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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恶魔男友出租俱乐部-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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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娘一双凤眼忽然眯了起来,以一种十分宠溺的眼神看着我道:“谁让你是我最可爱的小助理呢。”

    我的心中瞬间有些感动。

    “如果你蔫儿不拉几的,到时候我欺负你就没有乐趣了。”

    感动瞬间消失不见。

    吃完早饭,我便神清气爽的跟随老板娘再次回到了公司。

    老板娘说,最近几天是特别状况,时刻不能松懈,说不定还要赶到苑溪村偷偷的帮晓婉悄无声息的续约,反正荷鲁斯之眼是要随时开着了。

    来到公司之后,我再次钻入了老板娘的办公室,开启了荷鲁斯之眼的全息图。

    晓婉视角:此刻晓婉和阿雄也正在吃早饭。

    农家的早饭,简简单单的,一碗淡粥,半筐白馍,两碟咸菜,仅此而已。

    晓婉吃的津津有味,可是阿雄在吃了两口后,却慢慢停了下来。

    他想起了杨妮的手艺,还有早上的烤土司、培根和煎蛋。

第六十八章腕表() 
“阿雄,怎么了?”见身边的人早饭吃着吃着忽然就停了下来,晓婉忍不住关心问道。

    阿雄摇了摇头,放下了手里的馒头:“没什么胃口。”

    “多吃点吧,等会儿还得帮郭大伯干一上午农活儿呢。”晓婉出言提醒道。

    两人已经在小果子家住了十几日了,白吃白喝不说,郭大伯也从没开口问两人要过钱。

    当然,最开始时阿雄交给郭大伯的那块价值不菲的腕表,已经足够让二人在这里心安理得的住上好一阵子了,可是那块腕表,第二天郭大伯便偷偷的又塞回给了阿雄。

    郭大伯说:“这表我让村长看了,村长说的那个价格太吓人了,我绝不能收你这么贵重的东西。”

    阿雄拗不过郭大伯,只能重新将腕表收了回来。

    但是之后的日子里,阿雄却每天主动要求帮郭大伯干农活,也算是用劳力抵着两人的住宿费和伙食。

    其实阿雄已经许久没有干过体力活了,在和杨妮确定了关系之后,杨妮便着意让阿雄离开了工地,到寒杨公司任职。

    阿雄一到寒杨公司便成了副总,专门负责跟各个工地的项目人接头,最开始的时候,阿雄还有些不适应别人“李总”“李总”的喊他,更不习惯以高高在上的身份,接受着工地里领导的巴结。

    可是这种事情,过的久了,便也就习惯了。这又不是什么让人觉得为难的事,只不过是受人尊重,被人恭恭敬敬的喊着高大上的称呼罢了,任谁都不会别扭太久的。

    后来,阿雄只觉得这样的生活,比之以前实在好太多了。

    每天西装革履,皮鞋领带,九点到公司视察一圈,接着就让司机拉着他去各个工地上视察工作,视察起来,还颇有种“耀武扬威”的意思。

    干惯了体力活,忽然耍起了嘴皮子功夫,阿雄才发现原来自己对于这种无比轻松的活,还更加得心应手。

    刚当上“李总”的时候,杨妮每到周末就会带阿雄去百货商场大肆购买衣服,阿雄以前的衣服全部被杨妮丢给了卖破烂的,而后来买的衣服,大多是贵的让人咋舌的名牌服饰,只是这些看起来板正的衣服,穿在身上却完全不似想象中的让人不自在,阿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只觉得唯有那张脸有些土气,倒有些配不上这身西装的意思。

    而杨妮后来专门为阿雄在眼镜店中配了一副高级眼镜,金丝框,薄镜片,据说整副眼镜都是钛金属打造的,架在鼻子上,可比医院里给配的眼镜舒服多了。

    而带上那副icberlin的眼镜,阿雄只觉得自己完全变了个人一样,早已不复当年的土里土气。

    在和杨妮走在一起时,也终于显得能配得上她了。

    但俗话说的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穿上西装领带容易,而再脱掉换起以前穿过的粗布衣服,阿雄只觉得怎么穿怎么不得劲。

    前几日还好,从今天早上开始,穿上那身普通的农家衣服,阿雄只觉得浑身不自在极了。

    这身衣服,还是郭大伯穿过的旧衣,而自己与晓婉逃命时仓促换上的那套普通的卫衣牛仔裤,因为在桥洞里对付的那晚,在郊外穿行时曾不小心在衣服上扯破了几条口子。

    可是匆匆吃完早饭后,阿雄便觉得身上如同被蚂蚁啃咬一般,怎么动怎么不舒服,于是又回到屋子里找出了那身城里穿过来的衣服,重新换了回来。

    眼见阿雄就要跟着郭大伯去田里干活了,晓婉搭眼一瞧,却发现才一会儿功夫阿雄竟换了身打扮,于是不由得好笑道:“阿雄哥,你怎么又换上这套衣服了,你看都破破烂烂的了,还穿他干什么?”

    晓婉今日穿了一件小果子妈的旧外套,头上也因为村里土路灰尘荡的凶的关系,包上了个大红的头巾,阿雄心中也觉得纳闷,怎么以前没有发现晓婉这样打扮起来,竟然是说不出的怪异。

    有些土味儿不说,那大红色,趁的晓婉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都显得有些俗气起来。

    阿雄摇了摇头:“那身脏了,回头你帮我洗下吧,今天我就穿这套了,破的不很,还能穿。”

    晓婉应了声,然后对阿雄继续说道:“郭大伯说今天你俩要去地里除草,记得带上个草帽,看今天日头挺大的,到了晌午估计太阳更毒,多喝点水。”

    说着,晓婉将一个用过的脉动瓶子递给了阿雄,这瓶子还是小果子前几日喝过的饮料瓶,被晓婉刷了刷,给阿雄当作了水瓶使。

    阿雄有些不情愿的接过了那个外面一层汗渍的饮料瓶子,匆匆跟晓婉点了个头,便随着郭大伯一起往田里去了。

    杨妮曾送过阿雄一个保温杯,叫什么象印的,还是个日本牌子,冬天里装热水进去,关上盖子放一天,里面的水还是烫嘴的。

    阿雄还经常用这个杯子帮杨妮买麦当劳的圣代吃,把圣代装进去,半天都不会化。

    那杯子保温效果好的很,哪像现在这个破饮料瓶子,还不到半晌呢,里面的水就已经有了一种让人十分不舒服的温度。

    打开瓶盖喝了一口,一股子自来水的怪味渗进了嘴里。

    阿雄皱着眉头,硬逼着自己将水咽下,实在是忙活了快一上午,又累又渴,就算水再难喝,也总比嘴唇干裂着要强。

    地里的杂草,才除了一半不到,远处的郭大伯依旧干的热火朝天,而此刻站起身来的阿雄,只觉得腰酸背疼,手上起的那几个水泡,也开始火辣辣的疼了起来。

    这种农活儿,阿雄小时候是干过的,只是长大后,就算出来打工,也都不曾干过这样难为人的活计,就算在工地上,阿雄还是半个技术型工人呢,哪里像现在这样——长时间的弯着腰,干着拔草这种枯燥无味,又磨人的活儿。

    停下来的阿雄再次喝了一口味道难闻的自来水,心中忍不住又想到了杨妮。

    杨妮是不让自己喝自来水的,阿雄和杨妮的房子里,装修的时候特地装了好几万块的净水装置,就那给整屋循环净化自来水的装置,每个月换里面的滤芯都要上千块钱,就算这样,杨妮都不准阿雄直接拿杯子接水龙头里的自来水喝,她说自来水就算再怎么净化,也是有着杂质的,为了阿雄的身体着想,只准阿雄喝瓶装水和大桶装的纯净水。

    阿雄初时还不习惯,只觉得人哪里有这么金贵了,自来水还都不能喝了?

    只是喝了一阵子的纯净水后,有次回家渴的紧了,阿雄偷偷的跑去厨房接了一杯自来水喝,可水龙头里的水刚一入口,阿雄就忍不住将水又吐了出来

    以前哪像现在,连口干净的自来水都喝不到,还得喝这种半温不温的破饮料瓶子里的水。

    在田里站着的阿雄,望着远方发呆,只觉得以前的生活好似一场美梦,而唤醒了这场美梦的不速之客,便是晓婉。

    若当时在街上没有遇到晓婉

    阿雄摇了摇头,他不敢想,也不想让自己后悔。

    晓婉到底还是对他有真感情在的,不然也不会这么不顾一切的、宁愿破坏他和杨妮的婚礼,也要和他在一起。

    逃亡的这段时间里,阿雄只觉得自己对晓婉的感情好像又回到了年少时那样,纯真又炙热,晓婉依旧是那个自己一心想娶的对象,但自己,却好似不再是曾经那个质朴单纯的少年。

    阿雄摸了摸那块随身收着的腕表,也不知道现在到底干了多久的活,看着头上越发毒辣的太阳,更不晓得快不快到午饭的时间。

    阿雄不由自主的将腕表从怀里取了出来,摸着那块带着自己体温的腕表,将表带凑在鼻子上闻了一闻。

    这块萧邦的表带并不是原装配的,而是杨妮又从原厂订购的一条鳄鱼皮的表带,杨妮说,鳄鱼皮比较透气,不咬手,闻味道就知道了,一般的皮革没有这种通透的味道,比原装配的小牛皮戴着舒服多了。

    阿雄当时还笑话杨妮:鳄鱼那么凶,咬人厉害的很,怎么做成表带就不咬人了呢。

    杨妮被阿雄逗得乐不可支,也不管那卖表的店员在场,拽住阿雄的手腕便咬了一口,一边咬还一边笑道:“鳄鱼不咬人,我可是会咬人的哦。”

    田里的阿雄摸了摸自己的手腕,脸上忍不住浮现出了一阵甜蜜的笑容,小心的将腕表重新带好——已经十一点多了。

    阿雄伸了个懒腰,正要唤郭大伯一起回去吃午饭,却不料眼角忽然瞟到了几辆黑头车,压着村头的马路开了过来。

    那车看起来熟悉的很,在杨妮父亲家的庭院中经常出现,这是杨国华的得力手下们标配的座驾!

    阿雄心里一惊,赶忙戴上帽子,再次弯下腰来,做出一副除草的样子。

    几辆黑头车正好在郭大伯家的农田边上停住,从里面走出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个牵头的喊着郭大伯问道:“老伯,最近村里来没来过可疑的陌生人?”

    阿雄的双手,瞬间攥紧了眼前的杂草,这些人,正是来找自己和晓婉的!只听郭大伯犹豫了一阵后,才老实的说道:“可疑的人?没有啊,俺们村都是老实人,没有坏人呐!”

    问话的人跟身边同伙耳语了一阵,漫无目的的环视了一圈后,正准重新坐回黑头车里,可眼光却忽然扫到了弯腰除草的阿雄。

    “你!年轻人!过来下!”

第六十九章后悔() 
阿雄的心情早已紧张到了极点,此刻弯着腰对着田中土地,却不知自己到底该不该听话的走过去。

    那些人,是否还认得自己的脸庞?

    “快过来啊!”远处的人不耐烦的再次吆喝了一声。

    慌乱中,阿雄飞快的扯下自己脸上戴着的眼镜,视线顿时模糊了起来,但好在阿雄依旧可以辨别出自己需要走过去的方向。

    这换来的眼角膜虽然不比曾经的眼睛看的清楚,可是却比什么都看不见要强的多。

    阿雄摸索着往那吆喝自己的人群走去,不长不短的路程,却走的比什么时候都要忐忑惊恐。

    终于走到了那群人面前,只听到其中一人对阿雄说道:“小伙子,我跟这位大叔说不清楚,你年纪轻,口齿应当比大叔伶俐,你去告诉你们村里的人,说市区里正要找两个人出来,一男一女,男的呢差不多也就你这样的年纪,女人倒是年轻些,也十分漂亮,眼睛特别大。如果看到这样的一对男女出现”那人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一张名片出来:“就打上面这个电话,找到一个人,五十万人民币酬谢,两个人,一百万。记住了么?”

    阿雄点点头,伸手接过了那张名片。

    而离阿雄最近的男人忽然一愣,接着有些不自然的咳嗽了一声,对自己同伴说道:“我再跟他交代几句,你们先回车里吧。”

    一群人早已经在这乡村小路中跑了一上午,各个都已是满脸不耐烦的神色,听到领头的老大都这么说了,其余人二话不说的便钻回了车子里面。

    外面荡的尘土飞扬的,哪有车里面软皮椅子坐着舒服。

    而那独自留在外面的男人,突然走近了阿雄,用极为低沉的声音对阿雄说道:“李总,我是小杰。”

    小杰是阿雄还在寒杨公司上班时的司机,挺机灵的一个孩子,为人也老实,和阿雄十分对脾气,跟杨妮的关系也不错。

    阿雄听到那个久未听过的称呼,心中忽然一冷,惊恐无比的抬起头看了小杰一眼,转身就要逃跑。

    小杰眼疾手快的一把抓住了阿雄的胳膊,再次低声急道:“李总!别害怕!我受了杨妮姐的嘱托,我不会抓你的!”

    阿雄这才将信将疑的停住了身形,只见小杰警觉地瞄了一眼已经开始按喇叭催促的黑头车,望着李世雄憔悴不已的脸庞,小声说道:“杨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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