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武侠电子书 > 修仙笔记 >

第244节

修仙笔记-第244节

小说: 修仙笔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不过,常黎比他们更狠,说过的话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无论自己舍得舍不得,都没有去改变自己有能力改变的最终结果。

    远处,很远的远处,轻快的脚步伴着一阵笑声飞进坟前三人的耳朵里。何易回头看去,只见在另一条通往山谷的小路上,一位体胖的华服青年和一名身材纤瘦的黑衣女子谈笑着走向了这边。

    虽然相隔一两千丈远,但何易的目力还是清晰看到了那两人的模样。比起当年太古城分开的时候,常乐更胖了许多,已经从微胖变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大胖子。而已为人母的小七也已不复昔年青稚天真的模样,眉宇间多了几分妩媚和温柔。

    何易听见了他们所说的话。两人聊着方才上街所见的趣事,偷笑这家仆人被过街灵鼠撞飞,那家仙马当街放屁崩了主人面子。有关修炼的话题半句没有从他们口中说出,所聊的话题就与寻常百姓的闲谈一般无二。

    “早念着周道长家的甘露杨桃了,刚才路过的时候却被那小娃娃一闹给忘了,真是可惜。”

    “阿哥要是嘴馋,咱们就再出去一趟嘛?”

    “咦,怎成我嘴馋了,分明是你念叨了五六天吧?”

    “哪里是了,我又不曾提过周道长家。”

    “……”

    “……”

    两人且走且近,随意闲谈,却未曾留意远处的风景。直到临近谷口,常乐习惯性看向母亲的墓碑时,才一下子呆住。

    “那只好明日再……明……啊!是……”

第五十二章 木屋闲话() 
“二弟!真的是你!”定睛看清了站在坟前那青衫刀客的模样,常乐愕然长大了嘴,呆了一下子才恍然般哈哈大笑着,举步飞奔过去。

    虽然他体型已经可以称得上是肥胖,但跑起来后速度可半点不慢,完全可以说是快如疾风!

    何易收到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二弟!哈哈哈哈,你竟然真的来至高仙界的!以前听明王说的时候我还不信,没想到才过十几天,你居然真就来了!”常乐满脸惊喜和不敢相信的表情,一双眼睛瞪得滚圆,一边笑着一边盯着何易猛瞧,似乎还有些怀疑他是不是明王为了面子派人假扮的。

    何易见他这副模样颇为无语,他重重在常乐胸前打了一拳,将之推开,同时笑骂道:“大哥的热情愚弟心领了,不过你这样抱我,就不怕嫂子误会么?”

    “误会啥,我又没亲你。哈哈哈哈……”常乐揉了揉被打的地方,依旧开怀大笑。他报复般在何易肩头狠打了两下,说道:“别站这了,走,一起去我树屋,咱们哥俩坐下慢慢聊。明王……是否也去坐坐吧?”

    看他那谨慎样子,分明是有点不放心林炎之这个随时可能爆发的人形雷霆。

    林炎之哭笑不得,点了点头。

    “呃,那就一起吧。”常乐搭着何易肩膀,但没有去碰同样近在咫尺的明王,招呼了一声,便朝那山谷深处走去。

    对于明王这个大人物,就连山海界的飞升天仙们也大多数保持着敬畏心态,也只有常乐和小七,以及何易这三个同辈才会在他面前毫无顾忌。毕竟同样都是人,修为的高低并非论交的全部因素,他们本就是朋友,以前和现在,区别不会太大。

    常乐招呼二人入了谷,小月也快步跟了上去,只有被暂时遗忘的小七独自站在谷口坟茔前,无奈摇头。看了一眼坟前那束新鲜的花朵,她微微点头,也慢步跟了上去。

    青山幽谷,宁静空荡,常乐爽朗的笑声不时引起阵阵回音。这山谷谷口不大,入谷之后空间却是不小,是处盆地的地形。幽谷内有几株老树,其中最大一株高达三四十丈,长得枝粗叶阔,仿佛站在山谷里的一个野蛮巨人。而在“巨人”的身上,上上下下一共有五间木板搭起的房屋,那些木屋都不大,但建在大树之上,却也有一种贴近自然的别样美感。

    一路走近,常乐笑呵呵跟久别重逢的何易谈天说地,间或询问何易的经历,不时也会讲讲自己所知的玄都趣事。

    比起林炎之那种岁月沉淀般的冷静,常乐此时仍旧与年轻之人无甚二状。浅笑和爽朗大笑,便是两人的区别。

    之前听林炎之说常家住在山谷里,何易还以为是避世幽居,没想到他们竟然会住在树上。此时看到那精致巧妙的树屋,不由暗自点头,心道有趣。

    古树最高处的木屋可以看到山谷之外的风景,坐在里头朝外面看去,不会有平地上那种踏实感,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身在云端的飘然意境。木屋不大,剑魂小月和小七都没有进去,只有三个男人分坐在内,笑谈饮茶。

    常乐的修为还处在化神中期的境界,这百来年的提升速度只算正常,显然并无何易这样的奇遇和幸运。他一边用法力点火烹茶,一边与二人交谈,对何易这个把兄弟的关切不减当年。只是说话时,何易却感觉大哥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

    茶叶换了又换,不知不觉便过了一个时辰。

    “短短一百多年,没想到二弟竟然去过了那么多的地方。当初听闻你被道尊送离山海界,放逐宇宙星空,我还担心得很,如今看来,你反倒是因祸得福,不仅修为提升,还得到了寻找三妹来世的重要线索和几位伙伴。唉,跟你和炎之相比,我这一百多年简直就是虚度哦。”聊完了何易的事,常乐如是叹道。

    “怎么会呢,你娶妻生子成了家,比我们两个强多了。”何易笑道。

    聊了一个时辰,此时他已经看出了常乐跟过去的区别。时过境迁,虽然把兄弟间的情义并未变淡,但是常乐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看重修为力量,反而只是关心身边之人过得是否安好,是否开心。

    这样的变化,何易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常乐年幼时吃了很多苦,后来被父亲解救,但母亲却遭了大难,所以他迫切追求实力,在修炼一途非常努力,即便方缘岛上短短几天的时间,也要抓紧去闭关提升自己。后来飞升至高仙界,他看到了比山海界还要广阔的天地,知道了许多比他的父亲,乃至比道尊还要强大的存在,心中对于修炼的态度,渐渐从勤奋变成了顺其自然。

    另一方面,因为母亲的缘故,他也愈发看重亲人间的相处,把修炼的时间一缩再缩,抽出大量的闲暇来陪伴母亲和妻子,以及后来出生的儿子。而何易跟云绰所遭受的变故,也令他更加关心自己的朋友。

    反思自年幼时期到飞升以后的身边亲友人头变化,他开始懂得了权衡得失,而后将“修为”这个不痛不痒的东西抛到后面,把亲情友情和爱情放在了首位。化神修士寿元不短,在明王府这个通灵大阵阵脚的优渥环境,和诸多强者的指点下,他就算不怎么努力,达到万象境界也是不难的,至于天仙,那就另说了。

    如今在玄都,他也算是明王府上的食客,有明王这个朋友和当大统领的父亲罩着,他完全可以过得无忧无虑。反过来说,也没什么事情可以成为催促他拼命修炼的原因,与其盲目疯狂修炼,倒不如好好享受这种安逸日子。

    大哥看淡了修为,这让何易心中暗暗叹息了一下,不过他也知道,其实这样的生活也正是自己所追求的。扪心自问,倘若换成自己,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也定和大哥一样,作出相同的选择。

    “坐了这么久也不见你家小猴子,是不是又跑黑将军那里偷师去了?”林炎之笑问道。

    常乐一副无奈而又欣慰的表情,耸肩回道:“谁知道呢,那小子成天都在外头顽闹,我都快一天没看到他了。不过方才在我母亲那里的花还尚新鲜,想来也是他放在那儿的。只要不把他奶奶给忘记,我这个没地位的老爹倒也无所谓。”

    何易没听常乐说过自己那位侄子,不过两人一个“小猴子”,一个“小子”,不难看出常皓那孩子定是个跳脱的秉性。

    “难得黑将军肯透露秘法给他,就由他去吧。倒是你,要是不努力一点,过几天就打不过自己儿子了。”林炎之笑道。

    “打不过就打不过呗,难道他还敢揍他老子不成?”常乐并不在意,反而有种引以为荣的意思。

    黑将军身为武卫营的前任第七都统,已经渡过了八次生死劫,即将达到生死境的巅峰。这样的强者在玄都之中也不多见,能够承蒙指点,实是常皓莫大的荣幸。

    三人席坐着又闲谈了片刻工夫,何易看向窗外风景,油然生出一种羡慕感,同时问道:“大哥怎会想到在此处安家?”

    三面窗外,有远山薄云,有老树弄影,还有大千湖的轮廓平放在青翠绿地上。这样的窗外风光,就像摩天高楼的顶层一般,可是木屋却偏偏又是独一间,没有高楼的沉稳和厚重感,只有闲慢祥和的自然意境。能想到这般别致的住处,当得上是雅士所思了。

    常乐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三四十里外的大千湖,回道:“这是我家那臭小子选的地方,本来我还想跟炎之要一片地皮仿造以前住的庄园,但拗不过我爹和小七对那小子的宠溺,只能乖乖点头。在这住了几十天,现在却是习惯下来了,再要我去住地上反而不舒服。只是啊,我这身子越长越胖,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挤不进家门。呵呵呵……”

    何易摇头翻了个白眼。

    难道就因为常皓选择住在树上,林炎之才叫他是“小猴子”?或者说,因为常皓是个“小猴子”,所以才想要住在树上?

    他本来还以为是什么品味上佳之人帮忙挑选的地方,没想到真相竟是这样,如此结果却是让他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对了大哥,咱们现在可是邻居了。”他指着那蓝宝石般的湖泊,说道:“以后那里就是我的地盘,等房子建好,我便搬进去住。大哥要是想见我,在这边大吼一声,我即刻便能赶过来!”

    隔着三四十里的距离表演狮吼功,想想都很有画面感!

    常乐笑着点点头,应和道:“行啊,我要是喊你了,你可别忘了提两条鲜鱼过来。你嫂子在仙界学了几十天厨艺,现在烧的饭菜可比奉仙楼的郭老板还要好,到时定叫你赞不绝口!”

    连烧菜都学会了,而且还学了几十天!看样子自己印象中那个被金雕拐卖,连打架都不会的七邪君小女儿在遇到常乐之后,的确有了很大的改变!

    何易欣然点头,大笑回道:“莫说是鱼,就算是牵两头牛羊过来也不是问题。”

    湖心岛屿地方可不小,而且在湖岸还有大量绿地可以放牧,以后修炼之余当个牧民,似乎也不错?

    “我劝你们还是不要高兴得太早。”林炎之苍老的声音很不够意思地打断了他们。两人目光看去,只见白发明王抿了一口茶水,悠然道:“何易啊,本王好像说过要等你成为天仙,才把大千湖送给你吧?你要是不突破,就算湖心庄园建好了,它也不是你的。”

    何易的脸瞬间就黑了。要不是担心自己被电死,他肯定会毫不犹豫上前给这个拆台的家伙一记破虚拳!

第五十三章 岐黄丹气,炼化神血() 
至高仙界的昼夜变化不同于其余诸世界,自然也就没有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而且仙民大多数身体素质要比下界凡人好许多,休息时间也更短。

    何易来到玄都的时候是早晨,从常乐家住的清安谷出来时候仍然还是早晨,来到林炎之为他安排的客房时也依然还是早晨。

    太阳挪动的痕迹微不可查,时间换做下界也就三五日而已,但他身边的人和事,却已焕然一新。

    同尘宗的威胁可以确定已经不复存在,杀死庞晟的后顾之忧看来也不必再顾虑。萝莉有明王下属寻找,不久之后应该就会有消息,而他自身的本领,也有九霄天道阁可以打磨。当然,最重要的是,浑昆有了准确消息!

    知道了未来的方向,眼下何易所需要做的,只是拼命提高自己的实力,待到三百天后,再提前去那浑昆大世界,将自己的执念变成现实!

    一切都变得非常美好,美好得让他有些不敢相信。而这些东西,归根结底来说,还是林炎之一人的功劳最大!若没有他这个明王在,何易指不定此刻还在玄都底层闯荡。

    客房。

    ④∴,。+。⊕o明王主府里有很多的客房,每一间都是独立院落,清静简约,令人心怡。

    林炎之将这处离自己书房较近的小院给了何易,临走时说:“你的那些事我稍后便着手处置,一有消息便立刻通知你。你且安心在此养伤,闲了可来找我,或是四处走走。主府外有不少高人居住,常去走走结交一些朋友也是不坏的。”

    何易道了声感谢,得到明王一个摇头的回应。送走林炎之和剑魂小月之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4)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