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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太虚凌云诀-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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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会开始,第一件拍品便是一个狐族少女,绝美容颜,婀娜身姿,身上只有片缕遮挡私处及双峰,只是眼神毫无光彩,木然的看着眼前,听指令向各方展示自己的娇躯。

    如果说之前那个饱满的姑娘称作有料,那么这个绝对是爆炸的存在,并且现在还年轻,将来能动何种地步,真是不敢想像。

    妖族少女虽然买回去用途不小,不过那个不是张天宇他们所需求的,因此也就毫不在意。

    不过,有个人确实很紧张。

    只见老王,使劲掰着手指头,认真的计算出来。

    原来,这狐媚子就经过他王大有之手,并且人家是自愿来到这拍卖会。

    “一千!”

    “一千太少了吧,我来加点,一千五百。”

    “两千!”

    “三千!!!”

    此等场面便如同疯魔了一般。最后,竟然溢价数倍,五千五百成就今次拍卖的节奏。

    经过几个虽然有些价值,却并不适用的宝贝,终于到正题时间。

    新一件宝贝叫做神农尺,近圣级法宝,虽然比不上黄帝神剑等至高圣级法宝,但功能上,既可以作为兵刃,又能疗伤,只要不死,不管多重的伤都可以治,有口气即可。失踪千年,没想到在这里现身。

    毫无疑问,此物一出,满座哗然,但是,现实比理想骨感太多。神农尺若想应用,必须是需要得到神农族之人相助。然而,这神农族人,往往隐藏的极为秘密,等闲之人看不到。

    并没有想象中的激烈角逐,几次举牌之后,便有一个队伍拍走宝物,

    不过吗,随后,这支队伍变成了各方追踪的目标。

    既然没有特别值得拥有之物品西,四人索性去外边看看,毕竟鬼市是一天到晚处于交易状态。

    走到一间外表同样不起眼的小店,王大有推门而入,“老徐头,有什么东西给三个少年看看,我带着他们去了拍卖会,却并没有值得出手之处。”

    “你个老王,就知道瞎咧咧,现在给你们做也来不及,多大碗就下多大菜,不然,你早成为众矢之地了。”

    “快点,别和我说些有的没得。”

    “算你命好,最近到了一批新货,拿去打开试试。”说着,那个老徐便蹲在柜台后边翻起来。

    这会,几个人才有时间仔细看看这个店铺。

    毕竟有老王的店做比较,反差太新鲜,每到一个店里观察已经成为习惯。

    店面积比老王的小上一些,摆设甚豪放,不过还算有序,不同东西分门别类,看上去并不杂乱。

    头顶上那一排排牙齿,以范百里的经验看,八成是狼族的大牙被做成饰品,不知道狼族看见,会不会找事情。

    那柜台环绕一圈,上边堆着不少尚未来得急处理的东西,远远一看,便是些有来头之物。

    例如长白山的老参、天山雪莲、藏地的藏红花、红景天。

    除此外,还有些宝器的法宝,也是随意的摆着。还有些丹药、灵草,等等。

    不过吸引眼球的,还是那张纯色的白狮子皮,一看就是捕捉在遥远的异域,挂在墙上或者铺在椅子上,非有大福大贵之人不敢消受。

    片刻,老徐终于站起来,手里捧着一盒东西,小心翼翼。

    “来吧,看看这个,最是适合你们。”说着,拿出一个小飞刀摸样的东西。

    “咦,重阳铁铸就的飞刀,老板,我全要了!”冷不丁外边走进一个人,大声的叫喊着,丝毫不顾及场中人。

第三十六章 做人要低调() 
“公子,此物还是四位来得早些。”

    “让他们滚蛋就是了。”

    “小老儿怕是办不到。”

    年轻人还未开口,手下随从便开始叫嚣,“是不是瞎了你的狗眼,城主家的公子也是你们能得罪的?赶紧磕头赔罪,公子还能当你们是个屁,给放了。”

    “李全单,你个王八犊子说谁放屁呢。”城主公子一巴掌打了他个脑瓜子。

    “这位城主公子和随从,怕不是本地人吧。”王大有眯缝着眼,一副高深莫测的笑容。

    “那又如何,外来的地头蛇,那也是地头蛇,不服你回家搁你媳妇怀里慢慢哭去,别跟着臭显摆。”

    “难怪如此,你若是本地人,应当知道现在对谁说话,也当知道该怎么处理。不如我先告诉你一句,在鬼城当城主家的儿子,最好老实夹着尾巴做人,要么就远远的离开此地。”

    “去你娘的,我家少爷还用你教做人?”李全单一脸狗仗人势的嚣张,浑不把老王的话当回事。

    “常言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这一番话可是苦口良药,不然,说不得你爹败了,便是你所赐。”

    “老不死的,王八你仙人板板,敢咒老子爹,我特么不打死你。”说着,拔出那看似唬人的宝器铁剑,嗷嗷叫着就扑向老王。

    范百里不晓得老王实力,正想出手,万一吃亏怎么办,张神仙和轩辕大师可不见得会对这个小虾米当回事。

    不料,一股暗劲轻轻挡住他,只见张天宇给他使个眼色,示意看着便是,莫要着急。

    果然,约莫还有半尺远时,嗡~一阵灵力波动,无形气盾挡在剑前,再也进展不得。

    “老……老家伙,算你有些本事。以大欺小算什么,有能耐让那小子和我一战。”

    城主公子指着范百里,认定他是此间最差,必然能够一击倒地,挽回些许颜面。

    老王看看范再看看城主公子,再度开口,“还是奉劝你低调些,如此日子才长久。”

    “少他娘的装大尾巴狼。别以为自己有点本事就好为人师,改天拉我师父出来和你切磋切磋,不打的你满地爪牙,我奉你当城主。”

    见依旧是冥顽不灵,老王也不再相阻,既然有些人费劲心思找虐,那也只有满足他全部需求,不管是老虎凳、辣椒水、皮鞭、蜡烛!

    “小子,老子姓唐,保证你爽到忧伤,赶紧报个腕儿来,老子不杀无名鼠辈。”

    一道寒光闪过,唐公子直直的贴在墙上,脚下、腋下、头顶、脖子两侧、裆下,俱是锋利的冰剑,眼看稍有差池,不是手脚残废、小命呜呼,就是男人雄风不再。

    此刻的唐公子,只有浑身哆嗦的份,甚至尿都出来,就差哭爹喊娘。不过,并非他不喊,而是吓得不听使唤,早已叫喊不出。

    到了此刻,那随从再不知真的惹了不该惹之人,还不如死了算了。赶紧去把墙上的哀嚎不已的公子扶下来,想要放两句狠话,想到根本不够资格,就打算架起来就跑。

    “慢着!”

    几个人听见这句,不亚于当头棒喝,李全单这个狗腿子头,几乎要哭出来,“好汉爷爷,您……您想……想怎么着呢……您……有什么事……冲我来……少爷……他毕竟年少不更事。”

    “滚你的臭鸭蛋,老夫又不是你们这帮二愣子,手上没本事就知道装大尾巴驴。记住了,以后做事低调些,说不得还能多享几年城主鸿福,不然,下次可就不是这般好运了。不是谁都向这位公子如此宽宏大量。”

    几个人连忙磕头虫似的点头不已,哪还有之前半分模样。并且此番忠告,为何听起来那般入耳。

    徐老头笑呵呵的佛爷一样,把东西递给老王。

    “瞧你那点出息,几日不见,胆子小的连这等狗腿子都敢骑你脖子上拉屎了,当年那十步杀一人的豪气呢。”

    “老夫近日吃斋念佛,准备皈依佛门。”

    “少给我来这套,我老王带过来的人,还需要你替我试探份量?”

    “这不是我徐老头怕你看走眼么。”

    “我用你替我考虑?你徐老头走一万遍眼,我也走不了一遍。告诉你,这几位可是货真价实的嫡系弟子。你那点道行,就别拿出来显摆了。这重阳铁飞刀,对寻常人或许是宝贝,这三位啊,可是半点用也没有。”

    见两个老头打嘴仗,范张轩辕三人也不插嘴,静静看他们争执。不过提到手上所谓的飞刀,范百里还是感兴趣的,不禁张嘴,“这重阳铁飞刀可有何特殊之处?”

    “重阳铁是鬼城特产之一,对付阴寒力之类的黑暗力量最是有效,寻常修炼黑暗力量的人,碰一下便如同灼烧,若是被伤到,创口更是难以愈合,若是碎进肉里,只要不取出就无法复原。因此便是对付黑暗势力的最佳物资。不过么,多适用于低级战兵修士之用。面对高阶修士,由于对方抵抗力高上许多,因此效用大打折扣。”

    徐老头解释一番,三人发觉确实没太大用途,就不再好奇。

    不过,或许是老徐确实感觉自己做的不够到位,便故作大方的把一套八十一把飞刀送给三人。

    当然,也不是全无收获,张天宇还是淘到了两壶好酒,据说是魔教所酿,风格迥异与中原,确实独具一格,让他爱不释嘴。

    轩辕青和张天宇皆对飞刀无感,就尽数落了范百里口袋。

    至于轩辕青么,曾经沧海难为水,实在挑不出物件,就收集了几个妖族不同种族的牙齿,也算是留点念想。

    匆匆一行即告结束,范百里除了捡了一个狐狸和一大把飞刀,确实没有太大收获。

    鬼城外的乌林,张天宇他们见到了消失了几天的参王。

    他红光满面,很是精神,范百里调侃道:“参王,几日不见,想不到竟变得如此滋润,去哪里会老相好了吧?”

    参王斜睨了范百里一眼,叹道“哎,多好的孩子,跟了两个不三不四的人几天竟变得如此刁钻。”

    “喂,参王你说的不三不四的人不是说我吧,我可是人人夸赞的好小伙!”轩辕青直抱屈。

    张天宇冷眼盯着参王,歪着嘴角,冷笑两声,参王被他盯得浑身发毛,只得出言:“这……天…挺蓝啊。”

第三十七章 命里无时莫强求() 
忽然听到隐约呼救声,几人便顾不得互相调笑,四下找寻。

    片刻,便见到一辆豪华马车停在路旁,地上躺了一地,轩辕青检查片刻后站起身,摇了摇头,“便是救活也是白痴,被吸了三魂两魄,妖族干的好事。”

    “这妖族,还真是要闹出些大阵仗,接二连三的挑衅,只怕是该好好教训一番了。”张天宇说。

    “前几日略有耳闻人妖大战,你们可是长了大威风啊,可惜我不在,不然以后吹起牛来,也是天大好故事。”

    “不过这都是些下人护卫之类,正主何处去了。”轩辕青环望四周。

    “事到如今,真是各路牛鬼蛇神都浮出水面,只怕越是靠近三十年之约,越是怪事连连。先找找看还有其他痕迹没有,好对一些线索。”张天宇说。

    “三位大哥们,过来此地看看!”范百里隔着挺远大声呼喊。

    原来他在出事地点有些距离的地方发现了苦主,便是那晚在拍卖会上花费不少买走那个狐族美人的朱五四,现在只穿着一条亵裤被绑在树上喂蚊子。

    肥胖身躯之上落满了小指大小野蚊子,看这架势,即便没人杀他,也会被吸干血而死,成为难得一见死在蚊子嘴下的干尸。想象那画面就很是神奇,兴许还会被人怀疑是死在吸血之力下,不过此等吸血,还是差了些许。

    范百里两指轻弹,一股白色光华掠过,蚊子便飞得没了踪影。这等寒冷气息,它们可受不得,没有冻成蚊子冻,便是极大仁慈。

    “朱老板,你不在问天阁宠幸狐族美人,正值新欢得手,理应是琴瑟和谐,蜜里调油。怎会有此雅兴,一人在荒山野岭、独辟蹊径,在此苦练喂蚊之术。是想要好好减下去些肠油,好能更加卖力的颠鸾倒凤么?”

    “见笑了,承蒙少侠相救,大恩不言谢,以后有用得着老朱的地方,千万不要客气。”

    得逃大难的朱五四一脸愤懑,“那个妖族小贱人,枉我为她花了那么多金银,但有要求,无一不是满足。但,她却冲着我的传家之宝而来,抢走传家宝不说,还要杀我……”

    一听有此狗血内容,四人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各自悄悄的竖起耳朵,摒心静气。

    一番解说,才将事情说清楚,起因经过并不复杂,是一个处心积虑夺宝的故事。

    不过,应当是利用了王大有的门路,使人放松警惕,不担心。看样子,是蓄谋已久的谋划。

    然而,相比较遭遇,几人对他所说的传家宝十分好奇,能引得妖族出手抢夺的,必然是了不得的宝贝。

    但是,朱五四支支吾吾遮遮掩掩说了半天,才搞清楚,抢夺的是一个叫做“血泪石”的东西,是朱五四在前些年偶然得到。

    “你不说传家宝,怎生是前些年偶遇。”张天宇说。

    “我打算长久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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