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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节

修仙生活不可能那么正经-第1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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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酒色。古代,不管是哪个朝代,对酒色都是不限的。

    于是雷文盛喊道:“来人——”朱帘一挑,就进来一名苗条女子,并拜伏在地。哇,才有了美酒,又来美色!雷文盛正准备说什么,突然腹中一阵绞痛,四周景色一变,就又回到老头身边了。

    ……

    老头问:“怎么样,做富商的滋味如何?”雷文盛道:“还没来得及享受,就只喝了……对了,那酒不会是毒酒吧?”老头道:“秦王十二年,吕相国饮酖而亡,自然是毒酒。”

    原来自己刚才变成了吕不韦!那倒的确称得上富可敌国、权倾天下。只可惜时间短了点。雷文盛想了想,问:“我可不可以指定穿越到某个人身上去呢?”老头摇了摇头,道:“不行。老夫只能给出法则,由天地法则自行运转。等到知道具体目标的时候,其运转就已经完成了。”

    雷文盛说:“哦,那我选皇帝,最好是清朝的。”

    ……

    话音一落,雷文盛就发觉自己置身于罗帐之中了。雷文盛眼睛一扫,心道,就这么点东西,最多只能确定是古代,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皇帝。

    脚步声来了,听上去有好几个人。不一会儿,那几个人在帐前停下了脚步。一人说:“启禀皇上,香贵人带到。”

    雷文盛一听,自己果然是皇上!不过,这还不是最高兴的,最高兴的是侍寝的妃子来了,自己终于能够告别左手了(因为右手要操纵鼠标,你懂的)!雷文盛担心口音不对,没敢说话,只把帐帘一拉,做了个手势,两名太监就把那什么香贵人放到了床上。

    随后,太监退下。雷文盛心里怦怦直跳,没敢动作。待得太监脚步声消失之后,只见用被子裹着的香贵人自己一滚,一片肉色便映入雷文盛眼帘。还没来得及仔细欣赏,那香贵人一个熊抱就把雷文盛抱了个满怀。

    抱了个满怀,也就是对方的脑袋在自己的脑袋后方,亲不到的。而雷文盛尽管具备多年撸管经验,毕竟初经阵仗,心里慌乱,根本都还没想到亲亲上面去。只觉得血往上涌,脑袋里嗡嗡直响。

    “告诉皇上一个秘密,我不是香贵人,”那女子悄悄地说话了,“我是被皇上冤杀的吕留良之孙女,名叫吕四娘!”

    ……

    这一次,雷文盛都没感觉到痛,就回到了老头身边。“嗨、嗨,老头你中止得真要命,老子要是不举了,非找你算账不可!”老头说:“你现在不还继续举着的嘛。”雷文盛低头一瞧,可不,那帐篷还没放下呢。

    老头问:“你还试不试?”“试!干嘛不试,不试白不试,”雷文盛道,“不过,那时间能不能长一点?品尝人生嘛,是需要时间的。”老头道:“好。”雷文盛道:“那我想当三国时期的谋士,不过不能是诸葛亮,这个人太辛苦;我想当那种享受一点的。”

    ……

    于是雷文盛如愿以偿当上了郭嘉,但却是自柳城返回许昌的途中。郭嘉由于生活不检点,酒色伤身,体质虚弱;就在自柳城回许昌的途中,因为水土不服,气候恶劣,再加上日夜急行又车马颠簸,最后归天。

    这回时间够长了,却因重病缠身,只能怏怏等死。雷文盛心里都快长毛了,好不容易,才终于死了。

    ……

    老头说:“好了,现在该你决定正式的动身了。”雷文盛道:“现在决定,是不是草率了点?”

    老头道:“你已经试了三次,品尝了三种不同的人生滋味。常言道事不过三,凡事都得有个限度,岂能无休无止的试下去?”

    “可是我什么都没有享受到啊?”雷文盛说。

    “享受?调动天地法则让你体会不同人的心境,你居然以为是让你享受!”老头真的生气了,“如此朽木……”

    “是我的错,”雷文盛说,“我没有领会到老人家的深意,我光顾着享受去了。结果因为时间太短,什么也没有享受到。而刚才那三个人的心境,我一次都没有好好体会过。真的是我的错。老人家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就一次,这次我一定体会心境,不再想着享受了。”

    老头喘了几口粗气,说:“好吧,最后再让你试一次。”

    ……

    试什么好呢?试验的机会只有最后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不敢草率了。

    这一刻,雷文盛忽然想到一个道理:如果自己最终想成为一颗萝卜,那么,去体会白菜的话,根本就没有意义;事先体会大萝卜的心境,把大萝卜的经验什么的,能记多少记多少,然后再正式成为一颗小萝卜,这才是自己应该做的。

    哪种“大萝卜”的经验是对“小萝卜”最有用的?大侠;不,还不够,应该是神仙!

    ……

    雷文盛说:“那,我想试一下做神仙的感觉。”殊不料老头一下子就看出雷文盛的心思了:“你是想把神仙的经验带到修仙世界去吧。想法不错,不过天道不准。体验神仙之后的记忆会被抹去的。”

    “那……别抹干净行不?”还没等到老头回答,雷文盛就知道不行,改口又问,“如果我放弃最后一次体验的机会,能不能给点好处?”

    “好处?”老头笑了,“也行。功德颇高,可以选择几样。”

    雷文盛问:“不知道可供晚辈选择的好处,具体有哪些?”

    “这个不能说,要看机缘,”老头说,“你要的好处,正好老夫能给,这就是缘法。注意,说错一次,就没有了。”

    雷文盛心想,我什么都不知道呢,怎么能说对?例如我说要套“天马流星拳”,谁又能肯定是否真的存在这么一套拳法。想来想去,雷文盛只好说:“那我要套修炼的功法。我不知道的名称——可不可以?”

    “可以,”老头问,“还要什么?”雷文盛说:“能不能给我个天灵根什么的?”

    “哈哈哈哈,你从哪儿知道这些谬论的?”老头笑道,“一些愚昧之徒,以风云雷电为天灵根,以单一灵根为地灵根。天灵根的荒谬,老夫就不说了,今后你自然会知道。那地灵根,就跟你前一个世界所讲的偏科一样……你们以前有多少科?”

    “多了,主过主要的是语数外,就是语文、数学和外语。”雷文盛答道。

    “外语不论,就拿语文、数学而言,单学一种,进度肯定会快些,”老头说,“但学到后面问题就出来了:不学数学的,那文章写出来,条理混乱、狗屁不通;不学语文的,题目都看不懂。又怎么能够升高中、读大学呢?”

    雷文盛问:“那是不是五灵根最好?如果是的话,就给我弄个五灵根吧。”

    “五行俱全当然好,但五灵根炼起来太麻烦,就算了。你自身是水火两灵根,阴阳平衡,已经足够,不需要改了。”老头说,“你再仔细想想,除了功法,另外还想要什么?”

    “那有没有什么空间类法宝,可以种灵药的,外面一天里面一年的那种?”雷文盛问。

    “你乱七八糟的小说看多了!”老头说,“不是时间不同,而是效能不同。也就是说,里面种的灵草,一年相当于外面的若干年;到底差距有多大,还得看自身的修为。那种小玩意儿,就不用老夫给了,今后你可以自己去找。老夫能给你的,最多三样,不要浪费了。”

    雷文盛想了想,苦恼着说:“那算了,我不要了,贪多嚼不烂。给个好点的功法比什么都强。”

    ……

    “嗯,不贪不伪,孺子可教,”老头赞赏地点了点头,“这样吧,老夫再送你两样。一是敛息法则。只要你在鼻孔的时候心中默念,想收敛到多少就是多少……”

    “挖鼻孔?这……不太雅吧?”雷文盛有些迟疑。不过,敛息法拿来扮猪吃老虎还真是不二法门。

    “正因为不雅,所以你不会常挖。以免你东想西想的,乱了法则,”老头说,“第二项,是一些洗髓伐毛的东西。为免出错,老夫把你的记忆锁住,十岁自然打开……”

    山岭青翠,古木参天,林涛汹涌,浓荫匝地。到处是茂盛,到处是葱郁。灿烂的阳光透过如伞树冠,金黄的光斑洒满蜿蜒小径;呼啸的山风掠过头顶树梢,满山的欢呼似交响乐团的演奏。

    一个小孩躲在一株粗大的树干背后,瘦小的身影略微有些弯曲。但是不别扭,反而像一张蓄势待发的弓,充满了力量。

    他就是转世的雷文盛。乱蓬蓬的头发几乎遮挡住了小脸,而小脸之上更是抹了几道迷彩似的泥浆。一身破败的衣衫已经不知穿了多少年,不仅有很多补丁,还有破洞。

    十分邋遢的感觉,让人一见便感觉不舒服,不想亲近。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倘若洗干净了脸,便会发现雷文盛眉红齿白、眉清目秀,要多萌有多萌!

    萌了,通常是好事,但雷文盛的父亲是家族旁支,娶的还是外姓凡间女子。身份与外表不配,就会遭来嫉恨。

    或许有人会说,男人很少因为另一个男人的长相而心生嫉妒。也许是吧,但是对小孩就不是这样了。就拿雷家嫡系小孙子雷康来说,好几次长辈答应给自己的礼物,就因为雷文盛出现了,长辈掉头就给了雷文盛。你说那雷康怎会不恨雷文盛?

    ……

    此时,雷文盛正在捕杀红腹锦鸡。他单手扶着树干,望着天空飞翔的红腹锦鸡,另一只手中还拿着简单的弹弓。那弹弓,就是用刀削了树杈,绑上了质量低下的兽筋。不过,再差也是他的武器。

    红腹锦鸡是林中最为低级的一种灵兽,体型比喜鹊略大一些,腿脚健壮,具有适于掘土挖食的钝爪,体格壮实,嘴壳坚硬,翅短而圆,不善远飞。雌雄羽毛有明显差别,一般雄鸟比较艳丽。此时便有一只红腹锦鸡正在飞来。

第148章 闲话说() 
宋学文是一名卧底,也就是缉毒警察的意思。二十六岁,正是有点成熟又不够完善的年纪。未婚。一向爱玩三国游戏。这日,听说明朝传奇不错,就登录玩玩。由于睡眠不足,玩着玩着,就迷糊了一下。

    “狂哥!”“狂哥!”

    宋学文只听一阵叫唤,眼睛一睁,发觉自己居然躺在地上。急急坐起身来,就看见两张凑近的大脸。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大量陌生记忆疯狂涌入脑海,异常疼痛,不由得栽倒在地。

    那两张凑近的脸,当然出自两个人了。眼见宋学文倒地,其中一人立即上前两步,扶起宋学文的肩膀,猛烈地摇晃,问道:“狂哥,你怎么啦?你没事儿吧?”另一个慢了一步,只好伸手去揉宋学文的肚子,带哭音喊道:“狂哥!狂哥!你可不要吓我们哪!”

    这一折腾,宋学文又睁开了眼睛,喝道:“住手,老子还没死!现在老子浑身上下脑袋疼。死多扑!让老子躺会儿!”这种腔调,是因为宋学文卧底,长期假扮混混所养成的。

    “死多扑?”尽管听不明白,那两人还是停手了;其中一人低声询问另外一人:“哎,死多扑是什么?”另一人道:“你问我,我问谁去?”

    很快,宋学文脑袋没那么疼了,但又变成了眩晕。宋学文坐起身来。那两人连忙又凑上前来。想问又不敢问,大眼瞪小眼。

    瞥一眼青山绿水,瞧一下两人的古装服饰,这个时候,宋学文肯定:自己穿越了。

    ……

    记忆融合,并不是一瞬间可以完成的事,而且还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此时,宋学文脑袋昏昏沉沉,挣扎着想要站稳亦十分勉强。宋学文急需休息,便说:“快点,背老子回去。”

    谁知,那二人听了,并没有马上过来背负宋学文,而是开始猜拳。之后,其中一人得胜,扛起旁边地面一名昏迷的美女;另一人落败,这才过来背起宋学文,然后启程上路。

    直到得胜的那个人扛起美女,宋学文才发现还有个妹纸。但此刻宋学文连这两人都不认识,自然也不去多想了。

    ……

    这里的山路十八弯,这里的水路……暂时不相干。近午时分,太阳透过树林,在宋学文的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宋学文伏在那人的背上,翻山过岭、一踮一踮的,就像坐在摇篮里一样。脑子逐渐清醒了过来。

    原来这是一个修仙世界。宋学文有些后悔,如果多玩几个修仙游戏就好了(省略对前世的怀念部分五百字)。NND,自己三国那么熟,为啥不穿到三国?

    身体的主人名叫周百狂,二十二岁。他人都是同名穿越,至少也是音同字不同;到自己这儿就八竿子打不着了。看来光适应这个名字,就得好几天。

    记忆显示,这个周百狂吃拿卡要,偷鸡摸狗,居然是个混混。自己前世卧底假扮混混,穿越过来,居然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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