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缺九州经典力作(套装共11册)-第4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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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喜?”她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我点点头:“没错,就是很多人所相信的结婚的喜气能带走疾病的秽气。而这位伟大的父亲过去并不太在意这个年幼的、一生下来就浑身是病的儿子,也许他心里巴不得他早点死呢。现在为什么又会采取这种只有无知愚民才会使用的烂招?因为他在情急之下别无选择了,如果这个孩子再死去,他就彻底绝后了。”
她失魂落魄地退出几步,忽然一屁股坐在地上,满眼都是绝望。过了很久,她才低声问:“绝后?你的意思是说,你哥哥……他已经……死了?”
我没有回答,推动着我的木头轮椅,来到窗边,我的千里镜就架在那里。多年以来,我就这样藏身于我的小楼上,靠着那个河络磨制的水晶千里镜,从这座整个院子里最高的楼上朝下俯瞰,观察着外面的世界。今天早上,当她刚刚跟着罗镖师跨入大门,我就已经注意到了她。
罗镖师其他『毛』病没有,就是略微有些好『色』,被人设套抓住把柄威胁不足为奇,何况是这样一个美丽的羽人。所以她才能以罗镖师孙女的身份堂而皇之地混进来。她混进府中之后,在僻静处杀死罗镖师,再用『迷』『药』『迷』昏送菜的下人,将罗镖师的人头送上餐桌。
这之后她假装晕倒,避开所有人的视线,弄昏了一个女仆来顶替自己。此后的行动就更加方便,稍微改扮一下,换件外衣,就没有人认识她了。那一番点燃烟花、搅扰戏班的做作,既不是为了向父亲报复,也不单是为了阻扰我的婚礼,其最重要的目的在于激起旁人的敌忾之气,让他们或为了献媚、或为了力图自保而开始搜寻凶犯。这样群体『性』的所谓警觉、搜查、寻找,看似很有威慑力,实则是最愚蠢的行动:没有人明确知道自己要找什么,但每个人都会表现出自己在找点什么,于是凶犯反而可以轻而易举地混在人群中,大模大样地、丝毫不会引人怀疑地寻找她真正要找的东西——新郎的住所。
“你说得半点也不错,”她听完我的话后,沉默了一阵子,终于点点头,“但我有一点不明白。就算身居高处,可以用这副千里镜观察我的行踪,但你怎么能确定我可疑?怎么能在我刚一进门就盯上了我?”
我放下千里镜,缓缓地说:“我又不是神,怎么可能认出你。我只是认出了罗镖师,跟在罗镖师身边女人,自然就是你。因为你的所有行动步骤,都是一封匿名信教给你的,而那封信……是我写的。”
她立刻变得全无血『色』,下意识地伸手『摸』向腰间。我艰难地向她摆摆手:“不用紧张。你觉得我有能力伤害到你吗,一个十一岁的瘦弱的废人?我不过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而已。”
对方的警惕稍减,但仍然做好了随时出手的准备:“什么忙?”
“你已经帮完了,”我回答,“你制造了这样一场混『乱』,所以我安排的人才能找到机会,把那个可怜的新娘放走。”
“新娘?”她一愣,“为什么要放走?”
“强扭的瓜不甜嘛,你总不会认为被拿来冲喜的新娘都是心甘情愿的吧?”我耸耸肩,“她是被我父亲强『逼』的,因为她是杀死我哥哥、也就是你的情人的凶手,而且她杀死我哥哥的原因和你一样,也是始『乱』终弃——瞧瞧,我们四个之间存在着多么纠结而混『乱』的关系。”
“本来以她的武功,是伤害不了我哥哥的,但我哥哥当时碰巧遇到点小意外:他被弄瞎了眼睛,并因此感染了重病,成天只能躺在床上大呼小叫‘我的眼睛啊!竟然敢伤了我的眼睛!’,所以才被她得手了。你瞧,归根结底的话,我的这场莫名其妙的婚礼,还得感谢这位凶手呢。”
现在她的脸『色』真是好看,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一会儿绿,简直可以开一个颜料铺。我很能明白她的感受:想要寻找的情人被情人的情人所杀,而自己偏偏帮助了这个情人的情人逃走,而这一切都出自情人的弟弟的策划,该弟弟的名字被情人用来欺骗过她——用简单的几个字是没办法描述那种复杂的情绪的。
她瞪着我看了很久,长出一口气:“真是没想到。你这么一个小破孩,心眼那么多。我这封信,也是你从他那儿偷的?”
“他当然不会把情书交给我看了,”我回答,“不过他死之后,我怎么看他都管不着了。”
“所以你选择了我?就是因为名字上的巧合?”她说,“但我只是一个嫉妒的女人,难免不会把你的计划搞砸了。”
“嫉妒本来就是一种最可怕的力量,这一点你自己应该能体会。”我笑了起来,指了指她扔在地上的信,“这封信的后半段,每一句话都像一把锋锐的尖刀在放『射』出杀气。”
“那你为什么建议我选择罗老头来下手?你恨他,想要借刀杀人?”她又问。
我重新把眼睛凑到了千里镜上,观看着院子里的动向:“我当然是想小小的出一口气,因为这桩婚姻就是罗老头给我爹提议的。我没有我哥哥那样健康的体魄和英俊的外表,但我向来对自己的头脑很自负,娶个媳『妇』来冲喜这样愚不可及的馊主意,只应该发生在那些猪脑子身上。啊,你应该走了,我看到我父亲去后院了,大概已经在怀疑你,估计很快就能赶到这里来。不过在走之前,麻烦你往我胸口刺一剑,我已经用炭笔画好了点,这一剑能让我看起来伤得很重,却又不至于送命。”
“你又想要做什么?”她皱着眉头问。
“苦肉计,在我父亲面前做出无辜的假象,”我回答说,“否则万一被他查出他的儿媳『妇』是被我放跑的,我恐怕很难承受得住他的惊喜。虽然我没太多日子可活了,总归是多一天算一天。”
第二个故事()
镖队行进在一条坑坑洼洼的羊肠小道上,两边是越州山脉高峻的山壁,距离峡谷的出口已经不远。镖车不断地起伏颠簸,压得下方的车板吱嘎作响。镖师们左顾右盼,都显得有些惴惴不安。
“这种地形最容易被伏击,”彭鹏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那么窄的路,车根本没法调头。”
我没有理睬他,放下手里的书,往嘴里扔了一颗花生米,用力嚼下去。嘎嘣嘎嘣。彭鹏叹口气:“大家都像你那么悠哉游哉就好了。你这形象像谁你知道吗?像那个小说里经常提到的爱吃花生的杀手。一边吃花生一边翻眼皮子,还拿着书!真是德行丧尽!”
旁人都哄笑起来,算是稍微缓解了一点点紧张的气氛。终于镖车顺利钻出峡谷,还好,没有他们所担忧的伏击者,所有人长出一口气。但前方还有更长的路,更多的曲折,更难以预料的危险。
“别怕,小年轻,”彭鹏『摸』『摸』我的头,“走镖就是这样的,一条道走到头才算赢。就算拐过了九十九道弯,在最后一道弯上翻船,那也是前功尽弃。”
我很不乐意被人『摸』头,年轻也不是被人『摸』头的理由啊,但我却怎么也推不开彭鹏的手。那只手就仿佛一座小山,带着千斤重压,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大叫一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堆稻草上。身边没有镖车,没有彭鹏,没有粗鲁的镖师们,没有车轮扬起的呛人灰尘,只是充斥着各种动物的气息:老虎、灰熊、山羊、蟒蛇、狰,以及其他诸如此类。除此之外,还有一股正在慢慢移近的香气:那是兰袖身上的气味。兰袖亲切地拍了拍我:“怎么了?梦见什么了吗?”
我的心里充满了悲凉。是梦,刚才所见的一切,都只是个梦境。我再也见不到彭鹏了,也再见不到其他那些粗鲁却对我很好的镖师们。镖队完蛋了,彭鹏死了,别人都死了,只有我侥幸活了下来。
现在我呆的地方,和镖队具备着某种共『性』:流动。这是一个在九州各地四处巡演的戏班,轮子一滚动就能带走全部家当。他们发现我的时候,我已经有些痴痴呆呆,失去了活力,对周围的事物几乎没有什么反应。出于怜悯,他们暂时收留了我。这之后,我的身体情况慢慢恢复,他们发现我其实练过,虽然精神还是显得不正常,至少可以在戏台上翻翻跟斗赚点掌声。我无可无不可,翻跟斗就翻跟斗吧,白吃饭总是不好的。但除了翻跟斗,我和刚来时相比,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兰袖是对我最好的一个人,她知道我喜欢吃花生,就总是给我准备一小筐在那里。但每次把花生米扔进嘴里,我的心里就会隐隐作痛,想起彭鹏,想起彭鹏说的话:“你这形象像谁你知道吗?像那个小说里经常提到的爱吃花生的杀手。”小说里有这么一位杀手吗?我不知道,但我不会像杀手的,我是一个只懂得翻跟斗的白痴,而已。
我想念彭鹏,想念他身上难闻的烟草味道,想念他粗犷的嗓音和『乱』糟糟的胡子。我和镖队的人们都处得很好,但关系最亲近的始终是彭鹏。他只需要看看我的表情,就能猜到我在想什么。离开了彭鹏,我觉得浑身提不起劲。
我还想念他的书,这里没有人读书,自然更不会有人买书。彭鹏常说我是他生平第一知己,因为在整个镖队里,只有我和他喜欢书,虽然我总是蹭他的书。
兰袖站在一旁,默默地观察着我。我视若无睹,一颗接一颗地嚼着花生米。
“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兰袖轻声说,“你的身上,一定藏着什么故事吧?我想起了一部小说,里面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英雄,因为遇到了伤心事,就藏身在一个戏班子里,每天表演翻筋斗……简直和你一模一样呢。”
真能一模一样就见鬼了,我想。一个说我像吃花生米的杀手,一个说我像翻跟斗的大侠,可我凭什么像?兰袖和彭鹏真是两个疯子。
我们没有在一起呆多久,因为上午的演出开始了。我站在后台,看着兰袖柔若无骨的身体在一口开口很窄的大缸里钻来钻去,真担心她一不小心把腰给扭折了。但转念一想,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兰袖从小就练习这门杂技,全身的筋骨都变得柔软了,就算存心想要扭断也不容易。
“老子从小就天天挨打,这一身筋骨,早就练得比铁还硬。”彭鹏炫耀说。那一天我们终于遇到了几名劫匪,却只是那种不识江湖路数的小『毛』贼,连镖局的旗号都不懂得认。彭鹏挺身而出,用胸膛硬受了敌人一记铁棍。然后他撕开衣襟,『露』出铁棍重击后留下的一道浅浅白印。几个『毛』贼知道厉害,仓皇逃窜,身后是我们得意的笑声。
彭鹏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吹牛的机会,但他说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兴趣。镖师张锐问:“挨打?为了偷看你姐姐洗澡吗?”
“你姐姐!”彭鹏一瞪眼,“老子小时候家里穷的吃不起饭,七岁就去做学徒了。知道学徒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什么吗?挨打!”
那并不是什么甜蜜的回忆,但彭鹏讲得兴高采烈。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无论怎样的苦难,他都能淡然视之,并且将其当做一种成长的财富。而且他生『性』豪爽,平易近人,对谁都没半点架子。彭鹏没怎么上过学,虽然爱读小说,十个字里就得有两个念白字,还有一个不认识。他说话也很粗俗,老讲一些女人们听了都要捂耳朵的荤段子,但能在镖局里混到现在的地位,绝不是没有原因的。
那天晚上我们来到了一座荒僻的小镇歇息。由于白天吓走了那几个小『毛』贼,大家兴致很高,喝了不少越州特产的烈『性』烧酒。彭鹏手里的大海碗与其说是装酒的,不如说是打酱油的。他的衣襟上滴嗒淋漓沾满了酒浆,喝得满脸通红,嗓门更大了。
唯一一个没有喝酒的是我,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学会喝酒,也觉得醉酒的样子很滑稽。我只是坐在一旁不停吃东西,听着他们说起镖局内部的事务,不外乎是些竞争、敌对、阴谋、背叛、『奸』情之类的无聊话题。要么就是吹牛,我在大雷泽抓过毒蛇,我在瀚州被狼群追过,我在殇州杀死过一头狰,我到过云州冒险……这些话要都是真的,这些人还干什么镖局?简直比传说中的天驱还厉害了。
彭鹏看出了我的百无聊赖,突然抓住我的头,把酒碗伸过来,我猝不及防,喝下去一大口,那些辛辣的『液』体就像刀子一样从舌头划过喉咙,直『插』胸肺。我差点被呛死,等到不再感到呛时,已经开始发晕。周围的一切在旋转,人们的笑声就像山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