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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节

我的猛鬼老公-第1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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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晴!”

    “夏晴!”

    此时,一阵冷风扑面而来,香菱跟寒川两个人幽幽的出现在我面前,两个人的背上都背着户外背包,看来他们是将车上的备用品都装在背包里,丢弃了越野车。

第223章 石头心融化了(6)() 
“夏晴,你还好吧?我跟阿川找了你一夜。”

    香菱走上前,拿出干净的手帕就来帮我擦脸上的污渍。

    寒川也走过来帮我整理凌乱的头发。

    看着他们,我委屈的撇了撇嘴:

    “你们怎么现在才找过来啊?香菱,昨晚我们不是在一块捉萤火虫的吗?你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害得我被狼群追了一夜,你们看,连半天夭都追来了。”

    指着缩在一边抱着猫咪不敢向前的半天夭,我内心极为崩溃。

    “夏晴,是我不好,让你受委屈了,昨晚,我想捉些萤火虫带回车里给啊川看,也能用萤火虫的光照亮车里,这样就不用开车灯,在林子里就更安全些,可是萤火虫太多了,我没地方装,

    然后我就去找东西来装,可是在往回来找你,我就迷路了,我跟寒川漫无目的的找了你们一夜,可是怎么也走不出那个小圈子。”

    香菱抱着向我解释,一脸愧疚“还好你没有出事,不然,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跟主人交待了。”

    “疯女人,你朋友是不是来了?有吃的没,有水喝没?我要换干净的衣服,我要重新包扎肩膀上的伤口。”

    金希冕见我又对着空气自言自语,他会心的扔掉了没吃完的山楂果走了过来。

    我也饿,也需要换掉身上沾了血的衣服,便让香菱临时搭建了一个小帐篷供我遮蔽好换下脏衣服

    有东西吃有水喝,虽然带的面包已经硬成了石块,但这是我迄今为止吃过的最美味最香喷喷的一顿。

    “不知道宋天硕他们到哪里了,手机一直没信号。”

    吃饱喝足,我掏出手机到处都搜索不到信号源,我还得等宋天硕和白老头过来看住半天夭,不能让半天夭一直跟着我呢。

    “夏晴,别担心,我们刚才走过来时看到远处山脉上有一座信号塔,出了森林,手机就应该就有信号了。”

    寒川说道,递给我一记让我安心的眼神。

    我睁圆了眼睛,精神抖擞:

    “那我们别休息了,赶紧赶路吧!”

    立马动手收拾了包裹,继续上路,出了森林就好了。

    “疯女人,这就走了吗?”

    见我收拾包裹,金希冕抬眼问。

    我点了点头“我朋友说出了森林手机就会有信号了。”

    “哦,我来帮你,早出去早解脱。”

    很主动的,金希冕过来帮忙一起收拾。

    他的伤口,寒川已经重新帮他处理,跟我呆了几天过来,他已经适应了我对着空气说话,适应了时常会看到会飞的东西在他眼前飘来飘去。

    对我的朋友们,他也不再那么害怕,也逐渐相信我他体内有龙烨的鬼魄精华。

    要出发的时候,金希冕牵住了我的手,他说“走吧!”

    他的声音醇厚沙哑很动听,那语气很平常,那动作很熟捻自然,仿佛,牵我的手是很自以为常的一件事情。

    我没有拒绝。

    寒川跟香菱带路走在前面,我跟金希冕走在后面,半天夭抱着他的猫咪亦步亦趋。

    “花仙姐姐。”

    男人粗犷的声音,我厌恶的皱眉。

    半天夭要追过来牵我另一只手,我立马伸手制止,警告他:“离我远点!十米以外!”

    半天夭委屈的看着我不敢在靠近我,默默的跟在我的脚步后面。

    下午一点钟,我们终于走出了森林,入眼的是一条条崎岖的小路,远处炊烟袅袅,烟雾里笼罩着几处小房子,应该是有人家。

    “夏晴,只要再走过那座光秃秃的山脉就到了!”

    香菱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惊喜的指着那座冒着炊烟后面的山脉跟我说道。

    “是吗?是吗?”

    我蹦蹦跳跳的甩开金希冕的手走上前看着入眼的场景。

    一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一直通往山脚下的参差不齐的灰色砖房屋建成的小村落里

    高山绿水,梯田层层,路边偶有几只牛羊家畜,终于有了生气了。

    只要走过这座村子,爬过村子后的山落,就到了!就到了!

    耶耶耶耶耶!!!

    欢呼雀跃,我立即掏出手机给联系宋天硕,还好我的手机信号源比较强大,偏远的山区,只要有信号不管强弱都能搜得到。

    “你们到哪里了?”

    手机打通后直接问重点,我告诉宋天硕半天夭已经在我身边了,让他们火速赶来支援。

    宋天硕说他们还在路上,路上没有路牌,只看到不远处一座原始森林。

    是原始森林就对了,我跟寒川和香菱就是刚从森林里走出来得,我让宋天硕根据手机的定位找到我的地理位置,如果他们动作快又比较顺利的话,到晚上应该就能穿越森林与我汇合了。

    开了手机定位,我挂了电话。

    “走吧走吧!我们下山!”

    这次不用香菱带路,我雄赳赳气昂昂的打头阵走在前面兴致勃勃。

    一行人说说笑笑,我内心欢腾,龙烨,等我,我们就要见面了,不知道你墓室里的尸体会是什么鬼样子。

    半天夭始终抱着猫咪跟在我后面,一路上,我都没有理会他。

    羊肠小路绕了一圈又一圈,明明村子就在山脚下,尽在眼前,我们却走了整整半天!

    妈呀!看着这么近,实则却那么那么远。

    一路走的腿疼,下到山下要进村子时,我的两条腿仿佛都不是自己的了!

    这条路走的太凶残了!

    临近傍晚,有很多鸡鸭牛羊,田地里种满了蔬菜和水果,很淳朴的小村落,但是也是非常落后的村落。

    到处都是泥土路,也没有电线杆子,我估计村子里可能都是用羊油灯或者煤油灯和蜡烛来照亮的了。

    这是个上厕所尿尿都会有猪看着你的那种落后村子。

    “夏晴,这个村子你有没有感觉怨气很重?”

    我们停在村口没有上前,香菱警觉的跟我说了这么一句。

    我抬头看了看雾气围绕的村庄。

    “怨气再重有你厉害吗?你可是几百年的老鬼呢!”

    半开玩笑的说着,我脸上表情很平淡,其实我心里也七上八下的再打鼓,千万不要让我再接近龙烨的最后一步出什么妖蛾子啊!

    “夏晴,要进村吗?”

    寒川开口问,双眼看着村落里,脸上神情有些忐忑。

第224章 石头心融化了(7)() 
“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不好的预感。”

    俊朗的眉紧紧皱着,寒川又说了一句。

    “预感又不是真实的感觉。”

    一句推翻他的预感,我道。

    我们要过这座村子才能穿过最后的山脉到达龙烨的墓室啊!当然要进村,运气好遇到通情达理的乡人,可能晚上的温饱住处都有着落了。

    “走,进村。”

    尽量往好处想,我下定了决心,还好我左右都有人护着我,不然,这深山老林,我可没有这样的勇气说前行就前行。

    “疯女人,这么落后的地方,我也就跟着你才能见到了,委屈了我这个全民偶像。”

    金希冕不满的撇撇嘴,显然,他觉得这上厕所都有猪狗看着的落后村落委屈了他。

    “来了这里,你不是偶像,你只是金希冕,待会进村你别再摆你的偶像架子,客气点啊!”

    叮嘱了他几句,这么避世的村落,我猜测,村民不是野蛮就是淳朴这两种极端,出门在外,未免祸端上身,自身待人要和气礼貌些好。

    要是真出了事情,这里可是没有医院没有警察局,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啊。

    “啰嗦!我知道的!”

    白了我一眼,金希冕很神气。

    看了看身后的半天夭,他抱着猫咪,他的眼神一直惊恐的飘来飘去,显得很害怕,偶尔脚边有什么风吹草动都能把他吓一跳

    他手指上的戒指已经摘了下来。

    “花仙姐姐,给。”

    摊开手,他小心翼翼的端倪着我的举动,要将戒指还给我,我微微皱了皱眉,推了推他拿着戒指的手掌。9;2;K;s;.;C;o;m;

    已经被他玷污的的戒指,我才不要。

    卖个人情,给他好了。

    “送给你了,戴上吧!进村已后,你要乖乖听我话啊!”

    将戒指重新套在他的手上,当时,我想都没想的给他套在了左手的中指上。

    中指意义为订婚,可以解释为‘我中意你’。

    “听话听话,我是好人。”

    半天夭很开心,看了看戒指开心的跳起来。

    我拍了拍他的硬的像铁一样的头,让他老实一些,他立马不在蹦跶。

    扫了他全身上下,我才发现重要的一点。

    他穿着我的衣服,衣服上全是血,一路都没有人给他清理,他的脸上灰尘血块都已经凝固在脸上了,模样很像鬼样呢!

    就这样让他进村,肯定会吓坏人的。

    还是给他换身像样的衣服再进村吧!

    让寒川卸下背着换洗衣物的大背包,我开始翻找合适的衣服。

    不过半天夭只穿我的衣服,其他衣服都不要,不然他就光着身子啥也不穿。

    没办法,我只好让他穿我的衣服,把他打扮成了一个女孩子。

    头上戴个帽子遮住他的短发,撕开一包湿巾,用湿巾一点一点擦干净他脸上的污泽。

    再给他擦脸的时候,我温热的呼吸喷洒在了他的身上。

    他的身体绷的直挺挺的,很安静的看着我给他擦脸。

    在场的人谁都不肯愿意把他收拾干净,寒川不肯,香菱不肯,金希冕已经对我朋友有了抵抗力,再拿寒川吓唬他,他已经不吃这一套了。

    人人都讨厌半天夭,所以负责把半天夭收拾干净的活就落在了我身上。

    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

    “还要擦还要擦。”

    半天夭被我擦上了瘾,把他收拾干净了,还要我帮他擦脸整理衣服,似乎很享受。

    我很凶狠的瞪着他,“要进村了,老实点,不许撒娇!在撒娇,你就给我滚!”

    眼巴巴望着我,抿着哆嗦的嘴唇,抱着猫咪很委屈。

    真是讨厌他

    众人收拾妥当,才开始进村。

    路边的人影一个两个的冒了出来,还有在路边玩耍的小孩子,他们的衣服脏的都仿佛是从泥巴里捞出来的一样,满身黑乎乎没一处干净。

    看到我们进村,他们大呼小叫,说的语言,我完全听不懂。

    有陌生人进了村,全村的人都涌出了屋来看热闹。

    他们聚集在村门口像观赏珍惜动植物一样观看着我们,对着我们指指点点交头接耳。

    这个村子并不大,看人群,感觉住户就百来人吧!

    说话听不懂,那总能认识字吧!

    我让寒川把纸和笔拿出来,写上字告诉他们,我们要穿过他们村子后的大山,天色晚了,想在他们村子借住一宿。

    一个戴着帽子,鬓角白发的老人拿过我手上写着字的纸张,反过来,倒过去的看,凑远凑近的看,还拿着它一传十十传百,一个一个传下去研究。

    看着他们的古怪行为,我一阵扶额掩面,很显然,他们全都不识字。

    “啊啊啊,啊啊啊!”

    一个哑巴拿过我写字的纸张兴奋的戳了戳,那是一个30岁左右的女人,她的皮肤很白皙,五官很标志,有点跟其他的村民不一样。

    但是她鸡窝似的油腻腻短发,棉质邋遢的衣服裤子又把她让她显得跟这些村名没啥不一样。

    先天性的哑巴,不会说也听不到,但是后天的哑巴就能听的道。

    我上前走了几步。

    伸手不打笑脸人,我让自己面相和善些。

    “大姐,我们是远山外来的,我们不是坏人,天黑了,我们想在你们村里住一宿,我们不白住,我们可以用好东西换。”

    这么偏远的地区,家家户户都是自给自足,钱在这个地方用处肯定不大,最好是拿东西给他们做交易,他们会比较容易接受。

    “啊!啊啊啊!”

    哑巴看着我两眼放光,一直点头,她很欣喜,拉着我的手招呼我身后的金希冕他们,示意我们跟她走。

    我赶紧招呼香菱跟上,哑巴手里传来的温暖让我心内对这个村子放松了警惕,手机在这里是可以搜的到信号的,要是晚上宋天硕他们能赶过来那就最好了。

    我们被村民们围观了一路,他们只是看着,却都不敢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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