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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你攻我容-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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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不算病吧!”总是要反驳一下的。

    “我只是,没找到像和周筠若在一起那时候一样,整颗心都像在痛的感觉。”那种刻骨铭心,体验过的人在得到其他感觉的时候都觉得不算爱了。

    所以苏明筝才没办法和那些尝试过的对象继续下去,没有爱,算啥谈恋爱呢?

    “标准太高了啦,一般人哪会这样的,你还是试试一般人的恋爱吧?”

    “好吧……至少欲求不满的问题得解决一下。”苏明筝坚决了起来。

    “好!我先打电话给个朋友,我们去征服拉吧!”

    “要去那里呀……”苏明筝还挺少去的,因为不想找对象又混在那,很麻烦。

    “当然呀,还有别的地方更容易让你找到对象的吗?”方程翰其实有个私心,他一直都知道苏明筝长的好看,而且还在女生中吃得开,就想带着到那个朋友工作的拉吧去,想看苏大小姐所向披靡,引无数拉拉竞折腰的画面。

    简单说,就是看戏不怕事大。要是能看苏大小姐开后宫,众佳丽争风吃醋的剧情,简直能配下两大碗白饭,还能整天笑呵呵。

    “我还以为要慢慢来的……”找对象能这样事急硬上弓的嘛?苏明筝有点不起劲,仍旧趴在吧台上。

    “不行,要治病!”

    “你才有病!”

    吐槽完,苏明筝倒是有了个新点子,急待实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苏明筝决定要素颜去,不对,全脸是素的,但还是要画眉毛,而且画得比平常粗。

    然后她不穿名牌了,特意拉着方程翰到学校附近的商店买了套衣服,普通的灰色圆领t恤,蓝色牛仔衬衫配上差不多色系的牛仔裤,腰间一条棕皮腰带,杂牌运动鞋。

    头发也不要发夹了,就用橡皮筋绑个小小的马尾,身上的饰品包括耳环通通拿下来。

    变装完成!

    “为什么要这样──”方程翰看着走出来的苏明筝惨嚎。

    “去拉吧不是就要这样?”虽然现在流行不分,但中性派的在拉吧还是有很大市场,这是苏明筝的认识。

    现在的苏大小姐不太熟识的可能认不出来,完全是个带寒酸书生气的文艺青年,背着个书包,就是郁郁不得志的模样。

    “你原本那样就很好呀──”方程翰有点担心征服大计会失败。

    “多谢夸奖呀。”苏明筝拱拱手,“反正是去玩嘛,就这样玩玩。”

    “不是常有句话说,希望人家不是因为我的钱而喜欢我。”

    “原来你学那些无聊公子哥,搞王子变穷小子的游戏呀!说,是不是除了宅,你还偷看偶像剧!?”

    “哎,这叫微服出巡,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好不好,唐伯虎还当家丁呢。”

    苏明筝想换换心情,今晚就偏不当苏大小姐,就当个小上班族,看会不会有人喜欢我?嗯,那些无聊公子哥可能就是这样的心情吧……

    “对了,先去换钱,除了信用卡我身上就只有大钞了,多的钱还得藏起来。”换装后的苏明筝推着方程翰的背,硬是把人给推走了。

    “钱给我呀,喂!我说真的,我帮你保管呀──”被推着走的期间方程涵还这般大喊。

    方程翰领路的那家拉吧座落在西区有名的彩虹广场内部,虽然入口在地下室,生意却显然不错,电子音乐声和人声相互喧腾,人们摩肩擦踵,由楼梯往店内前进得随时准备让路,避免撞到人。当然,里头的人九成五是女性。

    像方程翰这类混在其中的男人基本就像透明了,一被看破男儿身就不再有人多理会,让他哀叹了一下美色无人赏。想小爷在基吧可是叱咤风云,他怀念了。

    苏明筝就安安静静地跟在损友背后,像个不善交际的面瘫。

    点了两杯酒,方程翰又哀叹了一声,苏氏后宫大计果然泯灭于无形,他都不好意思跟那个朋友打招呼了,因为没啥好夸耀的。

    这都是因为主角太过低调,尽管相貌并没变,但酒吧光线那么昏暗,谁会一下看清别人的长相,要吸引人注意还是得靠闹,衣着能夸张就更夸张,声音能多响就多响,做人有多能起哄就尽量,越是这样就越能吸引人注意,就有机会狩猎到自己的对象。

    苏明筝拿杯莫吉托坐在角落的桌子,叼着根吸管悠悠地喝饮料。如果是平时的她,不需要闹,只需要走进来就像女王降临,脚下都像自动生成红地毯,这是因为气势,或者有些人说的气郴,当然身上名牌造出的光环也不可或缺,甚至是脸上的表情、身上的仪态,不过这时候苏大小姐都收敛了。

    背刻意微微驼着,就像有些太高太瘦的人习惯性的那样,眼光也不与人相触,一个自信的人是不怕与人四目相接,所以太过坦然地与人对视,习惯的气势就会泄露,不如不要对视,当然这样会让人觉得畏缩孤僻,身上的萧索又酿造一股疏离的气质,因此暂时无人与她搭讪。

    这家拉吧走的是活泼路线,店内有个高起的舞台,适合有表演欲的人上台表现,舞台的左方设有一个小小圆形的高台,高台上架着麦克风,应当是提供给有音乐专长的人。

    既可以跳舞,又可以唱歌,酒吧主人考虑的倒是很全面。

    苏明筝坐下的时候,舞台上已经有人在表演,是个留着金色短发的女子在跳舞,苏明筝看着像是叫做机器舞的舞蹈,之所以是看着像,那是因为看似无敌的苏大小姐最大的短板名唤跳舞。国标舞经过严厉的教练琢磨,小时候还学过一段时间的芭蕾,一般人可能以为这人不可能不会跳舞,但事实正是,除了国标舞以外的舞蹈,苏明筝都会肢体失调,笨拙不堪,无药可救,学那芭蕾,只是拉筋痛,没用!苏大小姐想到就想摔东西。

    出去玩的时候苏明筝从不跳舞,但正式舞会跳起国标舞又是有模有样,导致极少人知道她这项短板,可不会跳就不想跳,不想就不喜欢,不喜欢就不了解,因此苏明筝对舞蹈的分类一知半解。

    金发女子跟随节奏扭动关节略显僵硬的四肢,彷佛过电一样机敏波动,又时而如断了电般颓然无力摆动,当重鼓点击下,她又能让所有肢体剎那停顿,富有未来感的锐利动作,和顽皮笑着的表情,站在舞台正中却全不怯场。

    在音乐停止的那一刻,机器娃娃也宛如电池被拔去,随之终焉,女子的笑却没褪去,回复血肉之躯的她重新站直,舒适地面对的观众,巧笑倩兮,接连对台下抛媚眼。

    苏明筝不得不佩服,即使初中的时候就认识到自己喜欢女生,她也没做过这种事,对满场子的女人抛媚眼,真是想都没想过。

第23章 不是来找419() 
对满场子的女人抛媚眼,台上的人就是做到了,眨眨眼、摆摆头,彷佛还不打算下来。

    而音乐又落下。

    这次是首快节奏的嘻哈电子舞曲。

    有个室内也戴帽子,还故意将鸭舌帽的帽檐拉歪的小男孩,喔,应该是小女孩爬上了圆圆的小台子,夺走麦克风。

    看来脸嫩,打扮十分中性的女孩穿着件棒球外套,脖子挂着粗粗的金项链,走得是国外嘻哈歌手的风格,唱起嘻哈来也的确有模有样,连珠串的英文字眼从她的嘴里往外喷,虽然大部分的人或许都听不懂她唱啥,但那节奏打得好。

    鸭舌帽女孩边念着饶舌,边对跳舞的女子随节奏比手划脚,挤眼挑眉的,动物界的求偶也不过如此。

    但人家可不理会她,只面对观众,甩动蓬松的中短发,一只手从自己的脸颊抚过、穿过胸,直到腰间,直接镇住了全场。背过身,抖抖肩,将黑色的皮背心抖落,露出小可爱挡不住的香肩和美背,又不让人多看地穿回,交叉往前走两步,大腿往左右一跨,来了个深蹲,蹲着旋转回身,大腿的侧面又勾得观众欲罢不能。

    她站起身,大长腿往旁一跨刚好在嘻哈小子的面前,惹得嘻哈小子眼睛都快瞪出来。

    几个跳跃垫步,金色短发女子开始了一场性感热舞,在这冷冷的天气,大家都穿着长袖长裤,就她不但穿着小可爱与短袖皮背心,下身更只有短短的热裤,两条大白腿随着舞蹈在所有人面前晃来晃去,肉感十足,皮背心的领口镶了一圈毛,毛茸茸地在她的小脸旁边搔呀搔,让她看来像只魅惑的小狐狸。

    看着她肉肉的大长腿,苏大小姐定住了。

    动感十足,又狂野,金发女子用动作、用眼神,勾引场子里的观众都跟着她跳起来,而她享受这股热浪,只是偶尔、极偶尔才看看那奋力唱着的嘻哈小子,挑逗挑逗她,原本容易夺取主场的歌手成了背景配音。

    她的舞蹈看得出跳得极好,应该有专业的背景,但此刻只为娱乐。

    等这首歌结束,金发女子才往台下跳,挤到墙边的小桌坐下,用手搧风,搧滚烫的脸颊。嘻哈小子也跟着挤过来,不死心地搭讪,很快就被打败撤退,但周围眼看还有许多人准备过来递补位置。

    一个看来不起眼,瘦瘦高高,穿着牛仔衬衫的女子端着一杯刚点的饮料,挤进了包围圈。

    穿着牛仔衬衫的女子将手里饮料递给刚跳下台的金发女子,询问:“我想请你喝杯酒,可以吗?”

    金发女子看了看眼前斯斯文文的人,忽然笑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扬声回答:“好呀。”

    事已定局,跳舞女神被人给搭讪走了,众人失望地一哄而散,除了少许不甘心的继续在一旁斜眼偷看,其余的各找各妈,各寻乐趣去了,舞台上又有新的自愿者,又开始另一场热情的炫耀。

    “我叫苏明筝。”穿着牛仔衬衫,绑马尾,清清爽爽的女子自我介绍。

    “我叫张善珂。”始终笑得勾人的金发女子也随之。

    张善珂喝了口苏明筝递过来的酒,是冰冰凉凉,还有着薄荷香气的莫吉托。

    “嗯──还算喜欢。”

    “那就好。”苏明筝淡淡地说。

    两人隔着一张小桌子对坐,纷纷没有先说话,只是静静的,有些像是在打量对方。

    “为什么选我?”苏明筝先发问,尽管是伪装打扮中,她仍旧在意这个。

    “因为──”张善珂拉长了声音,“你长得好看呀!”话毕,满意的笑容就像只狐狸。

    她彻底满足了苏明筝。

    “别人看不出来,可是我就觉得你好看。有点小俊、有点小帅,眼睛特别漂亮。”

    “比那些演艺圈里的偶像小男神都不差,我说真的!我见过不少演艺圈的。”

    被这样拼命拼命地称赞,即使是苏明筝也脸红了起来,而且是和平常不同的称赞方向,从前可没人说她是男神。结果脸红的神态被张善珂认为好腼腆、好可爱,她直觉眼前的苏明筝应该是那种穷穷的、有点洁癖,木讷但生活规律的好青年。

    来酒吧肯定也是很偶然很偶然的一次,从前都没看过她!张善珂自己在脑中脑补了。

    “现在你这么腼腆,刚才可真够淡定的,说话都没抖一下。”将苏明筝定性之后,张善珂反而有点惊讶她刚刚挤进来的表现。

    “我不腼腆呀!”苏明筝实话实说,“你舞跳得很好,我想认识你。”

    木讷的小子反而很直白,张善珂又笑玻Р'了起来。

    其实就是苏明筝被她的大白腿给勾了,既然是来解决欲求不满的问题,那就对症下药,找个能让自己起色心的对象。直觉这么决定,苏明筝便来了,虽然她过去从没接触过这种热情舞者类型的女生,她身边最多的是千金小姐与大家闺秀这类型的。

    张善珂直接伸手握住了小男神的手,偏头用迷蒙的眼神扫了扫她,刻意暧昧地问:

    “要不要到我家?”同时用手指划了划苏明筝的手掌。

    哇──虽然来这种地方就是来狩猎,但苏明筝犹豫:这么直接真的好吗?

    于是,她用格外认真的眼光看着对方,“我不是来找一夜情的。”难道不是同样直接。

    被用这么诚恳的眼神注视,张善珂剎那间有些错愕,连忙又用暧昧的笑掩饰过去。

    “那么,小男神是来找什么的?”张善珂轻轻咬着自己的指尖,眼光继续像毛尾巴般扫着苏明筝。

    “找一段能好好谈的恋爱。”苏明筝坐直身子,坦然帅气地说。

    张善珂忽然也坐直本来歪歪扭着的身体,表情紧张地解释:“我也没找过一夜情的!”

    被她忽然紧张的表白给吓到,苏明筝怔了怔,就看见面前的女子弯了弯嘴角,身体凑近,往自己亲过来。

    张善珂的突袭顺利成功,在苏明筝白皙的脸上印了一吻,不过令她吃惊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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