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成神记-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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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一边继续欣赏美色,一边感叹道:“王惜花,我本来对你不屑一顾,刚才才发现,你还有些不一般,比女人还懂女人的美。”
辛双清眼神越来越暗淡。
王惜花眼神则越来越亮,若是他手中的其他女人,他早就主动拱手相让,对于辛双清,他却是越看越喜欢,生出‘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之感,死也不愿相让。此时,他脸上挂着笑容,心里却苦恼不已,暗道:“早知道夜长梦多,就先囫囵吞枣吃下。不过,我是惜花之人,不是那些粗人,绝不会这么做。”
秦朝等了片刻,见王惜花半句话也不说,心想:“此人倒是挺有耐性,不可小瞧。他占据主场优势,能等下去,我却不能等下去,再等就势弱了。”向前一步,脸上露出自信的微笑道:“我的来意你不会不懂,既然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是不愿意。我不想杀人。我让你三招,只要你能接住我一剑,如何?”
王惜花先是十分地心动,但他生性多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突然灵光一闪,暗道:“险些上了大当。无量剑派以剑术著称,都远不是他的对手,甚至连看都看不懂,我又不擅长剑术,跟他比什么剑。他敢让我三招,武功肯定远比我高明,也不能跟他比。但是,他年纪不大,就算从娘肚子里开始修炼内功,内力也十分地有限,倒是不妨与他比一比。如果连这都败了,我也无话可说。而且,他不想杀人,想来危险不大,为了大美人,试一试又如妨。”
“嘿嘿!阁下的剑术连左掌门都吓得迟迟不敢上场,在下的剑术远不如左掌门,当然只有甘拜下风。”
秦朝装作眉头一皱,脸色微微一沉,道:“你想耍无赖?”
王惜花见秦朝脸色不好,自以为得计,心情大快,哈哈笑道:“在下当然不会那么无聊。在下也不要你相让,只要阁下能在内力上胜出,在下转身就走,绝无二话,如何?”
秦朝对北冥神功极有自信,心想:“比剑术你还有些机会,比内力你是半丝机会也没有,只能输个精光。”嘴上却迟疑了一阵才道,“也行,只是你得说话算话,否则别怪我剑下无情。”
王惜花得意道:“我当然说话算话,但你也得说话算话,输了不能杀人。”
秦朝故作不屑道:“废话,我向来一诺千金,也不是输不起的人,说不杀人,就不杀人。何况,还有辛掌门在此作证。”心里想的却是:“等你内力全失,我不杀你,辛双清难道会放过你。”
片刻之后,秦朝的左掌与王惜花的右掌粘在一起。忽然,王惜花瞪大了眼,脸上满是惊恐,其中还夹杂着未完全消散的得意之色。一秒,两秒,三秒,四秒,秦朝乐呵呵地收回左掌,王惜花感到浑身酸软无力,不管怎么努力,都提不起一丝一毫的内力。他的所有真元都被秦朝吸走,别说提不起内力,连真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倒未曾怀疑内力被秦朝吸走,而是以为中了不知名的毒。事实上,如果只是吸收内力的话,经脉的传输能力有限,根本不会这么快。而且,内力用完了类似体力用完了,休息片刻还能再有。但是,真元不是内力,它的体积远比真气小,更远远比内力小,质量却奇高无比,如同把石灰压缩成钻石。
第十六章 师姐不怕()
不怪王惜花对自己的内功那么地自信,他的内力居然不在容子矩之下。容子矩是死人,一个可抵四个,王惜花是活人,一个能抵八个,接近九个。秦朝感到十分地满意,对王惜花好感大增,之前计划吸完内力后一掌把王惜花击成重伤,反正开始只是答应不杀人,却不曾答应不伤人,现在却只是轻轻一掌击在王惜花胸口。王惜花被击倒在地,脸上却不忧反喜,知道秦朝手下留情,暗道小命得保,心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突然,剑光一闪,从王惜花喉间掠过。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王惜花死前眼睛紧盯着手持利剑的辛双清,脸上至死还挂着笑。
辛双清被喷了一身的鲜血,她却毫不在乎,对王惜花的尸身毫无兴趣,眼睛只剩下秦朝一个人。
鲜红的血、刺鼻的味让秦朝感到很不舒服,想吐。他转身走出房,轻轻拉上门,又走了几步,才停了下来,默默地等待。
本来,秦朝对王惜花的尸身很感兴致,想搜寻一下,看是否能找到有用的秘笈、丹药和银两,别浪费掉。一见鲜血,顿时兴致全无,只想早点离开。可是,辛双清的内力明显被毒药压制,一个人根本出不了剑湖宫,救人救到底,他只好停下来等待。
片刻后,辛双清穿好衣服从房中走出,眼睛里依旧只有秦朝一个人,嘴里吐出两个让他差点逃跑的字眼:“主人!”
秦朝暗道一声:“见鬼!”抱起辛双清逃命似地向山下狂奔。
秦朝本来打算在半路上放下辛双清,让她自己走,不料辛双清躺在他怀里睡着了,脸上还挂着甜甜的笑,嘴角边挂着一丝口水,把他的衣服都给弄湿了。他气也不是,笑也不是,只好转身往龚家酒楼赶。他不知道,辛双清开始是在装睡,睡着,睡着,就真的睡着了。他更不知道,辛双清原本想叫他“夫君!”见两人年龄相距太大,才改为“主人!”他只知道,救一个女人都如此麻烦,若是救一大堆女人那还了得……
回到龚家酒家,秦朝把辛双清交给了小柳安排,自己赶紧回房修炼北冥神功、睡觉。
一觉睡到吃午饭的时候秦朝才醒。
秦朝刚下床,便听到门外传来辛双清甜腻腻地呼唤:“主人!”
秦朝暗道一声:“妈呀!真见了鬼!”往床上一躺,希望自己真的还没睡醒。
“奴家准备了洗脸水……”
秦朝不想理睬,却不得不阻止道:“别,别,千万别进来。我不洗脸,我也不刷口,我不穿衣服。不,是已经穿好了衣服。总之,我自己能行,我自己来……”说着,他突然从慌乱中清醒,暗道:“我不能再这么被动,得主动出击。”脑筋一转,道:“既然你说我是你主人,那你就应该听我的话,我的话很简单,只有一句,就是你快点离开我。”心想:“看你怎么办?你不听话的话,我就不是你主人。你听话的话,离开了我,我是不是你主人也无所谓……”不料,辛双清似乎丝毫不觉得这问题有多难,迅速回道:“奴家当然听主人的话。只是,想让奴家离开主人,除非先让奴家死。”转眼之间,把难题抛回给了秦朝抉择。他当然不想辛双清死,更不想辛双清因自己而死,只好舍重取轻,叹道:“你能不能别叫我主人,我听得很不舒服。”
“主人让奴家不叫,奴家只能不叫。但是,总得有个称呼吧!”
秦朝想了想,无奈道:“不如,你叫我师弟吧!既然如此,那我就叫你师姐吧!”
“师弟!”辛双清答应道,“师姐嘴里虽然叫主人师弟,心里却肯定是生生世世当师弟是主人。”
秦朝气道:“师姐心里怎么想,师弟怎么能管得着?”
“师弟别生气,师姐心里只是想做师弟的女人,不敢再有其它想法。”辛双清脸如火烧,娇躯颤动,既害羞,又紧张,还有些自己也理不清的思绪。如此羞人的话,说完了都不敢相信说这话的是她自己。
秦朝眼前一黑,暗道一声:“天塌了!”心想:“我情愿你有其它想法,一千个一万个也无所谓,只要别有这个想法就好。”又想:“才刚刚认识,她怎么就死死懒住我了呢!就算英雄救美,她也不该如此啊!如果她是一个浪荡的女人还说得通,可她正好相反。可是,若说她有别的想法,那更不应该呀!”嘴上道:“我的女人很不好做,还是别做的好。”
辛双清斩钉截铁地道:“师姐不怕。”
秦朝暗道:“你是不怕,可我怕呀!”气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早呆在一旁偷听的小柳更是生气,再也忍不住,怒道:“不知羞耻!也不照照镜子,你年纪做秦大哥的娘都行。”一下便命中辛双清的要害。
两女怒目而视,互不相让。
突然,龚婉不知从哪儿走出来,呵呵笑道:“一场好精彩好有味道的戏,可惜被小柳给打断了。”
小柳气鼓鼓地道:“婉姐,你怎么不说她,反说我。”
龚婉道:“如果你知道她是谁,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她是谁?”
不止小柳好奇,其他围观的人也好奇得很。
还有人早就看出她是无量剑派西宗的掌门辛双清,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辛双清已成名二十余年,在江湖上威名赫赫,而眼前的女人从长相上看绝对是辛双清,但从行为和神态上看……正自狐疑,听到龚婉的话,顿时明白,眼前的女人只怕真的是辛双清,至于她为什么变成这样,恐怕原因就出在那位神秘的说书先生身上。围观之人越来越多,秦朝在众人的心目中变得越来越神秘和高大。
围观之人越多,辛双清的眼神越锐利,众人越来越不敢与她的目光接触,也越来越肯定她就是大名鼎鼎的无量剑派西宗掌门辛双清。众人虽然嘴不上不敢说,心里却止不住胡思乱想。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辛双清居然苦苦央求别人收她为奴!说出去也没人相信呀!”
“更怪的是,别人居然还不愿收。辛双清在江湖也是鼎鼎大名,在这儿连想给别人当女奴都不够资格!”
“高人,真乃绝世高人也!我能进入无量剑派就已经欢天喜地了。之前曾想,就算只是端茶倒水,也先进入了再说。想不到呀,真想不到,堂堂无量剑派的西宗掌门,居然连给高人端茶倒水都不够格,可我们却能有缘聆听高人说书。真该操呀!听了居然敢不信……比猪还蠢……”
秦朝知道围观之人越来越多,见再沉默下去也不是办法,只好开口道:“师姐请进。小柳,麻烦你弄一桌饭菜进来。其他人都散了吧!”
第十七章 段誉请客()
与大美人辛双清一起共进午餐,秦朝半点也不觉得浪漫,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辛双清给他夹菜,他一口未吃,自己吃自己的,半句话也不说。吃完饭,便打算出门散散心,好好地想想以后的路。辛双清紧紧地跟在他身后,他选择不理睬,心想:“等她烦了,自然就走了。既然说了不管用,不如什么也不说,让她自己玩自己的去。”
秦朝刚走出店门,一阵狂风扑面吹来,只见风沙满天飞舞,枯叶在空中不断盘旋,乌云滚滚。
秦朝脑海里闪出一句话——山雨欲来风满楼。
酒店大门口,一个身披土黄色袈裟的胖和尚横躺在那儿,小柳低着头站在一旁,不断的小声哀求,让那胖和尚别躺在那儿。那胖和尚却对小柳不理不会,不管小柳如何哀求,就是无动于衷,躺在那儿不肯移动半分。
突然,只见段誉闪出,上前大叫道:“酒肉大师,咱们还真是有缘,这才几日不见,又在此相遇。你怎么又来强讨好酒好肉,不过,这次我是身无分文,再不能请你了。”段誉是大理镇南王、护国大将军段正淳之子,既是大理国的小王爷,也是嗣君,未来非常有可能荣登皇座,怎么可能会身无分文呢?这事得他偷偷溜出家说起。他并非是三岁小孩,自然知道出门在外,若想要玩个痛快,钱不能不带。他偷偷溜出家,可不是为了体验民间疾苦,而是为了自在逍遥。一路上游山玩水,吟诗作赋,见识各地风土人情,远不是家中的烦闷可比,玩得更不想回家。
一天,他路过一家酒店时,见有许多人围在门口,指指点点,吵吵闹闹,甚是热闹,一听之下,原来是有个胖和尚,向酒店老板索要好酒好肉。酒店老板叫人赶走那胖和尚。不料,那胖和尚武功高强,你若对他动武,他也不要你性命,也不伤你身体,只是轻轻在你肩上一拍,不见皮肉之伤,却让你痛上半天才好。稍有见识之人,就算不怎么懂武功,也知道这是厉害的点穴功夫。有人毫无见识,却喜欢强出头,大声痛骂那胖和尚是佛门败类,不守清规、恃强凌弱、蛮狠无礼……
那胖和尚却是充耳不闻,好象众人骂的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
酒店老板见硬的不行,只得好酒好肉伺侯着,可那胖和尚却嫌酒肉太差,仍不肯离去。换了几桌,还是如此,总是说酒肉太差劲,要酒店老板拿出真正的好酒好肉出来,不然就永远呆在此处不走了。
段誉觉得很有趣,便呆在一旁观看,并不急着上前。
只见酒店老板办法层出不穷,看得众人眼花潦乱,大饱眼福,可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