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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追妻99次:过气前妻很抢手-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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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由女儿的小手拉着自己走过去,然后坐在那张已经好多年了的小沙发上。

    笙笙找了条毛巾,放到盛放冰块的盒子里,然后爬上来,认真的检查了下她脸上的伤,确定真的只是一些皮外伤,这才舒了口气。

    过了一会儿,毛巾已经被冰块浸染的冰凉,她从盒子里把毛巾拿出来,叠了下,覆在顾凉末的脸上。

    看到妈妈明显皱了眉,不知是否因为疼痛所致,笙笙尽力放轻了自己手中的动作,问道:“很痛吗?”

第49章 只是故人改(2)() 
顾凉末淡淡的笑了下,掩饰了眸底的酸涩情绪,摇头:“没事,不算很痛。”

    说着,又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皱着眉问:“笙笙,我不在的时间里,你有没有好好吃饭?”

    当初,她被逼得走投无路,差那么一点就要流落街头,战琛离开之后,她一个人撑着面对一切,一边照顾着重病在床的母亲,一边又得小心着肚子里的孩子,害怕因为不小心而生出什么差错。

    可即便她已经小心的不能再小心了,最后,也差点造成无可挽回的遗憾。

    那段时间,她辍了学,为了母亲的医药费,日夜在外面奔波,最苦最累的那段时间里,平均下来一天甚至睡四个小时都不到,只为了能多赚点钱。

    过度的体力透支,让她出现了流|产的征兆,所幸她及时察觉了,去了医院,这才没有酿成失去笙笙的结果。

    但怀孕期间的过度劳累,终究留下了一点后遗症,让笙笙从一出生开始身体就不好,动不动就会生病,让她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怠慢,一日三餐,都必须看着她吃。

    “当然有了。”笙笙白她一眼,撇嘴道:“只要不是你做的饭,我都会好好吃。”

    “……”

    混蛋啊……

    她的厨艺,哪有那么差!

    “还有哦,妈妈,你以后不要给我买那些保健品了,我现在都这么大了,不需要再吃那些东西了。”

    顾凉末摸着脸上冰凉的毛巾,沉默。

    她又不傻,何尝听不出女儿的言外之音,不需要是假,不想让她多花钱,才是真的。

    笙笙的身体不好,那会儿生她的时候,她自己都瘦的跟条竹竿一样,没有母乳,只能给她买奶粉。

    小的时候,她的体能基本是靠营养品来维持,而小孩子的营养品又格外的贵,所以她宁愿自己不吃饭,一天只啃一个面包,都不敢在这上面省钱。

    那时候,甚至连饥饿的滋味都感觉不到了,唯一的念头,就是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女儿。

    这么多年,如果没有笙笙,她这些年或许根本撑不过来,可是因为有了她,这么多年,她咬着牙,也就这样挺过来了。

    “你才多大,”她抬起另一只手摸着女儿的小脸,哭笑不得,“还这么大了。”

    无论自己过的多累多难,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她都是不想让孩子吃一点苦受一点累的。

    只要笙笙好好的,她再苦再累,也觉得值了。

    “反正我是不需要吃那些东西了。”笙笙仍然推拒,眼底的倔犟不输带给她生命的那个男人分毫:“你以后再买,我就扔掉。”

    “……”

    相处七年多,她了解自己的女儿。

    跟那个人一样,向来说一不二。

    她说不吃,就一定会扔掉。

    顾凉末叹了口气,妥协,“好吧,只要你好好吃饭,妈妈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你。”

    反正现在笙笙也七岁了,体质比小时候好了很多,只要一日三餐营养跟得上,应该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第50章 只是故人改(3)() 
过了一会儿,脸上的疼痛感淡了许多,顾凉末抬手将毛巾拿下来。

    把毛巾暂时放到盛放冰块的盒子中,她嘱咐道:“好了,时间不早了,你先去睡觉,妈妈去做点东西吃,然后洗完澡也去睡了。”

    不是不累的,她现在,真的很累。

    甚至连饭都不想吃,想直接往床上一躺,去睡觉。

    可她从昨晚到现在,一点东西都没吃,还灌了一肚子的酒,胃早就难受得不行了。

    如果再不吃东西直接去睡的话,半夜肯定得犯胃痛的毛病,明天还得出去重新找工作,必须要保存些体力。

    所以,即便累,也得忍着吃点东西,咬牙坚持下来。

    年轻的时候不懂事,不爱吃早餐,以为不会有什么大事,直到落下了胃痉|挛的毛病,才知道早餐对于人的身体来说有多么重要。

    一个人还好,但她现在要照顾妈妈,照顾女儿,真的不敢再作践自己的身体了。

    笙笙摇头,“我现在不困啊……”

    担心了这么长时间,此时又见到顾凉末脸上受的伤,小丫头哪里还有半点儿困意。

    “明天还要上学呢,赶紧去收拾收拾睡了。”顾凉末拧了拧她的小脸儿,话音落下,从沙发上起身,朝着小厨房那边走过去。

    按理来说,她经历过这么多的事情,酸甜苦辣都一一尝试过了,普通的小事应该难不倒她了,比如下厨。

    可其实,不尽然。

    她是真的没有做这些事情的天赋,不论是多年前,还是多年后。

    唯一不同的是,多年前,她做的东西扔给家里的宠物布丁,布丁都不吃,而现在,她做的东西,勉勉强强能下咽了而已。

    从当初,年少的时候到现在,她也就是勉勉强强能炒点菜,盐和糖倒不会混淆,只是放盐的时候,不是放多了,就是放少了。

    不过,做出的味道是好是坏,这些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也都无所谓了,只要能够维持住自己的体能,让自己活下去就好。

    进了厨房,顾凉末看着里面已经捉襟见肘的蔬菜,轻轻叹息了一声。

    她这辈子,就注定是千金小姐的身体,粗使丫鬟的命。

    时间很晚了,她也懒得再做什么别的,看了看蔬菜,心想还是算了,不如直接泡袋泡面吃省事。

    “妈妈,我给你做吧。”笙笙从沙发上跳下来,朝着她这边跑过来,不等她说什么的,就直接下了手。

    厨房很小,两个人站在里面有些挤,顾凉末往后站了站,看着笙笙下手做饭。

    一个七岁多,八岁还不到的孩子,下起厨来的手法竟然比她还要娴熟,做出的东西也比她好得多,顾凉末看着看着,心头竟隐隐约约升起了一丝嫉妒的感觉。

    倒不是嫉妒自己女儿,而是嫉妒那个男人,所有的优点,几乎全部继承到了笙笙身上。

    厨房狭小,灯光也略显昏暗,顾依笙小小的身影站在煤气罐前,娴熟的为她煮面。

    油熟了,小丫头俯身,拿了个鸡蛋,一边往锅里打一边问:“妈妈,你吃水铺蛋还是荷包蛋?”

第51章 只是故人改(4)() 
“都可以。”顾凉末轻声回答,眼角酸涩。

    笙笙笑了笑,朝着她眨眨眼睛,“那就两个吧。”

    “……”顾凉末动了动唇,却还是把到了唇边的拒绝又给吞了回去。

    如果是她自己,肯定是不舍得做两个鸡蛋的,可就凭着她闺女那倔犟脾气,估计她拒绝也是无济于事。

    况且,说真的,她在这个家里,是真的没一点“人权”。

    小的时候还好,她做什么小丫头就吃什么,就算难吃,也不懂得反抗拒绝,但长大了,懂事了,也渐渐的会开始跟她唱反调了。

    去年的时候,就开始嫌弃她这嫌弃她那,说她做的饭菜太难以下咽,说她洗衣服洗不干净,还把衣服弄的一团糟。

    其实笙笙讲的倒也不是假话,她对自己洗衣服和做饭的本事,也是真的不敢恭维,把菜炒糊是隔三差五常有的事情,有时候还分不清哪些是掉色衣服,哪些是不掉色衣服,洗的时候总会染了色。

    但……就算她真的那么差劲,被自己的女儿指责,还是少不了要委屈一顿的。

    记得当时,她委屈的眼睛都红了,差点哭出来,本来自己扛起这些洗衣做饭她以前从来都不会做的事情就够她委屈的了,可唯一的女儿,竟然还毫不留情的嫌弃她。

    而看见她的委屈之后,笙笙竟也没像是以前一样,看到她伤心就跑过去安慰她,抱抱她,甚至都没有搭理她,只是自己一个人进了厨房,踩着里面的那个小椅子,打开煤气罐,自顾自的忙活了一通。

    没一会儿后,从里面走出来,小手捧着一个碗,碗里面盛放着的是她利用早上剩下的大米饭做出来的蛋炒饭。

    以前,战琛也经常给她做这个,那会儿他不肯接受战锋这个父亲,宁愿一个人过苦日子也不肯接受战家的一切荣耀,跟她在一起的时候生活非常拮据,但好在他们都是知足常乐的人,对那样穷苦的生活从未有半分的抱怨,反而觉得异常幸福,能够苦中作乐。

    当时她就想着,笙笙一个小孩子,做得东西好吃不好吃是其次,能够做出来,已经够让人惊叹的了,她甚至都做好了不好吃也一定要吃下去的决心,毕竟是女儿的第一次做饭。

    可,出乎意料的是,那份蛋炒饭的味道,竟是出奇的好。

    油而不腻,无论是样子还是味道,都跟那个男人如出一辙。

    伺候着她吃完了饭,小丫头又一个人跑到洗手间,踩着小板凳将洗衣液从上面拿下来,然后区分好掉色的衣服和不掉色的衣服,开始认认真真的清洗,把她们两人的衣服都清洗了个干净,然后又找了张比较高的椅子搬到阳台上,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晾晒好。

    这些年虽然她基本在穿着一些旧衣服,但偶尔也会买两件,那次笙笙洗的恰巧是刚买不久的,洗出来之后,清洁如新。

    似乎就是在那一刻,让她忽然懂得,她在这个家里,算是彻底没有“人权”了。

第52章 只是故人改(5)() 
但人权不人权的,她倒是没怎么放在心上,那一刻,她唯有的感觉,只是庆幸。

    多好,她的女儿像他,在以后的人生里,能够陪伴着她,就像是他陪伴在她身边一样。

    从没有哪个时候,让她像是那一刻般感谢命运,留给了她这个孩子,不至于让她在以后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太过孤独。

    只是,唯一让她感到不解的是笙笙的容貌,她的性格、智商、能力,让她确定,是她和战琛的孩子无疑,但笙笙的样子,却没有继承她和战琛的任何一点,甚至有点不像东方孩子的面孔,像是混血儿。

    连头发也不是纯黑的,是很深很深的棕色,长了一张西方娃娃的精致脸蛋儿。

    但,她对这个,也并不是很在意,反正只要孩子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就好,至于长得什么样,她也懒得关心了。

    估计战琛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笙笙的存在吧,当年,她家逢巨变,一时因为受不了打击而昏倒在了家门口,恰巧沂禾来找她,把她送到了医院。

    醒来后,医生告诉她:“妊娠六周半,你怀孕了。”

    当时的心情——该用什么来形容?

    惊喜、错愕、不敢置信……

    当时她跟战琛正年少轻狂,做事凭借着的是一腔热血与冲动疯狂,她那会儿特别粘他,时时刻刻都想待在他身边,在他家里,也就是这座小公寓里过夜是常有的事情。

    久而久之,心理上放开了,胆子也就大了,有一天半夜下雨打雷,她从小怕雷声,就不管不顾的跑到了他床上。

    后来,火是怎么挑起来的,她也记不清了,反正也不知道是谁先吻了谁,然后后果就一发不可收拾。

    初尝禁|果的少年少女,哪里能经受得住那份诱惑,倒不是所谓的“欲求不满”,她就是贪恋跟他在一起而已,后来在情|事上,也就不再顾忌。

    那会儿年轻,谁都不懂这个,也不知道做好安全措施,终于等到她晓得自己怀孕的那一刻,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不得不说,这个孩子来的不是时候,她刚刚经历过重大打击,手里什么资本都没了,根本不适合留下这个孩子。

    但,不适合又怎样?

    毕竟,是她的亲生骨肉,是她和战琛之间最深的羁绊,无论如何,她都不舍得打掉它。

    于是,在战锋的威胁与自己不想连累战琛的心理之下,她提出了分手,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情,然后咬着牙,把孩子生了下来,一个人把她拉扯到这么大。

    她忽然有些好奇,如果战琛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快要八岁的女儿,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

    会跟她一样高兴吗?

    不。

    这个念头刚刚浮现上来,就立马被她给遏制了下去。

    她不能让他知道笙笙的存在,依照她对那个男人的了解,他如果知道笙笙的身份,必然会把她从她身边给抢走。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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