里边住着一个女子和一个咿呀学语的小孩子,墙角上安着一个煤气灶。女人正在炒菜,油烟熏人。我看到,在被油烟熏黑的墙上,二十多年前我用刀子刻上的数学公式还清晰可辨。   
  从唐家泊出来,我们去了大名鼎鼎的南山集团,到了那里我才知道,这集团就是二十年前的前宋家村。当时这个村比唐家泊村还要穷,晚上,村子里的年轻人不远数十里到我们营房里来看电视。那时,我们这个小单位拥有一台闻名遐迩的14英寸黑白电视机,在毛泽东逝世后那些日子里,为了让人民群众看到毛主席的遗容,每天晚上,我们在球场上安上桌子,桌子上摞上椅子,椅子上搁上方凳,方凳上放上电视机,供乡亲们观看,真有点人山人海,万头攒动的意思。可现在,这里比城市还要城市,家家小楼、户户电话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进入他们的地场,满目青山碧水、绿树黄花,环境之幽雅不让欧美。他们拥有世界上最先进设施的康乐宫,建筑的样式很酷,据说里边什么好玩的都有。这些伙计还在山坡上建了一个高等级的高尔夫球场,世界上很多大款都来这里打球、度假。我们在那里大饱眼福时,正碰上英国驻华大使与他的随员在那里转圈,一个将黑头发染成了黄头发的南山小妞率领着他们,就像一个幼儿园阿姨带着一群小乖乖。南山的伙计们正在建造一座据说是亚洲最大的铜铸坐佛,佛后的山头上已经建起了许多仿古建筑,其中自然少不了庙宇。到下个世纪时,这里一定是香火鼎盛之地,仿古的建筑渐渐地也就成了真正的古迹。   
  二十年了,我刻在墙上的数学公式竟然还清晰可辨;二十年前,连做梦也想不到的许多东西今天成了现实。二十年前,我还是一个青年;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双鬓斑白的中年人。再过二十年,如果我还健在,我知道我会变成一个头上无毛的老头,但社会会变成个什么样子,就像二十年前做梦也想不到今天的现实一样,今天做梦也想不到。如果非要让我想象二十年后或者说“展望”21世纪是个什么样子,那么就让我引用前苏联的作家阿斯塔菲耶夫的《 鱼王 》结尾作为这篇小文的结尾,不过要把其中的那些“这是”改成“那是”:   
  这是诞生的时代,也是死亡的时代;   
  这是播种的时代,也是挖出播种物的时代;   
  这是杀伤的时代,也是医治的时代;   
  这是毁坏的时代,也是建设的时代;   
  这是哭泣的时代,也是欢笑的时代;   
  这是呻吟的时代,也是振奋的时代;   
  这是胡乱抛掷的时代,也是精心收集的时代;       
/* 22 */ 
  故地重游(2)        
  这是拥抱的时代,也是回避拥抱的时代;   
  这是寻获的时代,也是丧失的时代;   
  这是珍藏的时代,也是挥霍的时代;   
  这是撕毁的时代,也是缝合的时代;   
  这是沉默的时代,也是呼喊的时代;   
  这是爱的时代,也是恨的时代;   
  这是战争的时代,也是和平的时代。         
/* 23 */ 
  童年读书(1)        
  我童年时的确迷恋读书。那时候既没有电影更没有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只有在每年的春节前后,村子里的人演一些《 血海深仇 》、《 三世仇 》之类的忆苦戏。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下,看“闲书”便成为我的最大乐趣。我体能不佳,胆子又小,不愿跟村里的孩子去玩上树下井的游戏,偷空就看“闲书”。父亲反对我看“闲书”,大概是怕我中了书里的流毒,变成个坏人;更怕我因看“闲书”耽误了割草放羊;我看“闲书”就只能像地下党搞秘密活动一样。后来,我的班主任家访时对我的父母说其实可以让我适当地看一些“闲书”,形势才略有好转。但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人真是怪,越是不让他看的东西、越是不让他干的事情,他看起来、干起来越有瘾,所谓偷来的果子吃着香就是这道理吧。我偷看的第一本“闲书”,是绘有许多精美插图的神魔小说《 封神演义 》,那是班里一个同学的传家宝,轻易不借给别人。我为他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换来看这本书一下午的权利,而且必须在他家磨道里看并由他监督着,仿佛我把书拿出门就会去盗版一样。这本用汗水换来短暂阅读权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那骑在老虎背上的申公豹、鼻孔里能射出白光的郑伦、能在地下行走的土行孙、眼里长手手里又长眼的杨任,等等等等,一辈子也忘不掉啊。所以前几年在电视上看了连续剧《 封神演义 》,替古人不平,如此名著,竟被糟蹋得不成模样。其实这种作品,是不能弄成影视的,非要弄,我想只能弄成动画片,像《 大闹天宫 》、《 唐老鸭和米老鼠 》那样。   
  后来又用各种方式,把周围几个村子里流传的几部经典如《 三国演义 》、《 水浒传 》、《 儒林外史 》之类,全弄到手看了。那时我的记忆力真好,用飞一样的速度阅读一遍,书中的人名就能记全,主要情节便能复述,描写爱情的警句甚至能成段地背诵。现在完全不行了。后来又把“文革”前那十几部著名小说读遍了。记得从一个老师手里借到《 青春之歌 》时已是下午,明明知道如果不去割草羊就要饿肚子,但还是挡不住书的诱惑,一头钻到草垛后,一下午就把大厚本的《 青春之歌 》读完了。身上被蚂蚁、蚊虫咬出了一片片的疙瘩。从草垛后晕头涨脑地钻出来,已是红日西沉。我听到羊在圈里狂叫,饿的。我心里忐忑不安,等待着一顿痛骂或是痛打。但母亲看看我那副样子,宽容地叹息一声,没骂我也没打我,只是让我赶快出去弄点草喂羊。我飞快地蹿出家院,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   
  我的二哥也是个书迷,他比我大五岁,借书的路子比我要广得多,常能借到我借不到的书。但这家伙不允许我看他借来的书。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他知道我溜到了他的身后,就故意地将书页翻得飞快,我一目十行地阅读才能勉强跟上趟。他很快就会烦,合上书,一掌把我推到一边去。但只要他打开书页,很快我就会凑上去。他怕我趁他不在时偷看,总是把书藏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就像革命样板戏《 红灯记 》里的地下党员李玉和藏密电码一样。但我比日本宪兵队长鸠山高明得多,我总是能把我二哥费尽心机藏起来的书找到;找到后自然又是不顾一切,恨不得把书一口吞到肚子里去。有一次他借到一本《 破晓记 》,藏到猪圈的棚子里。我去找书时,头碰了马蜂窝,嗡的一声响,几十只马蜂蜇到脸上,奇痛难挨。但顾不上痛,抓紧时间阅读,读着读着眼睛就睁不开了。头肿得像柳斗,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我二哥一回来,看到我的模样,好像吓了一跳,但他还是先把书从我手里夺出来,拿到不知什么地方藏了,才回来管教我。他一巴掌差点把我扇到猪圈里,然后说:活该!我恼恨与疼痛交加,呜呜地哭起来。他想了一会儿,可能是怕母亲回来骂,便说:只要你说是自己上厕所时不小心碰了马蜂窝,我就让你把《 破晓记 》读完。我非常愉快地同意了。但到了第二天,我脑袋消了肿,去跟他要书时,他马上就不认账了。我发誓今后借了书也决不给他看,但只要我借回了他没读过的书,他就使用暴力抢去先看。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好不容易借到一本《 三家巷 》,回家后一头钻到堆满麦秸草的牛棚里,正看得入迷,他悄悄地摸进来,一把将书抢走,说:这书有毒,我先看看,帮你批判批判!他把我的《 三家巷 》揣进怀里跑走了。我好恼怒!但追又追不上他,追上了也打不过他,只能在牛棚里跳着脚骂他。几天后,他将《 三家巷 》扔给我,说:赶快还了去,这书流氓极了!我当然不会听他的。   
  我怀着甜蜜的忧伤读《 三家巷 》,为书里那些小儿女的纯真爱情而痴迷陶醉。旧广州的水汽市声扑面而来,在耳际鼻畔缭绕。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仿佛就在眼前。当我读到区桃在沙面游行被流弹打死时,趴在麦秸草上低声抽泣起来。我心中那个难过,那种悲痛,难以用语言形容。那时我大概九岁吧?六岁上学,念到三年级的时候。看完《 三家巷 》,好长一段时间里,我心里怅然若失,无心听课,眼前老是晃动着美丽少女区桃的影子,手不由己地在语文课本的空白处,写满了区桃。班里的干部发现了,当众羞辱我,骂我是大流氓,并且向班主任老师告发,老师批评我思想不健康,说我中了资产阶级思想的流毒。几十年后,我第一次到广州,串遍大街小巷想找区桃,可到头来连个胡杏都没碰到。我问广州的朋友,区桃哪里去了?朋友说:区桃们白天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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