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侠系统-第2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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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来说沈夜是可以放弃,但是如果轻易的放弃,却不符合左斜阳这种情痴的人设。
沈夜长叹了一声:“我不想放弃。”
到了第三天,依然没有一丝结果的沈夜,终于放弃了。
放弃之后的沈夜,还是一副情痴模样的喝着闷酒,怅然若失。
穿着白色衬衫,下面是蓝色裙子,穿着星点状丝袜的克丽佩拉看着沈夜这样,亦是感慨着:“你们华夏的古话,不是逝者已矣。我母亲已经逝去了,你也应当放手了。也有很多美好的在你眼前,你却并不重视。”
她明显意有所指。
但是,沈夜只是摇了摇头:“罢了,罢了。到了这一步,我确实应当放弃了。我也应当回华夏了。再见。我留你一个电话吧,以后如果你碰到了极大的困难,解决不了,可以找我。”
说完,拿出了一旁的纸笔,飞快的写了起来。
克丽佩拉见得了沈夜这样,也不由的闪过了浓浓的失望之情。但是,她猛然的咬着银牙,在心中暗想着:你既然留下了电话号码,那就好说了。等伊西斯家族的大局稳定下来,找到了可靠的人帮忙处理政事,我就追去华夏,不相信不能把你给追求到手。
她的目光当中,微光闪动。
沈夜把秋露刀背在背上,拿着酒葫芦,咕咕的给自己灌着酒,长吟着:“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
克丽佩拉因为沈夜的原因,已经开始学汉语了。但是汉语本来就难学,她又才学不久,也就会一些简单的对话。哪里听得懂这么高妙的诗。但是不知为何,看着吟歌而走的沈夜,看着那漫天的斜阳,她却莫名的感觉心灵悸动,感觉着这是无以伦比的潇洒风度,一颗芳心,却陷得更深。
……
一天后。
沈夜已经走了。
而三天后,美帝已经派来了大量的高手,比如说怪医尊者,以及蝙蝠尊者,这两位实力强劲的尊者,降临埃及。他们并没有大张旗鼓,而是开始搜寻着和胡夫有关的任何,无论是胡夫金字塔,还是狮身人面雕像,当然,最关键的则是胡夫的尸体,已经被怪医尊者冷冻珍藏。
这身体,到底是四千五百年前胡夫的身体,还是新造的身体。
如果是前者,那么,人体如何能冻住这么久没有丧失心机。
如果是后者,那么,如何把灵魂注入新身体。以美帝现在的制术,要制造新身体不难,不就是克隆人吗?但是要把灵魂注入,却是死活踏不出的一步。
怪医尊者和蝙蝠尊者把能搜的都搜完了,但还没有搜到关键的资料。听说了左斜阳之前搜过胡夫的遗物,更是一惊。马上去探左斜阳的消息。结果才知道左斜阳早消失了,回华夏了,这到是让他们两人不好动手了。毕竟华夏是世界第二帝国,不是轻易能动的。
怪医尊者和蝙蝠尊者也只能暗暗下令,一旦左斜阳出了华夏,马上用最高等级进行捕捉。
……
而之后埃及这边的形势,发生了很多变化。
原来,埃及最强的自然是以西塞将军为首的埃及政府。
而五柱神家族,只算是地方豪强,与埃及政府压根没法比。至于伊西斯家族,那更是小到了极点,在五柱神家族,都排在很后面。
但是,经过了这么一役,埃及各方面的势力都知道了,在克丽佩拉的身后站着一个左斜阳,天境尊者啊。
所以,埃及政府现在对于伊西斯家族,客客气气。
而伊西斯家族的势力也飞快的往上增长。
只可惜,克丽佩拉发现,这不是自己想要的。
第二十一章 同学会()
三个月后。
沈夜正坐在羊城,靠海的地方,静静的看着这海。
这个地方,就是多年以前,第一次开饭店的地方。
这个地方,叫做白银海滩,在宁县当地算是一个景点。但也不至于太热门。毕竟在羊城还有其它更多更出名的的沙滩景点。
不过这到挺好的,名气太大的景点人也太多了,这样名气小些的景点,图个清净。
坐在海滩上,拿了些烧烤,放了几瓶啤酒。
看着那蓝蓝的大海,那些穿着比基尼的妹子,白色的海鸥,心情不由自主的就好了起来。
正在此时,手机响了。
沈夜也不由的皱了皱眉,自己手中有几台手机,有一台是自己平时聊系亲戚朋友的,有一台是特别行动组发过来的,在极端恶劣的情况下也可以用,还有一台则是用左斜阳身份,在埃及时候用的。而现在响起的手机,就是左斜阳身份用的那一台。
最不想响起的,就是这么一台。
沈夜无奈的接通了电话,尽量了一下嗓音。
电话里面,传来了克丽佩拉的声音:“左先生,你是在华夏吧,我这边已经把伊西斯家族的事情搞定了。马上就来华夏找你,你在华夏的哪儿?说个地址。”
沈夜听到了,也不由的一阵子的头痛。现在自己已经惹来了一身情债,有峨嵋派的女掌门雷真,有女明星楚纤纤,还有温秀婷。现在又来了一个外国大家族的大小姐。好吧,自己真的不想沾惹太多的情债,这对于武道的修行,并非是什么好事。
“你如果有紧迫的,无法解决的事情,欢迎来找我。但是,其它的事情不用了。”沈夜用着左斜阳的沙哑声音,感慨了一声说道:“我现在已经不想见任何人了。”
还在埃及,已经处理好一切,正兴匆匆的要飞往华夏的克丽佩拉,听到了这句话,也不由的一阵子的哑然,接着就开始撒娇了:“左先生,你告诉我吧,我可是有一个惊喜要带给你,一定对你很有用的。”
“不必了。”沈夜用沙哑的声音直接拒绝:“如果没有什么紧要的事情,我就挂了。”
等了十多秒后,就挂了电话。
而在埃及的克丽佩拉,听到了电话那头挂了之后,不由的咬了咬舌头。哼,哼,哼,真是一个情痴,真是一个大笨蛋,我这样艳绝开罗的大美人,来倒追你。你居然还推三阻四。不过,左先生啊左先生,你千万不要以为,我这样就会放弃,太天真了。
……
沈夜并不知道几万里之外,远在埃及的克丽佩拉怎么想的。
反正,已经把电话给挂了。
继续的喝着啤酒,吃了一串烤章鱼。
突然的,手机又再度响起了。
这一次不是左斜阳身份的那台手机,而是自己本来的那台手机。
看了看,打电话过来的人是万鹏。
这是自己的死党,由着中学一路到了大学,都是好友。
后来,自己走上了武道这一条路,万鹏则在宁县的烟草局混,两人之间的交集相对的少了很多。
但,无疑,自己与万鹏,还是好朋友。
过去三个月,由于自己空闲下来,一直住在宁县,两人一起喝了五,六次酒。
而沈夜也已经在想着,自己是不是应当找一门相当不错的武功,给万鹏练练。毕竟,这是自己的死党。咋也不能亏待死党对不。接通了电话:“喂,什么事?又一起喝酒么?”
“不呢。你平时太少在同学聊天群聊天了。前几天,大家一聊,这都高中毕业十五年了。大家要办一个高中毕业十五年同学会。你以前总是忙得很的样子。但看你最近挺闲的。一起来呗。”万鹏说道。
“高中毕业十五年同学会?”沈夜听到了这个词,也不由的有几分感慨。自己开始练武,是在大专毕业之后,被同宿舍的高子给骗到了彩云之南做传销,差不多过了几个月,就因为得到大侠系统,开始练武,到了现在,不知不觉,就已经九年多了。
当然,如果让其它人知道,沈夜仅仅只练武不到十年,就冲击到天境尊者二重天,估计直接吓跪的人,不知多少。
因为,从古至今,从来没有练武如此快速之人。
不过,沈夜到是在寻思着另外一个问题。
这高中毕业十五年同学会,到底是去呢,还是不去呢?
想了想就决定去了。
想想自己最近这一年的生活。先是跑到北丽国与南丽国的战场上面,迎着子弹枪枝大炮导弹,与美帝的高手各种搏命。接着,又跑到了埃及,与埃及那,由着四千五百年前复活的法老王胡夫搏命。
这样的生活,刺激是刺激,但也刺激过头了一些。
没有一种平淡生活的感觉。
似乎,已经很久接触普通人生活。
那就去去吧。
沈夜努力的去回忆一下,当年自己高中班上的同学。
万鹏,自然是第一个,自己的死党,现在还在宁县的烟草局里面混着,过着悠哉悠哉的小日子。不过这货最近好像有些不安定,在外面养了一个小三。生怕媳妇发现。他现在三十多,也算勉强摸到了中年男人的边。这种有好单位有些钱中年男人的通病,也沾到了。
高子,自然是第二个。当年传销组织的张主任,死在了沈夜手中。但是高子已经完全的沉醉到了传销的魅力当中,后面好像还一直在干传销。
而当时高中班上,有两大班花。
一个叫乐雅,这妞在高中的时候就不怎么正经,与一群混混流氓关系极好,估计在高中的时候就被混子破了处。当时高中的时候,自己与万鹏还因为乐雅打过架,想想当时真傻。上一次高中同学会,好像她还在勾搭付平生。
付平生,就是自己的高中同学之一。在高中的时候瘦瘦小小,并不引人注意。但是后面发现他老爹是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这下子不得了了,他一下子就成了同学会上的热门人物。
另外一个班花,就是宋娅。在多年以前,宋娅在某个楼盘当售楼员,自己还在她手中买了楼盘。也不知现在如何了。
对了,还有自己高中时候的同桌同学曹云云,记忆当中是一个长相一般,但略有几分清秀的小姑娘。
还有自己当年的朋友,王海。王海这也是一位狠人,在高中的时候得了生活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赌博,最后把自己的钱全部输掉,饿得只能吃白米饭加榨菜。有时候甚至连白米饭加榨菜都没得吃,就硬生生的饿挺着。高中时候,沈夜请他吃过几次饭。
王海毕业之后,去干媒体。当年沈夜还得了王海的帮助,弄到了宁县下面一个镇子,石棱化工厂的资料。灭杀了石棱化工厂的老板。
把记忆当中的这些人,一个个的找齐。
十年前,那一次同学聚会,到还颇有些印象。
“喂,你发什么呆。”电话里传来了万鹏的声音:“时间在七天后的下午二点开始,地点吗,先去我们原来的宁县一中集合。那是我们读过书的地方。”
“明白。”沈夜点了点头。
……
七天后。
天大晴。
下午一点三十分。
沈夜就已经来到了宁县一中。
宁县一中,与十多年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一则是大把大把的学生,已经看不上宁县的教育资源了,条件好些的家庭,都是把家里的孩子,送到羊城的重点中学去。二则是宁县政府在宁县一中旁边新划了一块颇大的地,新建教学楼,都在新地块那边,旧的校区基本保留着。
沈夜负手在身后,行走在宁县一中的老校区这边。
虽然有了新校区,但是老校区这边还在使用。基本上是初三的学生在这里苦读,其它的都搬到了新校区去。
看着那些初三学生,十五,六岁的青春年华,再看了看,自己都已经三十了,还真的有一种年华老去的感觉,是啊,不知不觉间,自己已经有些沧桑大叔的感觉了。
继续的行走在宁县一中。
那乒乓球台,居然还没有拆。这里一共就是八张乒乓球台,看起来不少。但是,乒乓球在我国可是国球的地位,喜欢打的人不知多少。去得稍稍晚一些,就要抢乒乓球台。记得自己中学的时候,还是打乒乓球的好手,这里承载了自己多少回忆。
那篮球场,自己当年其实不怎么会打篮球的。但是万鹏这小子喜欢打篮球。而且还打得相当不错。当时流行的是打半场,三对三的斗牛。万鹏总是拖着自己去打。
而自己呢,当年身高一米八,又扎过马步,下盘极稳。一般也不到处跑,基本就是在篮下,抢篮板球。不是自己吹,在篮下,还真没有几个人干得过自己。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