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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节

邂逅调香师-第88节

小说: 邂逅调香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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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你觉得,我去伦敦,是为了和冽哥哥在一起?”左再的脸上已经没有一丝笑容了。

    霍风对她有这样的看法,是左再没有办法接受的。

    霍风怀疑左再是不是处女,左再并不介意,虽然左再自己没有做过调查,但按照书上说的,毕竟大多数人的第一次,应该还是有落红的。

    左再没有,霍风觉得奇怪,左再并不觉得冒犯。有误会,解释清楚就好了。

    可是,霍风怀疑她在跟他谈恋爱的时间里面,跑去伦敦和程冽在一起,这也太伤感情了。

    左再起床,把自己收拾妥当,就让司机吴哥来接她了。

    是因为她昨天比较主动,所以霍风就觉得她的经验比较丰富吗?

    稍微有点理智,随便想一下就能知道,如果左再有心骗他,经验丰富的话,还不知道装一下吗?

    霍风理智上和情感上,其实都是相信左再的。

    但他没有办法抑制自己心里面那颗怀疑的种子的芽。霍风从小就不信任婚姻,没有家庭给予的安全感。霍风的心理,要比他自己想象的脆弱得多。

    他需要时间来消化给小费的时候现的这件事情。

    霍风有点讨厌这样的自己,他也意识到自己刚刚伤害了左再。

    这样的怀疑,说出来是伤害,不说的话,两个人之间又会有更大的隔阂。

    左再走的时候有点难过,难道真的和冽哥哥说的一样,爱情很简单,婚姻很复杂,人要经历过很多次尝试,才会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第一次,会不会流血这件事情,并不是左再自己可以预测的,她看了很多书,她知道那层膜不代表什么,不是每个人在第一次的时候,那层膜都还是完好无损的,也不是每个人的在第一次的时候就一定会破裂。

    一个人是不是处女这件事情,就算是经验老道的妇科医生也不能够准确判别,霍风纠结于这件事情,怀疑她的付出,左再觉得自己原本认识的霍风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如果霍风是这么多疑的人,如果霍风一开始就很计较她和程冽曾经的关系,那左再可能并不会真的走到霍风的身边。

    一个多疑的人,肯定一开始就会让她和程冽划清界限。

    而这样的话,左再一开始就不会来到霍风的身边。毕竟她那个时候还是可以很轻易地转身的。

    左再不明白,他和霍风之间的信任建立了这么久,居然就这么轻易地被有没有血迹这样的一件事情给打败了。

    这也太脆弱了吧?

    左再觉得霍风无理取闹,霍风觉得左再恼羞成怒。

    …………………………

    2o17年的8月3日。左再的婚礼。

    新郎是谁呢?

    ~~~~~~~~~~

    留个悬念吧~8月3日是程冽的生日,也是小墨的生日。

    小墨是不是说的都是实话?如果用这样的神转折,小墨还可以写许多许多的字。

    但还是不要虐了,一暖到底,才符合小墨写这本书的初衷。

    如果小墨还要继续写书的话。就和大家相约在2o17年的8月3日吧。

    写什么好呢?小墨再写的话,肯定得有墨尔本了,对不对?

    同名《飘荡墨尔本》好不好?

    哈哈,小墨的完结感言有没有很任性?

    感谢大家陪伴小墨走过第一本书的历程。

    如果记得的话,2o17年的8月3日,来溜达一下,看看小墨有没有开始新的征程,顺便祝小墨生日快乐吧。

    (全文完)

新书《骑遇》,期待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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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二年级,因为学校的交流项目,去了布里斯班。

    那是我第一次去澳洲,因为还未成年,必须住homestay。

    住的那一家离市区很远,不堵车都要开一两个小时的那种远郊。

    对于布里斯班这样的澳洲城市来说,郊区并不意味着荒凉。

    相反,那是一个富人区。

    因为住家爸爸是一个建筑师,所以住的那栋房子尤其地漂亮。

    房间是落地窗,窗外有一片青翠欲滴的草地,临近窗户的地方,种了一片草莓。

    天生天养的草莓,没有温室、没有大棚、没有防护设施。

    早上起来,睁开惺忪的睡眼,拉开窗帘,就会看到有鸟飞过来啄食草莓。

    伸个懒腰,走出房间,挑几颗熟透了的、没有被鸟儿光顾过的草莓。

    美好的一天,从和鸟儿们共进早餐中开始。

    那是记忆中特别美好的一段时光,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这么喜欢亲近大自然。

    在一个并不寒冷的南半球冬日早晨,我拿着一个苹果,从大门出去,准备细细“游览”一番我生活的这个地方。

    我把苹果咬在嘴里,低头穿鞋。

    然后头也不抬地伸手开门。

    才心满意足地走了两步路,就撞上了一匹将近一米八的高头大马。

    没有一点点防备,慌乱的我把才咬了一口的苹果吓得掉到了地上。

    在此之前,不是没有见过马,也不是没有在公园和景区里面骑过颜色各异的小马驹。

    但明显比我高出一个头还不止的马,确实是第一次见。

    在我不知所措之际,一个穿着骑士服,英姿飒爽的金发美女,适时出现。

    她和我说抱歉。

    说她的马儿,可能是因为闻到了苹果的味道,才会靠门这么近。

    我抬头看马。

    这匹在初升的太阳下,与我不期而遇的马,散发着栗色的光芒。

    漂亮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看我,又看看掉到地上的苹果,如此反复。

    我有点不太确定地把苹果捡起来,送到它的嘴边。

    马儿一口就吃掉了苹果。

    金发美女亲昵地挠了挠自己的爱驹,说了一个超出我当时词汇量的单词。

    我猜是在数落她的马儿贪吃。

    马儿的眼里噙满了笑意,浓密的睫毛让眼睛显得越发深邃。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了澳大利亚,喜欢上了马。

    虽然,成年后再回澳洲求学,大部分时间都在墨尔本,但在布里斯班的那段和鸟儿抢草莓、喂马儿吃苹果的记忆,却始终是鲜活的。

    《骑遇》,是一个深藏心底的,关于马术的爱情故事。

    感谢一路相随的小伙伴,也欢迎第一次来到飘荡墨尔本文字世界的你。

    相约20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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