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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七零之你乖乖的-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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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向军家与刘峰家离得比较远,他是事情都发生了才得到信儿的。等他赶到刘家,那些红卫兵早就走了,邻居们不敢跟刘家扯上关系,也没敢管躺在地上的娘俩。

    徐向军急忙把曹颖和刘靖宇先送到医院,让自家婆娘和小子先去医院照顾着,他给刘家守着大门,等着刘峰回来。

    徐向军把他知道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刘峰:“据说是你岳家那边惹出的事,那帮红卫兵把嫂子推到门上了,头上破了个大洞靖宇是被打晕的,皮外伤,没什么大事”

    刘峰强撑着自己的身体,用力地握住了徐向军的手:“兄弟,谢谢!”

    “刘哥,你别这样说,”徐向军看到刘家这个样子,心里也难受得紧,“你跟嫂子是啥人,大家心里都清楚。自家兄弟,这些都是应该的。”

    医院里,曹颖昏迷不醒,眉头紧皱,面色苍白,斗大的汗珠断断续续地流下来。

    刘峰看得心如刀绞,只紧紧地攥住了妻子的手,狠狠地咬住了下嘴唇。

    徐向军本来是在病房外侯着,看看刘家夫妇有什么需要的,他能第一时间去准备。却不防刘峰猛的冲出来,夺门而出。

    “刘哥!”

    刘峰红着眼眶回头,努努力不让自己的情绪外泄,他冲着自己的兄弟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没事。”

    等徐向军得知刘峰因为殴打红卫兵被革职的时候,他才知道,一旦下定了决心,什么情况都是没事。

    刘靖宇的伤是小伤,虽然医生建议他还是好好休息比较好,但他挂心妈妈的情况,强撑着来到曹颖的病房门外。

    “你醒了”刘峰的声音激动中带着一点不可置信,就像久旱的人终于得到了甘霖的滋润,他狂喜之下又很是有些小心翼翼,“要不要喝点水——”

    刘靖宇的手停在了门把手上。

    病房里,曹颖的意识还有些混沌。

    “峰哥”她看清了眼前的人之后,就好像踽踽独行的人终于看到了光亮,“我爸他不是造反派,不是造反派”

    “好好好,我知道,”刘峰担心她的身体,忙不迭地把她摁回床上,“岳父他不是那种人。”

    曹颖的脸色因为长期昏迷而变得苍白,眼窝因为过于清瘦而深深地陷了进去,只有一双眼睛亮得吓人:“峰哥,我爸会没事的,对不对我们家也会好好的,对不对”

    刘峰强忍着心中的怒火,心疼地安慰着她:“我们会没事的,啊。我保证。”

    安抚好了妻子,刘峰轻轻给她盖好被子:“我去叫医生,你乖乖的。”

    刘靖宇听到里面的脚步声,仓皇而逃。

    刘靖宇恢复得很快,没多长时间就可以帮着大人们干活了。刘峰最近行色匆匆,总是来去一阵风,徐家人也有自己的事要忙,照顾曹颖的重任就落到了他的头上。

    “咳咳,”曹颖费力地从病床上探出一只手来,“水水——”

    刘靖宇本来趴在床边守夜,迷迷糊糊之中却睡了过去,此时一下子就惊醒了,慌忙去给她倒水。

    曹颖身体虚弱,连独自饮水也做不到,只能由儿子扶将着,才能喝到水。

    刘靖宇看着自己的母亲的身体一天一天地破败,心中恨急了所谓的“红卫兵”,也恨急了自己并不强壮的小身板。

    如果如果他能打过那个红卫兵,如果他当时的反应快一点,是不是,妈妈就不会受伤——

    原本春风得意的秦卫民最近可谓是霉运当头:先是看好的大木箱让人截了胡,然后是被公安局的一个傻子给暴揍了一顿!他怎么就那么倒霉呢!

    想到这里,秦卫民不禁捂住了自己青青紫紫的脸,“嘶——”,一碰就疼!

    秦卫民对那个发疯了的公安又多了许多愤怒:打人不打脸,这王八犊子下手忒黑,专往脸上招呼!

    他一张脸肿的像猪头一样,都没法出去见人!平白少了好多捞钱的机会。

    秦卫民心里恨得牙痒痒:你不让我好过,我就让你过不下去!

    县城里一时间风起云涌,人人自危。

    “粮票什么的嫂子都给我了,我也都交给学校了,你不用有什么顾虑,直接去上学就可以了,学校那边,宿舍也都安排好了。”

    他又抽出那个厚厚的信封:“这是你爸生前给我保管的,你爸是个有先见之明的。他就把明面上的那些给你奶奶了,其实别的什么奖金、福利,他都给你们存着了。”

第72章 决定() 
此为防盗章袁芃芃真的是哭笑不得了:“行啦;你赶紧回吧,回吧。”

    送走陈家大表哥,袁芃芃先把充太阳能就能用的热毯摊在后院;然后回到屋里;关上屋门;开始烧炕。

    因为有原身的记忆;而且她是直接用火柴把柴火引燃的;没用火石,所以虽然过程有点小波折;但总体还是顺利的。

    袁芃芃往锅里弄了满满的热水;搬了灶间的小马扎就靠着墙坐下了。她还得感谢袁家人直冲着堂屋去的,没动灶间的东西,不然她还得去商城花金币买马扎。

    她从身上摸索了半天;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和半截铅笔,铺开来写了几个大字:今后计划。

    她琢磨琢磨;还是把“每周套袁振富麻袋至少一次”写在了第一条;然后把“套赤脚大夫麻袋一次”添在了第二条。

    第三条是“逢年过节、每到祭日烧纸、祭拜(这几年不要让人发现)”;毕竟这个时候正在闹,这些东西应该属于封建迷信,被逮住可是了不得的事。

    第四条是“去废品回收站淘宝”;她有仓库在手,能为后世抢救点东西就抢救吧。

    第五条:挑选丰厚的礼物去徐向军家登门致谢(时间限定在一个月内)。

    袁芃芃看着写的密密麻麻的纸;眼神逐渐坚定起来:她有以后三十多年的社会发展方向;有功能齐全又强大的系统;一定能在七十年代,活的有滋有味的!

    晚上,袁芃芃把从陈家带来的饭热了热,从商城买了一包牛奶,把馒头泡了进去,就着半碗兔肉吃完了。

    袁芃芃摸了摸肚子,吃了个七分饱吧,不怎么顶事。于是她又从仓库拿了一个馒头和一只鸡腿,全都吃完了,才饱了。

    她又下意识地摸了摸肚子,感觉自己略能吃啊?

    她又从后院把太阳能热毯收了回来,铺好在床上,把陈老娘给她准备的褥子铺在下面,把从箱子里拿出来的床单铺在上面。又弄好被子,准备睡觉。

    炕烧的暖乎乎的,太阳能热毯也是暖乎乎的,她躺在被窝里,舒服极了。其实这时候天刚黑,估计也就五六点钟,她以前从没这个点睡过。

    但架不住没电没手机没电脑啊,干什么都只能点蜡烛和煤油灯,实在是不方便,所以袁芃芃就入乡随俗,跟着这里的人的生物钟走,早早的就上炕睡觉了。

    她本来以为自己得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一会儿才能睡着,没想到头一挨着枕头,就沉沉地睡去了。

    袁芃芃一觉睡到天明,足足睡了十几个小时。她一离开被窝,就觉得冷得瑟瑟发抖,于是就麻溜地又缩回去了。被窝太温暖,不想离开嘤嘤嘤。

    在被窝里挣扎了半天,她还是从被窝里套好了棉衣棉裤,都是从商城买的高档货,跟这个年代的棉衣棉裤有很大的差别。

    这个年代的棉花都没那么纯,总是夹点杂质,做这种棉衣棉裤的布也是硬硬的,很不舒服。她套上棉衣棉裤才敢从被窝里出来,然后又套上了袁芃芃原本的衣服。

    她从商城买了牙膏、牙刷和肥皂。痛痛快快地用昨天剩下的热水洗漱完,从仓库里取出一块灰布来擦干了脸。

    袁芃芃看着自己在七十年代可以称得上是“享乐主义”的行为,感慨万千:有个系统可真好啊!

    袁芃芃收拾完,从商城买了一盒牛奶味的饼干,把那个搪瓷缸子拿出来,倒了点热水,又捧了灌满热水的热水袋,美美的吃起来。

    哎,这才是生活啊!比起现在这种清净的状态,高考之前那种忙成狗和前几天那种气到死的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

    她半盒饼干还没吃完呢,就听到外面传来一个处于变声期的男声:“囡囡,囡囡?我是你二表哥,你开开门。”

    袁芃芃差点呛到,也顾不上其它的,一边猛烈地咳嗽一边往仓库里塞东西:饼干、热水袋、牙刷

    等她把最后一件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塞进仓库,外面的人已经等得极其不耐烦了:“囡囡,囡囡?你醒了吗?我是你二表哥!”

    袁芃芃的眼睛飞速地再三确认还有没有拉下的东西,两条腿却飞速地往门口走去:“哦!来了来了,我穿衣服!”

    很好,的确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农村平房,没有漏洞!

    袁芃芃小跑着来到大门前,还是谨慎地问了一句:“二表哥?”

    “哎呀,你快开门吧!”陈明义冷得直打哆嗦,什么话都不想说了,就想进屋,“我都快冻成冰棍了!”

    “好好!”袁芃芃急忙打开门,把陈明义迎进来,“你往屋里坐!”

    陈明义把手里的东西放在炕上,把一双冻得通红的手塞进炕上的被子里,环顾了一下这个空荡荡的堂屋,感叹的说:“这贼可真不是个东西,连桌子和凳子都搬走了,他也不嫌沉!”

    “你也说了那是贼,贼跟咱们想的肯定不一样啊。”袁芃芃好不容易才从厨房里找出一个只有两个小缺口的碗来,从暖壶里倒出热水来,捧给了陈明义,“来,二表哥,喝热水。”

    陈明义刚才还冻得浑身难受呢,这会子却全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被子上。袁芃芃把从陈家借的被子盖在了上边,因此陈明义把手伸进被子里之后,感受到那和平常被子不一样的质感,才发现这是一床军绿色的被子。

    “你别忙啦,我等会儿再喝。”陈明义把被子翻过来,啧啧赞叹,“这就是部队里用的被子啊?真好,这么大块的布,都是军绿色儿的啊!”

    袁芃芃把碗放在炕边,看着他这幅样子有点心酸,这种东西放在后世大部分人肯定嫌土;又很是有点体谅,七十年代的人缺衣少食,军用品的确是时髦又体面的。

    她顺着陈明义说道:“那可不?人家当兵的都用这种被子。”

    “哎呦,真好。”陈明义恋恋不舍地松开了被子,说,“姑父是个汉子,像他那样死在岗位上,保家卫国,那才是男人的死法呢。”

    袁芃芃看他这样,有些猜测,试探地问:“二表哥,想当兵?”

    “谁不想当兵?”陈明义说起来这事却颇为感慨,“部队才不要我这种毛都没长齐的混小子呢!”

    袁芃芃沉默地看了看她十三岁就已经有一米七五的个头的表哥,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哥,你对毛都没长齐是不是有点误会

    “而且啊,现在当兵是要推荐信的,咱家没那关系。”

    袁芃芃听到这里却是有些疑惑了:“姥爷不是老兵吗?不能让姥爷给你写推荐信吗?”

    陈明义摆摆手:“那都是什么时候的老黄历了?爷爷在部队上认识的人早就联系不着了,人家部队只认公社的推荐信。再说了,你说你是老兵,那你就是老兵了?得要东西证明。”

    “可是这事儿十里八乡都知道啊。”

    “你看看你,还是年岁小吧?”陈明义端出一副大人的架子来,像模像样地教训起自家小表妹来,“万一是这十里八乡合起伙来糊弄部队怎么办?爷爷当年从部队带回来的东西早就没了,前几年的那个样子,简直是不让人活了,幸亏有人要这些东西,咱们换了点粮食,家里的人才能全乎。”

    袁芃芃眼神复杂地看着陈明义:果真是年岁小,在那样的年代还有人愿意用粮食换这种东西,说明它们有更大的价值。

    但是就算这样又怎么样呢?至少那些东西让几个活生生的人都得以存活,还有什么是比人命更重要呢?

    陈明义看着眼前的小丫头一会儿严肃地皱眉,一会儿又欣慰地笑起来,以为是小孩子还不理解这些,心里就更有优越感了。

    “哦,对了,”陈明义突然想起正事儿来,“你是不是还没吃早饭呢?我是来给你送饭的。”

    他把随手扔在炕上的篮子掀开:是半碗兔肉和一个菜饼。

    “我可没在路上偷吃,”他一边把东西拿出来一边絮叨,“你不知道我是怎么忍过来的。本来这是老大的差事,但我昨天看到你给他的那个水壶了,想着说不定你这里还有更好的东西,就抢了他的差事过来看看。”

    “嘿,我还真来对了,你这里还真有好东西。”陈明义又在被子上摸了摸。

    袁芃芃自从服过系统奖励的那两种东西之后,饭量就变得特别大,而且特别容易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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