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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永恒 上by星炀(攻有心脏病be)-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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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看来是道碰到麻烦的三角习题咯!但问题是,这样的争吵不是一般发生在同性之间吗? 
“哼!”那个男孩定是狠狠瞪了女生一眼,“多谢你的宽宏大量!偏偏我的度量就是小,容不下你!怎样?告诉你,今天无论如何要说清楚!” 
“哈,不怎样。”女声倒听不出什麽火气,凉凉地笑了两声,依然是那个速度,“说什麽容不容得下的,得看你有没有那个机会咯。” 
“你──!”男孩声音为之一顿,定是已经给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女声一贯地悠哉游哉,趁胜追击地继续攻城掠地:“唉,这个世界是变了……但好象还没有变到男人也可以当人儿媳妇的地步吧……” 
“啪!”一声脆响,突然得连我都被吓了一跳。 
短暂的沈默之後:“哼哼,怎麽?狗急了要跳墙了吗?” 
“我要杀了你!”男孩开始咬牙切齿。 
有点好奇那边的“战况”,却依然被灌木挡个正著,什麽都看不到。 
“好了!你们不要闹了!”一阵响动,另一个男声冒了出来,看来这位就是正主儿了。他是抓住了男孩的手吧?我猜那些声音是男孩在挣扎。 
“好!这就是你的回答!”男孩大声地吼了出来,吓得周围几只夜鸦速速走避,然後一阵急步声,想来是愤而退场了。 
“真是……”剩下的那个男声低声埋怨了一句,惹得女声“咯咯”地笑起来: 
“怎麽?舍不得?那就去追啊!呵呵,”男人大概做了什麽动作,让她笑得更开心了,“瞪我也没用,谁让你刚才就只在旁边看好戏来著。” 
“否则怎麽办?你让我帮谁?”男人无奈地申辩,“你有没有怎麽样?用不用我看看?” 
“帮谁都好啊,怕的是你谁都想帮,谁都舍不得。贪心的男人,这是你的报应!我好得很,照顾你的他去吧。”留下这些话,女人也施施然告退了。 
“唉,”被留下的男人惆怅地叹著气,我仔细倾听到他咕哝的话终於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说:“太受欢迎的烦恼你们是不会懂的。” 
我惊觉过来赶紧压低声音。他应该是没听到,尤自自怜了一会儿,终於也走了。 
仿佛一出八点档连续剧,而我有幸(?)成为了唯一的听众。本以为这样的剧情都是编剧们夸大了事实的,谁知道艺术果然来源於生活。哈。 
胡思乱想著,忽然闻到一股葡萄酒的香味,一个声音在背後响起:“原来是你!” 
在所有电影电视和小说里如果主人公在宴会中途离场想到外面透口气,不到半个小时也定会碰到认识或不认识的人搭讪,反正就是不会放你落单就对了。实在可称之为“宿命”! 
所以当我认命地转过身来时,看到眼前陌生的男子,并没有太意外,而随後而来强烈的惊豔感觉却让我暗暗吃了一惊。 
是不是所有的美男子都会殊途同归地在某些方面有著惊人的相似?否则这样一个陌生人为什麽会让我眼熟到这种地步?应该不会是刚才在大厅里随便瞟到的路人甲,这麽个显眼的人任谁看到都会印象深刻吧! 
“我还在想你去了哪里,原来是躲在这边。”他极自然地靠到旁边的树干上。 
“你的头发……”我顾不得理会他那不知从哪里来的熟捻,只看著他那头到肩以下的柔顺长发被压在身体和树干之间,竟禁不住出声提醒,“会弄脏的……” 
“嗯?哦。”他意会过来,站直身体把头发拢到前面,又毫不犹豫地靠上去,“算了吧,刚才被个冒失的女服务生打翻了酒杯,结果全倒在了我的头发上。反正都已经脏了,回家再洗吧。” 
“是吗?难怪可以‘过处留香’。”我笑,这个人挺有趣的,忽然也不想再计较他是谁了。 
“香?哎呀,会吗?”他像是才反应过来自己身上带著味道,拿起头发一阵嗅,“还好还好,虽然不是什麽极品,不过也只好将就了。” 
哈哈,这个人还真的满是个宝的,行为说话与他优雅高贵的外表差距还不是一般的大。我笑著,他忽然猛盯著我看。 
“果然是你!刚才的就是你对不对?”他像是抓到了什麽把柄,我被他的样子吓得收住了笑,开始认真地回想刚才是不是无意间跟人结下了梁子而不自知。 
“你说什麽啊?我不太明白……” 
“刚才就是你站在这里偷听我们说话的!”他肯定地指证。 
啊,原来是他!“才没有呢,是你们自己声音太大……”完了,我这种直肠子就是容易给人抓个人赃并获。 
“哼哼,还想狡辩,果然是你!”他得意地揪著我的小辫子,那个样子忽然让那种熟悉感越发强烈。 
是声音吗?刚才隔著树丛听到的没有现在这麽清晰。我努力为“认识他”找著根据。 
“不过无所谓了,你的话,就算知道也没什麽关系。”他戏弄完我又用百无聊赖的口气说著,听起来好象也并不在意被偷听的事情。 
耶?什麽叫我的话就算知道也没关系?我们还没有这麽熟吧? 
“呃,那个,也许是我的记忆力真的不太好……我们……认识吗?”我犹疑地问。 
但没想到他的反应居然这麽大! 
他跳过来,站在离我近得不能再近的地方,用手托住我的下巴,仔细打量著我:“‘我们认识吗?’,你怎麽可以说这种话?这个会场里没有比我们更亲近的了!你居然还在那里口口声声问‘我们认识吗?’!” 
他的手并没有用力,但却很技巧地固定著我的下巴让我动不了。我只好也跟随形势细细打量他,从乏善可陈的亲友堆里努力寻觅他的影子。但是,真的──确实没有! 
“对不起……能不能给点提示?”他身上的酒味轻轻幽幽地飘荡在我的鼻端,配著这绝美的容颜(虽然紧紧地皱著眉,但居然也是一种美丽),我竟有要醉的感觉。 
“我的天啊!”他放开我,开始夸张地抚额,作十分非常烦恼状,仿佛我遗失了他的记忆是件多麽不可思议的事情。“他真的不记得了!我该怎麽办?” 
没有……这麽……严重吧?我惊惶地看著他,犹豫著要不要提醒:比起有时间烦恼,直接告诉我答案还来得快一点吧?! 
他又冲过来扶著我的肩:“他没有跟你提起过我?”我摇头。谁啊? 
“也没有给你看过我的照片?”摇头。还是不知道是谁。 
“甚至没有跟你形容过我完美的容貌和高贵的气质?”还是摇头。谁这麽闲啊? 
“那个死小孩!”他再次抚眉大叫,“也不想想我帮了他多大的忙!亏我上次还去探过你的病呢,亏我还好心好意地没有打扰你们的浪漫晚餐!亏我……如果没有我,谁帮他出主意想办法?难道指望老二那个闷罐头?可是看看换来了什麽结果?他居然把我撇得一乾二净!哼!等著瞧,我要去告状!我要去扯後腿!我要……” 
我好笑地看著他喋喋不休地说出一大串小孩子一样的诅咒,忽然灵光一闪:“您……不会就是逡语的大哥吧?” 
“为什麽不会?”他瞪,“我就是那个死小子如假包换完美无缺的大哥!” 
啊,杜家三兄弟补完计划完成!难怪我会感到这麽强烈的熟悉,他和逡语是有点像呢,包括恶作剧时的表情。 
只是万万没想到他大哥竟是这样的……可爱,我越来越好奇是什麽样的家庭能培养出这麽各有特色性格分明的三个人了。 
“大哥……”他好象还是在气头上,我迟疑地叫,有点担心如果打断他的话,那个诅咒会不会转到我的身上。 
“准你叫我名字。大哥大哥的,把人都叫老了。”他复原的速度快得惊人,刚刚还在揪著头发咒骂,听到我的叫唤,马上换上了迷人的微笑。 
“哦,好。那麽,还没请教……”我颇受宠若惊,正打算从善如流,却看到他的脸色又变了。 
“什麽?居然连名字也……”他又开始咬牙切齿,“那个死小孩,我要去告状!我要去扯後腿!我要……” 
呃,这个,如果对一个人提也不提的话,自然是连名字也不会说到的吧? 
看他好象确是非常气愤,我开始猜测自己是不是已经给逡语惹到了非常大的麻烦。 
“啊,其实,逡语好象说过的,偏偏我笨得记不住……”我笨嘴笨舌地希望能将逡语未来的悲惨度降到最低。 
“廷语。杜廷语。”面对我,又是那样的笑。唉……怎麽看都觉得我比较可能是他的亲弟弟。“虽然明知你是在为那个小子说谎,不过我还是很高兴。相亲相爱的两个人,感觉多麽美妙!”他像吟诗一般眺望远方,营造著孤独诗人的气氛。 
可是在下一秒:“说起来,这还是我们两个人第一次单独相处呢,”他亲热地凑过来,搭上我的肩,“应该多亲近亲近才是。” 
啊,这个“多亲近亲近”的意思是……我还在揣摩,便已经不由自主地被他带回到花园的主草坪散起步来。 
他显然有相当的知名度,每一个遇到的人都会跟他打招呼,而他也会在全都叫出名字之後亲切地寒暄,面对女士当然还有适时的赞美。一举一动优雅得体浑然天成,配合著他的高贵俊美,让我开始相信这个世界上果真有那种天生就为宴会、社交而存在的人啊! 
“我怎麽没听逡语说过你要来?”他比我略高一点,站在旁边我要稍稍仰头才能看到他那双和逡语同样美丽的眼睛。 
“其实呢,像这种小酒会,本来是不需要我出马的。”他颇烦恼地审视一遍四周,再次证实这个酒会价值与他的评估一样,“不过有个人很紧张地打电话威胁我说,如果我不来看著你让你被大野狼叼走的话,他就跟我断绝兄弟关系,而且,要向全世界宣扬我是丑八怪、滥交、倒贴十万都没人要的……所以,我只好乖乖就范。谁知道会刚好碰到那两个同时出现,倒霉死了!看在我牺牲这麽大的份上,还不赶快感谢我?”他得意地昂头讨赏的样子,与逡语更是像足了十成。 
“是是是,我心中的感激无法用言语表达!没有你的出现,我这只可怜的羊羔就快给狼群逼上了绝路。廷语,我要为你写本书来歌颂你的伟大!”我忍住笑,看他很受用地频频点头。 
因为怕逡语和孟朝晖这两个正正电极起冲突,所以硬是不让他跟来。我走的时候他气呼呼地倒在床上不理我,这直接影响了我今天一整天的心情。但现在好高兴──他终究是放不下的。而且那个笨蛋在损人这种事上天赋异禀,对谁都不客气,只有我例外,害得我现在心情好得不得了。 
“怎麽?高兴了吧?”杜廷语瞅到我的表情,“知道你们两个恩爱了,但拜托别笑得这麽恶心。小心我──会妒忌哦!”趁著四下无人,他非常不高雅地勾住我的脖子,恶意地弄乱我的发型。 
“知道了知道了!”我大叫。这个头发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弄好的。我是无所谓了,就怕待会儿发型师看到会抓狂! 
“小非,我可以叫你小非吧。”基本上这是个陈述句,他根本不在乎我的意见,放开手,一径自顾自地往下说,“那个孟朝晖我也不太喜欢,你最好还是离他远一点。” 
“哦?为什麽?”对这个人我的确知道的不多,也许现在能听到“专家意见”哦。 
“他啊,小气死了!”杜廷语不满地撇撇嘴,“也是有一次宴会,他带了个小男孩出来玩,当时我也在场。看他这麽忙,我好心地帮他陪那个男孩子聊天。可是你也知道,魅力太大又不是我的错对不对?结果那个小男孩爱上我,把他一脚踹掉说要跟著我天涯海角什麽的,这怎麽能怪我?可是那次之後,他就把我当作眼中钉肉中刺,处处和我作对!可恶之极!你说这种人是不是太小气了?” 
这、这……样啊……孟朝晖那个反应也算是人之常情吧? 
“嗯,是、是有点太……” 我只好顺著他的话点头,反正和孟朝晖也不对眼。“就是刚才那个男孩子?叫杰的?” 
“杰?哎呀,当然不是啦。那麽久的事了,那个人叫什麽我早忘了。就孟朝晖老记住不放。男子汉大丈夫,一点都不干脆!真是!” 
啊?原来早已是人家八百年前的过去完成时了。孟朝晖碰到这个杜廷语还真是满值得同情的。不,应该说,他碰到了杜氏兄弟便已注定是个“既生瑜,何生亮”的悲剧,应该早早收山多修炼几年再出来为害人间。 
呵,本来对他没什麽感觉的,现在倒好象被杜廷语引入了同仇敌忾的阵营似的。 
自从遇到了杜逡语之後,男男这种事就越见越多了的说。可是刚才不是还有个女生掺在里面吗? 
“那麽那位小姐又是……?” 
“小姐?刚才的?哦,你是说我未婚妻?”他本人好象根本不记得不久前的那阵吵闹了,居然还稍稍想了想才记起来。“哦,对了,我们年底结婚,到时一定要来哦!” 
“啊,啊,那你不是……”我敬畏地把那个词吞进肚子里。 
“对啊,我是双性恋。也有人叫双插头──我不喜欢那种难听的叫法。无所谓啦,反正知道意思就行了。”杜廷语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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