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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山村小土豪-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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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要是太大的话也会把野兔勒死,而太小的话,兔子直接拉着石头跑了。

    王铮一口气下了二十几个套子,看到天色快要黑下来,便和杨明又跑向村里。

    回到村口的时候,王铮听到,村里面传来“收兔子皮羊皮狗皮啦!”的喊声。

第0005章 收获() 
♂,

    有两种人是很受山村小孩喜欢的,一种是收蝎子柴胡土鳖子的药材小贩,另一种是收兔子皮羊皮狗皮的杂皮小贩。

    山村里,几乎每个小孩都能倒腾点能换钱的物品。

    男孩喜欢到山上抓蝎子,一只蝎子可以卖三毛钱,从每年的惊蛰开始,一只抓到立冬,厉害的小孩能抓一两百只蝎子。等到来了收购的小贩,将这些蝎子卖掉,便可以到村里的小卖部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女孩也有自己来钱的项目,每个女孩都会养三五只小兔,每天下午放了学,便到山坡上割草喂小兔,养到快过年的时候,爸爸将兔子杀了,肉煮着全家吃掉,皮子则等到来收杂皮的小贩卖掉。一张毛色好的兔子皮,可以卖到5块钱左右,这些钱也是归女孩应得的。

    5块钱在1991年可不是个小数目,那时候普通工薪阶层一个月的收入也就在一百五六十块钱,而村里雇工一个工价也差不多是五块到十块钱。

    第二天下午放了学,王铮便约着杨明,急匆匆地向昨天下套子的地方跑去。

    山里面,在1991年的时候,就几乎很难看到狼、狐狸和獾等等的食肉动物。这些食肉动物是野兔的天敌,有这些的时候,兔子的数量还可以经过自然的平衡。而且,去年乡里下了文件,把各个村里打兔子的土枪都给没收了。经过一年的繁殖,野兔的数量一下子便翻了好几倍。

    俗话说,猫三狗四兔五羊六,说的是猫三个月下一窝,狗四个月下一窝,兔子五个月下一窝,羊则是半年下一窝。一对野兔,一窝能下五六个幼崽,一年之后幼崽又能下崽。这一年多的时间,这山上的兔子便成了灾害。野兔多的,甚至有时候都会跑到位于村边的王铮家的天井里面啃白菜。

    野兔对庄家的危害最大,一对兔子便可以让几亩地的庄稼绝产。野兔喜欢啃草根,被野兔啃过庄稼的根,没过多久便会全部死掉,着实让忙活了一整年的农民感到气愤。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王铮套野兔,也算得上是为民除害了。

    两个小孩一脸的期待,杨明憨憨的傻笑着,王铮则攥着拳头皱着眉头,一副上梁山当好汉的架势。

    “王铮,你说咱们的套子能抓到野兔吗?”

    快到第一个下套子的地方的时候,杨明问王铮。

    本来信心满满的王铮,此刻反倒是有些忐忑起来。

    “应该能吧。”

    王铮将第一个套子下在了距离村里较近的一个沿墙下面,一处蓬松的草丛当中。山里土地贫瘠,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适合种庄稼,而千百年来,祖祖辈辈的山里人将稍微平整一些的山坡开坑成一块块的田地,用石头垒起沿墙,用来阻挡雨水将田地里的土冲刷掉。代代相传,山坡丘陵上便有了一块块用沿墙护着的田地。沿墙下面一般是一块缓坡,坡上长满了野草,野兔喜欢从这些路径往来。

    王铮抬头看了看自己坐在沿墙上的粉笔记号,回头对杨明说:“这边有个套子。”

    杨明也点了点头,他认得石头上面的记号。

    “王铮,套子不见了。”杨明扒拉了一下下套子的地点,却发现草丛里面不但没有野兔的踪影,甚至连细铁丝弯成的套子也不见了。

    王铮仔细看了看,却发现草丛里有挣扎的痕迹,地上还有一道石头划过的痕迹。然后,他便沿着地上划过的痕迹找去。

    杨明并没有什么经验,他一点端倪也没有看出来,毕竟,让一个七岁小孩的思维缜密到王铮现在的程度是很不现实的。他皱着眉头,瞪着眼睛,跟在王铮的后面。

    野兔的毛色同周围环境的草色一样,不仔细看是很难发现你脚边的野兔。

    山里的农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就是走路的时候,忽然踢到了什么东西,吓得好一大跳,等到定睛一看,才发现跑远的竟是一只野兔。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野兔的伪装技巧是多么高超。

    王铮顺着地上的痕迹找到了一块地瓜地里,忽然,他跑上前一脚踩住了一块石头,而那只倒霉的兔子,却趴在地瓜秧下面,一动不动。估计这只倒霉的兔子已经折腾的筋疲力尽了。

    “套住了!一只大野兔!”杨明兴奋的要跳过去抱住兔子,却被王铮一把拉住了。

    “小心,它会咬你的!你不知道兔子急了会咬人的吗?”

    杨明难掩激动,急忙问王铮:“那怎么办?”

    “你去找根粗一点的木棍,我们敲死它。”

    杨明点了点头,便急急忙忙四下里找来一根镐把粗的木棍。

    “你力气打,照准它的脑门使劲敲,一下把它弄死!”王铮对杨明说。

    杨明哎了一声,朝着木棍吐了口唾沫,然后照准那只足有四斤重的大野兔头顶奋力地砸了下去。一声闷响,那野兔蹬了几下腿,便不动弹了。

    然后,王铮扯下一根长长的地瓜秧,解开了套住野兔的铁丝,收好细铁丝,便将野兔用地瓜秧绑好,挂在了肩膀上。

    “别的套子有没有套住野兔?”

    现在,在杨明的心里,已经开始慢慢建立起对王铮的高度崇拜了。

    王铮点了点头,笑着对杨明说:“有,肯定有!拿好木棍,咱们去看看。”

    “咱们快去看看吧!”杨明的脸都笑开了花。

    然后,两个少年便沿着昨天下套子的路径,一路向山坡的方向找去。

    不过,第一个套子收货了一只大野兔,而第二和第三个套子,却一动没动,王铮没有动自己的陷阱,而是继续找前面的套子。

    第四个套子,王铮和杨明看到了一只比刚才还要大的野兔。杨明刚要举起手里的木棍去砸死那只野兔,却被王铮赶忙用手拦住。

    “慢!”

    杨明回头看着王铮,问:“怎么了?”

    “放了它!”

    杨明一听,有些不理解地看着王铮:“为什么放了它呢?”

    王铮看着那只眼睛瞪着自己的野兔,眼神里面满是哀求。它的肚子鼓鼓的,躲在沿墙角上一动不动,王铮说:“这是一只快要下崽的野兔,咱们不能做事太绝了。”

    然后,王铮便将绑在石头上的细铁丝的一头解开了,接着那只母兔便嗖的一声,带着细铁丝向远处跑了。

    “王铮,兔子脖子上带着铁丝,会不会把它勒死?”

    “不会,兔子聪明着呢,它会想办法把铁丝弄下来的。”

    这时,已经跑到远处的野兔,却回过头来,仿佛是感激一般,看着王铮。

第0006章 金主来了() 
♂,

    看着儿子肩膀上扛着三只灰色的野兔,怀里抱着一只才出生不久的小狗崽,吴秀芳满是疑惑。

    “铮儿,你从哪里倒腾来这些东西?”

    “娘,我昨天下的套子今天收了。我用一只野兔和马年壮家换了一只小狗崽”王铮平淡的说着自己刚才的壮举。

    七岁的小孩会下套子,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一下子收获这么多野兔,这在整个桃花岭村也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在山上下套子捉野兔的村民,桃花岭村可不止王铮自己一个人,甚至包括王铮的父亲王向忠,也喜欢这项工作。只不过,别的人对这项工作的研究,远没有带了二十五年超前记忆的王铮来的深入。

    王铮前世最认真最喜欢干的事情,仿佛都和山村里面有关,只不过前世自己被命运的枷锁锁在了城市的格子间里面,根本没有机会去历练自己从网络上学来的一项项本领,而现在自己,却可以大展身手了。

    吴秀芳从王铮手里接过三只野兔,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神色。毕竟,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1991年的时候,山村老百姓,能吃到肉的机会并不多。

    吴秀芳瞥了一眼儿子怀里面抱着的小狗崽,撇撇嘴说道:“这么小的小狗崽,能养活吗?”

    王铮抬起稚嫩的小脸,脸上却有大人都不常见的坚毅神色:“能。”

    晚饭开始的比较晚,等到父亲回家,将三只野兔都剥了皮,然后挑了一只小点的,用菜园里的青萝卜炖了满满一大锅。然后,母亲用包袱包着一个大瓷碗,碗里面盛着刚煮好的兔子肉,让王铮去给奶奶送了过去。王铮的奶奶是个裹脚的老人,行动不方便,不到四十岁便守了寡,一个人拉车王铮的父亲王向忠和三个姑姑长大成人,也是个苦命的人。奶奶看到孙子给自己端来了兔子肉,显得非常开心,从窗台的储物盒里面摸出一块冰糖,塞进了王铮的小嘴巴里面。

    好几天不吃肉了,王铮吃了满满一大碗的兔子肉。这野生的东西味道就是好,王铮觉得这可能是自己这两辈子吃过最好的东西了。

    第二天,王铮来到学校的时候,便一下子成了整个学校议论的焦点。

    马年壮昨天吃了王铮给他的野兔,好像现在嘴巴上面还有油渍。

    “王铮,你太厉害了,你真的能抓到野兔!”

    王铮座位前边是一个扎着一对牛角辫小女孩,名字叫吴花花。说起来,王铮在高中的时候还喜欢过一段时间这个女孩,只不过,自己只是暗恋,却从没有说出口过。

    吴花花回过头,一脸崇拜的问王铮:“王铮,他们都说你昨天抓到好几只野兔,是真的吗?”

    王铮笑了笑,看着面前脸上并没有洗干净,长大却很是水灵的女孩说:“真的。”

    同学们纷纷都来和王铮套近乎,王铮笑着一一应付。从小到大,王铮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众星捧月般的待遇。

    这是一个偶像匮乏的年代,然而每个少年都有偶像崇拜的期待,此时此刻,王铮成了桃花岭村一年级另外十二个学生的偶像。

    其实王铮还是很享受这种待遇的,他甚至想象中有一天,这些小伙伴会成为自己在桃花岭村大展身手的帮手。自己将来成为桃花岭村的山大王,而眼前这些都是自己的跟班。吴花花长大后出落的美丽大方,将来当自己的压寨夫人挺不错的。马年壮脑袋贼精,将来让他当自己的营销总监很合适;杨明忠厚老实身强体壮,最适合当自己的保安队长了;崔家双胞胎兄弟学东西快,以后就当自己的业务骨干……

    教室里面热烈的讨论被严厉的赵老师的出现打断,于是,一天快乐的小学生生活便又开始了。

    下午放了学,王铮拿着昨天晚上被父亲剥好的兔子皮,找到那个昨天商量好的杂皮小贩,换了十五块钱。

    这是王铮重新回到这个世界得到的第一笔钱,他决定好好利用这一笔钱。

    这在当时算是并不小的数目,这相当于父亲辛苦赶集卖苹果一天半的收入了。

    转眼到了周末,王铮决定到更远的山里面多下几个套子。这一次,他的队伍明显要比第一次的时候多了。马年壮尝到了野兔肉的滋味,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杨明现在已经崇拜王铮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差将王铮的海报贴在自己睡觉的床边墙上了。崔家双胞胎兄弟跃跃欲试,做好了要当王铮跟班的决心。甚至就连吴花花,一个有点男孩子性格的女生,也嚷嚷着要跟着王铮见见世面。

    王铮他们这次带了上百根已经做好的细铁丝套子,来到了吴家峪子。

    山峪子,是鲁中一带对两山夹谷地方的俗称。这些地方野草丛生,最适合野物生长。这些年野兔少了天敌,在这里成群的出没。

    一行小伙伴有说有笑走着,快到峪子口的时候,却刚好碰到了两个穿着明显不像山村村民的年轻男子。两个年轻人一人抱着一杆双管猎枪,估计应该是到山上打猎野兔野鸡的,不过他们好像并没有什么收获,却很疲惫的坐在一块大青石上边。

    乡里前些日子已经把村里的猎枪都收了上去,而现在敢明目张胆的跑到山上来打猎的人可不多。王铮判断,这两个人的来头不小。

    马年壮忽然认出来,其中一个年轻人竟然是他大伯家的哥哥。

    “你们来干什么?”

    马年壮的大伯是桃花岭村的村长,他的哥哥马东华现在在乡里给乡长开车。看到自己叔叔家的弟弟出现在吴家峪子入口,有些吃惊。

    马年壮眉飞色舞,难言心头的兴奋。

    “我们跟着王铮到山上抓野兔来的!”

    因为村子小,彼此其实都认识,马东华认得王铮。他鄙夷地看了王铮一眼,冷冷地说道:“小屁孩子能抓到兔子?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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