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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永恒 上by星炀(攻有心脏病be)-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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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全公司一定对我感激涕零,相信连年终分红也有了著落。 
只是这回真是最後一次了。天底下只有一个曹非。能在一个月内拯救一家濒临破产的小报社已是千年一次的奇遇,也算是我业界蒸发前最後的“荣幸”。 
我坐在“黑巷”的员工公寓里,拿著这一个月来的各种报刊慢慢看,一直看,因为太可笑,也一直笑,不停地笑,直到笑出眼泪来…… 
第一条消息:据知情人报料,新近广告红人曹非竟是十三年前不幸过世的影坛奇女子邝希珩与影界大亨方鹏飞的私生子。 
第二条:曹非不仅身世显赫,更与四年前闹得一时沸沸扬扬的研高生自杀案有著莫大关系,更有99。9%的可能就是那名丁闵谦为之自杀的未露名男子Q。曹少爷的魅力在小小年纪就无人能挡。 
第三条:名门之後曹非出道前,竟曾在业内某名星期五俱乐部做侍应生达数年之久。而该俱乐部的知名处便在於其内其实所有的侍应生也是身兼特种行业的人士。可见失去靠山,缺乏求生技能的富家子弟比寻常百姓堕落得更快。 
(其实我是从半年前才开始慢慢正式接待客人的,之前是真的只做侍应生。原因无他,年纪太小而已。现在被说得宛如接客多年的残花败柳似的,这些人,啧!) 
第四条更精彩:曹非人红後竟恩将仇报,执意不愿援手父亲方鹏飞的事业,使日落西山的星辉影业更是雪上加霜,负债累累,总经理方采薇无力回天,终於於日前宣布破产。 
总而言之,曹非是个比当年的四届亚太影後邝希珩更传奇的人物,是个顶著张天使面孔的恶魔。 
电视台也拿“曹非事件”来创收视新高,事态追踪报道在这几个月里几乎没停过,尤其又找不到我人,更把观众的好奇心吊到嗓子眼。以此为主题的节目频繁到让我已经考虑要不要到处做做特邀嘉宾赚点出场费来弥补经济上巨大的损失。 
张小姐说,时间一长,很多事情人们都会淡忘。 
可是,会吗? 
那为什麽他们仍忘不掉那些陈年旧事?无论邝希珩方鹏飞还是丁闵谦或是黑巷都与他们无关不是吗?为什麽还能如此热中,如此狂热,如此津津乐道不能自已?曹非不过是个想存点钱的小人物,实在不必这般大费周章地来捧场。 
三个月之後,所有的广告商都与我解约。 
没有人愿意任用一个曾经行为不检的人,哪怕他是邝希珩的儿子,包括昆信。 
他们甚至告我隐瞒实情,破坏产品形象。 
告状的官司又拖了些时日,我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做赔偿金,也只刚刚够。幸好最大的客户昆信没有追究,否则我真的要去借高利贷才过得去。最後我连经纪公司也一并解了约,从这个圈子彻底除名。 
再次回复到一个人,清清爽爽,一文不名,家徒四壁,的一个人。转眼间潮起潮落,像极了美梦一场。在梦里我以为终於能够远走高飞,和心爱的人一起远游远忧,可是,梦醒来,我依然在黑巷,继续无望而寥落的人生。 
我的生命中似乎总是充满了各种玩笑,快乐的少,不快乐的多。 
我已经不知该如何继续这个人生,用伤痕累累的身体还是疲惫不堪的灵魂? 
如果可以,我一万个愿意与逡语交换。他没有了我,尚不缺家人关爱;而我,没有了他,便连全世界也都一起失去。我的生命如果能在他身上延续,会是人人乐见的最佳结局。 
真的,想到那个世界去看妈妈。希望她能原谅我这样折损了她的威名。 
关在阴暗的房间里,不知过了多久。 
什麽都不想,人会变得单纯。 
我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这个方法,否则恐怕无法撑著活到现在。 
在最初的几天里,只是不分昼夜地睡觉。醒来的时候,觉得饿就吃泡面,不饿就尝试说话。不停地说,跟自己说,说冷笑话,然後一个人哈哈大笑。 
说累了,便再倒头睡。 
猪果然是幸福的,因为无论多聪明的人到最後也只能如此催眠自己。 
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下落。她有个婉约的名字──於婉如,黑巷老板和我的处男终结者。 
她清楚我的需要。除了在我睡著的时候进来补充食物和一些用品外,也从不在我眼前出现。 
终於,有一天,不再想睡,也再睡不下去,慢慢踱到了黑巷。 
那是我最後的庇护所。 
中午店还没开,只有几个人在收拾东西。 
“小姐在哪里?”我怯怯地找一个正擦桌椅的小弟问。这家店只有一个“小姐”,叫起来更像是在叫“大姐”的感觉。 
“後面。”他懒懒地抬起头像瞄到路人甲似的瞄我一眼,回了句,又低下去擦,认真得似乎擦的是百万古董桌。 
黑巷之所以受欢迎,便是在这里所有人都没有“过去”。大家只认在这里的你,出了这里,即使在大街上迎面走过也不会打半声招呼。更没有人在乎你在“外面”如何如何,王子和乞丐一样可能坐在一起。只要进得来,“身份”便是无足轻重的东西。 
我在後面的休息室找到於婉如,她正躺在沙发里补眠。看她似乎真的累得不行,我站在沙发前犹豫了一会,拿不定要不要叫醒她,最後还是算了,一切等她睡醒了再说。 
刚抬腿要走,她忽然张开眼睛:“怎麽?睡饱了?” 
“嗯。”我乖乖点头,“你先休息,我到外面走走,等你睡好了再来。” 
“那你不妨打打这个电话。”她拿过手袋,翻出一张便条给我。 
“这是什麽?”这个号码我没有印象。 
“不知道。她来了好几次,直接找到我说要见你。我说我不知道你在哪里,她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留了这个给我,说如果见到你就让你立刻联系她。”她打了个哈欠,“看来好象和你很熟耶。哎,长得超漂亮哦,是不是做了什麽好事现在人家找上门来要你负责?” 
“女的啊?”我近段时间只有男性缘佳,女人的话,没有方向。 
“废话!难道你指望是男的?”她交代清楚,不耐烦我这麽罗嗦,干脆闭上眼睛逐客。 
不可否认,我有刹那真的还存著一丝希望……可惜,连这丝希望都破灭了。 
只好按号码打去试试,结果,是方采薇。 
我们约在我家楼下见。 
坐出租车在巷口下车。事情过去了几个月,已没有记者会在这四周出没。 
慢慢走过去,看到她站在上次等我的地方。 
“来了很久?”我若无其事地打招呼,像对一个普通的朋友。 
她也笑笑:“不,我也刚到。”礼貌而周到。 
我们相视一笑,仿佛什麽都没发生。全不见该有的剑拔弩张。能如此平和地面对,令我都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还在三个月前,我会仍忍不住恨她,可是现在,却已没有了任何感觉。被她出卖,算是我还她的。 
每次经历巨变,我都努力忘掉那种不愉快的感觉,这似乎已成为一种疗伤般的本能。 
背负伤痛的人只会不停地增加伤痛,如果还想活得正常,便不要学会怀恨。所以,我不恨任何人,也便没有人能轻易伤到我。 
她看起来清瘦了很多,却似乎已一改咄咄逼人的气势,另有一番成熟内敛的风韵。看来星辉的倒掉,倒也不是什麽太坏的事,起码可以让她学会重新审视这个世界,不再只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 
我们像很久不见的朋友,对视了一会,她终於先开口:“近来如何?” 
“还好。” 
“是吗?”她走近我,细细地端详,竟似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来想抚上我的脸,“你瘦了……” 
下意识地头微一偏闪开,她也像发觉不对,手在空中停了片刻,立刻收了回去。 
我将目光转向一边:“你也一样。公司的事很辛苦吧?” 
“呵,”她自嘲地笑笑,走到另一边,“现在已经轻松了。” 
“以後有什麽打算?” 
“可能……要离开一阵子吧。不知道,也许永远都不回来了。”她的声音带出浓浓的倦意,想来已经心灰意冷。 
“是吗?也好。” 
“你呢?有什麽打算没有?还是和杜逡……” 
“我要去意大利,”这回轮到我叹笑,“可是──还要几年才行吧。” 
“是钱的问题吗?”她也知道了我的官司。“我这里还有些,虽然不多……” 
“不用。我会自己想办法。”我不会再用方家的钱。尤其还是拜她所赐才陷入如今的困境。不怀恨并不代表没有自尊。 
被一口回绝,她难免有些尴尬,沈默了片刻,重又笑笑:“意大利?好象是你妈妈的……” 
“嗯。所以想去看看,老是听妈妈提起。”我们的笑都不自然极了,可是却像一个维持著什麽的面具必须佩戴著。“对了,听说你一直在找我,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件事?” 
“想告别一下嘛,也是不放心……”她转过身来,眼中透出关切,“还好,看到你现在的样子,我放心了。” 
“又何必呢?”忍不住冷嘲。先把人推到井里再丢下几块砖头然後问人你不要紧吧不觉得有些多余吗? 
她看著我,嘴张了张终究没出声,半晌才说:“我知道你一定以为是我做的,但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好,真的不是我。” 
“放心吧,是我也不会生气的。”我无所谓地走到楼梯扶手靠著看她,“反正你也打过预告,没听话是我的报应。” 
“真的不是!”她眉头皱起来,“就算我想也没那种多余的工夫!当时我为公司忙得焦头烂额,根本无暇去考虑其它。结果突然看到了那些报纸,我自己都给吓了一跳。我不知道是谁捅给报社的,但绝不是我。” 
“是吗?”她没必要骗我。我有些疑惑起来,站直了看她,“那会是谁?”难道我还有另外的仇家? 
“不知道。後来我去过那家报社,因为这些事知道的人并不多,但他们也只说有人提供了详尽的证据,具体是什麽人他们并不清楚。他们都是收到电子邮件或是信件才知道这些事的,而且写信的好象还不是同一个人……” 
“你是在说故事吗?”我还曲折离奇咧。她当现在在拍金田一啊? 
“你为什麽就是不肯信呢?”她烦躁地大声起来,“是,最後那条我承认是跟我有点关系,那是安妮搀和进去的,但只有这个而已,而且我已经骂过她了。其它的真的不是我。” 
我开始有点好笑地看著她的不安,她为什麽突然在乎起我的感受来?“为什麽要这麽认真地跟我解释?”大概从一开始拼命找我就有点不对劲了吧? 
她顿了顿,有点语塞:“那是……因为……因为我不喜欢背黑锅。如果是我做的,我一定承认。” 
“好,我信你。” 
我的爽快让她有点回不过神。“呃?” 
“我喜欢以前的方采薇。”我笑,这次是出自真心实意,“性急又爽朗的你,让我好怀念。现在这样,很像。” 
她呆呆地望著我,似乎连呼吸也停滞了,好久,才醒过来似的眨眨眼睛:“小非你……呼,”她大口地喘著气,低声呢喃,“你变了……不,也许的确……是我变了。其实现实里很多事让你已经无法决定自己该是怎麽样的。公司要倒的那段时间里,我每天都在开会、伤脑筋、四处求助。可是现实就是这样,没有人愿意趟这种浑水。我精疲力竭,公司却仍一天天垮下去。终於──有一天有个我以为还什麽都不懂的男孩对我说,当你把拳头握紧的时候,其实什麽都抓不到,但如果你张开手,却可以拥抱整个世界。这句话让我忽然间就这麽想通了──很多事情当它该过去的时候就不应该再紧抓著不放,否则很可能就失去了拥抱生命里另一些瞬间的机会。爸爸也对我说过,凡事只要尽力就好,不必强求。於是我终於想放开看看,虽然没能保住星辉,但相信爸爸在天之灵也知道我真的尽力了。也曾有其它公司想要收购,可是我觉得爸爸一定宁愿它倒掉也不希望看到它成为别人的一部分,所以还是申报破产了。” 
“我该恭喜你领悟了人生的真谛吗?”我认真地取笑。 
“不,该恭喜我给了自己一次机会重新寻找自己的生活。” 
“和那个男孩一起?” 
她吃惊地看著我:“你……怎麽……?” 
我笑著揶揄:“我不知道,只是瞎猜罢了。无足轻重的人说多少都是白费,而重要的人只需一句就够了。能让你这麽顽固的死硬派转向的想来就不是常人,而且还能和方先生相提并论,更是非比寻常才对。”能让她终於放开怀抱的该会是比我高百倍的人物。 
她脸上顿时飘过一朵红云:“你在笑话我?” 
“我在恭喜你。” 
她的眼中却流露出一些闪光的东西:“小非,谢谢你!我一直……很在乎你这个弟弟。可是,你还不自认是方家的一份子吗?”她仍是在意我对方鹏飞的称呼。 
我只是摇头:“我曾经也以为自己是,结果发现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其中的一份子。其实没什麽关系,我现在这样也过得很好。” 
她黯然地低下头:“那麽,我呢?你也不会原谅我了吧?更不会认我了……” 
我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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