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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我家的白菜我家的地by竹席-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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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莱也微微有些怔愣,与林森四目相对,许久都没有别的反应。
  这不是一眼两眼的问题,而是压根就没移开过目光的严重问题!
  王子殿下连白菜公主看邻国公子一眼都不能忍受,更何况这样!
  于是蔡邦怒了,一把拉起白莱,在众少女们的惊呼声中,王子殿下拉着白菜公主从后门跑了。
  少女们的心碎了,因为白莱总是和蔡羽在一起,而妹妹和哥哥在一起理所应当。所以少女们忽略了那个穿古装的女生,却没想到事实的真相是那个最没有威胁力的阴沉面瘫女居然和王子殿下……
  “噢,嫂子,蔡邦把小莱拖走了诶,发生什么事了吗?哇,好多人围观,有女生在尖叫,嫂子,你快看啦!”在谢万顺惨无人道地挼脸摧残下,曹耕终于成功咽下威化饼,指着蔡邦拖走白莱的路线大声嚷嚷。
  “啧啧,福大宝终于要采取行动了吗?”谢万顺显得很兴奋,却没有停下手中动作,看着王子殿下和白菜公主消失的方向笑得颇为意味深长。
  “行动?什么行动?”曹耕掰开还在挼他右脸的谢万顺的手说,“嫂子,为什么我觉得你说起来感觉那事很不好诶,我是不是要去阻止?”就算曹耕天然呆,但这个时候还是本能地感受到了危机。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是人力所不能阻止的,你又何必执着了耕崽?来乖,耕崽,跟嫂子回家吃鸡,人生还是很美好的嘛,天下女人还是很多的,不怕不怕哦。”谢万顺起身抖抖发麻的腿,然后拽着曹耕的胳膊往上拖。
  曹耕顺势起身,被谢万顺逮准机会亲了口,他赶紧惊叫着跳开。
  “哥哥和小莱还会回来吗?”蔡羽望着远方喃喃地说,不经意看了一眼林森,发现他怔愣的表情还在持续。
  “这个不好说,好啦,别管他们。习习,来,不要客气,到曹家来吃□,放心,绝对有醋溜白菜。”谢万顺揽过蔡羽,单手搭在她肩上,边说边拽着曹耕转身走。
  曹家的车还停在校外不远的地方,不过司机去附近买彩票了。
  “可是白叔白嬢都做好饭了,我们今天要去白家吃饭。”蔡羽有点为难,醋溜白菜的诱惑难以抵挡。
  谢万顺瞪大眼,对又可以蹭饭表示高兴。她看了一眼林森后望天笑着说:“那我们就去白家吃饭,估计福大宝和洋白菜中午也不会回家吃饭,他们那两份就我和那个混血崽子一起吃好了,不能浪费嘛。” 
  “诶,混血崽子,姐姐你在说我吗?”林森总算回神了,第一次被人这么随意地喊还真是不习惯。
  谢万顺点头,步子没停下,眼神示意林森要是想吃就赶紧跟上。
  “噢哟,不吃白不吃,我这就来。”幸福来得太快让人无法相信。
  邻国公子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打入内部,第一次上山就是去白家吃饭,不由对谢万顺十分感谢。“不知道姐姐是菡萏山哪家的?”
  “蔡邦的堂姐,曹家的儿媳。”谢万顺头也不回地说。
  林森又愣了,他早该想到的,曹耕叫她嫂子,那不就是曹家大儿媳了吗。只是没想到她还是蔡家的亲戚,真是一脚跨了两块风水宝地。
  林森回头看了一眼白莱和蔡邦消失的后门,讪讪然笑了,有些事到底该怎么说好呢?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开始要陆陆续续进行考试了
= =十科……我可以去死了 知道11号
文似乎越来越冷了 拉倒了就这样吧 反正我写冷文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不管怎样还是会好好写完的
信春哥 不挂科




火星逆轨道

  
  王子殿下在众目睽睽下拉着白菜公主跑了,其行径与骑士无异。
  只有穷骑士才会拉着公主私奔。从此骑士和公主过着贫苦的生活,终有一天公主不再高贵典雅十指不染纤尘,变成了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斤斤计较的家庭主妇。如果说这就是生活的话,大概许多人都会说——我宁可不要这样的人生,请让我滚回去嫁给邻国公子。结局很不完美。
  假设换做王子那就大不一样了。王子将大张旗鼓地派军队来抢,一如特洛伊战役,同邻国拼得你死我活,打得昏天地暗日月无光,直到公主的妹妹的孙子都出来了。从此以后公主就成了红颜祸水,不管最后嫁给了谁都不完美。
  就算当个逃脱了那些束缚的平凡人,也会为自己一生碌碌无为而空叹。
  如此说来,人生真绝望,还不如人们群众集体跳海,共同往生去向西方极乐世界。
  好了,扯远了,回到故事当中。
  
  蔡邦拉着白莱从后门跑出了学校,一路跑过街道两边干云蔽日的梧桐树,在斑驳树影中踩着细碎的阳光越去越远。
  不知道发什么事的白莱只是由着蔡邦拉着她跑,穿梭在大小街道,周遭建筑一个个变换,景致切换的速度让人的双眼应接不暇。当然蔡邦奔跑的速度并没有那么快,可对于全色弱的白莱来说,形形□五花八门的店家招牌确是就是这样。上一刻还是儿童屋,下一秒就变作了成人保健用品商店。
  白莱脸红了,不是因为路过那家成人保健用品商店,而是因为蔡邦紧紧握住她的人不放。
  两只紧握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十指交缠,手心相贴。
  白莱感觉被蔡邦紧握的左手手心无比滚烫,好像谁在两手手心相贴的地方放了个小火球似的。这个小火球温度极高,渗透了皮肤,沿着左手血脉曼延至人的四肢百骸。从静脉血管回流心脏,再由动脉血管输出送达全身,当然是无形的。
  火球的温度逐渐上升,愈发滚烫。可白莱却并不想把小火球丢开,反倒握得越来越紧,左手不由自主扣紧了蔡邦的手。
  白莱不用看路,蔡邦一手设计路线,她只用迈动双腿跟上他的步伐就行了。
  于是不知道看哪里的眼睛,目光不由自主地就落在了蔡邦的侧颜上,然后就停在那里,久久移不开。
  有小颗的汗水从蔡邦的额头冒出来,很小很小。沾湿了额前栗色的头发,有几颗稍大点的汗珠汇成了一条细细的水流漫向栗色的眸子。
  这一刻白莱突然好喜欢栗色,觉得这是世上最温柔的颜色,有种想把全世界都装点成栗色的念头,偶用黑色点缀。因为黑色让她安心,栗色让她温暖。
  有着如此美好心愿的少女却从未在面上表露半分,阴沉的脸色覆盖了全部情绪,没有表情的脸隐藏了所有喜怒哀乐。
  白莱不仅仅纯良,其实也非常可爱,只要谁愿意细心点耐心点去刨开面上的凝固成了陶瓷面具的粘土,就能发现。
  不过蔡邦是不会给谁这个机会的,他要留着自己一个人慢慢地刨。
  就像埋藏在大树下的宝物,要一个人偷偷地去挖开泥土,再偷偷地拿走宝物,接着偷偷地藏起来,独属于一人。
  而白莱就是那个宝物。
  
  不知道跑了多久,蔡邦总算停下来。
  白莱赶紧从衣襟里边掏出纸巾,抽出一张给蔡邦,示意他擦擦额头的汗。至于她,倒是一点也不热,也不累。
  忘了说,备受某种未知黑暗物体拥护的白莱从小到大几乎不生病,即便是夏天也很少出汗,就连剧烈运动也极少心跳加快汗水淋漓,身体素质绝好。除了灵力超支,例如三岁那年去救被绑架的蔡羽那次。
  蔡邦轻轻喘气,微微垂眼,看着面前比自己矮一个头的白莱将纸巾递在面前,一言不发,也不松手。他开始学白莱了,就用眼神直勾勾看着你不说话,什么意思你自己去理解,理解不了那是你笨,绝对不是我的意思太隐晦。
  两人远离了学校,来到东门大桥。
  河水东流却没有落日西沉,正午的阳光倒也不算炽烈。
  河堤边是发黄的芦苇,站在桥上往下看正好见到那丛斜在河边的芦苇在风中摇曳,从脚上正对而下的这个角度看,好像芦苇其实是长在河面的,倒是别有一番趣味,可惜桥上的人没一个注意到。
  白莱望着蔡邦,看着那双栗色的眸子,忽然发现他的眼睛没有想象中那么清澈,不知道是不是汗珠折射了阳光显得特别闪耀以至于减弱了蔡邦的发光程度的原因。
  估计真正原因白莱这辈子都不会知道。那就是腹黑的崽子怎么可能有清澈的眼神,有那也是装出来欺骗人民群众的。透亮倒是真的,清澈那纯粹是幻觉。
  白莱看了看手中的纸巾又望了望蔡邦,意思再明显不过。但是蔡邦就是不理会,眼睛直勾勾看着白莱,将她整个人收起眼底,不错过任何一部分,包括轻扬的发梢。
  两个人都不说话,于是他们就这样僵持着……
  
  围观群众又看不下去了,表演哑剧也不带这样的,好歹还有动作。
  他们这样算是什么?
  雕像吗?
  丫比,简直想一脚把这两尊雕像踹进沱江河。
  
  “福大宝……”终于,手软的白莱忍不住了说话。她觉得今天蔡邦反常得相当令人莫名其妙,一点头脑都摸不到。
  “怎么?”蔡邦黑着脸问。
  白莱扬扬手中的纸巾,手又酸又软,另一只手还被蔡邦死死握住。
  “不懂。”蔡邦继续黑脸。
  白莱睁大眼,这再明显不过的意思他居然不懂!
  火星精英间谍是在地球时间住久了给呆傻了吗?
  白莱再扬手中纸巾。
  “什么意思?”蔡邦依旧装傻。
  白莱震惊了,眸中亮起一抹惊异的光芒,情不自禁望天,期待那里能看到火星。难道火星能量耗光了?
  白莱有些艰难地咽了口口水,被迫开口,小声说:“擦汗。”
  蔡邦的眼睛亮了,光芒一闪而过,快到白莱捕捉不到。不过就算白莱看到了,也不会认为那意思是得意。
  “擦不到。”蔡邦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机械过。
  因此白莱坚定地认为一定是火星出了大问题,所以蔡邦才会如此反常,心中不由生出几分同情,眸光中显露一些怜悯。
  地球和火星同属一个星系,友邻之间要互相帮助。作为一名有着良好素质的地球人,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帮助火星人。
  于是白莱抬高了手给蔡邦擦汗。
  可蔡邦太高了,得一米八以上,比快两米的曹耕也矮不了多少。白莱才一米六,矮了不少,被迫垫脚增加身高缩短两人距离。
  就是这个细微的动作,令蔡邦更加得意了。
  
  围观群众叹气,真是个没出息的家伙,这么点事也值得高兴。
  
  “不准看林森。”默默让白莱擦汗的蔡邦突然说话,声音仍然机械得很,表情也是阴沉沉的,简直白莱附体。
  白莱一脸莫名,都不晓得他在说谁。
  “林森,我们学校的男生,和我一个班,我的好朋友,绰号是‘邻国公子’。”蔡邦详解。
  白莱更加疑惑了,她听都没听说过。
  “就是刚才主动跟你说话的那个头发是金棕色的男生。”蔡邦顿了顿又说。
  白莱恍然大悟。
  “不准看他!”见白莱表情有异,蔡邦强调。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白莱还是点头了,换了张纸巾给蔡邦擦汗。
  “一眼都不可以。”蔡邦补充。
  一眼都不可以?无意中瞥见的算吗?白莱对上蔡邦的眼睛,漆黑的眸子里传递如是信息。
  蔡邦装作没看懂,接着就又是一阵长长的沉默。
  
  “为什么?”白莱无奈,只好开口询问。
  “因为我讨厌他!”蔡邦的口气相当不好。
  白莱无比疑惑,既然讨厌他为什么还和他是好朋友?
  蔡邦也觉得好像说的不太对,解释道:“我讨厌他看你,更讨厌你看他!”
  尽管还是有不少疑惑,但白莱没有再问,似懂非懂。
  见状蔡邦的脸色有所缓解,不过还是不好看,好像谁欠了他许多钱不还一样。
  白莱给蔡邦擦完汗了,想把纸巾丢进前边不远的垃圾桶,走了一步发现自己动不了,手还被蔡邦握着。转身一看,见蔡邦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垂眼看她。
  白莱扬扬手里的纸,又指了指前边的垃圾桶,最后目光落在蔡邦拉住她不放的手上。
  又是一阵长久地沉默,白莱再次无奈地开口:“扔垃圾。”
  闻言蔡邦终于动了。
  白莱突然觉得蔡邦这模样非常面熟。
  没错,此时此刻的蔡邦就是男版白莱。
  
  丢完垃圾后,蔡邦拉着白莱下了桥,往河堤走去。
  这个地方当初谢万顺曾一脚把蔡邦踹下阶梯,然后蔡邦抱着白莱一路滚进了芦苇丛,自此拉开故事帷幕,十分具有纪念意义。
  来,大家一起回顾下故事的开端。(欢迎再次点击第一章进行二次阅读)
  蔡邦拉着白莱的手坐在河边的大块鹅卵石上,脚边起伏的波浪漫过石子,很快又退了回去。身侧是高高的芦苇,穗花已老,不时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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