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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换心攻略-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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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凤寻笑意盈盈的亲手沏了茶奉上,道:“吴都风貌,冠甲东南,在下心慕已久,恨不得一日便至,这一路便多承郑大人照应了。”

    郑复哈哈大笑,道:“东南形胜之地,必能使君流连忘返,顾公子不妨定居京中。”反正以后想走也走不了。

    顾凤寻微露赞同之意,道:“繁华之都,自然有他处不能及的妙处,若能死在这等热闹之所,倒也不怕黄泉寂寞了。”再强调一下他活不了几年,以便瓦解郑复的戒心,然后又道,“郑大人红光满面,想是近来有好事儿,在下就以水代酒,预祝大人步步高升。”

    这话正骚到郑复心痒处,不禁纵声大笑,道:“借你吉言,日后在京中,有我一日,便有你一日。”

    立功又献美,可不得步步高升。

    “全赖大人照应。”顾凤寻又敬了他一盏,才笑道,“只不知大人何日高升,我得早早的准备好贺礼才是。”

    郑复得意洋洋,道:“待回到京中,不日便有消息。”

    “只怕有那等无能巧言之辈,眼红大人,要从中作梗。”顾凤寻一副担忧之态。

    “可不是,梅骨那贱人,往时处处与我作对,不知坏我多少好事,不过今次嘛,哈哈,他得求着我,哈哈哈,痛快!”郑复一时又骂,一时又笑,忘形之态,令人侧目。

    顾凤寻眼神一闪,红先生?竟是他!心中颇为意外,面上却不显,只笑道:“谄媚之辈,色衰而爱迟,不足为虑,大人且宽心。”

    “说得好。”郑复一拍大腿,“贱人忘恩负义,没有我,哪有他的今日,早晚让他知道,马王爷的第三只眼长在哪里。”

    说完,还看了顾凤寻一眼,意有所指,不言而喻,分明是在警告顾凤寻不要做红先生第二。

    顾凤寻只当没听懂,顺口奉承道:“正是,大人的威风,岂是容人践踏,来日若有机会,大人可莫念旧情饶了小人。”

    郑复见他说得认真,真是言出于肺腑,心下大悦,忍不住便要宣扬一下自己的威风,主动提起了当夜的行动,他是如何的料敌于先,又是如何的出手如电。

    当然,他没提飞鹰卫,也没提千鳞卫,只说拿的是贼人,将那贼人的人头斩于刀下云云,倒是顾凤寻一听,便知有夸大之处,却也不戳破,只时不时附和一句“大人威武”的话,惹得郑复谈兴更高。

    说到兴起处,寡淡的茶水已不能助兴,索性叫了酒,顾凤寻不能喝,就叫了罗峰来陪,罗峰虽然寡言少语,但酒量却足以称海,你一杯,我一碗,更是让郑复喝了个饱足。

    酒多自然话多,从来言多必失,郑复自己没察觉,只当捡的都是不紧要的话来说,哪里知道已透露出许多消息,走时醉熏熏的要人扶,却还是高高兴兴,与顾凤寻挥手作别。

    顾凤寻客客气气一直送他出了门,这才轻笑一声,回转身来正要进去,却猛听身后有人怒道:“卿本佳人,奈何作贼。”

    一听声音,就知道是岑焉那个死心眼儿,顾凤寻也是无言,又转回身来,好声好气的作揖行礼,道:“岑先生,多日未见,别来无恙。”

    他可没兴趣跟岑狂来一场骂战,背后算计人,他是行家,但论嘴炮,在岑焉面前,他是甘拜下风。顾凤寻行事,一向是扬长避短,该认怂的时候,他也不含糊。

    岑焉几步走近,一脸的恨铁不成钢,怒道:“男儿在世,当直取,曲求已是不该,你你你还更无节操,竟甘与鹰犬为伍,吾不屑也!”

    不屑就不屑,你倒是怫然而去啊,还站在这里跟他大眼瞪小眼做什么?顾凤寻一脸纳闷的跟岑焉对视许久,终于在那双明亮得好像能喷出火苗来的眼睛下败退,郁闷的作了一个相请的手势。

    既然不走,那就进来坐坐吧。

    岑焉哼了一声,拂袖,没走,进门了。

    什么人呢,要不要脸,小童儿在后面怒瞪,顾凤寻失笑的拍拍他的脑门儿,相比别人,岑焉要君子多了,对君子,宽容就好。

    白玦撅了撅嘴,不甘不愿的沏茶去了。

    岑焉进了屋,也不跟顾凤寻客气,直接坐下,挺直了腰背,板着脸问道:“你铁了心要跟鹰犬混在一处?”

    “人生苦短,自当随心所欲。”

    顾凤寻从白玦手里接过刚装了热水的泥壶,亲手给岑焉沏了茶,推过去。动作不急不缓,透着一股子洒脱肆意。

    岑焉狠狠瞪了他一眼,也不管是刚沏的茶水,抿了一大口,烫得脸都扭曲了,也不肯把茶汤吐出来,硬是咽了,才道:“随心所欲,亦当节制,毫无底限的纵欲,空负韶华,不当人子。”

    本是规劝,结果最后一句还是骂了出来。

第六十一章开放() 
顾凤寻也不动气,跟死心眼儿没什么好气的,他就是把岑焉的心肝剜了出来,这狂生也还是个死心眼儿的狂生,只好笑的给岑焉又添了一盏凉开水,好让他抿在嘴里缓解一下被烫的伤痛。

    “先生说的有理。”

    他赞同岑焉的道理,只是,不能奉行罢了。

    岑焉怒瞪他,半晌,见顾凤寻只是笑意盈盈,简直就是死不悔改的典范,当下一拍桌案,怫然而起,道:“我不会让你如愿的。”

    说罢,转身就走。

    顾凤寻也不留他,只道:“先生慢走,童儿,代我送客。”

    白玦赶紧屁颠颠的把岑焉送出了门,然后用力关上门,蹬蹬蹬跑回来,抱怨道:“公子您对这狂生也太客气了。”

    “他也是为了我好。”

    虽然好得自以为是,不管他是沈碧空的时候,还是现在的顾凤寻,对岑焉这样的有才有貌有见识有不同于一般人的脾气的人,都是心存喜爱的,他就是喜欢收罗这样的刺儿头在自己的麾下,看着他们吵吵闹闹之余,还得通力合作为自己排忧解难、出谋划策的样子。

    可惜,当初的那些人,如今都已风流云散,死死活活,他都不太想知道结果,他负责不了别人的人生,只能在自己最后的时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择手段,不计代价。

    因此,岑焉的一片好意,他终究只能辜负了。

    “给你家大人传个信,让他再查查红先生。”

    叫来流星,吩咐了一句,算是给今日这一天划下了圆满的句号,顾凤寻挺满意,从郑复的嘴里,他收获不小。

    启程的日子,是郑复找人算的,特地挑了个日朗风清的好日子,天高气爽,万里无云,路边野菊丛开,弥漫着阵阵香气,满目金黄看着特别的舒爽。

    顾凤寻坐在车内,倚着小案,就着茶水点心,缓缓翻看异海奇闻录,忽听到车厢外马蹄声响,他略抬了抬眼,白玦会意,掀开了车帘,就见郑复脸色铁青的坐在马上,迅速向车边靠近。

    “真是晦气,那狂生跟在后头,赶也赶不走,不知所谓。”

    狂生?岑焉?

    顾凤寻哑然半晌,轻笑道:“随他去罢。”

    郑复也是拿岑焉没办法,虽然是个一指头就能摁死的书生,可奈何人家名气大,声望高,还特别得吴皇的敬重,三宣四请求而不得,如今岑焉主动入京,吴皇恐怕做梦都能笑醒,郑复又哪真的敢赶人走。起先发现岑焉跟在后头的时候,郑复还高兴了一阵,巴巴的去问要不要跟着一起走,结果被岑焉一口一个鹰犬骂了个狗血淋头,所谓热脸贴着冷屁股,大概就是这样了。

    放下帘子,白玦的小脸蛋上布满困惑,道:“公子,岑狂打的什么主意?”

    顾凤寻放下书卷,屈指在他脑门上敲了一记,道:“要叫先生。”

    白玦揉着脑门儿,撅嘴道:“是。”

    顾凤寻被他的小表情逗笑,捏了块糕点给他,道:“无非是想要阻止我罢了。”

    岑焉那心思,都不用猜,就差没写在脸上了。

    白玦瞪目结舌,这也太多管闲事了,忍不住道:“岑先生莫非是属狗的?”

    顾凤寻失笑,低头算了算岑焉的岁数,道:“竟还真是属狗的。”

    白玦:“”

    为了照应顾凤寻的身体,马车行得极慢,偏郑复又不肯走水路,宁可慢些,于是从大泽到吴都,竟是走了足足半个多月,才终于遥望到了吴都城墙上飘荡的旗帜。

    曾有诗人赞吴都“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又说吴都“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竟豪奢”,由此可见吴都繁华富裕到何等程度。

    当年顾凤寻作为秦司空出使吴国,已是见识过吴都的风貌,事隔多年,再次来到吴都,竟是比他记忆中的吴都,越发的奢靡了,离城还有四五里,已是处处可见围起的帐幔,那都是出城游玩的豪贵权宦子弟,仆从成群,穿戴俱比顾凤寻在他处所见更华丽,就连围起的帐幔,用的都是寻常人家连制衣都舍不得用的绸缎花锦。

    欢声笑语沿途可闻,丝竹曲唱俱都曼妙,风中送来佳肴美酒的香气,其中还夹裹着脂粉香,将这飒爽的秋日,变成了明媚的春光。

    童儿好热闹,趴在车窗口看了一路,忍不住对自家公子道:“外面可真热闹。”

    当初在楚都的时候,城内都没有这里的城外热闹,现在他有些明白公子为什么说楚都暮气沉沉了,真是,连比阔都比不过吴国啊,天天拿着底蕴说事儿,当谁不知道似的,楚国,大概就剩下点底蕴能被折腾了。

    顾凤寻合上书卷,就着被童儿掀开的帘子,往外看了几眼,正好看到一处纱幔掀开的一角,里面许多的男男女女,正饮酒作乐,席间七八个衣着暴露的舞娘随乐旋舞,更有男子时不时挤入与之贴身靠面共舞,其奢靡浪荡之处,实难以用三言两句便说尽。

    白玦顺着他的目光,正好也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啊”了一声,捂住眼睛道:“不行,要长针眼了,这要是在楚都,他们都得被沉塘。”

    顾凤寻失笑,沉塘未必,不过被以“有伤风化”的名义口诛笔罚一顿是肯定的,相对吴都的风气开放,楚国还是死守着一些老旧的规矩,说不上谁优谁劣,开放有开放的好处,守旧有守旧的道理,只是对于他这样心怀不轨的投机者来说,显然,一个开放的环境更有利。

    所以说,吴国当真是他眼下最好的选择了。

    “哇,公子,快看,那边有人在比剑!”

    马车一路向前,白玦又瞧见新鲜事儿了。

    顾凤寻抬眼,就见两件罩袍被人抛起,如蝴蝶一般飘落,换来几声喝彩,便知道这是被权贵供奉的剑客,凝神看了片刻,敲敲车壁,笑问坐在前辕赶车的罗峰,道:“觉得如何?”

    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原来的顾己千或许有能力与人论剑,但顾凤寻嘛,就只能看个热闹了,剑法好不好他不是很明白,但好不好看,他还是能看出来的,那两个比剑的剑客,果真是舞得一手好看的剑法。

    “花拳绣腿。”罗峰的评价很不客气,但很客观,他若下场,一剑能直接抽飞这两个供奉剑客。

    “如此之差?”

    这评价低得有些出乎顾凤寻的意料,怎么说这些供奉剑客也是一层层的拼出来的,能被权贵养起来,多少该有些真工夫。

    “底子是有的,只是太刻意。”罗峰目视前方,懒得再看那些刻意卖弄的剑客。

    顾凤寻瞬间明了,不是供奉剑客太废物,而是看客不懂门道,追求的就只是“好看”二字,岂知真正的搏杀之技,招招必见血,哪顾得上好看不好看,只要能建功,摸爬滚打都不在话下,再狼狈难看的招式都有。所谓的比剑,无非是两个供奉剑客约好了作一场打戏给人看,只要能博得贵人欢心,当然是怎么好看怎么来。长此以往,岂有精进。

    这些供奉剑客,已经不能称之为剑客了。

    “可惜了。”

    靠在软软的背垫上,顾凤寻闭目养神,他曾想过,一旦掌权吴国,就将这些供奉剑客培养起来,以之为榜样,一改吴国奢靡之气,宏扬武勇之风,无论是正面战场,还是暗里刺杀,都可得用。然而,这些年来,吴国堕落得比他想像的还要深,曾经以悍勇名闻天下的供奉剑客,竟然已经都弯下了脊梁骨。

第六十二章再拒() 
这骨头一旦软了,再想硬起来,便不是一时一日之功。唯一还留有古风的,恐怕只有那些古派剑客了,可惜相比供奉剑客,一则人数太少,二则修行太过艰苦,在吴国的奢靡之气影响下,恐怕已经没有多少人能吃得了这苦头,以后的古派剑客人数只会越来越少。

    行路难,行事更难啊,像赫连庭芳那样的人才,不知在吴国还能挖出几个,回头,还得让范九斤再去赫县打听打听,只要能挖出一个,他再仔细谋划一番,总还能有些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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