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贤王 >

第138节

贤王-第138节

小说: 贤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辛辛苦苦的为他人做嫁衣裳。

    权力是个好东西,在绝对的权力面前一切的阴谋诡计都是阳春白雪,见不得光,纵然谋划的再周密也没有用。

    引用文中的一句话来阐述:“绝对的权力能够让如同苟参这样的无名之辈一夜之间成为大汉国一个秩奉几百石的县令,也能让富贵犹如申不同那样的官宦转瞬的成为一文不名的庶人、布衣、他从前之所以建立的基础和信心彻底的就土崩瓦解,不复存在。”

    觉得用发明创造以及超出古人的学识就能在西汉混的风生水起,想要将几千年后的文明亟不可待的搬运到西汉让华夏人早早富裕起来大杀四方,威震全球,这个贤王里基本不会有。

    纯真的人让飞翔羡慕,这个羡慕绝对不是贬义,是真的羡慕,就像我们在公园里看到呀呀学声蹒跚练步的幼童时的感觉一般样。

    因为纯真,就证明你生活的幸福指数很高,而你的痛苦也往往很简单,更是说明你还没有被这个复杂的社会环境所污染和腐蚀,你至少还保留着人性最根本的单纯。

    只有全社会教育和文明体系高度发展了,穿越者超前的、异于别人的行为才不会被认作疯子、被作为小白鼠研究。

    所以,不想像信奉哥白尼日心学说的布鲁诺一样,在公元一六零零年二月十七日于罗马鲜花广场被活活烧死的话,比布鲁诺提前了一千多年、位于公元前几十年的穿越者苟参,还是在西汉安安静静阴谋诡计的活着吧。(。。)

    看首发无广告请到

    请分享

    :

第225章相看两不厌() 
“我不答应”

    苟参听了其其格的话斩钉截铁的说:“我的公主已经被大汉天子宣布许配给我了,狂王这样擅自做主,胡作非为,难道不怕大汉天子动怒?”

    “他这样做,经过我的同意了么?”

    苟参的这句话听起来有些别扭,但是其其格还是被苟参坚决的神情和果断的语气所感染了,以为他是因为激动才有些语无伦次。

    “他在说,我的公主,他在心里把我当做他的女人。”

    其其格眼看着苟参,心里懵然就有了一种被人关爱、被人保护的宠溺感。

    其其格这一段本来因为父王翁归靡去世,异母兄长元贵靡被推翻王位,身边的人急剧的转变了对待她的态度而感到很是失落和无奈,有一种天要塌了的感觉。

    狂王泥靡身为乌孙国新任君王,他要娶老王的女人为王妃,这个其其格同别人一样,有怨言也无济于事。

    其其格一直就心里担忧,生怕自己和大汉国那个聪明俊朗的男子婚约因为泥靡当乌孙王的原因有什么变化。

    可是怕什么来什么,今晨,泥靡忽然的就征召其其格到了王宫,当着许多乌孙大臣的面宣布,要其其格嫁给自己的儿子细沈瘦。

    泥靡根本就不是征询其其格的意见,就是在命令其其格非要如此不可。

    细沉瘦是泥靡和匈奴女子生的孩子,长的粗鄙,性格蛮横。怎么能和苟参相比?

    其其格当时就在王宫表示了反对。说自己已经被大汉皇帝赐婚给了大汉国的护羌校尉。乌孙方面怎么可以单方撕毁婚约?

    “我当时分辩说神射手已经带迎亲队伍到了敦煌,难道狂王不怕因为悔婚引起两国矛盾,从而让大汉国发兵攻打乌孙吗?”

    苟参听其其格叫自己神射手,脸上带着笑说:“我不是什么神射手,其实射箭的本领稀松平常。”

    “本来参加射艺比赛只是响应天子的诏令的,可是在未央宫见到了公主,我就被公主的容颜所震撼了,心里迷迷糊糊的。也不知怎么,就胜出了。”

    “可能,就是如有神助吧,是上天要我苟参和美丽的公主千里有缘的。”

    其其格听苟参说的真挚,心里又是欢喜,又是酸楚,低头说道:“是啊,我当时在长安未央宫见到你,那么多人都冷冰冰的,唯独你对我笑……可见你是和别人不同的……”

    “可是。我的话没人听,狂王说。大汉不会因为乌孙国的悔婚而引起两国交战的。”

    “哦?为什么?”苟参很想知道这个狂王为什么就这样自信和有恃无恐。

    其其格又抬头看着苟参:“狂王说,大汉的相夫公主是赐婚给了元贵靡,那是因为元贵靡是乌孙的王,如今乌孙王已经不是元贵靡了,大汉国为了面子,哪里还能将相夫公主嫁过来。”

    这个狂王分析的也有些道理。

    这会阳光越发的强烈了,刚才两人陷入了重逢的喜悦里,没有在意,这会苟参觉得有些太热,就和其其格往亭子里去。

    其其格随着苟参的步伐,边走边说:“狂王说,他倒是想将相夫公主迎娶了,可是大汉国绝对不会,嗯,那个改弦而易辙……”

    其其格汉语说的很好,可到底还是对有些词语不太会用,苟参就说:“公主说的对,就是改弦易辙。”

    “这个泥靡也不是太糊涂,他倒是清楚大汉国将相夫公主赐婚给了元贵靡的,他泥靡算是哪根葱?”

    “沐猴而冠,自己封自己做了乌孙王就能为所欲为了?我偏偏不要他如意。”

    其其格听了苟参的话轻轻笑了笑,苟参一直就在侧目注视其其格,她这会一笑,宛如夏花开放,美艳而不可逼视,嘴里就说了一句:“其其格,你真美。”

    苟参在心里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其其格就像是后世异国的女子一样,完全不同与大汉国那些被陈规烂俗和矜持包裹起来的女子,所以毫无压力的就赞颂了其其格一句。

    其其格白净的脸盘本来因为天热,有些绯红,这会听到身边的少年这样夸奖自己貌美,心里更加喜悦,脸上更加的红润。

    其其格眼睛看了一下路边盛开着的小花,接着说:“既然泥靡不能迎娶大汉的相夫公主,那样就有可能得罪大汉国,所以,泥靡才一定要让我父王的王妃做他的王妃的。”

    “他说这样就有了凭仗,这叫退求其次。”

    “因为解忧公主到底是大汉的公主,我父王翁归靡是大汉国的女婿,那么他泥靡也是大汉国的女婿,大汉国应该在对待他和我父王的情分上,是一致的。”

    苟参皱眉说:“这是什么强盗逻辑账还有这样算的?”

    “那他为何一定要你嫁给细沈瘦——哦,我明白了,因为相夫公主被赐婚给元贵靡和你即将被我迎娶是同时的,就像是手心手背的关系,没有了相夫公主嫁到乌孙来,你要是嫁到长安,就没有道理。”

    “是的,狂王就是这样说的。”

    “还有,他说我生的美貌,他儿子细沈瘦一直都喜欢我,今后,他的儿子细沈瘦是要接王位做乌孙王的,那么我就是未来的王妃了,没有屈待我的地方。”

    两人这会到了凉亭里面,其其格看了一眼苟参,说道:“狂王说,大汉天子才不会因为我一个没有势力的女子动怒,大汉天子更看重的是乌孙和大汉国的未来,还说,你只是一个校尉,凡事听命于大汉天子,更不会有什么作为的。”

    苟参听了眉头一皱,沉声说道:“这个泥靡多大年纪了,怎么说话这样调皮?”

    “他这样做。他的父母兄弟家人知道吗?真是一个有娘生没爹教的坏孩子。”

    “说话太不负责任了。”

    泥靡的父王。乌孙上上一代的王军须靡就是因为死的早。不然哪里能有翁归靡霸占乌孙王位几十年,也不会有泥靡再推翻元贵靡自己作王。

    泥靡已经四五十岁的人了,苟参却说他是个坏孩子,其其格听苟参说的有趣,就看着他,苟参凝视着其其格的眼睛说:“我会不会有所作为不是让他说的我不是在这里站着的么?”

    “是,我知道你很好,我。我没有选错人,你果然是个勇敢而有情谊的人。”

    其其格真情流露,让苟参我见犹怜,他看着其其格这会又变成了蓝色的眼睛,心里犹疑了一下,伸手过去,轻轻的握住了其其格的手。

    其其格浑身一颤,抬头看着苟参挺直的鼻梁,心里忽然慌乱,轻轻摇头说:“你。你快走吧,你到赤谷城来太过于冒险了。要是被狂王发现了,那可就不好了。”

    “我既然来了,就要和你在一起,除非你不要我了,你要我走。”

    “不,我要你在这里。”

    “可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苟参将其其格的手握的紧了,沉声说道:“就是那个护羌校尉的官不做,我也要和你在一起,狂王要是敢来,我就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其其格一时间心里充斥了很多的话,可是不知从何说起,苟参见状,伸手挽住她的腰,轻轻的将其其格抱在怀里,低声在其其格耳畔说:“和你在一起,我也不怕危险,没什么能将我们分开的。”

    其其格轻轻“嗯”了一声,贴住苟参坚实的胸膛,将眼睛闭上,只希望这一刻时间停止,永远不要流走。

    河水哗哗的流淌,一红一黑俩匹马在凉亭边安静的站立,没有一丝风,苟参和其其格依偎着,相互轻喃细语,互相倾诉,也不知过了多久。

    苟参问:“你本来在我前面驱马的,怎么后来就跑到了我后面?”

    “嗯?”

    其其格有些不理解,苟参笑了一下说:“你那会从我们几个头顶跃马而过,模样可真是英姿飒爽啊。”

    “啊,原来在赤谷城里差点被马踏到的,就有你啊。”

    其其格脸上有些羞涩:“我那会心里很乱,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就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呆着……我父王从小就让我学骑马的,我的长安话,说的可好?”

    苟参又笑:“公主骑术精湛,苟参佩服的五体投地,汉话说的比我还好,更有甚者,装聋作哑的功夫,也是极其高明的。”

    乌孙和大汉风气也不一样,其其格喜欢苟参,这会见了他高兴不已,和苟参相互依偎着心里只有甜蜜,听到他打趣自己,就辩解道:“不是的,我那会去长安,父王说大汉是礼仪大邦,要我到了长安多学多看,要矜持,不要给乌孙丢脸。”

    “我从小就和王妃学习汉俗,自然能听懂你们在说什么。”

    “长安的大汉官吏都说我长的很难看,像是……夜叉,我真的不好看么?”

    “一派胡言”苟参郑重的说:“好看,他们那些蠢货懂得什么,你的美就是前五千年后两千年都无出其右,他们不懂得欣赏,绝对是吃不上葡萄说葡萄酸,妒忌”

    “前五千年后两千年?我哪里能活的那么久?”

    其其格将头靠在苟参肩上:“和你在一起的那几人都是谁?他们对你可好得很,生怕你被马踢伤。可我的马儿,是不会伤人的,更别说你。”

    “他们找不到你,可要着急了。”

    苟参心说果然,怎么那几个兵士还不来,也许是回使馆去了。

    “那几个人都是从敦煌带过来的,我们昨晚就住在大汉驻乌孙使者府邸。”

    “早知道,我就去寻你了……我早上还见了你们的使臣了。”

    “谁?魏和意?”

    其其格听苟参问询就回答:“是啊,就是那个魏和意,还有一个叫任昌的人。”

    “你在哪里见到他们?”

    “就是狂王的王宫里啊。”

    苟参一听,看着其其格柔顺的满头金发,心里想魏和意和任昌这两个酒囊饭袋,跑到泥靡王宫去做什么了?(。。)

    看首发无广告请到

    请分享

    :

第226章疑惑() 
ps:nbsp;本月第六章奉上。 求票

    “我昨天还见魏和意和任昌去王妃府邸了,”其其格说道:“王妃从来对我好,这一段狂王在她那里,她心情很不好,我就去陪她。”

    “我处境不好,其实她比我还难。”

    “我父王说,王妃虽然从长安来赤谷城几十年了,可是生活习俗还是大汉的模式。”

    “像王妃这种人注重情谊,心里接受一个人难,但是容纳了,一生就不会更改,是难能可贵的女人,我们都很尊敬她。”

    解忧公主嫁到乌孙国后,翁归靡果真对她宠爱有加,几乎是言听计从。

    翁归靡喜欢解忧公主,爱屋及乌,所以乌孙国这几十年来和大汉国关系处的非常好,解忧公主的作用,大家都有目共睹。

    感情生活中最缺的不是激情,而是激情过后的那份坚持,是青春逝去后的那份淡然的守候。

    因此,苟参觉得翁归靡不管是处于政治的因素还是真正的对解忧公主相敬如宾,数十年如一日对待来自长安的刘解忧,也是难能可贵的一个王了。

    其其格在感叹解忧公主,苟参却从她的话里听出了不同寻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