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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

烟花笑,美人蕉-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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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化作“唔唔”的暧昧之声和软弱无力的抵抗,倒给人一种欲拒还迎的错觉,秦锦华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鼻息交错,还是那么温软,那么馨香,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就在自己身下,他狠狠地加深这个吻,强甘甜如蜜的滋味从两人交缠的舌尖混成一股点暖流导入心里,颤的他心脏狂跳不止。

    “不要!你放开我!放开我!”夕颜挣扎着,又害怕着。

    “你在怕什么?怕我报复你,在这儿就要了你么?”

    “”夕颜透过泪雾看向秦锦华,但见他一脸伤痛和疼惜,“颜颜,你怕我吗?”

    怕吗?为什么怕?

    离别四年,他成熟了,也变了,跟记忆里那个流氓、无赖、厚脸皮、爱粘人、爱逗她炸毛的秦锦华没法重合,他现在就像一头狮子,愤怒的狮子,一张口就能咬死她这个软绵绵的小羊羔。

    “秦锦华,你让我走吧,”

    “去哪?美国,还是英国,颜颜,你是z国人,你要爱国,你是夕家传人,你哪里都去不了,”

    “”

    “颜颜,我已经给了你四年的时间,剩下的时间,你是我的,我的,”

    唇齿相合,舌尖缠绕,犹如在发泄什么一样,完全不肯给她丝毫的呼吸空间,只是强势地侵入、掠夺,将人吻的糊糊哒哒时,忽地拦腰将人抱起,“这儿太吵,我们得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地叙叙旧,”

    “我不去,”夕颜挣扎的更厉害了。

    “你若是想在这儿跟我回忆过去,我也能奉陪,”

    秦锦华搂着她的小腰,一个转身,他倚墙而站,将她圈在怀中,夕颜这会才意识到他们此刻就在ktv的安全楼梯口,身后的门一面开着,一面关着,也就是说他们方才的热吻很有可能会被去卫生间的客人看到,顿时羞恼不已,想着秦锦华这人素来以无赖、流氓著称,不怕丢人,咬咬唇,虽心有所惧,但知道他一向说到做到,想着有些事儿也该清清了,遂气呼呼地说,“你放开我下来,我自己走,”

    秦锦华却是不肯放,失而复得的宝贝,他经不起再一次失去她的痛,这么抱着,心里踏实,低下头,跟她额头抵着额头,“不怕我再次失控,就乖乖的,”

    一阵熟悉的酥麻打的夕颜身子一僵,她当真不敢乱动,这会儿是ktv的黄金时段,生意好,客人多,更何况还有熟人,因此便由着秦锦华抱着她走出钱柜,只能将头埋在他胸口处装醉,上车后,秦锦华左手掌方向盘,右手捞过她的小手十指相缠置于胸前,指腹摩挲着她的手背,指甲勾刮着她的手心,指骨蹭弄着指骨,一刻不闲,这种亲昵的相缠让夕颜想到很久以前,他也是这么地喜欢把玩自己的手,只要两人在一起,她的手就没离过他的手心,或十指相缠,或包在掌心,好似对待最稀世的珍宝,极尽呵护和宠溺。

    他用两年半的时间鲸吞蚕食,一步一步触碰她的防线,一步一步逐一击溃,就像汪乔说的,谁能招架得住秦锦华的进攻?四年前,她招架不住,四年后

    夕颜抽手挣脱,却被抓的更稳,缠的更紧,她急了,“放手,好好开你的车,”

    “怕我一只手掌不住方向盘?”扣着她的手置于唇间,啧啧亲吻,“放心,我舍不得死,更舍不得让你陪葬,真出了事,我也一定将你护在身下,护你周全,”

    夕颜脸颊骤然发烧,偏过脸去,低叹,“你又何必”

    “何必什么?惺惺作态?假作情深,”秦锦华自嘲。

    “”

    夕颜却没再搭腔,只扭过头去,静静地看着窗外,a市变化可真大,不过四年的时候就好像是变了个样般,处处灯红酒绿,高楼耸天,时间是个魔术师,在不轻易间改变一切,城市发展太厉害,道路修建赶不上人潮涌进,因此路况不太好,十分钟的路程硬是开了半个小时还没到,秦锦华打破寂寞问道,“这些年过的还好么?”

    “挺好的,”

    “有人追么?”忽又说道,“瞧我说的,只怕追的人不少吧,”

    夕颜偏头看他,半响,轻淡淡地答,“是不少,”

    秦锦华被噎了一下,亦偏头对上她的眼睛,就像沈超说的,这双眼睛可真漂亮,像月光一样淡漠清冷,直透皮肉照进你胸膛里的那颗红心,而后瞬间释放冷光,冰冻,行啊,几年不见,异能见长啊,还有那张小嘴,形状优美,色泽粉润,嗓音也清亮动听,可吐出的话却能气死个人!

    “有合你父母意的世家公子没?”

    “你知道我们那学校,没点家底还真进不去,”

    秦锦华心下一紧,她今个是打定主意要把自己气到胃出血,是不是?手下一用力,将胸前的手缠的更紧,夕颜吃痛,“放手,疼了,”

    方向盘一打,拐到一旁的岔道口,秦建华松开她的手,下一秒,双手捧起她的脸,唇舌毫不犹豫地探进了她的嘴里,夕颜支吾地挣扎着,却被秦锦华长驱直入,舌尖纠缠在一起,死命地吮吸,有股子将她舌头缠下来吞入腹中的劲儿。

    “唔起开,”

    秦锦华发够了狠后,柔柔地在她嘴边呼着暖气,帮她止疼,“颜颜,别气我,气狠了我,受疼的是你,”

    夕颜大力地推开她,她是真被啃狠了,捂着嘴呼呼地吹着气,拿那双带着怒意的眼睛狠狠地瞪着秦锦华,这副摸样落在秦锦华眼中熟悉的心都酸了,车子继续往前开,十多分钟后驶进一个高档小区里,在一处公寓楼前停下,下了车,秦锦华自动自发地牵着夕颜的手去摁电梯,顶楼约两百平大小的跃居似套房,装修典雅、大气,却给人一种人气浅淡的感觉,十分冷清,是个适合叙旧的清雅之地。

    秦锦华自己换上拖鞋,又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淡粉色女士拖鞋递给夕颜,夕颜微怔了一下,“我可以赤脚的,”

第94章() 
她从来不穿别人穿过的鞋子,哪怕这双拖鞋看起来很新,秦锦华顺手将门关上,蹲下身子,将拖鞋摆在她脚下,“这拖鞋是新的,”

    夕颜嫌恶地倒退两步,语带讽刺地问道,“你到底准备多少新拖鞋?”问完又有些后悔,她有什么立场问这话,气氛瞬间尴尬到顶点,秦锦华站起身来,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夕颜神色慌乱,心绪也烦躁的不行,“有什么话我们可以在咖啡厅里说的,”

    孤男寡女的,她不该来的,转身就想去开门,却被人从后面抱个结实,“又想逃么?”

    “你放开我,”

    “不放,”秦锦华执拗地将她搂的更紧,大力地汲取着属于她身上那似花香似药香的淡淡体香,一个大力将人翻转过来,抵着门,俯身轻吻她的额心,继而是她的眉眼,俏鼻,粉唇,脖颈,细细密密,由上至下,半点不落地亲吻了一番,大手紧锢她闪避的身子,唇下的动作却是轻柔充斥着满满爱意的。

    汩汩热气搔着她细滑的肌肤,夕颜顿觉一股电流从后腰上窜起,十分酥麻,掰着腰间的手挣扎着,他今天是打定主意跟自己的唇舌纠缠不清了么?动不动就亲,动不动就啃。

    “秦锦华,我听乔乔说,你未婚妻就在a市上学,就算现在是假期,可女人心细,若是被她发现你这房子里还出现过别的女人,她会怎么想?你放开我,我不要在这跟你叙旧,”

    “这个房子自装修好后,只来过一个女人,这个鞋柜除了我的鞋也只装过一个女人的鞋,”

    夕颜一愣,秦锦华勾着她的腰,头搁在她的肩上,蹭弄着她脖颈处的肌肤,“我秦锦华只给一个女人买拖鞋,你知道她是谁!”

    属于男人那沙哑低沉的喃喃低语字字喟叹近在耳边,温热的气息不断吹拂着耳廓,钻进耳膜,引起阵阵瘙痒,那瘙痒又直直传入心底,引得夕颜好似触电般战栗起来,未等她给出反应,就听秦金华说,“你不愿穿鞋,好,我们都不穿,”说着,踢下脚下的拖鞋,搂着她的腰朝客厅里走,她挣扎不过,被他连搂带抱地掳进屋,然后被斜对玄关的墙上给撼住了心神。

    这是一面相框墙,正中间挂着一幅六十寸的长方形放大照片,上面是秦锦华和她的合影,是初夜两人和好后秦锦华哄着她去照相馆照的写真照,秦锦华一身得体的西装,她则是斜襟粉紫绣花夹袄旗袍搭白色皮草披肩,两人相对而战,秦锦华低头看她,她抬头看他,额头对额头,鼻尖触鼻尖,任谁看了这张,都说他两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有情人,情深意浓,羡煞旁人。

    再看其他地方,从玄关到旋转楼梯,处处可见相框,从50寸到30寸不等,里面不是她的独身照,就是她和他的双人照,从民国到现代,按套系挂满整个房间,电视墙边的隔断墙上是她的一幅60寸单人照,里面她身着一袭黑底金线凤凰吉祥夹袄倚栏而站,眼神淡柔,微微浅笑,视线过来,正对沙发正中的位置,若有人坐在那儿看电视,抬头看过,恰是一幅两两相望的画面。

    夕颜抬头看向秦锦华,就见他痴痴迷迷地看着自己,那视线太过灼热,她皮肤嫩且薄,没经住,一下子红个通透,轻咳一声,眼眸闪躲,下一秒,就被人搂进怀中,“颜颜,我是不是又出现幻觉了,你真的回来了,”

    夕颜闭上眼,一种无力感充满全身,就听他一声声喟叹,“真的回来了么?”

    “我回不回来又如何,你都是要订婚的人了,为何还要”夕颜扭过脸去。

    “这般缠着你,不放过你?”秦锦华板正她的脸,低头柔柔地凝视她,“你知道的,”他上前一步,一把将她禁锢臂膀之间,嘴唇拱着她的鼻尖,仿佛厮磨亲吻,“颜颜,你知道的,你知道我想怎样,”

    夕颜浑身战栗,抬起头,涩涩地说,“我不知道,”

    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知道怎么面对你,不知道如何你相处,不知道怎么告诉你鹏鹏的事,不知道太多太多的不知道,不确定。

    夕颜的脑中一片空白,还未从近乡情怯的氛围中走出就要面对‘破镜重圆’?她喜欢看书,也看过不少杂书,但关于爱情方面的也仅限于张爱玲、三毛、亦舒一流,这三人的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太生活太现实了。

    张爱玲笔触细腻尖锐、风格华丽阴郁,人物形象饱满、贴近生活,她是世俗的,世俗中透着精致,但不超脱现实,不美化生活,不美化爱情。

    三毛文笔开始比较洒脱豁达,像游记撒哈拉沙漠,即便她丈夫荷西的离世后,她的文笔偏悲观,但语言依旧朴实无华,道尽世间悲欢离合。

    而亦舒是痛入骨髓的感情也仅点到即止,轻描淡写,全然是历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沧桑过后的平淡,波澜不起,生活依旧继续。读亦舒的感受就是一切自己把握,没有什么感情之事是严重到要放弃自己放弃生命的,她笔下的人物仿佛就在自己身边或许就是自己,生活中你自以为很看得重很难放得下的人事,在她的笔下,世事洞明,过后就烟消云散了。

    看尽这三人文的女孩多多少少会受其影响,还未开始懂得浪漫,便已学会面对残酷的现实,虽说琼瑶跟亦舒齐名,但除了看过几眼由她拍成的电视外并没有看过她的书,只觉得那情节虽也是复杂、高潮迭起,但情感表达方式太过于强烈而夸张,一部剧集满场下来不是女主在哭,就是男主在咆哮,委实让人头疼。

    其他台言,她更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看,因此她的爱情观也是很现实的,因着要给夕家传人的缘故,她要么找个愿意做上门女婿的老公,要么嫁给门当户对的男子,跟他协商好,婚后生两个儿子,一个随夕姓,一个随父姓。

    遇到秦锦华是个意外,爱上他是个意外,生下他的孩子更是意外中的意外,意外连着意外导致她如今尴尬的境遇,她其实不后悔遇到秦锦华,因为他曾带给自己许多快乐和幸福,她不愿抹杀他对自己的好,她亦不后悔生下航航,因为这是她的骨血,她爱的人,而今的境遇她怪不得任何人。

    安洛说你和秦老大之间的感情就是本典型的台言,标签上打着强取豪夺、虐恋情深、破镜重圆、痴情不悔,书名就叫黑道大佬的小逃妻或是宝贝带球跑,安洛说依着台言套路,你们该‘破镜重圆’了!

    破镜重圆?谈何容易!

    恍惚间,忽觉肩上一紧,却见秦锦华俯下身来,专注地看着她,目光深邃如海,“你不知道我告诉你,颜颜,我爱你,我要你,就算过了四年,四十年,我对你都不会放手,”

    夕颜心头大震,抬起眼,直愣愣地看着他,秦锦华抵上她的额头,有些凄然地笑笑,“怎么?不信?”

    这双眼睛里所透出的感情太真挚,太热切,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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