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国民CP >

第284节

国民CP-第284节

小说: 国民CP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回来拍戏。公众最好奇的,就是你对这两种身份之间的转换,有没有什么感悟。比如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或者说,不适应的地方。”

    “第一个就是这么厉害的问题啊!”辛冉低头揉了揉眉毛,笑道:“不同当然是有了。毕竟工作性质不一样,但也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比如都是团体协作,都需要你每天全力以赴的面对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至于不同,最大的区别,可能就是,选择。作为演员,你只是一个环节,你可以不停的去尝试,什么样的表现形式更好,你可以去试错,在作品全部完成之前,你都有改正自己错误的机会。而在企业当中,你是没有这种机会的。一旦你做了决定,就必须承担全部的后果。成功或者失败,能够承担的,和承担不起的。简单说,做演员就像海绵,是个不停吸收,然后再放空自己,以便于你继续吸收新东西的过程。而在企业当中,你就像事个容器,必须不停的积累自己的实力,以免于被市场淘汰。”

    “那在区别这么大的两种环境当中,你就没有什么不适应吗?”

    “怎么没有啊?!”辛冉笑道:“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完全无所适从,感觉所有的事情都不顺利,全世界都在与你为敌。幸好有一位朋友,一直在鼓励我、支持我、帮助我,我才能撑过来。”

    女记者想想辛冉之前遇到的事情,由衷赞叹道:“那你真的很强大!”

    “不是,我那位朋友,才是真正强大的人。有时候,他会为很小的事情纠结,比如今天吃什么等等。”辛冉一边想,一边微笑道:“但是即使全世界都真的与他为敌,他也未必知道,就算他知道的一清二楚,他也不会放在心上。我没有他这样的本事与胸襟,我会在意,外面的看法与评价。但是其实,我也有在学他。每次一遇到事情,我都会想,如果是……如果是他会怎么样,怎么想怎么做,很多事情,才能撑过去。”

    另一位男记者努力挤过来问道:很多观众不理解,泛亚是很有实力的大企业,你在事业上已经这么成功,为什么还要回来拍戏?!

    辛冉顿了顿,“这时候,就要说一句用烂了的大实话,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可能每个人对事业,或者说事业成功的理解都不太一样。泛亚……其实是因人成事,这里面我个人所能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那我所理解的事业成功,本来就不是有多少钱,开了多少家公司。可能,我更在意的是,我有什么作品,有几个能让观众记住的角色!等我老了,能够坐在躺椅上,慢慢的……回忆过去。”

    2013年10月27日,武汉第二十九届金鸡百花电影节颁奖典礼。

    沈苏上午到的武汉,白天没什么事,就出去转悠了。

    他随心所欲的到处闲走,逛完街迷了路,不知道怎么回去了。他只知道电视台,却记不清住的宾馆的名字,想问路人又怕被人认出来,想打车回去,才发现,身上没带钱。

    沈苏一个人在路上,就那么没有方向跟目标的又走了一个小时,心里突然,就那样空了。

    这一次辛洪韦没跟来,他觉得路程比他还路痴,下午还有入场仪式,沈苏心里一急,脑子一热,就给辛冉打了电话。

    辛冉急忙问道:“你有应用市场之类的吗?可以装个导航。”

    沈苏茫然道:“怎么装?”

    “……”辛冉一阵无语,知道在手机里跟他根本解释不清楚,“那你现在在什么位置,附近有没有什么标志性建筑?!”

    “呃,这里有个炸鸡排,那边是……冰激凌店。”

    沈苏模模糊糊得说了一通,结果全是什么小吃店、小超市。

    辛冉急道:“那你站着别动,我来找你!”

    “沈苏!沈苏,有车,别动!”

    沈苏不知所措的在原地打转了40分钟,才看到一个熟悉的高大身影,穿过车流,向他飞奔过来。深秋的北风扬起了他米色的风衣下摆,如一道飞扬的旗帜。

    闹市中熙熙攘攘,车很多,人更多。在人潮如海中,沈苏看到辛冉,辛冉也看到了他,径直走到他面前,不假思索的抓住他的手,逆着人流就走。

    这一刻,沈苏感觉天地仿佛都不存在了,经过的公车灯光昏黄、汽笛声恍如隔世,车厢摇摇坠坠的,仿佛将他带向一个没有尽头的远方。

    其实沈苏的位置离他们住的地方不远,只是辛冉也就来过一次武汉,根本分不清路数,导航打车过来,在这边转了半天,才总算找到沈苏。

    是的,他在等我,等我来接他。辛冉看到沈苏迷茫中有一点焦灼的脸,过去就一把抱住他,着急忙慌的抓了手腕牵回去。

    沈苏靠着辛冉的胸膛很近很近,感觉就希望,能这样直到永远。只这一个瞬间,就足够他重新爱上辛冉。然而他们之间,这样的瞬间,有无数个,每一刻,都差不多是这样的。所以,也难怪,他为他痛苦了好些年,难怪他始终无法不爱这个人。之前有很多话,他始终不敢说出口。现在想想,只觉得心酸。

    其实沈苏心里也明白,就是辛冉不管他,作为一个成年人,他也应该有很多种方法自己回去。只是他不愿意承认,在他心里,出了事,辛冉永远是第一个选择,而且他潜意识里其实确信,辛冉不会不管他。如果错过了,他就真的再也遇不到,这样的人了。

    晚上的典礼快开始了,辛冉拉着沈苏坐上刚才过来的计程车,才松了口气。

    这个人啊,就这么让人不省心,在这里跑丢了怎么办?!辛冉心里一直腹诽,于是坐在车里,用严肃的口气叮嘱沈苏,在外面的一些注意事项,就那么一口气巴拉巴拉的说了好多。

    这一会,就好像辛冉比他大一样。沈苏虽然眼睛不时瞄着车窗外,装作心不在焉的不耐烦,其实心里觉得很感动,也很温暖,还有……好像男朋友。

第427章 第427节、读不懂() 
沈苏一低头,看到他里面穿着浅灰色的亚麻衬衣; 蓝色仔裤; 觉得还挺好看的; 没头没尾的就来了一句; “秋天了; 你怎么不穿白衬衣?这两个颜色都太暗了!”

    辛冉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无奈得瞪他一眼,“怕你跑丢了,还有工夫管穿什么衣服?随手抓了一件就跑出来了!”

    已经快到点了; 两个人也顾不上再多说什么; 就匆匆赶回去参加典礼。

    都准备好,再出来候场的这一会功夫,沈苏才觉得出去半天没喝水; 有点渴了。

    他跑到饮水机那里,找了个一次性的纸杯倒水,回座位的时候; 正好经过辛冉身边。

    两个人的步调很一致嘛!辛冉也刚去接了水回来; 很自然的顺手就拉起沈苏的手,握住自己的玻璃杯说:“是不是很烫?”

    就像小说里写得一样……他的眼睛里满是盈盈的笑意; 眼神很深邃; 像要被吸进去; 可是嘴角边微微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又很温暖,再加上辛冉轻轻握着他的手; 那微烫的水……沈苏抬头看向他,感觉自己也在变烫、变烫……

    预料当中的,辛冉跟沈苏都没有奖项。然而,从现场出来到宾馆的路上,辛冉讲着各种笑话,逗得沈苏各种开心。沈苏感觉,他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怀大笑过了。

    走到电梯跟前,辛冉往前一张,瞄了眼自己的头发,随口道:“鬓角长得好快,才刚理过又长了……”

    沈苏不知不觉得就伸手过去,摸了一下他的耳朵上面。

    辛冉停下脚步,歪着头看他。

    沈苏才反应过来,自己不知道在干什么,急忙要收回手。辛冉却抢先一步,按住了他的手指,修长的手指合拢,顺势握住了他的四根手指,“我不仅是头发长得快,你要不要……再摸摸其他的地方?”

    沈苏急了,使劲把手抽了回来。

    辛冉抚着头发就笑,“我说的是胡子,你以为是什么?”

    “叮铃”一响,沈苏不理他,不等停稳,就急忙跳上了电梯。然而,只有他们两个人。沈苏站在右边靠墙的位置,辛冉就那么随意的站在正中。电梯门关闭的那一瞬间,忽然都安静了下来。

    就要到沈苏房间的那一层了,辛冉突然往他这边靠过来,站在他面前。

    沈苏脱口而出道:“干嘛?!”

    辛冉一怔,微笑一下,闪身站到了另一侧,面对电梯。

    沈苏站在后面,瞥一眼他高大的背影,莫名的,有点心虚。

    电梯门开了,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回到房间里,沈苏越想越觉得……辛冉是不是不高兴了?然而刚才,他真的没有旁的意思,他只是下意识得那样说。沈苏想着想着,就又点开了手机。

    “这是一件礼物,没有机会送出去,也不准备再送了,重要的只是,那一刻的心情,过之不复。找一个可以跟你一起发疯的人,果然是件难事。有认领的没?”

    沈苏看着配图,是一个棕色的玻璃碗,花纹精致,晶莹剔透,也许是他照片拍得好,看着就像有生命一样,非常漂亮。不过沈苏不太明白,这一条,是什么意思?沈苏又往前翻,找了好几页,才看到这样一条:“有没有这样一个人,想让你送ta一个碗?有没有这样一个人,会送你一个碗?”

    看来是有关的,可是沈苏更迷糊了,为什么要送人一个碗?送碗是什么意思?!

    “有时候不是不懂,只是不想懂;有时候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想说出来;有时候不是不明白,而是明白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于是就保持了沉默。看不清的东西,就让它继续模糊下去吧。有些事,有些情,有些爱,有些人,看得太透彻,只会成为伤害。”

    沈苏下意识的咬着指甲,他说的要送碗的人,是我吗?那懂不懂什么的,说得又是谁,他还是我?还是……其实就是没什么特别意思的?搞什么乱七八糟的嘛!写个心情跟谜语一样!

    反正回去也没事,就也不着急。回去面对四面墙,其实还不如到处看看。第二天天气很好,沈苏定的是明天早上的机票,就再出去逛逛街。

    他又一个人出门了,走出去没多远,就觉得有人跟着他。沈苏回头去看,就见辛冉从路边一只硕大的邮筒后面走出来,笑微微的冲他打招呼,“嗨!”

    沈苏揉了揉眉心,“你跟着我干什么?”

    辛冉背着手,慢条斯理的走过来,“钱带了吗?导航装了吗?宾馆记清了吗?我怕你再迷路啊!”

    “呃……”沈苏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不会了……”

    “所以,现在我可以……跟着你了吗?”

    “嗯……”

    一时无话,沈苏信步走进了路边的一间书店。

    这天阳光很好,照得人懒洋洋的,沈苏就倚在书架那儿,安静自在的站着看书。

    辛冉则眯缝着眼睛,专门瞄着沈苏,业余看书。因为看书,就可以不说话了,是吗?当然他也承认,在专注的看书的沈苏,特别有气质,可以暂时让他忘记,这人是个吃货,就连定位都要说饭店的事实。然而,有这人在跟前,他看不进书去。

    辛冉凑到沈苏身侧,伸头过去看他在看什么书。“《活着活着就老了》……哦,冯唐的。”

    沈苏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辛冉清了清嗓子,有选择的念着书页上的字,“茶是一种生活,酒是一种生活。都是生活,即使相差再远,也有相通的地方。酒是火做的水,茶是土做的水。人散夜阑灯尽羹残,土克火,酒病酒伤可以用杯清茶来治。茶喝多了,君子之间淡如水,可以在酒里体会一下小人之间的温暖以及市井里不精致却扎实亲切的活法。酒要喝陈,只能和你喝一两回的男人是不能以性命相托的酒肉朋友。茶要喝新,人不该太清醒,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不必反复咀嚼。”

    沈苏终于抬起头来,看了看辛冉手中跟他衣服很配的米色册子,“《云雀叫了一整天》?好奇怪的名字,这是谁写的?”

    “木心。”辛冉忽然站直,退后几步,一本正经的说:“我是一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哪……你再不来,我要下雪了。”

    沈苏摸了下头发,“天还没黑呢,你就开始做梦了。怎么听着,像病句呢?”

    辛冉捂着胸口,做忧伤状,“诗人那一颗敏感颖悟的心啊,你究竟是没有的。没有就算了,然而,你也读不懂。”

    沈苏忍不住给他逗笑了,刻意忽略掉,他说的这个读不懂,是指谁,是指什么。他合上书往前走,“喂那个诗人,交钱去吧。”

    辛冉呼啦啦的跑去交了钱,却把木心的诗集塞给沈苏,拿过了他手里那本书。

    沈苏不解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