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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040915惊世骇俗的劳伦斯-黑 马-第1节

小说: 040915惊世骇俗的劳伦斯-黑 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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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2004年09月17日 14:25

  
 
  
  主讲人简介: 

  黑马,1960年生。作家、翻译家,电视制片人。 

  著有长篇小说《孽缘千里》、《混在北京》和散文随笔集《情系英伦》等。《混在北京》改编成同名电影后获第19届“大众电影百花奖”。 

  翻译出版的劳伦斯作品有:《虹》、《袋鼠》、《恋爱中的女人》、《劳伦斯散文随笔集》、《太阳—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和《生命之梦—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等。 

  内容简介: 

  英国作家劳伦斯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他的作品是情色文字,一味地刺激读者的感官?还是严肃的文学作品,揭示人性的真谛? 

  一、翻译家眼中的劳伦斯。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一个生命的童话之类的东西,它是一个成人的童话。劳伦斯他通过性来倡导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而英国那时候恰恰对“性”管得非常地严,任何作家都不能有一点突破。而劳伦斯他偏要进行这样的突破。小说写的是一个贵夫人和一个看林人之间的结合,他是有一种理想在里边。 

  二、钟爱故乡的劳伦斯。劳伦斯自从离开英国以后,他是颠沛流离,最终客死他乡,连骨灰都没有能够回到故里。这对于一个以故乡为背景进行创作的游子,无论是精神的,还是肉体上的折磨,都是格外地残酷。 

  三、特立独行的劳伦斯。劳伦斯是一个矿工的儿子,他是一个大专生。但他是一个文学天才,他的文学是扎根在生活里的。尽管他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但他依然坚持他Art for my sake。他不和任何人沆瀣,也不和任何人去同流合污,也不攀龙附凤。时间最终证明了他的《恋爱中的女人》、《虹》这样的作品是文学史上的杰作。 

  四、畸形家境中的劳伦斯。劳伦斯他生长在非常丑恶的那么一个煤镇子,他的父亲是矿工,能歌善舞,但却是一个文盲,没什么文化;他的母亲是诺丁汉城里的一个小资产阶级分子。由于存在种种差异,他们便经常吵架,导致最后无法和好。劳伦斯的父亲成了家庭“多余的人”。劳伦斯就生长在这样畸形的家庭里。 

  五、怀有恋母情结的劳伦斯。劳伦斯和故乡的三个女人有过关系,但由于摆脱不了母亲对他精神上强烈的控制,当他成熟以后,进入谈恋爱、婚姻、婚嫁这个时候,他不可能有和别的女孩有什么切实的爱情关系。最终他跟那个德国女人弗里达私奔了,这个时候他母亲已经死去了。 

  他跟她私奔的时候,他还是有恋母情结在里边,因为这个女的比他大好几岁,而且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她还是有一种母亲形象的替代作用。 

  (全文) 

  我上大学三年级的时候,那是1981年“大三”。那时中国终于开放了,改革了,这时候大学里开始有一些外教进来了。因为在这之前,让我们读的是莎士比亚、狄更斯,撑死了,萨克雷,还有一些英国工人阶级的所谓“无产阶级文学”,像克罗宁的《青青岁月》这样的,作为学英语的这么一种教材,顺便学点文学,是这样的,没听说过劳伦斯。因为劳伦斯在那个时候,就是说,英国的社会对劳伦斯是那种排挤办法,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就把劳伦斯视为资产阶级作家,是腐朽、没落、颓废创作的,是当成这个的。文学史里给他提供一点,把他当作颓废的一派,因为他写什么“性”!工人阶级的儿子写什么“性”,真是颓废、堕落!所以,我们也不拿他当回事,从来就不介绍这个人;包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但是,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我后来曾经做过一些研究,它更重要的,我觉得,它是一个生命的童话之类的东西,它是一个成人的童话。它所有的场景,如果你说,所有的东西,它都不是作为一个,就是说,我要通过这个东西去炒作自己,用咱们的现在话说,我要把自己怎么怎么样。他不是这样的。劳伦斯他把“性”这个东西,他写出的东西,它是有它的特殊的历史背景的。那时候的英国,一个是清教主义很厉害,还有伪善的东西。还有,就是说什么呢?就是说,劳伦斯他倡导一种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而英国那时候恰恰对“性”这个东西管得非常非常的严,你不能有任何一点的这种突破。那是不可能的呀,那是反人性的呀。包括《儿子与情人》刚出版的时候,那时候差点也没出版成。《儿子与情人》,既然你是忠实地写工人阶级的生活,肯定要包括他们的家庭生活,家庭生活重要的就是夫妻关系,你都不去写,这是不对的。所以那时候,英国就是对这东西管得非常严。加上,就是说,劳伦斯他追求有什么理想呢?因为那时候,《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一个高贵的贵夫人和一看林人,等于比较下层的这么一个男子,他们之间的结合,他是有一种观念在里边。因为英国阶级和阶级之间的这种界限很严,在那个年代;现在还是这样,就稍为好一些。这种分得非常厉害,就是这个阶级人不能和那个阶级人怎么样。其实,跟我们门当户对,封建情形是一样的。而在这里,劳伦斯是,你不让我这样,我一定要塑造这么一个童话型的这么一个故事,我就是让一个贵夫人和一个底层人去,两个人最后产生爱情。 

  一、钟爱故乡的劳伦斯 

  劳伦斯,终生他是从离开英国以后,他是颠沛流离,最终是客死他乡,连骨灰都没有能回家。但是,当一个人,当一个作家因为无论什么原因,被迫离开了自己的故乡,离开了自己的祖国,而不能回来,而同时你随时以自己童年的景象,以自己的故乡作为背景,从事自己的创作,这个时候,你的故乡是永远活在你心里的。而且,你随时你在用你的眼睛,你在用你的心目,就是mind's eye 去看你的故乡。这个时候,那真正这个故乡,是你的心灵的故乡。可能有时候,我们活在自己的故乡,我们不觉得,我从小长在这里,生在这里,所有的街道无论怎么变化,我都觉得很自然,这个房子是该拆了,这个房子挺难看的,把它拆了吧,这条路该拓宽了,我不觉得怎么样。但是,对于一个离乡的游子,而这个游子他不是说是背弃了自己的故乡,而是他在千山万水之外,他在想着自己的故乡;而且以自己的故乡为背景进行创作,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他又回不来,永远都回不来,连骨灰都回不来。这样的时候,他真正是一种,让我想到用什么词去形容这种状况,无论是心理的,还是精神、肉体上的这种折磨。 

  劳伦斯在他临死之前,他那时候他是三期肺病在意大利的乡下,那个时候有一个意大利的朋友要到他的故乡去,劳伦斯就给他写了一封信。劳伦斯这个信是这样写的,非常简单,说:“如果你再到那边去,就去看看伊斯特伍德吧(就是他的故乡)。我在那里出生,长到21岁……”然后他就详细地罗列,去看哪儿,去看哪儿,去看哪儿。最后说:“我在那座房子里,从6岁住到18岁,走遍天下,对那片风景最是了如指掌,那是我心灵的故乡(That is the country of my heart。)……” 

  这个时候,对一个三期肺病马上就要死去,而且知道自己永远不能再回故乡的人来说,这句话说出来,它的分量是非常非常的重,跟我们有的时候到外边去工作几年,说那我心里都想着我的家,那真是我心灵的故乡,这种感觉真的是不一样。于是我就把这句话作为我最近的一本书,讲劳伦斯故乡的书,就是《心灵的故乡》。后来我就曾经写到,说这封信,当我读这封信的时候,因为他罗列得特别地具体,看哪儿,看哪儿,看哪儿。我说,这封信简直像一个电视摇动的镜头,那镜头后面就是劳伦斯的眼睛。当我们拍电视的时候,就是这样看的,镜头后面那就是他的眼睛。只不过他没有一个镜头,他是在用心灵的眼睛作为镜头,在遥望他的故乡,穿过欧洲大陆和多佛海峡,遥望自己的故乡,那是一双心灵的眼睛。我们每个人在异乡遥望家乡时,不都是用这样的心眼吗?乡恋只有到至诚至爱的地步,才能让人远隔千山万水,用心眼透视。 

  二、特立独行的劳伦斯 

  为什么劳伦斯一直在英国那么多年,他是很受排挤的?他之所以长年流浪到国外去,也是跟他当初在英国没什么市场有关系。为什么?跟他的出身,跟他的家乡很有关系了。为什么?后来,考察过劳伦斯最早成名的这么一个阶段,你想,你是一个矿工的儿子,撑死就是一个大专生,而且学的还不是什么高雅的什么文学的东西。他的那个专业是什么呢?是师范班,就是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学教师,英国的这种训练是非常严格的,你读到什么东西只能教什么。你要读到师范大专班,你只能去教小学,你不可能再去教中学,你必须大学毕业,在那个年代。就是劳伦斯在那个时候他是这样的。然后你又去这样的一个人在那种环境下,非常务实,非常庸俗的环境里,你要成为一个诗人?他最早是写诗。上课,劳伦斯不好好读书的,上课自个就写诗,不听课,因为课也不是很难,自个写诗。后来,我们看到好多劳伦斯的原作是小练习本,小横格本。吭哧吭哧写那些诗,就是这样的,他是一个诗人,他要顶着多么大的压力。就是说,你是不务正业。他的父母,尤其他的母亲如果要知道他是搞文学创作,他母亲非常不可容忍。虽然他母亲价值观念和他父亲是那么的不同,所谓的不同也不是在于精神上,更多是在物质上,就说你别给我下井挖煤去,弄得浑身脏兮兮地回来吃饭,还要我帮你洗,你得去当白领,你得去挣钱去。他母亲其实最终,我们现在去看,其实也不是俗,就是非常务实的这么一种观念。所以劳伦斯他必须顶着什么样的压力呢?所有的小镇子人对他的一种斜视,用北京话说,就你那样,你还写什么诗?你! 

  然后,家庭对他又是一种压力,家庭希望他去当bread winner(家庭支柱),你要成为这种家庭的收入的主要来源,因为他的二哥在伦敦成为一种白领以后,不幸得病死了。他的大哥很早就寄养在祖父家,就不回家了,就家里他是惟一的男子汉了,他父亲已经不行了,上岁数,矿井也不景气了。那就指着你给家里挣钱呢,你还写什么诗!上课你也不好好读书,你还吭哧吭哧在那儿弄点歪诗,弄点小酸词儿什么的,咱们说白了,他顶着多么大的压力!尽管他自己把这个东西当做非常地神圣去追求,但是现实是非常残酷的,小镇不允许你这样的人存在,家里也不允许你这样存在,而特别是他们家。最后,他们家劳伦斯生长在女性的环境里边,他的姐姐、妹妹、母亲这都是非常爱他的,对他真是从头到脚地呵护,你可以不干活,好好读书,就像我们似的,恨不得你笤帚都不要摸,你只要给我考上清华,你就胜了,咱们家就火了,就这样的。可是这时候你不去好好读书,你不去追求在社会这种阶梯上的一种上升,而去写什么诗!不可理解。所以这个时候,就是说,劳伦斯他要顶着这样的压力! 

  而一旦他的作品进入了伦敦的文学界,文学圈子里边。我们可以想像,那么一个肮脏,那么遥远的一个小村,那么一个小作家出来,就进了伦敦的文学圈子了。因为那个时候伦敦的文学圈子,我们大家都知道,那么多著名的作家在伦敦,你算什么!一个小村里出来的,工人的儿子,你的作品都是什么东西,不会有人太重视你。但是偏偏在这个时候,劳伦斯他非常地幸运,那个时候他赶上了英国一个很著名的杂志叫English Review; 《英国评论》这么一个杂志。而这个杂志是谁创办的呢?是Ford madox Hueffer,后来叫Ford Madox Ford;他也是个著名的作家,他联络了康拉德、威尔斯这样一批著名的作家,创办了这么一个杂志。而这个杂志是要求新,它不是保守的。现在我们说它是一个中间偏左的这么一种所谓左派的小资产阶级的这么一种杂志。劳伦斯赶上这一拨了。 

  作为这种小资产阶级,他们是提倡更务实的这种文学,他们突然像发现一个天才一样,发现劳伦斯:哇,还有人这么写!还有人写这种人的生活!他们突然这时候发现了一个劳伦斯,是持这么一种观念,而且是观念是次要的,关键是劳伦斯的文学,他是那么的脚踏实地。他的每一个意象,每一个细节都是深深地扎根在生活、生命的这种土地上,扎根在人的生活里边的!他的人物是那么的活灵活现!哇!他们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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