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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左传-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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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钔踅詳蛋倌瓯L熘摗7蜇M無辟王?賴前哲以免也。周書曰:『不敢侮鰥寡』,所以明德也。」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傳八·七)秋,召桓公來賜公命。
(傳八·八)晉侯使申公巫臣如吳,假道于莒。與渠丘公立於池上,曰:「城已惡。」莒子曰:「辟陋在夷,其孰以我為虞?」對曰:「夫狡焉思啟封疆以利社稷者,何國蔑有?唯然,故多大國矣。唯或思或縱也。勇夫重椋В瑳r國乎?」
(傳八·九)冬,杞叔姬卒。來歸自杞,故書。
(傳八·十)晉士燮來聘,言伐郯也,以其事吳故。公賂之,請緩師。文子不可,曰:「君命無貳,失信不立。禮無加貨,事無二成。君後諸侯,是寡君不得事君也。燮將復之。」季孫懼,使宣伯帥師會伐郯。
(傳八·十一)衛人來媵共姬,禮也。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
成公(經九·一)九年
春,王正月,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
(經九·二)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經九·三)公至自會。
(經九·四)二月,伯姬歸于宋。
(經九·五)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
(經九·六)晉人來媵。
(經九·七)秋,七月丙子,齊侯無野卒。
(經九·八)晉人執鄭伯。
(經九·九)晉欒書帥師伐鄭。
(經九·十)冬,十有一月,葬齊頃公。
(經九·十一)楚公子嬰齊帥師伐莒。庚申,莒潰。楚人入鄆。
(經九·十二)秦人、白狄伐晉。
(經九·十三)鄭人圍許。
(經九·十四)城中城。
(傳九·一)九年,春,杞桓公來逆叔姬之喪,請之也。杞叔姬卒,為杞故也。逆叔姬,為我也。
(傳九·二)為歸汶陽之田故,諸侯貳於晉。晉人懼,會於蒲,以尋馬陵之盟。季文子謂范文子曰:「德則不競,尋盟何為?」范文子曰:「勤以撫之,寬以待之,堅強以御之,明神以要之,柔服而伐貳,德之次也。」是行也,將始會吳,吳人不至。
(傳九·三)二月,伯姬歸于宋。
(傳九·四)楚人以重賂求鄭,鄭伯會楚公子成于鄧。
(傳九·五)夏,季文子如宋致女,復命,公享之。賦《韓奕》之五章。穆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先君猶有望也。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賦《綠衣》之卒章而入。
(傳九·六)晉人來媵,禮也。
(傳九·七)秋,鄭伯如晉,晉人討其貳於楚也,執諸銅鞮。
(傳九·八)欒書伐鄭,鄭人使伯蠲行成,晉人殺之,非禮也。兵交,使在其間可也。楚子重侵陳以救鄭。
(傳九·九)晉侯觀于軍府,見鍾儀。問之曰:「南冠而浚撸l也?」有司對曰:「鄭人所獻楚囚也。」使稅之。召而吊之。再拜稽首。問其族。對曰:「泠人也。」公曰:「能樂乎?」對曰:「先父之職官也,敢有二事?」使與之琴,操南音。公曰:「君王何如?」對曰:「非小人之所得知也。」固問之。對曰:「其為太子也,師、保奉之,以朝于嬰齊而夕于側也。不知其他。」公語范文子。文子曰:「楚囚,君子也。言稱先職,不背本也;樂操土風,不忘舊也;稱太子,抑無私也;名其二卿,尊君也。不背本,仁也;不忘舊,信也;無私,忠也;尊君,敏也。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雖大,必濟。君盍歸之,使合晉、楚之成?」公從之,重為之禮,使歸求成。
(傳九·十)冬,十一月,楚子重自陳伐莒,圍渠丘。渠丘城惡,眾潰,奔莒。戊申,楚入渠丘。莒人囚楚公子平。楚人曰:「勿殺,吾歸而俘。」莒人殺之。楚師圍莒。莒城亦惡,庚申,莒潰。楚遂入鄆,莒無備故也。
(傳九·十)君子曰:「恃陋而不備,罪之大者也,備豫不虞,善之大者也。莒恃其陋,而不修城郭,浹辰之間,而楚克其三都,無備也夫!詩曰:『雖有絲、麻,無棄菅、蒯;雖有姬、姜,無棄蕉萃;凡百君子,莫不代匱。』言備之不可以已也。」
成公(傳九·十一)秦人、白狄伐晉,諸侯貳故也。
(傳九·十二)鄭人圍許,示晉不急君也。是則公孫申种唬骸肝页鰩熞試S,為將改立君者,而紓晉使,晉必歸君。」
(傳九·十三)城中城,書,時也。
(傳九·十四)十二月,楚子使公子辰如晉,報鍾儀之使,請修好、結成。
成公(經十·一)十年
春,衛侯之弟黑背帥師侵鄭。
(經十·二)夏,四月,五卜郊,不從,乃不郊。
(經十·三)五月,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曹伯,伐鄭。
(經十·四)齊人來媵。
(經十·五)丙午,晉侯獳卒。
(經十·六)秋,七月,公如晉。
(經十·七)冬,十月。
(傳十·一)十年,春,晉侯使糴茷如楚,報大宰子商之使也。
(傳十·二)衛子叔黑背侵鄭,晉命也。
(傳十·三)鄭公子班聞叔申之帧H拢尤缌⒐永'。夏,四月,鄭人殺溃ВⅦ疹B,子如奔許。欒武子曰:「鄭人立君,我執一人焉,何益?不如伐鄭而歸其君,以求成焉。」晉侯有疾,五月,晉立太子州蒲以為君,而會諸侯伐鄭。鄭子罕賂以襄鐘,子然盟于修澤,子駟為伲P了龋嵅畾w。
(傳十·四)晉侯夢大厲,被髪及地,搏膺而踴,曰:「殺餘孫,不義。餘得請於帝矣!」壞大門及寢門而入。公懼,入于室。又壞戶。公覺,召桑田巫。巫言如夢。公曰:「何如?」曰:「不食新矣。」公疾病,求醫于秦。秦伯使醫緩為之。未至,公夢疾為二豎子,曰:「彼,良醫也,懼傷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醫至,曰:「疾不可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達之不及,藥不至焉,不可為也。」公曰:「良醫也。」厚為之禮而歸之。六月丙午,晉侯欲麥,使甸人獻麥,饋人為之。召桑田巫,示而殺之。將食,張,如廁,陷而卒。小臣有晨夢負公以登天,及日中,負晉侯出諸廁,遂以為殉。
(傳十·五)鄭伯討立君者,戊申,殺叔申、叔禽。君子曰:「忠為令德,非其人猶不可,況不令乎?」
(傳十·六)秋,公如晉。晉人止公,使送葬。於是糴茷未反。
(傳十·七)冬,葬晉景公。公送葬,諸侯莫在。魯人辱之,故不書,諱之也。
成公(經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王三月,公至自晉。
(經十一·二)晉侯使郤犨來聘,己丑,及郤犨盟。
(經十一·三)夏,季孫行父如晉。
(經十一·四)秋,叔孫僑如如齊。
(經十一·五)冬,十月。
(傳十一·一)十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晉。晉人以公為貳於楚,故止公。公請受盟,而後使歸。
(傳十一·二)郤犨來聘,且蒞盟。
(傳十一·三)聲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為姒。」生聲伯而出之,嫁於齊管于奚,生二子而寡,以歸聲伯。聲伯以其外弟為大夫,而嫁其外妹於施孝叔。郤犨來聘,求婦於聲伯。聲伯奪施氏婦以與之。婦人曰:「鳥獸猶不失儷,子將若何?」曰:「吾不能死亡。」婦人遂行。生二子於郤氏。郤氏亡,晉人歸之施氏。施氏逆諸河,沈其二子。婦人怒曰:「己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殺之,將何以終?」遂誓施氏。
(傳十一·四)夏,季文子如晉報聘,且蒞盟也。
(傳十一·五)周公楚惡惠、襄之偪也,且與伯與爭政,不勝,怒而出。及陽樊,王使劉子復之,盟于鄄而入。三日復出,奔晉。
(傳十一·六)秋,宣伯聘于齊,以修前好。
(傳十一·七)晉郤至與周爭鄇田,王命劉康公、單襄公訟諸晉。郤至曰:「溫,吾故也,故不敢失。」劉子、單子曰:「昔周克商,使諸侯撫封,蘇忿生以溫為司寇,與檀伯達封于河。蘇氏即狄,又不能於狄而奔衛。襄王勞文公而賜之溫,狐氏、陽氏先處之,而後及子。若治其故,則王官之邑也,子安得之?」晉侯使郤至勿敢爭。
(傳十一·八)宋華元善於令尹子重,又善於欒武子,聞楚人既許晉糴茷成,而使歸復命矣。冬,華元如楚,遂如晉,合晉、楚之成。
(傳十一·九)秦、晉為成,將會于令狐。晉侯先至焉。秦伯不肯涉河,次于王城,使史顆盟晉侯于河枺x郤犨盟秦伯于河西。范文子曰:「是盟也何益?齊盟,所以伲乓病胖家病J贾粡模淇少|乎?」秦伯歸而背晉成。
成公(經十二·一)十有二年
春,周公出奔晉。
(經十二·二)夏,公會晉侯、衛侯于瑣澤。
(經十二·三)秋,晉人敗狄于交剛。
(經十二·四)冬,十月。
(傳十二·一)十二年,春,王使以周公之難來告。書曰「周公出奔晉」,凡自周無出,周公自出故也。
(傳十二·二)宋華元克合晉、楚之成,夏,五月,晉士燮會楚公子罷、許偃。癸亥,盟于宋西門之外,曰:「凡晉、楚無相加戎,好惡同之,同恤災危,備救兇患。若有害楚,則晉伐之;在晉,楚亦如之。交贄往來,道路無壅;制洳粎f,而討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胙國。」鄭伯如晉聽成,會于瑣澤,成故也。
(傳十二·三)狄人間宋之盟以侵晉,而不設備。秋,晉人敗狄于交剛。
(傳十二·四)晉郤至如楚聘,且蒞盟。楚子享之,子反相,為地室而縣焉。郤至將登,金奏作於下,驚而走出。子反曰:「日云莫矣,寡君須矣,吾子其入也!」賓曰:「君不忘先君之好,施及下臣,貺之以大禮,重之以備樂。如天之福,兩君相見,何以代此?下臣不敢。」子反曰:「如天之福,兩君相見,無亦唯是一矢以相加遺,焉用樂?寡君須矣,吾子其入也!」賓曰:「若讓之以一矢,禍之大者,其何福之為?世之治也,諸侯間於天子之事,則相朝也,於是乎有享宴之禮。享以訓共儉,宴以示慈惠。共儉以行禮,而慈惠以布政。政以禮成,民是以息。百官承事,朝而不夕,此公侯之所以捍城其民也。故《詩》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及其亂也,諸侯貪冒,侵欲不忌,爭尋常以盡其民,略其武夫以為己腹心、股肱、爪牙。故《詩》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天下有道,則公侯能為民干城,而制其腹心。亂則反之。今吾子之言,亂之道也,不可以為法。然吾子,主也,至敢不從?」遂入,卒事。歸以語范文子。文子曰:「無禮,必食言,吾死無日矣夫!」
(傳十二·四)冬,楚公子罷如晉聘,且蒞盟。十二月,晉侯及楚公子罷盟于赤棘。
成公(經十三·一)十有三年
春,晉侯使郤锜來乞師。
(經十三·二)三月,公如京師。
(經十三·三)夏,五月,公自京師,遂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經十三·四)曹伯盧卒于師。
(經十三·五)秋,七月,公至自伐秦。
(經十三·六)冬,葬曹宣公。
(傳十三·一)十三年,春,晉侯使郤锜來乞師,將事不敬。孟獻子曰:「郤氏其亡乎!禮,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郤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將社稷是衛,而惰,棄君命也,不亡何為?」
(傳十三·二)三月,公如京師。宣伯欲賜,請先使。王以行人之禮禮焉。孟獻子從。王以為介而重賄之。公及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成肅公會晉侯伐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劉子曰:「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勤禮莫如致敬,盡力莫如敦篤。敬在養神,篤在守業。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今成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
(傳十三·三)夏,四月戊午,晉侯使呂相絕秦,曰:
「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婚姻。天禍晉國,文公如齊,惠公如秦。無祿,獻公即世。穆公不忘舊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晉。又不能成大勛,而為韓之師。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逾越險阻,征枺T侯,虞、夏、商、周之胤而朝諸秦,則亦既報舊德矣。鄭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帥諸侯及秦圍鄭。秦大夫不詢于我寡君,擅及鄭盟。諸侯疾之,將致命于秦。文公恐懼,綏靜諸侯,秦師克還無害,則是我有大造于西也。無祿,文公即世,穆為不吊,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殽地,奸絕我好,伐我保城,殄滅我費滑,散離我兄弟,撓亂我同盟,傾覆我國家。我襄公未忘君之舊勛,而懼社稷之隕,是以有殽之師。猶愿赦罪于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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