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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

锦衣卫厂花基情录-第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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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rles,不给我们介绍一下你身后这位帅哥吗?”说话的男人似乎有拉丁血统,棕色的眼睛,深麦色的皮肤,长至肩膀的褐色头发编成小辫子,粗壮的胳膊上纹满了粗犷的纹身,说话的嗓门很大。

    在这位拉丁男子的身边,坐着一个黑发黑眸的亚裔男子,白净斯文的面孔,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带着点书生气,低着头安静的喝酒。

    叶哲成显得心情很愉悦,把兰煜拉到身前,给他逐一介绍起来。

    他先指着拉丁男子,说道:“这是io,来自古巴。”然后指着亚裔男子:“他叫刘玉斌,沈阳人。”

    最后一位是刚才跟叶哲成拥抱的英俊男人,从近处看,他的容貌越发俊美出众,眼珠子黑中泛蓝,五官比东方人深邃立体,又比西方人精致细腻,显然是个混血儿。

    他不等叶哲成介绍,就主动的微笑道:“你就是兰煜吧?我经常听charles提起你。”

    兰煜微微一愣,心里有点纳闷,这人怎么一副很了解自己的样子,可是自己从没听叶哲成提过他啊。

    “你……你好!”

    “呵,大家都叫我jon。”

    兰煜点点头:“很高兴认识大家,我叫兰煜。”

    兰煜礼貌的伸出手去跟大家一一握手。当轮到jon的时候,jon的表情却似乎有瞬间的不自然,不过旋即掩饰下去,也伸出手来,但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就挪开。肌肤相接触之时,兰煜感觉到jon的指尖冰凉。

    的礼仪无可挑剔,笑容也非常得体,可是他明明是笑着的,却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温度,隐隐透出高人一等的矜持和傲慢。反观io和刘玉斌则亲切自然得多。

    叶哲成跟他的这三位朋友,看起来国籍和背景各不相同,也不知道这看起来南辕北辙的四个人怎么会凑到一起的。

    叶哲成似乎看出兰煜的疑惑,主动给他解释道:“你一定奇怪我们这伙人怎么会聚到一起的,实不相瞒,我们以前是同一个乐队的。”

    “乐队?”兰煜惊讶的合不拢嘴。别的人也就罢了,他实在想象不了,长着一张冰山脸的叶哲成登台表演的情景。

    兰煜眼中的怀疑被io看在眼里,他嚷嚷道:“嘿,你别小看我们,当年我们echo乐队在伦敦可是红透半边天,演出时万人空巷,一票难求呢!”

    io的大嗓门引来了旁人的侧目,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转头望过来,看清他们的样貌后两眼放光。

    “echo!天哪!你们是echo!啊啊啊!charles!charles!!”那金发妞激动得泪流满面,疯了一样尖叫着冲过来,与此同时,人群也开始骚动起来,纷纷朝他们涌过来。

    兰煜吓了一跳,心想这英国的追星族比国内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酒吧保安迅速行动,将热情的人群隔开,不过粉丝们显然不甘心就此错过偶像。

    “ho!我爱你!”

    “echo,自从你们解散后,就再也没听过带劲的摇滚!”

    “是啊是啊,既然来了,就给大家唱一首吧,求你们了!”

    粉丝们的恳求一浪高过一浪,酒吧老板为难的看着他们四人,说道:“这可如何是好?”

    io一脸兴奋,跃跃欲试,对叶哲成道:“老大,盛情难却啊,不如咱们来一首呗?”

    刘玉斌深情的望着舞台上的架子鼓,好像看着阔别已久的恋人。

    则对着叶哲成微微一笑,轻声道:“charles,自从echo解散,我就没有再碰过吉他,可是当年……真让人怀念!”

    所有人注视的焦点都落在了叶哲成脸上,叶哲成没有太多表情,只有意无意的看了兰煜一眼。兰煜也正望着他,乌黑明亮的眼眸闪动着一丝期待,还有一丝疑惑。

    于是,叶哲成淡然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酒吧常年有乐队驻唱,各种乐器设备都很齐备,爵士歌手自觉的退至幕后,将舞台让给昔日闪亮的echo摇滚乐团。

    叶哲成等四人到后台准备演出,观众们将舞台围得水泄不通。

    兰煜当仁不让的占了离舞台最近的位置,那个尖叫的金发洋妞,也是叶哲成的狂热粉丝,就站在他旁边。

    兰煜看了那金发洋妞几眼,忍不住问道:“请问……他们当年真的有那么红吗?叶哲成……我是说charles,他在乐队里是什么角色?”

    那洋妞用看外星人的眼光上下打量了兰煜一番,不可思议的问道:“你不是他的朋友吗?怎么连charles是主唱都不知道?”

    “呃……我跟他认识也没多久,而且他在中国又不唱歌的。”兰煜顿了顿,不甘心的补充道,“他现在当导演了呢,很厉害的导演!”

    “哦,那不奇怪,charles就是个天才!”洋妞两眼冒红心,见演出还没开始,索性跟兰煜聊起来,给他普及echo乐队的知识。

    “说起echo乐队,他们每一个成员都很厉害呢!先说io,最开始他只是个街头卖艺的流浪艺人,但他对乐器天生非常擅长,据说可以娴熟的演奏几十种乐器,偶尔的机会被charles发现,拉他入伙做了贝斯手。”

    “刘玉斌,就是那个中国小子,是echo的鼓手。别看他瘦不拉几的不起眼,你知道他是学什么的吗?”

    “他学什么的?”

    “他在布里斯托大学攻读空气动力学博士。”洋妞看了一头雾水的兰煜一眼,卖弄的问道,“你知道空气动力学是干什么的吗?”

    “不知道。”兰煜老实的摇摇头,这专业名气好拗口。

    “笨!你们国家有个两弹之父,叫钱学森的,知道吧?他就是学空气动力学的,懂了吗?”

    钱学森不是造□□的嘛?兰煜望着刘玉斌的目光立刻肃然起敬起来。

    “学霸啊,好牛逼!”兰煜感叹道。

    洋妞压低声音道:“听说他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呢,嘿嘿!”

    兰煜崇拜的看了这位洋妞一眼,心想这位姐姐也太中国通了吧,连红三代都知道,追星追到这份上也是神了!

    兰煜想了想,又问:“那位jon呢,他看起来不是普通人呢!”

    “嗯,算你有点眼光,jon是正宗的英国贵族呢!他的爷爷是德文郡公爵,他父亲娶了一个中国女子为妻,生下独子自小就深得老公爵的宠爱,毕业于剑桥法学院,不出意外的话,他将来会继承公爵之位。他也是个音乐天才,吉他弹得出神入化,被charles邀请加入了echo,担任首席吉他手。”

    洋妞喝了一口鸡尾酒,继续道:“不过,他们仨跟charles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啦!”

    “真的?”兰煜不由得瞪大了眼。

    “门萨俱乐部知道吗?就是智商高于148的天才才能加入门萨,charles的智商是168。他年仅25岁就修完了哲学和音乐双博士学位,是剑桥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双博士学位获得者。不过,学业只是他一部分的成就,他在20岁组建了echo乐团,担任主唱,岁又开始做戏剧编剧,他编写并导演的音乐剧曾经获得英国戏剧奥利弗奖,在莎士比亚戏院连映十来场,轰动英伦,连女王陛下看完后都赞不绝口呢!”

第94章 吹笛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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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萨俱乐部知道吗?就是智商高于148的天才才能加入门萨,charles的智商是168。他年仅25岁就修完了哲学和音乐双博士学位,是剑桥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双博士学位获得者。不过,学业只是他一部分的成就,他在20岁组建了echo乐团,担任主唱,岁又开始做戏剧编剧,他编写并导演的音乐剧曾经获得英国戏剧奥利弗奖,在莎士比亚戏院连映十来场,轰动英伦,连女王陛下看完后都赞不绝口呢!”

    “三年前charles执意解散乐队,离开英国,大伙儿都非常惋惜呢,后来听说他转战大屏幕,做电影导演,想想也是蛮适合他的。总之,以他的天赋和才华,不管做什么,都能成功的吧。”

    兰煜拿起手里的啤酒灌了一口,咂巴着嘴巴,心里又是骄傲又是纠结,一会儿想自己一定要抱紧叶导的大腿,一会儿又担心自己的男人这么出色会不会被人抢走。

    没等兰煜纠结多久,舞台瞬间暗了下来,喧嚣的人群也一下子安静下来,众人都屏息凝视,静静地等待着……

    一线金色的光芒从天而降,黑暗中的舞台露出峥嵘一角。

    echo乐队的四个人都换了装束,以黑色为基调,搭配着暗银色的金属配饰,显得几分神秘的气息。

    兰煜的目光黏在叶哲成身上,他穿着一条黑色紧身皮裤,修长笔直的腿型尽显无遗,脚上穿着一双镶满铆钉的黑皮靴,上身则是一件银色衬衣,系着一条黑色丝光领带。

    淡蓝色的灯光映在他冷峻的面容上,宛如一座玉雕,他半闭着眼,一动不动的站在舞台中央,只是静静的站着,却散发出致命般的诱惑。

    突然,他双眸倏然睁开,手指微微扬起,激越的鼓点和华丽的吉他声骤然响起,宛如一道闪电劈开黑暗,令兰煜想起那一句诗“银瓶乍破水浆迸”。

    在激动人心的前奏声中,叶哲成慢慢的拿起话筒……

    兰煜素来知道叶哲成有一副好嗓音,他曾经如此着迷的听叶哲成念剧本,心中还暗暗惋惜,叶哲成不去做声优真是可惜。如今才知道,他以前见识的都太浅薄了。

    耳边回荡着的歌声似乎是穿越时空而来的,是如此的迷人,竟找不出合适的词来形容,华丽而磁性,慵懒而神秘,尾音带着一点点沙哑,犹如小勾子般在心头挠着,让人心痒难搔。

    兰煜好像被施了定身法,无法动弹丝毫,只能怔怔的望着舞台中央那光芒四射的男人。

    歌曲渐入□□,曲声越发高亢狂烈,人群狂热的挥舞着手。

    io甩着满头小辫,手指在吉他弦上以几乎超越肉眼可见的速度拨弄。

    白面书生一般的刘玉斌完全想换了一个人似的,赤/裸着上身,一边扭摆一边疯狂的敲打架子鼓,狂野之气尽显。

    骄矜的贵族青年jon,也撕去了矜持的外袍,如痴如狂,抱着吉他,指尖花样百出,上下翻飞。

    可是兰煜的眼里看不到别人,他的目光完全被主唱叶哲成所俘获。

    此时的叶哲成跟平时判若两人,不再是冷若冰霜的面孔,他的眼睛亮得惊人,跳动着狂野的光芒。

    歌曲进入□□,表演也趋于狂热,震耳欲聋的鼓声敲击在人们的心房,叶哲成性感的嗓音渐渐拉升,如满张的弓弦,高亢的几乎要掀翻屋顶,刺破耳膜。

    叶哲成随着那狂热的鼓点激情的扭摆身体,动作刚劲矫健,宛如一头雄狮在舞动。

    随着一个潇洒漂亮的转身,他突然猛地扯掉了脖子上的领带,在手里揉成一团,用力掷向狂欢的人群。

    随着他的动作,衬衫的纽扣也迸开来,脖子上挂着一条窟窿吊坠的银色颈链,不时的跳动着,汗滴顺着结实的胸肌往下滑,一直淌到性感的小腹上。

    人群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两个粉丝为了抢叶哲成的领带扭打起来,现场差一点失控。

    兰煜微微恢复心智,观察了一番周围,发现有人挥着膀子狂舞,有人忘情跟唱,他身旁的金发洋妞泪流满面,激动得泣不成声。

    兰煜算不得摇滚迷,但是在这样的气氛渲染下,也激动得浑身热血沸腾。echo的live演出实在是太有感染力,难怪粉丝会那么迷恋那么疯狂。

    兰煜也曾被当做歌手培训过,教他唱歌的老师跟他说过,一个真正的歌手应该用灵魂去歌唱。这么多年以来,他都没能真正领悟到老师的意思,但是看着叶哲成的演唱,他突然明白过来其中的含义,因为叶哲成,正是在用灵魂歌唱!

    一曲完毕,jon突然扔下吉他,又哭又笑的冲过去,跟叶哲成紧紧拥抱,台下的观众嗷嗷叫着,拼命的吹口哨。

    兰煜感觉这一幕无端的刺目,也不解为何观众如此激动,便问旁边的洋妞:“观众为啥吹口哨?”

    洋妞暧昧的笑笑:“因为……他们俩曾经是一对啊!”

    “什么?”兰煜像被人狠狠抽了一巴掌,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

    “不信你看……”洋妞拿出手机,翻出相册里的一张echo的老照片给兰煜看。

    兰煜忍着酸涩,凑过去仔细看,照片上的男人留着长头发,穿着满是破洞的牛仔裤,潇洒不羁的抱着把吉他,虽然他跟现在的样子差别很大,不过兰煜还是一眼认出这就是叶哲成,只不过比现在更年轻一点。

    洋妞又往后翻了一张,兰煜的脸色黑了起来。那是叶哲成和jon的合照,似乎是一场演出结束后,两人都□□着上身,脸上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搂在一起忘情的亲吻。

    “那是他们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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