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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节

日曜转生-第3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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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里伯特的条件很简单──剥掉伽罗的皮。  
  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博巴里的原稿把伽罗写成了一个光明、无私、正直的人,而他之所以隐瞒身分是因为某些苦衷。哈里伯特要求博巴里,别写那些别扭的东西,按照小市民庸俗的眼光写。  
  好白菜会被猪拱,读者们喜欢癞蛤蟆吃天鹅肉的故事。哈里伯特建议博巴里把伽罗塑造成一个好色、懦弱和下流的家伙,他能得到真兰和蕾米娜的芳心,仅仅只是因为他的龌龊和无耻──这种写法更能让小市民们满足。  
  当然,高明的作者不会声嘶力竭的叫喊,只会在一些小细节上让读者自己感悟。“表兄,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杯中的红酒慢慢的荡漾着,哈里伯特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  
  被摧毁的村庄、死不瞑目的战士……在南方公国一战的最后,伽罗下达了屠杀的命令。  
  当初淋漓的鲜血已经淡去,如今人们谈论更多的,是伽罗的丰功伟绩。    
  还有几人能够记得那些被毁灭的村庄,还有谁能记得最后那一战?  
  明知道面前有陷阱存在,南方公国的战士依旧挥刀而上,当他们在烈火中变成灰烬之时,依旧在诅咒着那个人下地狱。“也许,这不会给那个人造成伤害,但这已经是我努力的极限了。”  
  谣言,就像是落在石头缝中的种子,会扩大,会变形,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效果。虽然故事荒谬到了极点,但是当它传播开来,却会给某个人造成极大的困扰。  
  五十年前,亚述帝国在与哥特王国的战争中,一名懦弱的贵族临阵逃脱,虽然事后他受到了极其严厉的处罚,但是这名在文学方面颇有造诣的贵族,用他的生花妙笔,重新包装了那场战事。  
  从文学性上来看,那本书是一本杰作。  
  于是,时光流逝,贵族的书流传的越来越广,当年的他成为了力挽狂澜的英雄,死战不退的人变成了丑角。    
  那个贵族现在还活着,鲜花和荣耀包围着他。  
  人们相信的是他们喜欢的东西,谎言说过一百遍就会成为真理,当这本书风行大陆的时候,伽罗的身分就会成为一个传奇。  
  为了自己的尊严,亚述王室会怎么办?  
  当大家用着有色的眼睛看着蕾米娜和真兰的时候,她们会有什么反应?  
  众口铄金,谣言杀人。“一个小人物的怨念……博巴里,我会尽快连络印刷厂,将书印出来。”  
  走出门,看着那乌云密布的天空,哈里伯特的身上却有些发烧。有别于不通世务的表弟,哈里伯特的眼光宽广的多。  
  阿廷森·伽罗,早就是很多国家关注的对象,更引来了无数的嫉恨。  
  想必南方公国和哥特王国的情报机构,会对这本书很感兴趣,他们会用最快的速度让这本书传遍大陆,榨取这个故事的每一分价值。    
  当然,外传和歪传将会更多,比如伽罗、真兰、蕾米娜三个人的风花雪月,甚至是真兰和蕾米娜的香艳片段……表弟,自求多福吧,希望那时候你不会成为真兰和蕾米娜追杀的对象。白痴才会在这种违禁书上署名,哈里伯特笑了笑。  
  他会将高价将这本书卖出,五、六百枚金币,够他幸福的生活上一段时间了。  
  长长的金发散落在床头,成熟的丽人正在熟睡。“芬妮……对不起,我爱你,但是我也爱她们……”  
  男人期期艾艾站在她的面前,身后是一大群的美女……  
  猛地站起了身来,芬妮才发现那是作梦。    
  相对于和伽罗去兽人平原的危险,芬妮更担心的是伽罗的花心。  
  死只是一时,争风吃醋则是一辈子。在追寻伽罗的足迹的时候,芬妮对于某个人勾引女性的本领非常的痛恨。  
  对了,兽人平原!现在,自己不是应该和伽罗一起前去和兽人谈判吗?  
  芬妮想起来,入睡前,伽罗劝她喝下了一杯酒。醒来后,她的身边有一张纸条。  
  芬妮,这次出使兽人王部落非常危险,所以,我不希望你去。  
  请原谅我的行为,这是为了大家好。还记得那次魅族的情况吗?就算再危险,我也会安然无恙。千万,千万不要到兽人荒原,那里是绝境。“你这个混蛋!”纸条在芬妮的手中燃烧起来,她猛地站了起来。“别去!”    
  一只手按在了芬妮的肩膀上,是明霞:“听伽罗的话,不要去那里,万一你成了他的累赘,那么就会抱憾终生!”“这些话,他应该亲自跟我说!”“你听得进去吗?”  
  芬妮沉默。能眼睁睁的看着伽罗去冒险,也就不是芬妮了。“可是,真兰不是跟着伽罗一起去了吗?他为什么宁可和真兰一起去冒险,也不让我陪他一起去?”  
  这些日子里,伽罗和真兰勾搭的如胶似漆,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一起。  
  明霞笑了笑:“他们……都是傻瓜。”  
  第二章 血战    
  阿波罗要塞外三十里,风冷冷的吹过荒原,但谈判场中人的心更冷。“兽人王,真的没有和平的可能吗?”伽罗的神情有些奇怪,但是更多的却是感叹。理智告诉他和平早就绝望,但他依旧想要再努力一次。“有时候,只有鲜血才能浇灌出和平,对不起,伽罗阁下。”兽人王的表情很是肃穆,他并没有嘲笑伽罗的天真。  
  兽人曾经无数次希望和平,那时候,他们比伽罗还要愚蠢。  
  远处的天边,倏然绽放起数十朵烟火,有人类的,也有兽人的。  
  这代表的意义只有一个,兽人开始行动了。“对不起,伽罗阁下。”  
  东方要塞外面是七座独立的堡垒,主要作用是护卫要塞。兽人想要攻破东方要塞,首先要做的是摧毁这七座堡垒。  
  伽罗和兽人王约定谈判之处,在其中最大的阿波罗堡垒前三十里处。  
  战争开始了。兽人的骑兵以最快的速度冲向这里,同时,人类的骑兵从阿波罗要塞中奔流而出。    
  三十里路,一个小时的时间。与会双方最好的选择就是消灭对方,只是谁也不清楚哪方人马来的快一些。  
  这是死亡的竞技场,双方只有一个钟头时间──消灭对方,或者被消灭。  
  一个小时,已经很足够了……血族亲王盘拉特站在兽人王的身边,充满了自信。  
  当尼古拉斯家族覆灭以后,盘拉特的家族成为了血族的领袖,于是盘拉特参加了这次对人类的战争,带来了族中一半的精英。  
  一名强者可以轻而易举的消灭掉几十名普通的战士,而整个东方八省,人类的强者数量,不会超过十人。  
  环顾四周,仅盘拉特所知的,兽人王一方强者数量,就不少于十一人。    
  他想不出,伽罗一方,有什么方法可以扭转乾坤。“杀掉这些该死的人类!”                                
             《日曜转生》 第391节                        
  《日曜转生》    第391节  
作者: 章渝             
  第一波攻击,来自兽人王提马克的直属部队,兽神战士。只有最精锐的战士能跟随兽人王,他们每一个都可以和圣殿骑士团的战士抗衡。精美的盔甲加上六十斤重的战斧,就算是重装骑兵也能一分为二。“杀!”  
  人类战士组起了战阵,盾如山,枪如林。  
  不过,别说是盾牌,就算是人类骑兵的重甲,兽人王都有信心将其轻易解决。“二十天时间,我需要最好的武器。”  
  最好的工匠被集中在一起,他们必须在限期内完成真兰交给的任务。    
  人类能够超越野兽的原因,就是善用器械。上等的精钢,秘银、寒铁、重金被加入其中,冶炼处的官员们每天疯狂的扩充预算,忙得昏头转向。“人类没有锋利的爪牙和健壮的肢体,但是,我们有工具。”  
  数万名工人辛苦一年才能采集到一斤的原料被熔化,上等的魔法晶石不停的添加其中,炼金术士让盾牌的金属里面长出如同植物纤维一样的结晶,矮人工匠一遍遍的锤击,一千次,一万次。  
  魔兽血液在盾牌上画着繁琐的符号,魔法师让盾牌能够抗拒火焰与雷电的力量,耗费二十万金币打造的五十面盾牌,交到了真兰的手中……  
  兽人战士六十斤重的巨斧,在五百斤重的力道驱使下,以每秒七十米的速度,猛烈的撞击在盾牌上。  
  耀眼的火花四溅,空气在这一瞬间仿佛燃烧起来──这一击,就算是奔跑的公牛都能将其击倒。  
  人类战士的双手坚定无比,努力的支撑着盾牌,厚重的盾牌让他们无需担心是否会炸裂,他们要做的,就是不要倒下。    
  大小战斧,魔法师的火球术,战士的铁拳,各种各样的力量击打在盾牌上,让他们的双手颤抖,口中发甜。但是,他们依旧没有松手,也不会松手。  
  攻击如同巨浪撞上了礁石,盾阵,一动不动。“你们七十人,不管以前擅长什么武技,但是从今天开始,就是盾兵!”  
  真兰选了五十名力量最大的战士,为他们安排了一系列的训练。  
  战士扛着沉重的盾牌,进行着各种艰苦的锻炼,城墙上的人们费力的将石块推下,而他们在下面苦苦的支撑,他们在瀑布下努力行走,直到被激流冲走。  
  每天扛着盾牌跑上几十里路程,累得浑身瘫软,不过是家常便饭。“我们是武士,为什么要让我们练这种只有苦力才干的东西?”  
  有异议的战士被砍下了脑袋,和妻儿的脑袋放在一起。有人跑到依附的贵族处告状,下场却更加凄惨。  
  不服从命令者,杀。完成不了训练,杀。  
  在这里,只有一种惩罚,那就是死亡。  
  于是,盾如山,巍巍不动。“为什么攻不破?为什么攻不破!”  
  兽人战士全身的肌肉贲张,他们将力量用到了极处,但他们面前的那面盾牌,却始终如同山一样的沉沉不动。“刺!”    
  一支锐利的长枪从盾牌后面刺出,铁枪的速度只能用闪电来形容,然后,又是一支长枪刺出。每一面盾牌后,是人类两名长枪手,他们轮流刺出长枪,配合的天衣无缝。  
  于是,枪如林,锋芒如雨。  
  真兰手持妖莲,身边躺满了七零八落的战士。她给了这些战士一个下马威──一个人打趴了他们五十个。  
  这些被贵族供奉的战士都是一等一的好手,一个人对付五十个普通战士不成问题。  
  但是,战斗并不是一加一的数学式。一个人能对付五十个战士,五百人却会被五千精锐士兵全歼,这就是军队的可怕。  
  没有纪律的组合是一团散沙,十个三心二意的人,无法打过五个团结在一起的人。  
  这种道理,真兰和蕾米娜很久以前就明白,她们带领着一群小姑娘,在圣山上,将那些五大三粗的男孩子打的哭爹喊娘──那就是团结和纪律的作用。    
  不过小圣女骑士团最终因为真兰和蕾米娜内讧而解体,然后两个胡作非为的小女孩被那些男孩打的鼻青脸肿。“你们见过狮子攻击野牛吗?并不是狮子击败了野牛,是野牛自己的恐惧、崩溃和怯懦,害死了自己!”  
  长矛重达十六斤,形状和重心配合得完美无缺,可以轻易刺穿三重铁铠。一个月中,一百名战士每天仅仅只训练两个动作,出枪与收枪。每天不停地刺出长枪,然后收回,一千遍,一万遍。“不需要技巧,唯一要做的,就是将长矛刺入敌人的咽喉!力量和速度能够击败一切,最简单的攻击往往最有效!”  
  战士的盾牌封住了大部分的攻击路径,这样一来,敌人想要攻击,只能在一个狭小的地方进行。而坚实的盾牌后面,是如林的枪阵。刺出,收回,就这样简单。  
  鲜血从胸口中喷洒而出,人类战士的钢枪刺穿了兽人战士的胸口,人类的战阵就如同刺猬,兽人的攻击越猛烈,就越被刺的伤痕累累。  
  但是,兽人战士并没有后退。“来吧,看是你们先刺破我的胸口,还是我先攻破你们的盾牌!”    
  鲜血从一个人族战士的五官中喷出,他的五脏六肺被震成了碎片。  
  金属不会疲劳,但是人的肉身却很脆弱。他扛着盾牌抵御兽人疯狂的捶击,面前的强者一拳拳的击打在他的盾牌上,力量沿着他的手,传遍了他的全身,震散了他的血肉,震碎了他的骨骼,震破了他的心脏。“再也回不去了……”  
  他的身体向着地下轰然倒去,但是在这之前,一名人类战士放下了手中长枪,抓起了他的盾牌。  
  人死,盾犹存。  
  五十斤重的巨剑,在派拉蒙的手中轻如草芥一样的灵活。他是野蛮人中最强大的毁灭剑客,可是现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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