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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

许我天荒-第43节

小说: 许我天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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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她们认识!

    我一时脑子转不过来,只傻愣愣地看着对面一人一狗亲腻着,脑中扑闪过一些画面,快得让人抓不住,但仿佛有什么呼之欲出。新郎官许子扬从屋内出来,余浅姑娘转首问他:“小白怎么会在这里呢?我不是送到惠芬那边去了嘛,快说,这是不是你特意安排给我的惊喜?”

    许子扬低目扫了眼小白,勾唇笑了下道:“这小东西我给子杰养了,他倒是把它也给带回来了,这个惊喜可不是我给你的。不过,你要准备怀孕,一一又还小,还是少接触小白为妙,等生完了再把它接回来吧。”

    “啊?给子杰养了?怎么没人告诉我的呢?”余浅转目看向我,笑得十分柔和:“小白在你们那边没添什么麻烦吧,对了,刚才好像看到它下地时咬了你一口,有没有怎样?”

    我缩了缩手,牵强着笑道:“没事,就是轻轻嗑了一下,它跟我闹惯了。”到了这时,我还听不明白就成傻子了,难怪当初小白见许子扬第一面时就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后来无意中走到余浅姑娘那幢公寓楼下时,它也是特别的情绪激动,然后加上眼前的这一幕,这所有的一切都在指证一个事实。

    原来,不是小白和她认识,而是小白根本就是她的狗。所以在见到她时,情绪激动到不惜咬我一口,也要下地奔寻主人。

    许子扬又发话了:“把小白放下吧,我们俩今天是主角,不能离席太久的。”余浅姑娘闻言点点头,却是走到我跟前把小白递了过来,“还是要拜托你和子杰再照料下小白,家里闺女还太小,不太适合养它,等过阵子再找你们领回来。”

    我默然接过,麻木地轻点了点头。可小白到我怀中时,犹不乐意,伸长了脖子想到她那边去,我手上使了力才控住它身体。她摸了摸小白的头,又对我道:“你把小白放下也快进来吃吧,后头还有节目呢。”

    待两人身影迈入厅内后,院子又恢复觥筹交错下独有的宁静。我僵立凝目看里头的热闹,刚才觉得自己与之是格格不入,现在觉得我就是个外人。莫名的脚步移动,往大门的方向而走,我想安静一下,去外面走走喘喘气。

    小白似带着蛮狠想要留下,想要去追寻主人,可我执拗地抱紧了它,仿佛抱紧它就能抱住幸福。迈出了大门,随意往一个方向走,脑中纷杂闪过一个又一个与小白有关的画面。

    第一次它进家门时,子杰对它的细心呵护状;它生病时,子杰焦急与恼怒,那一夜,他甚至亲自看护;后来无数次的点点滴滴,都可看出子杰对小白的疼爱有加,几曾我都羡慕它的地位赶超了我。原来它不是赶超我,而是从来就比我要高,因为,它是余浅的小白。

    不知道是因我太专注回想那些过往,还是没留神脚下,当一个磕绊往前栽倒时,我只来得及松开手,不让小白被压在身下,而我重重磕倒在了地上,紧接着就是一声脆响,来自手腕,那个赝品玉镯,碎了。

    与此同时,小白撒腿而跑,跑的方向与位置正是老宅那处,我扭着脖子看它小身影跳腾得欢跃,龇牙笑了笑,算了,到底不是自己的阿土,到底是人家的小白,又怎能苛求它不忠呢。而且此举恰恰印证了它的忠贞,只是它把所有的忠贞给了原主人,至于我,不过是它一个临时的玩伴。

    当初就说不再养狗了,因为太伤感情。阿土之后,我又一次将心扑在了小白身上,然后被狠狠伤到,这就是我不吸取教训的下场。虎口处的牙印很深,有些像当年陆向左咬我的那口,钻心的疼!扑腾着从地上爬起来时想:会不会因为这一口得狂犬症?

    就地而坐在了路边的台阶上,膝盖处火辣辣的,应该是蹭破了皮,手掌上也有几条血痕,但没什么大碍,这点疼我还能忍不下啊。凝眸在地面那片碎裂了的碧绿上,赝品,如此可好。

    仿佛我的婚姻就像是它,从虚妄开头,然后揭开一层层的面纱,透露出本质,然后慢慢出现裂痕,到现在裂痕有崩裂的趋势。不由想,子杰带我来C市,带我参加许子扬和余浅姑娘的婚礼,究竟是存了什么念头?

    是对过往的最后缅怀?还是要我再次看清事实的本质?

    至少,小白是他给余浅姑娘的惊喜吧。

92。近在咫尺,心若天涯(为子杰更)() 
惊不惊喜我是不知道,口袋里的手机却在吵嚷起来,屏幕上闪烁着的名字:我家大人。轻忽而笑,很快前面“我家”两字就要去掉了吧。

    接起电话,那头聒噪中传来他声音:“你人呢?去哪了?”

    “就外面走走。”

    “招呼都不打,中途就退席很不礼貌。刚妈还在问你来着,快回来。”

    挂了电话,我仰头吸了吸鼻子,阳光直射进眼底,有些刺痛。咬咬牙起身,膝盖处已变成了麻痛,放慢了步子往回走,到得老宅门前时,就看到子杰站在那处,休闲的土黄色毛衣穿在他身,玉树临风当如是。

    而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如是问:“小白呢?不是和你一起出去的吗?”

    怔住,刚它不是撒腿拼命回头跑的吗?“它。。。。。。没回来?”迟疑的问话一出,他定住眸光眯了眯眼,倏然转身入内,我跟着进入,院内确实不见其白色身影。厅内人声依旧鼎沸,他迟疑了下没惊动里面,只私下叫来家里的佣人询问,却都没人发现小白。

    我想了想,小白从那处我摔倒之地往回跑,前后也就百米的距离,不大可能会去哪,于是开口要求:“我去附近找找,小白那么机灵,不会去太远啦。”哪知脚刚迈出门槛,就听身后一声沉喝:“你站住!苏敏,不要玩了,小白你藏哪了?”

    身形僵住,如慢动作般旋身,茫然而问:“子杰你说什么?我玩?小白我藏起来干嘛?”

    他蹙着眉走到我跟前,眸光微低地看着我,“没事先告诉你小白是若若养的,是我的错。我没想到你也喜欢小白了,可你不能因为这样就把小白藏起来,回去后我买一只给你。”

    脑中思绪翻了又翻,将他的话组织了好几遍,终于明白那背后的意思了,但还是不太确定,于是我问:“子杰,小白带来C市,是要送还给余浅姑娘,当作她的结婚礼物的吗?”

    他沉默不语,只用深幽的眸子看我。

    如此我就已有答案,牵强地笑起,仰着头倔强地又问:“然后刚才余浅姑娘在院子里的时候,你其实在旁观望,于是你就认为我在发现小白是她养的后,不愿还给她,就带着小白出门,把它给偷藏起来了,子杰,是这样吗?”

    他依旧不说话,眉头蹙得更紧了,眼中似有迟疑和犹豫。

    蓦然垂眸,拼命睁大眼,仍拦不住泪夺眶而出,一滴、两滴。。。。。。溅落地面,埋进土里。“我没有把小白藏起来,信不信由你。”语气委屈的都令自己觉得心酸。

    “苏敏。。。。。。”

    我背转了身,任溪水在脸上开河,难过的不是他将小白带来作为送还给余浅的结婚礼物,而是他竟以为我会拿小白来作为报复的工具,这叫我情何以堪?泪眼朦胧中,右手虎口上的牙印是那么清晰,小白留下的,而身后这个男人留给我的,却是噬在喉头的伤,深一寸就会致命。

    终于顿悟,哪怕我再装疯卖傻,扮二糊弄,逃避做鸵鸟,也都无法力挽狂澜了。我和他早已站在一条长河的彼岸,看似近在咫尺,心却若天涯。原来,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我却忽然忘了是怎样一个开始,在那个久远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抬起头,迎向阳光,那个夏日,太阳要比这秋日更毒辣些,那个站在场地中央军绿色的背影,令我驻足,随后,沉迷的开始,直至沉沦。。。。。。

    “子杰,苏敏,你们都杵在这门口干嘛?席都散了。”

    婉柔之后,就听子杰惊疑声起:“若若,小白怎么在你那?”

    “我正在楼上给一一喂奶,它偷跑上来了,一一看到它挺喜欢的,就在楼上玩了一阵。”

    我不由笑了,抬起手背擦了擦眼泪,转回头看了看那边站着的余浅姑娘,小白在她怀中温顺如小猫,一点都不像刚才那伶牙俐齿的样子。转眸凝向身前男人时,他眼中含着歉意,“苏敏我。。。。。。”我破天荒大胆地用手捂住了他的唇,冲他轻轻摇头。

    总说日久见人心,我用一片冰心待之,没有十分回报,也起码能有两分吧,可是偏偏我连那两分都没有。现实就是,与他处得越久,变得越加疏离。原因在于,他对我的疏离,犹存在骨子里,从一开始我和他的路就走错了。

    他太高,我必须得用仰视的角度看他,这样的偏角也一直是我喜欢的,但此刻我说:“子杰,上回夜里你问我考虑好了吗?我一直都没有给你个明确答复,今天我诚恳地向你回答:考虑好了。”

    轻忽而笑,捂着他嘴的手缩回时,手指有意从他唇瓣划过,揩了把油。既然把答复给出来了,那以后这样揩油的机会就没有了,所以,算是最后一次了吧。

    侧头看向那边;余浅姑娘的身旁已经站着许子扬,男人的怀中抱着个香甜可爱的小baby,他们相依的身体,靠得很近,各种亲密与眷爱,委实令人羡慕。美好的爱情与一家三口,这才是真正的夫妻,不像我和子杰。

    好了,就这样吧,小白我也不用抱回来了,它找到了真正的主人,再不需要我。转过身,抬步,身后子杰在问:“苏敏,你去哪?”声音疑似干涩。

    “就在附近转转透透气,放心,我不是小白,不会迷路的。”

    大步而走时,我承认自己又撒谎了,到得路边打车直接就报了车站,这个地方,这座城市我再也呆不下去。空气太凝滞,压得我都无法呼吸,我将此反应归类为水土不服。

    坐上回程的大巴车后,我给子杰发了条短信:先回H市了,什么时候你把协议书拿给我签字吧。随后关机,头靠在窗玻璃上,眯着眼看窗外的景色错落有致地往后退。

    发出去的只是简单的短信,还有一段话在心底:子杰,我再也不想那么义无反顾的去喜欢你了,在那些孤单的夜里,只有我知道,思念入骨成疾;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那幽静的夜晚,像张牙舞爪的猛兽,各个与周公谈话的梦中,都有你。

    脚踏H市土地时,已近黄昏,走出车站等不到出租车来,想想反正路不远,就跑回去吧。离了岗位后,体能锻炼就懈怠了,已有多时没长跑过。就是脚上穿的是双精致的鞋,是为这次的婚礼专门配备的,金色的弧面,水晶的鞋跟,我迟疑了下把鞋子脱了下来,提在手上,顿觉包裹住的脚挣开了束缚,各种舒适。

    将手上的鞋抬高对着残阳,即使是余晖,照在它身上,依旧那么灼亮美丽。它就像是灰姑娘的水晶鞋,穿上之后我就变成了公主,邂逅了王子,子杰就是那个王子,耀眼夺目。他勾发了我所有追求美丽的本能,然后向他靠近,近到可以共同呼吸。但是,水晶鞋是有魔法的,它只存在于午夜钟声十二点敲响之前,那时一过,我就又变回了灰姑娘,与王子的距离触手不可及,乃至我站在人群中,他不会看我一眼。

    因为,他早已有了心爱的公主,哪怕不能相爱,他也只愿把所有的爱意都奉献给她。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我放下抬高的手,对着西边即将落下的太阳轻轻一笑,我的太阳终究是要隐落了。

    赤着脚走到路边的环保垃圾桶边,将手中玲珑晶莹的水晶鞋丢进了里面,到底我不是那般玲珑女子,穿不来这种华丽但却挤脚的,还是简单的帆布鞋适合我。

    丢掉了鞋子就像是丢掉了肩头的包袱般,顿觉轻松了些,扬起头深吸了口气,抬脚开跑。嗯,不错,除了有些搁脚外,步履还挺轻盈的,慢慢就能适应了。今后一个人回归一个人的生活,也能慢慢适应的,这不一个多月来我也都一个人过来了。

    运动就是如此好,很快后背开始灼热,慢慢就有汗湿出来,等我即将抵达家门口时,额头都沁出了汗。我倏然止步,平息着急喘的呼吸,眯着眼看自家楼底下的那个位置,从这到那还隔了有五六十米远,某男和某女站在一辆轿车边,似在争吵着什么。

    不知某女说了什么,某男一气之下拉开车门,开车扬长而去,徒剩某女站在路边遥遥观望目送。隔得远,看不清那脸上的神色,但我开发脑神经想象了下,应该是那种标准式的哀戚。某女蓦然转身,看向了我这边,然后定住视线。

    我见避无可避,只好迈着小步子走过去,到楼底下时,龇了牙打招呼:“HI,萧雨,这么巧?”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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