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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节

挖坑抢婚顾少一世长情!-第1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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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见她,那是种尘埃落定的欣喜和圆满。

    此生,再无遗憾!

    “我要娶她!”

    小意丢下一句话,转身便走。

    觉姆在他身后喊他:“哎,小伙子,你小心她身边那条藏獒啊。”

    那条藏獒在色达早已是赫赫有名。

    从冰雪初融开始,色达便有不少的旅游爱好者纷至沓来。

    其间有虔诚礼拜的,也有心生邪念的。

    特别是在这年轻女人荒漠的佛教圣地,突然出现一位模样可人的姑娘,自然有人心痒难耐。

    趁着人群蜂拥,有色胆包天的男人摸了摸姑娘的小手。

    于是,一条纯黑的藏獒猛然上前便咬住了男人的脖颈,顿时间鲜血喷涌。

    若不是小姑娘及时制止,男人恐怕早已气绝身亡。

    此事传出去之后,再没有谁敢靠近小姑娘半分。

    觉姆提醒小意,是因为他初来乍到,不懂规矩。

    迈了颤颤巍巍的步伐追上前,年迈的觉姆担心他的鲁莽会让他成为下一个遇难者。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十米,五米,两米……

    小姑娘正安静地坐在一旁念诵佛经,全然不知身后有人到来。

    随着一声低低的咆哮,一条黑色的藏獒突然从路边窜出来,然后猛然扑向小意。

    “啊!小心啊!”

    觉姆尖叫提醒,同时也吓得手里的馒头滚落在地。

    小姑娘听到喊声回头,便看到自己养的藏獒扑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惯性的力度太大,毫无防备的男人被扑倒在地。

    只不过,让人惊奇的是藏獒趴在他身上并没咬他,反而伸了长长的舌头不停地舔他的脸,一条长尾巴使劲摇。

    小姑娘拿书的手指不停地颤抖:“九哥?九哥,是你吗?”

    她只是猜测。

    藏獒身形壮硕,几乎将男人整个身体完全挡住。

    一旁的觉姆急急忙忙跑过来:“乐乐啊,还愣着干嘛?快,快把你的小二黑拉开啊。咦,它咋就不咬他呢?”

    “小二黑!”

    凌乐乐出声阻止。

    小二黑听命,只能恋恋不舍退到一旁冲着凌乐乐不停地叫。

    男人趁机也从地上坐了起来。

    凌乐乐终于看到了他的脸,那张让她魂牵梦绕的脸。

    眉眼英挺,五官俊逸,线条轮廓完美如刀削,与以前稍微不同是他的皮肤不再白皙,偏小麦色,而他的眸色再不似往日的狠冽,带了丝丝的柔软。

    起身,脚步带了踉跄走到男人面前:“九哥!”

    凌乐乐半跪着,伸了手轻轻去拉他的手:“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她再不似从前顾以珩从阿曼回来时,带了娇嗔,怨他为什么才回来?

    现在,只要他能回来。

    等一个月,一年,一生,她都不觉得漫长。

    只要他能回来!

    男人一脸疑惑,却是毫不犹豫就将凌乐乐顺势拉到了自己怀里。

    一只大掌紧扣着她的腰,动作娴熟无比:“你叫乐乐?你认识我?”

187 187无需多言,他的爱已经在那里。(大结局十七)() 
凌乐乐双手勾住了他的脖颈,抬头,拿一双如水的眼眸看着他。

    在他黑色的瞳仁里倒映着两个小小的人儿,凌乐乐想到了从前的那晚,她骑在他身上却被顾以珩拒绝。

    然后,她俯身很认真地告诉他:“如果非要说后悔,一定是因为错过你,才会让我的余生备受煎熬。撄”

    如此,那话真是应验了偿。

    错过的这些日子,她以青灯为伴,生命里再没了任何的色彩。

    凌乐乐将自己的脸轻轻贴到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声:“九哥,我和儿子都在等你!”

    小二黑在一旁很应景的叫上两声表示肯定。

    觉姆却是满脸惊吓:“这?这?乐乐,你来这里就是为了等他?我就寻思嘛,一个小姑娘来这苦寒之地做什么呢?既然是一家人,就赶紧回去吧,回去吧;啊?”

    觉姆念叨完,迈了腿颤颤巍巍离开了。

    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嘀咕:“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回事?估计就小两口闹个小矛盾而已还离家出走。哎,想当初我们那时候打得头破血流还要在一起呢……”

    ……

    凌乐乐的确是牵着顾以珩的手回去了。

    回到那座简陋到极致的小木屋。

    屋里一张单人床,一个烧水的炉子,一张桌子,桌子上堆满了抄写好的佛经,如此而已。

    顾以珩坐在床沿边上,修长的手指随意翻动着那些经卷,笔迹娟秀工整的小楷,又带了行云流水的洒脱:“乐乐,这都是你写的?”

    他的嗓音一如从前的磁性醇厚。

    凌乐乐将炉子上刚烧好的开水提起来,准备给他冲泡一杯绿茶。

    顾以珩迅速起身:“我来。”

    他的大掌从她的指尖划过,带了炙热。

    男人一件简单的藏青色衬衣,一条黑色休闲裤,比起从前穿黑色正装时拒人千里的冷漠和寒烈,笔挺的身姿多了一丝随和。

    凌乐乐温柔地笑:“好!”

    她把水壶给他。

    顾以珩拧起来,眉头紧蹙:“你提这么重的东西?”

    “嗯?不重吧!”

    她还能拧满满一桶水呢。

    一杯绿茶,袅袅飘香。

    顾以珩将莹白的茶杯端给了凌乐乐:“你先喝!”

    凌乐乐看了看他略微干裂的唇,那是长途跋涉的艰辛造成的。

    轻轻抿了一小口,然后递给他:“九哥,你休息一下,我去给你熬粥。对了,这里没有荤腥,只能喝白粥哦。”

    凌乐乐转身,顾以珩却抓住了她的手腕。

    “乐乐,别忙了。”

    他将凌乐乐拉到自己身边,声音带着严肃:“抱歉,我失忆了,不知道自己是谁。在我昏迷的时候,老爷子曾告诉我喊过乐乐两个字。我不知道我心里的乐乐是不是你,所以,你需不需要怀疑你认错了人?嗯?”

    凌乐乐端坐在他身边很认真地看着他,从他的眉眼开始,然后到他的唇,下巴,喉结……

    “顾以珩,这是你的名字。我,凌乐乐,是你的妻子。我们还有个儿子,顾少辰。当然,你还有两个情敌,嗯,叫什么呢?”

    凌乐乐笑起来,眸色中像是有星辰闪烁:“呃,我忘记他们的名字了,九哥,我好像也失忆了!”

    “谁失忆了?谁?”

    小木屋外,有人应声走进来。

    “秦朗?”

    凌乐乐回头便看到秦朗健硕的身姿穿着一件暗红色的袍子站在门口。

    上一次来看凌乐乐,他便说了要丢下他的公司来这边陪她。

    所以,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大热天,也难为他去弄一件厚重的衣服穿身上。

    下巴上有汗珠滚落,一只漂亮的手在半空中不停地扇着。

    秦朗的目光从凌乐乐脸上再赫然落在顾以珩身上,带了几分探究和诧异,然后仅剩下满满的怒气。

    “顾以珩?我靠!靠!靠!”

    他一连说了同样的三个字。

    这个男人是突然从哪儿冒出来的?

    为嘛他一声不吭就将凌乐乐找到了?

    这地方偏僻,凌乐乐住得更偏僻。

    他第一次来色达,打了无数电话,跌跌撞撞带了一堆人找寻一整天才找到。

    秦朗非常生气,急匆匆走过去,一把抓住顾以珩的衣领:“顾以珩,你不是死了吗?死了,为什么要回来?既然要回来?为什么不早点回来?你看乐乐为你都遭的什么罪?”

    他一脚踹到桌子腿上:“嘶,靠,疼死劳资了。”

    秦朗觉得自己火冒三丈,这个男人就是存心的。

    非要让凌乐乐爱他爱得死去活来,他就满意了。

    攥紧拳头,牙齿紧咬,脖颈上青筋暴跳,他想要一拳揍到他的脸上。

    顾以珩就是混蛋!

    不负责任的大混蛋!

    顾以珩抬眸,眸色平静,他侧目问凌乐乐:“乐乐,他应该就是我的第一个情敌!”

    虽是疑问的方式,语调却是肯定的。

    “情敌?我呸!”

    秦朗终究是将他那愤怒的一拳砸到桌子上,桌面上叠好的佛经都跟着簌簌往下掉。

    “顾以珩,你装疯卖傻,想要取得凌乐乐的原谅,是不是?我告诉你,即便乐乐原谅你,我也不会原谅你,哼!”

    “我为什么要你原谅?”

    顾以珩拍了拍自己被抓得褶皱的衣服,比起秦朗的暴跳如雷,他俊逸的眉眼闲适从容。

    “你,你,欺人太甚!”

    秦朗抓狂,拉过凌乐乐的手:“乐乐,你揍他,狠狠地揍,必须揍得连他妈都不认识他。”

    凌乐乐无奈,拉过秦朗,从一旁端出来一张小凳子:“秦朗,坐下吧,大热天的,你不累?”

    说着,给他倒了一杯水:“呐,喝吧,喝完就回去。”

    秦朗挑了邪魅的桃花眼朝顾以珩看过去,他坐在凌乐乐的床沿上,而自己却要坐矮小的凳子。

    唇角一撇,一脚将凳子踹到一边,然后将水杯端起来咕咕地喝。

    喝完,一抹嘴:“回去?我回哪儿去?劳资今天就不走了。”

    嫌热,呼啦一下撕开衣袍,露出他这段时间辛勤锻炼的战果:八块腹肌,外加两条性感的人鱼线。

    他再不是从前的绣花枕头,他也能保护凌乐乐了。

    然后一脸显摆的样子,对着顾以珩冷哼。

    顾以珩挑眉,若无其事将之前秦朗砸落在地上的经书捡起来,一一叠好。

    秦朗被他彻底无视,上前抓了他的衣服“嗤”一声便撕开了,衬衣纽扣“蹦蹦蹦”四处飞溅。

    片刻……

    “呃,乐乐,我有点头晕,估计是高反了,先去宾馆休息休息。”

    秦朗退后两步,重新将自己藏红色的衣袍拢上,然后转身便走。

    他看到的顾以珩身上的确没有任何很明显的腹肌。

    但是,在他被衣服遮掩的地方,双手臂上两道枪伤,心脏部位的疤痕尤为恕�

    那是他为他的女人和儿子拼命的结果。

    无需多言,他的爱已经在那里。

    ……

    小木屋里终于安静下来。

    凌乐乐站在原地,愣愣地看着他身上那些深深浅浅的伤痕,她从来不知道他伤得如此严重。

    当晚暴雨肆虐,她仅仅听到了两声枪声。

    落下海里之后,原来他是用尽所有的力气给了她生的希望。

    咬了唇,隐忍的眼泪终于在那一刻滚落下来。

    顾以珩上前,轻轻将她揽入怀中,修长的手指抚摸着她的小脑袋:“不是说我们有儿子了吗?嗯?做妈妈的人还哭鼻子?”

    凌乐乐双手环住他的腰,声音委屈到了极致:“顾以珩,你这是该有多疼啊?”

    ……

    当晚。

    凌乐乐将顾以珩送去了酒店。小木屋太过于狭窄,单人床也容不下两个人。

    秦朗正在酒店的餐厅吃饭,见到迎面而来的凌乐乐和顾以珩,一脸嫌弃,“咚”一声将一瓶高度白酒杵在桌面上:“顾以珩,来啊,为了表示庆祝你死而复生,今晚我俩不醉不归。”

    顾以珩侧目,见到凌乐乐眸色担忧,拍拍她的肩:“就喝一点,嗯?”

    凌乐乐无奈的点头,走到秦朗面前:“秦朗,你不要欺负他,听见了没有?”

    凌乐乐现在确定顾以珩是失忆了。

    失忆的男人缺乏安全感,她担心秦朗暴戾的脾气。

    “乐乐,你不公平,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欺负他了?”

    秦朗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从始至终,都是她的男人在欺负他,好吧?

    一顿饭下来,顾以珩没醉,秦朗醉了。

    趴在桌面上絮絮叨叨:“乐乐啊,我要怎么才能追上你?顾以珩在,你爱他。顾以珩走了,你还是爱他,你的心里就空不下一小块位置给我吗……”

    顾以珩看着秦朗,眸色复杂。

    他知道得不多,但能肯定面前这个男人对凌乐乐的爱一点也不比曾经的自己少。

    ……

    秦朗是被顾以珩搀扶着回的酒店。

    酒店标间,两张床。

    秦朗趴在床沿上罗里吧嗦对顾以珩讲述他和凌乐乐经历的那些事情。

    特别是讲到自己额头上那块伤疤时,说话的声音又带了怒气:“顾以珩那个王八蛋,弄个伤疤也要比劳资的大,真是气我了……”

    顾以珩坐在他对面的床沿边上,很明显就能看到他俊朗的脸上那块突兀的伤痕。

    虽说男人不在意容貌,但是任谁都是希望自己更完美一点。

    “秦朗,谢谢你!”

    顾以珩声线暗沉。

    这声谢谢,他说得心情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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