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侠系统-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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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柄乌黑的手枪,闪动着一种勾魂夺魄的魔力。
枪口,直指向沈夜。
杀机,笼罩向沈夜。
“这柄手枪,是美国柯尔特m1911a1式手枪,该枪发射的子弹是11。43毫米,枪全长216毫米,枪重1。13千克,枪管长127毫米,使用七发弹匣供弹,有效射程50米。这种枪的威力很高,威力更大。曾经在美国的军方和警察服役长达七十年之久。直到十年前才由着美国警察那边退役。我在七年前,搞到了一把。毕竟,在咱们国家要搞枪,真不容易。这七年来,我一共用过这把枪两次,杀过威胁我性命的两个人。”
“我,隔上三天,一定会保养这柄枪一次。因为,这是我保命的最好工具。”
“人,之所以能胜过工具,是因为人会使用工具。”
“现在,你就是强大的野兽。”
“而我,是会用工具的人。”
“无论再强的练家子,碰到了枪,只有完蛋。这是在一百多年前,八国联军侵略大清的时候,就已经证明的事。”
“我只要轻轻的扳动扣机,你几十年练的功就废了。是不是很讽刺?”
“这就是我镇定的原因。”
“死的人,会是你。”鹿有为冷笑着。
他并没有停住。
砰!
扣动扳指。
时间,几乎是在瞬间流逝了。
沈夜虽然身体素质是一般人的三四倍。但是终究是人生第一次面对着枪,这种威名赫赫的大杀器。再加上侠客本来就是偏力量型,敏捷方面也就是那样,才刚刚才二点三罢了。在措手不及之下,虽然用力去闪避。但是在鹿有为扣动了扳机之后,下一个刹那,就感觉到自己中了弹。
好痛!
但是,属于可以忍受的范围内。
砰!
鹿有为也是一个狠辣之人。
压根没有停留。
再度扣动了扳指。
他是做事就做绝的性子。
第二枪直接的命中了沈夜的胸腑部。
这时候,沈夜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自己身体高达三点,是正常人三倍的防御,帮助了自己。不然的话,自己这一刻,这一个子弹可以射入自己的心脏。
而鹿有为的第三枪已经射了出来。
他一定要杀死沈夜!
第三十章 枪()
不过,在鹿有为发出这一枪之前,沈夜已经疾扑了过去。
沈夜与鹿有为之间的距离,一开始也就是三米左右。
这个距离,真的不算远。
在鹿有为亮出了枪之后,沈夜就已经想过了,自己与鹿有为之间,距离是三米,而中间到是有高档实木凳子。正常人这时候会想到,用实木凳子当掩体。但是,沈夜以前混网络论坛的时候,看过一个科普的贴子。
说在电视剧当中,特别是抗日神剧当中,躲在木桌子后面,用木桌子挡枪,其实是非常找死的行为。
因为,基本上所有枪,都可以轻松的击破那一层薄薄的木桌。
那样做的后果就是全身中枪!
所以,沈夜的选择就是,凭着自己的防御力是正常人的三倍,直接的冲过这三米的距离。最多中了两到三伤,以自己的惊人体质,扛得住。
鹿有为的第二枪,在射出来之前。
但是,沈夜却已经冲到了鹿有为的身前。
忍着前面两枪带来的剧烈的疼痛,沈夜卡住了鹿有为的右手,直接的硬生生的弄歪了鹿有为右手的手枪,这一枪啪的一声,直接的射在了天花板上。
接着,沈枪的右手猛然用力,让鹿有为手剧痛下松手。
而直接的夺过鹿有为手中的手枪,再把手枪反转重击。重重的,狠狠的打在了鹿有为的太阳穴上。
人的太阳穴,是非常脆弱的。
被铁器直接击中,有着极大的可能性丧命。
鹿有为的人就直接的昏死了过去,生死未知。
沈夜还怕杀恶人不死,再反手卡在了鹿有为的咽喉上,用力卡着。
人的咽喉,有一定的硬度。
但,终究只是血肉。
正常成年男子四倍的力量压制上去,却卡擦的一声,直接的捏断了鹿有为的咽喉,鲜血由断口处飙溅。
沈夜这才松开了手。
这一次,留下手印痕迹的地方并不多。毕竟,有了经验之后,每一次动手前自己的手上,都戴了一层薄薄的,并不影响感觉的手套。
沈夜冷笑了一声,由着鹿有为的身上搜出了一台银灰色的苹果手机,又是指纹解锁。
直接的把指纹锁处对准了鹿有为的右手,一个个的手指试过去,发现是其右手食指的指纹,锁开了。
沈夜淡定的拿起了电话,打通了110。
过了一会儿,110终于通了。
“您好,这里是羊城宁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我是17号接警员,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么?”一道甜美的女声响起。
“17号接警员,这么巧,我们真有缘。”沈夜笑了笑。
而在公安局那边的17号接警员林薇,则有些莫名奇妙。林薇人长得青春俏丽,追求者自然不少。而前不久有一个无聊之徒,知道了林薇是公安局的接警员之后,居然借着打110之名来谈恋爱,让林薇也哭笑不得:“你是张则广吗?110是报警平台,你若是不报警,却用这个追求女孩子,是犯法的。可以捉进来关一段时间。”
“张则广?那是谁?”沈夜轻笑了一声:“看来17号接警员女同志,很是青春貌美。都有人借着打110的机会,进行追求。有机会的话,定要见一见毛小姐的照片。不过,我是来报警的。”
“报警的,好,你说,我都记着。”林薇听说不是张则广这个疯子,也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做为警察,你应当听说过咱们宁县的南马北鹿,东熊西狼。”沈夜随手拿出了一根烟,点燃了,抽了一口,很随意的问道。
“你什么意思?”林薇有些敏感的想着。
“没什么意思。美丽的警察小姐想多了。只是,上一次我宰了南马的马国生的时候,正好轮到你接电话。这一次,我又顺手宰了北鹿的鹿有为,又轮到了警官你接电话,我感觉我们挺有缘的。对吧,17号接警员。”沈夜轻笑了一声。
林薇有些呆了:“你说,你杀了鹿有为?”
“是啊,还顺便杀了几个罪恶相当高的。你们警察在为人们,为世间铲除一些罪恶,我也在黑暗当中,铲除一些罪恶。我们也算是战友。我说,你们哪天是不是可以给我颁发一面警旗。”沈夜轻笑了一声。
林薇此时挺尴尬,凭心而论,这个留了案底叫筷子狂魔的人,确确实实的做铲除黑暗的事情。但是,按法律来说,他就已经犯法了。
“好了,说笑结束。对了,地址是金豪都小区。这里是县城的中心地带,我不可能像上一次停留个十分钟等你们来抓。等我抽完了这支烟就走。再见了,希望下一回,我铲除邪恶的时候,不会又碰到你。”沈夜轻笑着,挂断了电话。
本来打算抽完烟再走,但是胸前剧痛。
这一次中了两枪,本身也受了重伤。
所以,简单的包扎了一下,止住了血之后,立马下了楼。
到了金豪都小区的角落当中,铁钩子一下子钩中了院墙,然后再轻松的翻过墙,躲到了一个监控看不到的死角,再以极快的速度发力,消失在黑暗当中。
……
而林薇发现对方挂断了电话之后,也是怔了一会儿。
然后,她一跃而起。
直接的冲到了行警的办公室。
“孟队呢?苏哥。”林薇问着对面那位阳光的男生。
“孟队刚刚回家去了,我们刚才破了一个案子,累成狗,都想着休息,就我执班,倒霉啊。怎么,毛大美女看我可怜,要我给顺手带些快餐吗?”姓苏的是刑警队的一员,叫做苏秋,也就是被孟队长孟志坦喊成小苏的那个。
“刚才我接到了一则警,来者自称是杀了马国生的人物。他这一回杀了南马北鹿当中的鹿有为。”林薇紧张的说道。
苏秋一听也不由的楞住了,他的整个人霍然站了起来:“南马北鹿,东熊西狼,咱们县四位难惹的人物。南马马国生栽在了筷子狂魔的手中。现在连北鹿的鹿有为,也栽在了筷子狂魔的手中。这位筷子狂魔,还真是各种吊炸天。厉害,厉害。但这是大事,我马上给孟队打电话。”
然后,拿出了手机,开始拨孟志坦的电话。
又发生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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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现场()
半个小时后。
宁县刑警队的队长孟志坦孟队长,带着几个得力手下,苏秋,林晨等几人,来到了金豪都的第八幢。
登上了第三十一层楼。
开了电梯一看。
场中或坐或躺着二十多人。
同时,还有几具尸体。
孟志坦立即说道:“你们这些人在筷子狂魔的手下活过来,说说筷子狂魔到底怎么回事?什么长相?怎么样的高度?对,放倒你们的那个人代号是筷子狂魔。”
被问到的混混,也有些蒙了:“我们这些人,本来是守在这里的。这里本来有监控的,突然的监控室的人说,有一个戴着面具的怪人闯了进来,叫我们去集合去捉住那人。听说人在3101室里面。”
“哪里料得到,我们集合后到3101室一看,就发现,那个戴着面具的怪人就在里面。而且,我们这个团伙的头目之一的刀疤哥,死在里面。”
“我们二十个人,都联手冲了过去。但是那个戴着关二爷面具的人,真是难得的无双高手。”
“轻松的就把我们三十个人都打倒了。”
“对啊,二蛋还被那个戴着关二爷面具的人,直接的舞起来。结果被兄弟们的钢管与砍刀砍中。”旁边一个混混插嘴说道。
“是啊,这个戴着关二爷面具的人,力量非常的大。可以轻松的把人给舞起来。猛不可挡,简直是猛虎。”混混们七嘴八舌的说道戴着关二爷面具人的厉害之处。
而孟志坦收到了这些情报之后,面色也不由的沉下去了,又听了一会儿,突然问道:“筷子魔为什么第一个闯入3101室杀人,那个房间,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问到这里,那几个混混立即哑住了。
孟志坦是老刑警,立马感觉到不对:“说,3101室有什么不同之处?”
被刑警问起,最终一个混混只有无奈的说道:“我们大佬不是做高利贷的吗?自然而然的,有些人赖债不还了。大佬也没有办法,只有把欠债人的一些家庭人员给捉来。3101里面,有九个被捉来的女子。”
“会不会是这九个女子当中,有亲朋好友是筷子魔?”林晨提出了这种可能性。
“这种可能性,确实有。现在把这九个女人的资料全部调查一遍,带回所里去问问,然后再查他们的亲朋好友。”孟志坦眯着眼睛问道。
“是。”林晨点了点头。
孟志坦又在第三十一层继续的调查,调查了半天,突然的,他盯着地面上的那五具尸体问道:“为什么筷子魔只杀这五个人,不杀你们其它人?很没道理的。”
这些混混也被问得莫名奇妙,筷子魔为什么只杀他们当中的五个人,谁知道啊。
其中一个混混说道:“那五个,都是头目。我们都只是一些手底下的小喽罗。”
“是这个原因吗?那么说来,筷子魔盯上你们很久了,不是今天临时起意的。”孟志坦沉声说道。
因为这个原因,到是让他没有特别关注温秀婷。
因为,温秀婷是今天临时被抓起来的。
而筷子魔能在人群当中精准的击杀五个混混头目,显然盯上鹿有为一团人很久了。
调查了良久的孟志坦,最后还是决定去第三十三层看看。
第三十三层正是沈夜与鹿有为战斗的地方,孟志坦分析着现场,看到了砸在鹿有为太阳穴上的手枪,以及天花板上的子弹,他闭起双目开始沉思:“我们来的时候,听下面的那二十多个人说,筷子狂魔是正面的一对二十,放倒了下面二十多人,也即是说,这个筷子狂魔的身手非常的好。这样的人,对付一个黑色团体的老大,按理来说不会带枪。”
“这么说,枪最大可能性是鹿有为的。”
“以鹿有为的身份,地位,藏一把手枪,也很有可能。”
“我们来模拟一下现场吧。”孟志坦走到了门边:“假如,我就是筷子狂魔,冲到了第三十三层门这里。结果进去就看到了鹿有为坐在那里。而且鹿有为手中端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