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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是药三分毒-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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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医学指发端较早,具有自身独特理论体系的医学,世界上比较著名的除汉族医学外,尚有古希腊医学、印度传统医学、阿拉伯传统医学。另外还有越南传统医学、泰国传统医学、斯里兰卡传统医学、阿联酋传统医学、马里传统医学等。如果将汉民族医学称为中国的传统医学,那么与其他国家的传统医学,以及国内的其他民族医学的传统医学就无法区分。

  中国汉族的民族医学,其真正的内涵是以东方哲学为理论基础,天人一体为思维依据,整体观念为认识方式,辨证论治为诊治原则,三因治宜为处理手段的社会—心理—生物三位一体的医学。

  与西方医学是实验医学和经验医学不同,汉族医学是一种成熟的理论医学,它可以应对任何已发生的和将要发生的疾病谱,它不是单纯的经验的积累,它是经验升华到理论的成熟医学,具有理论上的哲学属性、知识上的社会属性和和应用上的自然属性。

  汉族医学具有个性化的辨证论治、求衡性的防治原则、人性化的治疗方法、多样化的给药途径、天然化的用药取向等明显特色,而且还具有临床疗效确切、用药相对安全、服务方式灵活、文化底蕴深厚、创新潜力巨大、发展空间广阔的明显优势。

  如果把汉族医学,称为传统中医,其言外之意,还应有现代中医。那么,现代中医是什么?难道就像有些学者认为的既有深厚的中医理论知识,又精通现代医学,可以采用中西医两种理论体系进行医疗、科研和教学的综合性人才吗?这还能是汉医吗?

  ●中医一词不符合中国实际。

  如果简单地说中医,就是中国的医学或者是中国的传统医学,那么这个概念就错了,而且不符合中国的实践。因为中国的医学,除了汉族医学外,还有32种民族医学;况且西医进入中国后,到现在已经成为中国的主流医学;而仅把汉族医学称为中医,而无视其他民族医学,显然是不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

  在现今国内从事西医的医务人员,应该是从事民族医药人员的数十倍。在中医药院校,西医药课程的开设,课时数也占总课时的多一半,如果从教材的信息量和学生的学习量上进行实际统计,西医课程恐怕早已远远超过了中医,那么,中医学究竟是什么医学,就连中医执业医师的资格考试,还有一多半左右的知识是西医知识,中医院的业务性质就不是用一个中医能解释的。因此无论从教育、医疗还是政府的有关政策来看,汉族医学早已被肢解得支离破碎,面貌全非。你还能说中医就是中国的传统医学吗?如果把目前中医界的实际状况称为中医,那么就应该把汉族医学从中医里独立出来,不要笼统地把汉族医学称之为中医。●汉医本身就包括了药。

  在汉族医学里,医和药是密不可分的,医包括了药。两者的关系,就像汽车,医是车身,而药是轮子,车身没有轮子固然不能行驶,但轮子离开了车身,就只是一个广义的圆,是可以放在任何地方的一个圆。天然的动物、植物、矿物,在汉医的理论指导下采收、使用,就成了疗效明显、副作用小的汉药,离开了汉族医学的理论,这些来于自然的原生药材,是不能称之为汉药的。稍微研究一下目前中医院校的中药专业课程设置、研究内容的现状,就会发现,其实它们大部分内容并不是按照汉药的内涵来设置、研究和学习的,甚至其研究内容和手段连天然都已经说不上了,已经走进了化学的轨道。所以说,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汉药,那么就没有必要从汉医里独立出来;大凡要独立出来的,就已经失去了本来的面目。

  ●为汉医正名。

  无论是中医、传统中医、现代中医、抑或中国的传统医学(TCM),都不能准确地反映出汉族医学体系。自从西方医学传入中国,从鸦片战争后,西方医生随传教士大量进入,开医院、办学校,以培养人才扩大影响;到了19世纪末期,西方医药学在我国卫生界具有与本土医学并驾齐驱的地位。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这段历史只是一瞬,但就是这一瞬间的历史,就使得西方医学堂而皇之地在中国被称之为医学,比如医科大学、医学院、医科院等,而不能冠之以西字。而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巨大贡献、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汉族本土医学,就只能加上一个中字。

  那么,所谓的中医学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名称出现,才能够准确地表达汉医的内涵呢?中医一词,存在于大众的口头上,作为一个俗语,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的名称,则应称之以汉医,这才更加符合该学科的实质。

(5)民族医药属于民间疗法

  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民族医学,但是世界各国的政府医院,都不能使用民族医药,这是因为政府不为民族医学投入医疗保险。也就是说,民族医药属于民间疗法,这已经是国际惯例。进一步说,政府没有能力花钱负责包治百病;是的,即便是欧美一些发达的国家也没钱这么做。

  这是因为:

  ①人类的疾病,分为急性病和慢性病两大类;人类各民族刚出现医药的时候,民族医药负责这两大类疾病的治疗。虽然民族医药对于慢性病有较好的疗效,但是在急性病面前,各民族医药的治疗方法是力不从心的。

  ②19世纪以来,西欧的物理化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生物学家能够有效地治疗急性病,由此就形成了一种新的医学,我国称之为西医。

  ③西医刚出现的时候,有许多人认为西医能够包治百病,甚至提出了废除民族医药的口号。

  ④20世纪60年代,美国医学家通过统计数字发现,民族医药虽然退出了急性病的治疗领域,但是在治疗慢性病的领域,依然不能用西医替代。因此敦促联合国在1978年发表《阿拉木图宣言》,要求成员国重视民族医药。世界卫生组织也在1991年,规定每年的10月22日为世界传统医药日。

  ⑤如此一来,以西欧为首的一些国家医疗体制,就形成了政府医院、私人医院、自然诊所等三者共存的格局。其中,政府控制的政府医院负责防疫、诊断、手术、抢救,由政府发给医务人员工资,全国公民使用医疗保险。从而保障公民的最基本的社会福利。而私人医院从事矫形、镶牙、器官移植、安装起博器、植物人护理、临终关怀等工作;当然政府不负责私人医院医务人员的工资,病人也不享受医疗保险。而由民族医药开办的自然诊所,则从事慢性病的治疗;医务人员的工资自筹,病人也自己掏腰包。

  ⑥为什么政府医院不能包治百病呢?美国医学家发现,使用物理化学技术治疗慢性病,能够造成许多医源性疾病;而治疗医源性疾病所消耗的医疗资源,是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不能承受的。

  ⑦为什么外国政府把民族医药划归民间疗法呢?因为世界上有2070个民族,大约有337种民族医药。几乎每种民族医药都涉及到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宗教信仰;而且民族医生使用的自然药物,很难使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去鉴定。更重要的是,许多民族医药在治疗慢性病的时候,不是依靠药物,而是强调纠正生活方式。因此,外国政府无法进行统一的管理;这就是外国政府把民族医药,划归民间疗法的理由。

  ⑧中国有56个民族,其中有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畲族、羌族、佤族、拉祜族、水族、仡佬族、东乡族、纳西族、柯尔克孜族、达斡尔族、仫佬族、锡伯族、景颇族等33种民族医药。我们通常把汉族医药称之为中医药。这些民族医药在历史上有不可磨灭的功绩,但是到了民国时期出现西医之后,民族医药已经退居民间疗法。

  ⑨1956年,我国成立了卫生部中医司,后来改称中医局,再后来又改称中医药管理局,这是世界上唯一的民族医药管理局。刚开始,中医局是为中医撑腰的,然而后来却使用西医的方法去管理中医药,这种借用的管理方法,已经把中医变得面目全非。

  ⑩我国历来没有弄清政府医院的职责,错误地认为政府医院要包治百病,因此把中医药也划归公费医疗,所以政府负担过重。在改革开放之前,只能让城里人享受免费医疗,而让广大农村人使用合作医疗的方法。因此使得中国人在防疫、诊断、手术、抢救面前,不能享受人人平等。如果让我国的所有的公民,包括广大农村公民,都能够享受免费的防疫、诊断、手术、抢救的基本社会保障;那么就会早期发现一些疾病,并且得到有效的控制;也不会出现见死不救的悲惨现象。

  总之,让中医退出政府医院的问题,早在1987年,就有中医界人士提出。目前的医疗改革并不成功,如果依然不与国际接轨,坚持政府医院要包治百病,那么就会因为政府医院治疗慢性病,而消耗大量的医疗资源,致使我国的医疗状况更加混乱。
(6)中医受到了许多人的指责 

  世界上有2070个民族,有337种民族医学,但是唯独汉族医学不断地受到攻击,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

  ▲中医在日本被称作汉医。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政府在医药领域采取“扶洋抑汉”的政策,独尊西医,压制排斥汉医。他们首先取缔了持续开办100多年的江户医学馆,废止了汉医学教育和汉方研究的重要机构,发布了医师考试规则,用西洋七科:物理、化学、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内科去考试汉医生,作为淘汰汉医的重要手段。

  最后,到了1895年2月,日本议会以105票对78票,否决了汉医界提出的《医师执照规则修改法律案》,从立法上否决了汉医的合法性。成为世界上消灭中医最干净利落的国家。不过,在二战之后,在美国的指导下,汉医又逐渐得以恢复。

  ▲在1912年,中国的北洋时期,政府一味推行西洋医学,而无视中国传统医学的存在。北洋政府以中西医“致难兼采”为由,在新颁布的学制及各类学校条例中,只提倡西医专门学校而没有涉及中医,则完全把中医药排斥在医学教育系统之外。这就是近代史上著名的“教育系统漏列中医案”。

  消息传出,各地舆论反响强烈:“教育部定章,于中医学校之课程,删中医科目,是可忍,孰不可忍。”扬州中西医学研究会创始人袁桂生,首先公开批评北洋政府的医学教育政策。从此拉开了抗争的序幕。他说:“今年教育部所颁之医学专门学校章程,事前既未采集众议,更未宣布其政见,贸然自订之而自颁之。教育总长对此事当负完全责任,延聘海内医界同人讨论此事,先从编书入手,将来即以新编之书为全国医校讲义及参考书。”并指出清末民初两次制定学制均以日本体制为蓝本,而日本早在明治维新就已推行废除中医的政策,其不列中医的意图是十分明显的,决非“漏列”二字可以遮掩过去。

  ▲在1913年,北洋政府教育总长汪大燮,公开提出废除中医中药。他在接见京师医学会代表要求将中医列入医学教育系统时,竟毫不掩饰地说:“余决意今后废去中医,不用中药。所请立案一节,难以照准。”接着,江西当局颁布了取缔中医章程32条,与汪遥相呼应。随后,教育部公布了“大学规程”、“医学专门学校规程”和“药学专门学校规程”,仍摒中医于政府教育体系之外。于是,中华教育社联合江苏、湖北、山西等中医团体,向教育部提出中医加入医学系的要求,但教育部以中医不合教育原则为由予以拒绝。

  面对这种情况,上海的“神州医药总会”会长余伯陶等,通函各省征集意见,联合全国19个省市中医界和同仁堂、西鹤年堂等药业人士,组织了“医药救亡请愿团”,推举代表进京向教育部、国务院请愿,力请保存中医中药,并将中医纳入学系。连日来,各地民众也纷纷集会、通电,抗议政府弃中扬西的政策。迫于压力,政府一面虚与逶迤,诡词搪塞说废除中医中药的政策不会实施,一面仍拒绝将中医列入医学教育计划。而且教育部甚至在批示中,明目张胆地将中医说成“非最新学说”、“非具有完全科学知识”,于是立案“应勿庸议”。国务院的批示与此类似,中医界的第一次斗争就这样失败了。

  ▲在1922年3月,北洋政府内务部颁布了《管理医士暂行规则》,规定发给医士开业执照的资格,必须经各地警察厅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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