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贪欢:驯服野性甜妻-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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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她的一双凤眼,眼角微微上挑,瞳仁极黑,眼神灵巧,顾盼之间,竟然有种青涩的风情。
九十分。苏长洛在心里暗想,他微微低下头,假装看蛋糕,一点点的挪过去……
“唐宝,你家里不是安排你相亲,怎么样了呀?”米兰眨眨眼睛,关切的问。
唐宝耸了耸肩膀:“当然是没成功啊,你是没看见那个苏长洛……啧啧啧,真是太丑了,而且浑身上下那股猥琐的气质,啊天啊,我就算是一辈子不嫁人,我也不会嫁给他的。”
苏长洛在旁边听着,脸色忍不住黑了起来。
即便他知道唐宝嘴里的苏长洛,其实是他派去的赝品,即便当初他就是想让赝品吓走唐宝的……
可是,任谁听见别人说自己丑,猥琐,永远不会嫁给自己,也不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吧!
尤其对方,还是一个选择了明世勋,放弃了自己的女人,可恨!
苏长洛把本来想要拿名片递给唐宝的手缩了回去,脑子里瞬间转过无数个念头,苏长洛这三个字在唐宝那里已经没有了前途,即便澄清了唐宝也会知道自己曾经骗她……那么,不如换个身份什么的?
“先生,您要买什么?”唐宝看着苏长洛低着头沉吟不语,就出声询问道。
苏长洛抬眸,愣了一下:“我叫潘十七。”
“呃……是嘛,潘先生好。”唐宝甜甜一笑,同时觉得有点奇怪,买个蛋糕,需要自报姓名吗?
真是怪人。
眼前的男人的一身条纹西装,桃花眼,皮肤白皙光滑,身材高大颀长,嘴唇红红的,看起来犹如漫画中的美少年一般,怪不得刚才引起了女孩们的围观。
可是……长得就是一副风流相。
唐宝在心里腹诽,脸上却是不动声色,低下头指着几款精致的蛋糕和点心:“潘先生喜欢吃甜一点的,还是清新一点的?我们店里的提拉米苏和黑森林,口感都特别纯正。”
苏长洛眯起一双桃花眼,看着唐宝认真的为自己解说着,她的睫毛垂下来,长而微卷,如同展翅欲飞的蝴蝶,两片粉嘟嘟的小嘴一张一合,让人忍不住上去咬一口。
下意识的凑近了她的脸,鼻端嗅到一股淡淡的香气,那种香气,和他闻惯了的香水味不同,是一种非常甜蜜的少女体香。
“你比蛋糕还甜。”苏长洛幽幽开口,眼角一挑,极尽魅惑。
对于女人,苏长洛自认有十足的吸引力。
果然连唐宝身边的米兰都被这一眼闪了一下,满眼泛起了桃心,那些刚刚才被苏长洛吓唬到一边不敢上前的女孩们,更是齐刷刷的发出了尖叫。
简直是妖孽一般的美貌!
是的,苏长洛的那张脸,因为太过精致妖冶,称之为美貌更为合适。
然而这一眼抛出去,在唐宝那里却没砸出什么水花,她专心致志的介绍着,听到苏长洛的话,随口就岔了开:“不不不,还是我们店里的蛋糕更甜,椰奶的蛋糕要不要来一份?里面还加了蜂蜜哦……”
苏长洛:……
还从来没有女人能抗拒他的甜言蜜语加眼神攻势!
妈哒,这个唐宝是不是不喜欢男人啊!
苏长洛的内心在咆哮,表面上却笑的一脸谦和:“那就把你刚才介绍的,都给我包一份,带走。”
“啊?”唐宝惊喜的抬起头,终于肯好好的看一眼苏长洛了,但是那眼神明摆着不是在看一个男人,而是在看一棵摇钱树:“好的好的。”
说完就笑着把苏长洛要的东西大包小包的包好。苏长洛心里暗想,既然唐宝对自己的容貌不感冒,就用财大气粗来征服她。这么一想,又挑了好几样蛋糕点心,两只手都提满了走出蛋糕店。
结果刚一转身,就听见唐宝小声的对米兰说:“这个潘什么的真能吃,不知道下次来的时候,能不能进来蛋糕店的门。”
“噗嗤”一声,米兰忍不住笑了起来。
苏长洛:……
唐宝,你给我等着!
因为苏长洛几乎洗劫了蛋糕店,唐宝今天的业绩非常不错,还没等到下班时间,店长就通知她可以提前下班了。
唐宝自然很开心,哼着歌一路走回了明世勋的别墅。
按响了门铃,被佣人接待着走进别墅的客厅,唐宝一抬头,就发现明世勋正坐在白色的真皮沙发上,而他的对面,坐着一个美人。
两个人中间只隔了一张茶几,神情非常亲密,正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什么。
第十章 大小姐()
那个女孩子和唐宝年纪相仿,一头黑色的中分长发,白色的紧腰长裙,面容清丽,神色楚楚,看上去就有一种白衣飘飘的出尘气息,要是放在学校里,准是校花一流的人物。
而举手投足之间又娇弱又优雅,看起来是娇生惯养的,很像是豪门千金一流。
她听到了声音,就同明世勋一起回过头来,看到了走进来的唐宝。
唐宝瞪大了眼睛,从头到尾的打量了一番这个女孩子,心想这是不是就是那天打电话给明世勋的女人?
看明世勋接电话的那个样子,显然对这个女人是不一样的,难道是,他的情人?
因为他的情人不是阴年阴月阴时出生的,所以家里棒打鸳鸯,明世勋才找了自己做挡箭牌?
唐宝开启了强大的脑补功能,果然那些狗血言情文不是白看的!
“你是……”贝诗甜上下打量了一下唐宝,这会儿唐宝刚从蛋糕店回来,还穿着蛋糕店的制服,只是没系着围裙,听见女孩子问起自己,正在犯愁怎么回答她——
“你是新来的佣人对不对?”贝诗甜没等她回答,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肯定似得一点头,回过头看着明世勋,一副我猜对了吧的表情。
明世勋迟疑了一下,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她是我的一个……表妹。”
表妹?唐宝眨眨眼睛,你小子够鬼的啊。
不过还好,不是什么佣人,算你小子有良心。
因为知道十个月后就要和明世勋各奔东西,所以唐宝也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忙笑着对丁诗甜解释:“对,远方表妹,特别特别远的一个表妹。”
丁诗甜眼底露出恍然的神色,刚才脸上那抹不太明显的优越感消失了些许,对着唐宝轻轻的招了招手:“原来是世勋的表妹,我是丁诗甜,认识你很高兴。”
世勋,瞧瞧,叫的多甜啊。
唐宝也笑着跟丁诗甜打了招呼,就要转身往楼上走,这要是不小心听了人家的对话,明世勋还不得掐死她,所以必须脚底抹油!
“等等,”明世勋充满磁性的声音却适时的响起了:“你也在这儿坐一会儿吧,一起聊聊天。”
他看着唐宝那副恨不得跑的远远的样子就来气。
他是瘟疫吗?需要躲他那么远?
好像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不能被看见一样,虽然和唐宝只是简单的契约婚姻,但是如果和别人牵扯不清,他是根本不会结这个婚的好么?
明世勋自觉问心无愧,即便有什么,那也是过去的事情了,被唐宝误会了,他觉得很不爽。
“哦。”被叫住了,唐宝只有不大情愿的转身坐到了丁诗甜身边。
丁诗甜瞟了唐宝一眼,柔声说:“对呀,坐下来一起聊天,反正也不是外人。”
随即她若无其事的拿起果盘中的一个苹果,放到嘴边张了张口,又放下:“苹果的果皮里很多农药。”转过头看了看唐宝:“表妹,你帮我削个苹果好不好?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唐宝就一把接过,拿起旁边的小刀削了起来,心里暗自嘟囔,这个丁诗甜看着蛮温柔的,就是娇气了点。
明世勋看着唐宝接过了苹果,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说什么,转过头去和丁诗甜继续刚刚的话题:“我也是才听说,楚蒙他……那天是你们的结婚典礼,真是太不巧了,楚蒙他居然心脏不好,还那么年轻。”
丁诗甜垂下眼帘,脸上的神色瞬间黯然,轻轻啜泣了两声:“是啊,幸亏我们还没有领结婚证,没想到结婚典礼那天,他会突然心肌梗死,就……我也很难过,谁能想到会这样呢?”
说完,她缓缓的抬起脸来,眼底水雾氤氲:“世勋,我的命好苦,都是我害了楚蒙,如果不是我跟他结婚,他就不会兴奋过度,在婚礼上就犯病,我……好自责。”
她的样子楚楚可人,就算铁石心肠的人听到了,也不得不同情她。
唐宝一边削着苹果,一边竖起耳朵,听的云里雾里,好像是,这个丁诗甜的未婚夫,在他们的结婚典礼上,猝死了?
妈啊,这也太灵异了吧,怎么就那么巧。
这时候,看过的那些灵异小说也算都没白看,各种各样恐怖的情景在唐宝的脑袋里轰炸,吓得她忍不住有点哆嗦,手一滑,锋锐的小刀就划到了手上,顿时划开一道口子,缓缓的渗出血来。
“啊!”这一声惊慌失措的尖叫,并不是唐宝发出来的,而是一边正泫然欲泣的丁诗甜,她站起身来,一张脸吓得惨白:“血,血……”
明世勋立刻走了过来,丁诗甜摇摇欲坠的就要往明世勋的怀里倒去:“世勋,我晕血……”
然而明世勋这会儿却好像根本没听到她的声音,径直朝唐宝走了过去,抓起唐宝还在流血的手,从自己的衬衫下摆撕下一块,就手忙脚乱的给她包扎起来:“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这么笨,削个苹果还能伤到手。”
他的嘴里絮絮的,不外乎是在谴责唐宝居然这么粗枝大叶,一点小事都能受伤,但那眼里的焦灼和疼惜,却是不会骗人的。
唐宝呆呆的看着明世勋给自己包扎伤口,他的指尖划过她的手指,干燥而温暖,如同蜻蜓点水一般,是刻意的小心,生怕弄疼了她。
她的心里莫名的一动。
而站在一旁的丁诗甜,则是有些出神的望着这一幕,眼底涌现出抑制不住的厌恶和……嫉妒。
谁也没有主意到,她隐藏在衣裙下的双手,已经紧紧的攥了起来,因为太过用力的缘故,指尖都有些泛白。
包扎完了唐宝的伤口,明世勋一抬头,这才发现丁诗甜还在,他有些抱歉的笑了一下,索性坐到唐宝身边:“诗甜,你不要太难过了,人死不能复生,这些事情都不怪你。”
“世勋。”丁诗甜欲言又止,明世勋跟唐宝坐到了一起,这画面让她觉得无比刺眼,咬了咬嘴唇,她脸色有些苍白的开口:“我就不打扰了,有空再见吧。”
说完就站起来,向外走去。
第十一章 橄榄枝()
唐宝正用包扎的像粽子一样的手,去拿削了一半的苹果吃。
明世勋满脸黑线,一把拉住她:“还吃!”
“啊,不吃浪费了啊,还可以吃的……”唐宝不满的反驳。
丁诗甜的背影顿了顿,心头涌起一阵酸涩,每次她来找明世勋,离开的时候,明世勋都会送一送她,何况今天,她经历了那么大的变故。
微微侧过脸,她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唐宝,这个女人,真的就是明世勋的表妹那么简单么?
丁诗甜前脚走出门,后脚唐宝就八卦的凑过去,对着明世勋挤眉弄眼:“不去送送?”
明世勋邪邪的一笑,眸一眯,眼睛像是被打翻的墨砚,直视着唐宝好奇的眼睛:‘吃醋了?”
“切,”唐宝白了他一眼:“跟我有什么关系,这个丁小姐看着挺难过的,你真的不去安慰安慰?”
明世勋默然无语,轻轻的摇了摇头。
丁诗甜是丁家的唯一一个女儿,丁家是做军火生意起家,家大业大,势力煊赫,丁诗甜的大哥和二哥也都非同小可,所以帝都向来流传着一句话“明家男,丁家女。”
意思是说,明家的明世勋和丁家的丁诗甜,都是豪门联姻的首选。
可是他们终究是不能在一起的。
年少的时候,明世勋和丁诗甜算是互有好感,然而这感情没能萌芽,就被冷硬的事实打击到了,明家和丁家因为十年前的一场大火,成了世仇。
当时明家的那一场火灾,烧死了明世勋襁褓中的小妹妹,而纵火的,据说就是丁家的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反正这仇算是结下了。
以至于明世勋的母亲,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有着心结,看到丁家的人,本能就会头疼,而明家其他的人,更是恨不得离丁家越远越好。
好在明世勋对丁诗甜始终只是有些好感而已,最近几年不和家里人住在一起,偶尔也会和丁诗甜有些来往,在丁诗甜和楚蒙结婚的那天,明世勋虽然没有去参加婚礼,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