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商女攻略-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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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音显然知道的要比其他人多一点,并没有感觉到奇怪,但脸上的为难是谁都看的出来的。
楼氏又教她准备几条自己绣的荷包和帕子,明天送给外婆和家中的姐妹。叶青音就是再不想去,也不敢违逆了楼氏的吩咐。垂头丧气答应了一声,却还是问了一句,“蕊姐去吗?”
“她留在家里看着弟弟,今天去乡下,走了一天的路,她累坏了。”
楼氏自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不带蕊姐去,而是怕自己家里那些假清高的人不喜欢蕊姐的直脾气,他们恐怕更喜欢文静秀气又会几句诗词的音姐。
叶青蕊偷偷问了大姐,虽然她语焉不详,但叶青蕊自己分析出了外家的情况。外家的曾祖是个秀才,到了祖父那一辈当过县衙里的书记,就是写点东西管管文书的差事。从自楼家便自诩书香门第,看不起叶三郎这个从乡下来的穷小子。
后来叶三郎发达了,他是个记仇的性子,不肯跟岳家和解,楼家也要面子,一来二去,虽然同住在樊城却断了来往。
若不是因为青哥,恐怕楼氏也不会去娘家求救。叶青蕊叹了口气,睡在床上翻来翻去,楼氏的娘家真的会借银子给她吗?如果不借呢,岂不是又要浪费一天的时间,青哥的药已经断了一天,如果……她不敢想像后果。
一骨碌翻身爬起来,叶青蕊啊叶青蕊,坐等着别人来决定自己的命运岂是你的作风,你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的人。
第9章 酒楼()
借着外头的月光,叶青蕊把棉花放到靠近窗边的桌子上,这个朝代有丝绸,然后就是麻衣。十分干脆的通过衣裳分隔出了人的地位,有钱有权的人穿丝绸,穷苦人家穿麻衣,条件稍好些的,置办一身丝绸走人家的时候穿一穿。
到是真的没看到过棉布,这棉布可比丝绸耐穿,比麻衣舒适,更何况到了冬天棉花还能做棉袄防寒。怎么看她都有运气,抓住了一个发财的机会。
但棉花要纺成棉布需要纺织机,需要时间,青哥的病根本不可能等到她成功的那一天。
棉花生意一定要做,但不是现在,叶青蕊默默把棉花包起来放好。
“娘,昨天晚上蕊姐一个人在厨房里烧火,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叶青音早起收拾好衣裳,有些抱怨的说道。实在是院子太小,一点动静就能听到,她睡觉最是个浅的,自然有些不开心。
“蕊姐她心里有数。”
楼氏一向是个慈母,家败了以后觉得对不住孩子,就更绵软了。就是叶青音做了这样的事,她也没有动辄打骂。
叶青蕊一个晚上没睡,精神头却极好,她等母亲和大姐走了,去看了青哥。妹妹叶青婉这几天明显成熟了一截,至少这几天,她没再听到叶青婉用娇滴滴的声音跟楼氏撒娇。此刻也端正坐在青哥床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屋外就有炭炉,上面烧着热水,屋里有茶壶和杯子。叶青蕊细细吩咐着婉姐怎么照料青哥,如果他醒了,怎么兑了温水喂他。
“姐姐要出门。”
叶青婉慌了神,她也是这几日才刚刚学着做些家务,加上年纪又小,凡事都有人带着她做。一听叶青蕊居然不和她一起呆在家里,当时就急的眼眶都红了。
“姐姐……”
躺在床上的青哥此时却忽然转醒了,虽然他没说喊的是谁,但蕊姐一听就知道他必是在叫自己。
捏住他的小手,原先的奶膘都不见了,又轻又小的手掌放在蕊姐的掌心,她都不敢用一点力气去握,生怕这一握之下,就要化为齑粉随风而去。
青哥甚至连眼开眼睛的力气也没了,只能半缝着眼,依恋的看着她。叶青蕊的眼泪一下子滚了出来,却赶紧用袖子擦了。
“你放心,姐姐一定会救你的。”
叶青蕊硬下心肠,装作没有看出青哥眼里的依恋,告诉婉姐,“娘和大姐一定会在午饭前赶回来,如果我还没有回来,就告诉他们我去想办法借银子,不用担心我。”
怎么会不用担心,楼氏和叶音姐果然很快就回来了,看他们的脸色,叶青婉就知道娘亲恐怕又没有借到银子。
何止没有借到银子,叶青音还被第一回见面的表妹奚落了一顿,说之前穿金戴银的时候不知道登门,这会儿子落破了,倒是第一个想到他们。
叶青音还是第一次见到十来岁的姑娘家嘴皮子这般不饶人的,家里的大人都没开口,倒叫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先开口。这也叫书香门第?叶青音忽然有些明白父亲为什么不愿意同外祖家来往了。
外公外婆年岁已高,外公甚至连人都不太认得出来了,外婆倒是记挂着女儿,但家里早就是儿媳妇当了家,她一年倒有半年躺在床上要人伺候,这个时候倒也不太敢得罪儿媳妇。
到底还是寻了个儿媳妇没看着的时候,私下塞了一点碎银子到女儿的口袋里。楼氏在回来的路上全买了药,却也只有五副,知道蕊姐出去也顾不得了,先煎药让青哥喝下去再说。
而这个时候,叶青蕊正在程家转出去的酒楼前晃悠着。看了一会儿,便心中有数,这新东家没将这生意做起来。
这个时代,有钱人爱吃个牛肉羊肉,还有鹿肉。而猪肉则是次了一等,主要是因为这个年代的猪肉有着浓重的毛腥味,稍有些条件的人家并不爱吃。而程家之前的酒楼之所以生意好,是因为他们和北方养羊的一个氏族交好,总能买到大量的新鲜羊肉。
程家酒楼的招牌菜便是全羊宴,而且进价低,酒楼定的价格也不算高,走的是中档路线。有钱人来吃觉得经济实惠滋味好,一般般的人家来吃,也觉得这价格可以承受,更兼味道是别家没有鲜美。
新房家看来也换了厨子,招牌菜再没有全羊宴,只剩下普普通通的菜色。吃这些东西,人家何须到你的馆子里来,在家吃岂不是更实惠。所以掌柜的眉头皱的几乎可以夹死苍蝇也就不奇怪了,叶青蕊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有了几分把握迈了进去。
伙计还以为来了生意,有钱人家派奴婢过来订了宴面送到家里的也不是没有,只是新店开张他们还没碰上过而已。
“我想找你们掌柜说话。”
叶青蕊有一管好嗓子,清清脆脆的格外好听。
伙计看了一眼她身上的衣着,虽然磨的半旧却是绸衣,头发脸面也干干净净,再看气质,挺直了腰杆的样子,一点也没有紧张,倒叫伙计没敢小瞧。
依言找来了掌柜,叶青蕊第一眼就看到了他眉头的皱纹。她努力摆出一个大气的模样,冲着掌柜点点头,“您这里的生意不好。”
这话问的,虽说没到吃饭的点,可一个人客人也没有,的确寒酸了一点。不用人说也知道这里生意不好,掌柜抬头看看二楼,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心里却怪自家伙计多事,这么个小人儿,问问她什么事不就打发了吗,干嘛非要叫他下来。
“我今天来,是想卖掌柜一个可以招揽客人的招牌菜,您愿不愿意试试菜色。”
知道自己踏了对方的尾巴,叶青蕊也不等他回答,就直接表明了来意。
虽然表面一脸云淡风清,藏在袖子里的手却紧紧捏着,掌心早就汗津津燥的难受。
“哦,厨师在何处。”
掌柜自家知道自家事,他们酒楼的位置好,老客户又多,的确是因为没有好的招牌菜,这才没了生意。只可恨转让酒楼的时候,没有立清楚条款,让那擅长料理羊肉的厨师给溜了。
“就是我。”
掌柜本来还有一丝期待,待听到她这句话,立刻瞪了眼。
“去去去,小姑娘家家的,来这儿消遣人,也不怕长大了嫁不出去。”
掌柜气的吹了胡子,张口就让她滚蛋。
“让她试试。”
二楼传出一个声音,掌柜的脸色顿时难看极了,却也不得不低头,弯腰答了声是。
第10章 东坡肉()
叶青蕊在酒楼外蹲了一上午,亲眼看到好几个仆人簇拥着一个华服的男子走了进来,掌柜几乎是弯着腰把他们迎进来的。
虽然没有看清那人的样子,叶青蕊却知道此人一定是酒楼的东家,不然也是能管事的人之一。不然光掌柜一个人,她还真没把握能进这家酒楼的厨房。
她前世生活在信息爆炸,恨不得全民皆商的年代,自然知道这打工的和当老板的心态差异。掌柜就是那打工的,只管着月例银子也就是工资,愁归愁却是面上十二分,心里最多只有三分。反正酒楼的生意不好也不是因为他的错,只要一直紧绷绷的让东家以为他在操心便能保住饭碗。
这东家自然就是老板了,酒楼是他的,自然比谁都更上心。就是那一等一的有钱人,名下有赔本的买卖也不会就这般搁着。总要想尽了办法,实在无法起死回生,再商量着处理的事。
酒楼才接手没多长时间就打退堂鼓,实在不是一般人的作风。而且这种时候,他们缺的就是招牌菜,她当着东家的面叫破了人家的处境,再给出解决办法。
掌柜也许会觉得荒唐直接回绝,但这东家没准就愿意死马当活马医。也是叶青蕊运气好,如果今天东家不来,她极有可能就失败了。
果然,掌柜才开口让她走,楼上的东家就让她试一试。叶青蕊赶紧行了个福礼,掌柜把她带上了二楼,隔着帘子,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拉个帘子,明明一个男子,有什么可怕的。而她不过一个七岁的孩子,还不到男女大防的时候,根本还是个孩子。
帘子对面传出来的声音很年轻,甚至带着青涩,“二十两银子?你确定你那个东坡肉能值这个价。”
“值不值您一会儿试试不就知道了,只是这菜最考究功夫,时间稍微有点久,要烦您等等了。”
“你去吧,需要什么让掌柜给你准备。”
这位东家没有什么废话,更没有打探她的家世底细,叶青蕊觉得倒有几分做大事的磊落和魄力。
后厨分大小厨,掌柜把小厨房给腾出来给她,让所有人都去大厨房里呆着。然后按她的要求准备了新鲜的猪肉,调料,心里却不一定乐意她能成功,如果成功了,让东家怎么看他,他刚才可是开口撵过人的。
过了一会儿,就看到小厨房里探出一颗小脑袋,叶青蕊极不好意思的冲守在门口的掌柜笑了笑。
掌柜心里一乐,心想,果不其然是来蒙人的吧。看我一会儿怎么收拾你这个小丫头片子,定要去你家里告一状,让父母好好管教不可。
“您给我搬个凳子来吧。”叶青蕊的要求其实不过份,才七岁呢,刚刚够着灶台,没有凳子,压根都望不到锅底,还怎么做菜。
掌柜哭笑不得,赶紧又搬了一只凳子递给她。就看她讪笑一下,关紧了厨房的门。
五花肉整块放进凉水里煮沸,捞出肉块,将一锅白白花花的水倒掉。一般这样焯过之后,肉便不带毛腥之气。又拿了砂锅把各种调料垫底,放入切好的五花肉,最重要的便是倒入绍兴花雕。
好在这个时代虽无绍兴花雕,却有能替代的女儿酒。其实绍兴花雕的前身便是女儿酒,她尝过味道,女儿酒倒是味更淡一点,于是在之前的比例上再稍稍多加了一勺。
前世一个人生活,基本的生活技能是难不倒她的。她又是个无肉不欢的吃货,这东坡肉便是她的拿手好菜之一。
这道菜在她前世生活的世界自然是人人会做,但她做的好在于比例精准,特别是绍兴花雕,多一份则盖了肉香,少一份滋味又不够醇厚,实实在在是她掌勺许多次琢磨出来的经验之谈。
“好香好香,是什么居然这么香。”大厨房里都是鼻子灵的,已经有好几个学徒跑了出来,在小厨房的门口使劲抽鼻子。
掌柜肚子里好几个主意转来转去,最终苦笑,罢了罢了,光这香味已经绝了顶了。自己还是不要去耍小聪明,一会儿老老实实认个错,自认识人不明,希望东家能够大人不计小人过。
叶青蕊已经端起砂锅,将肉块摆盘,撇去肉汤上层的油沫,再将熬制成红霜色的肉汤整个浇在肉块上。让原本玫瑰色的肉皮变成了酱红色,扣上盖子,里头用过的调料全部扔进灶里烧掉。
如果他们不买,可不能留下痕迹让人偷学了去。果然叶青蕊前脚端了盘子出去,后脚大厨房的人就挤了进来,找了一圈,却没找到她到底用了什么东西又是用什么法子让这猪肉也变成了香饽饽。
元殷书本来没抱多大的期望,就如叶青蕊所料,死马当活马医而已。但闻到这从一楼直钻到鼻子里的香味,他这个吃惯了好东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