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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蜜宠逃妻-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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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婆。”

    “哦。”程晨乖乖应了,然后看着乔薇玲,道,“你好,老巫婆。”

    “噗!”对面,乔薇玲一口茶水差点呛进嗓子眼,瞪着程晨,“你叫我什么?”

    这时,一直默不作声的乔子砚不咸不淡扫她一眼,“巫婆。”

    要不是程曦够淡定,她几乎忍不住要被乔子砚补得那一刀逗得笑出来。

    程晨转头看了眼一直坐在不远处装酷的美男叔叔,眨眨眼,自来熟地从乔默笙身上下来走到他面前,“嗨,美男叔叔。我叫程晨,今年已经四岁半,人见人爱,活泼可爱。”

    程曦见女儿一看到长相出众的男性就这样主动,顿时一头黑线,再看看身边男人略带阴沉的脸。

    心中直叹气,这破熊孩子,看清楚,这位才是你该拼命抱大腿的亲爹。

    乔子砚这人,乖张冷冽,从来不喜欢小孩,亦讨厌跟任何品种的小孩子打交道。虽然知道眼前的女娃是程曦的女儿,而且她五官几乎跟程曦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

    他淡淡嗯了一声,低下头继续玩手机。

    程晨碰了个钉子,歪头看着他,却不屈不挠,“美男叔叔,你长得真好看。”

    程曦,“……”

    乔默笙面色又沉了几分,难道他长得很难看?!

    乔子砚抬眸瞥她一眼,又是一声,“嗯。”

    程晨见状,双手握成肉圈,双眼作星星状,“美男叔叔,你好酷哦……好像鲁鲁修大人。”

    “……”程曦几乎要暴走了。

    乔默笙则凝着眉,问程曦,“鲁鲁修是谁?”

    额……她答道,“一个妖孽变态的漫画人物。”

    乔默笙心里瞬间平衡。

    程晨嘟嘴不满看一眼程曦,“妈妈!才不是!鲁鲁修大人是我的男神!他最帅,最美,最腹黑,最温柔……”

    程曦,“……”

    乔默笙,“……”这该死的乔子砚,居然勾引他女儿!

    乔子砚顿时发觉自己开始喜欢这女娃了,他放下手中手机,朝着小程晨勾勾手。

    小程晨明显不懂得节操是何东西,屁颠颠走到他身边,“嘿嘿,美男叔叔。”

    乔默笙这样冷静自持的人,这一刻脸上的阴沉表情却非常明显。极为不满乔子砚夺走了女儿的注意力。

    乔子砚凑近她,抬眸看了眼程曦,然后道,“你比你妈妈有眼光。”

    程曦只得专心盯着电视,只当自己耳朵完全聋了。

    没过多久,乔慕然一家也来了。一众人坐下来吃饭。乔御成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小程晨。

    虽然他之前对于乔默笙的话半信半疑,但遗传和长相是不会骗人的。这小娃儿的鼻子和嘴巴都与乔默笙一模一样。

    他轻轻开口,问她,“这些菜你爱吃吗?”

    程晨乖巧点点头,“喜欢。”

    程曦剥了个虾放在她碗里,小程晨看了眼表情比较严肃的乔御成,站起身走到他面前,“太爷爷,你是不是要吃?我的给你。”

    众人皆惊。乔御成是这里的一家之主,想吃什么自己自然会说。

    乔御成侧头看着她幼小身影和她举得高高的瓷碗,眸中竟划过一丝笑意,将她一把抱在自己腿上,“想吃什么,太爷爷给你夹。”

    乔御成这一举动,已经等于间接承认了程晨的身份。

    小程晨大胆地坐在他怀里晃荡着两条小腿,“排骨。”

    “哦,不对不对,牛肉。唔唔,蒸蛋也好吃……”这女娃胆大包天,竟然不停指使着乔御成为她布菜。

    陈伯站在身后看得汗哒哒,心想这女娃的性子怎么跟大少爷夫妇完全不像。

    身为准新娘的乔盈盈,关注度却被个五岁不到的孩子完全抢走。她忍了很久,终于开口道,“爷爷,我想要咱们乔氏珠宝行的一条项链婚礼时用。”

    乔御成抬头看她一眼,“这些事问默笙就行了。”他抱着程晨不放,很是喜欢这活泼的女娃。

    乔盈盈将目光移至乔默笙脸上,“默笙哥哥。”

    “什么项链?”乔默笙抬头看她一眼,一边将剥好的一小蝶虾肉放到程曦面前。

    乔盈盈忙扔了碗筷,从包里取出那张宣传册页,指着封面道,“喏,就是这个。名字都特别好听:七彩的甜星。”

    程曦听到那名字抬头,看着那册页上的项链,心中一动,转眸看着乔默笙。

    乔默笙轻瞥了一眼,“那项链只有一条,已经有人买了。”

    “怎么会这样?!”乔盈盈无比沮丧,“那有没有办法再做一件新的?”

    乔默笙摇摇头,“那些材料不是说有就有。”

    乔盈盈失望地不行,只得点点头,“那也没办法了。”

    这时,乔御成抬头,看着乔默笙和程曦,“几天后,盈盈买婚宴,你们也要同去。”

    乔盈盈一听程曦也要去,蹙眉道,“爷爷,一架飞机怕是坐不下吧。”

    程曦低头沉默吃饭,她也未必想去。

    乔子砚这时忽然道,“我刚买了驾私人飞机,载上他们一家刚刚好。”

    程曦闻言,抬头看他一眼,嫌不够乱呢吧。

    乔默笙眸光亦轻轻扫过乔子砚,“不用了。我和程曦明天出发去英国,到时候自己过去就好。”

    程曦一听,诧异看着乔默笙,他们什么时候说好要去英国来着?

    晚上从大宅回到家,将程晨哄睡之后,程曦走进卧室,看到乔默笙坐在露天用平板电脑上网。她走过去,竟然看到他在看漫画!还是鲁鲁修大人!

    程曦觉得好笑,走过去环住他的脖子,“有人吃醋了呢。”

    乔默笙看着电子屏里的漫画人物,轻哼一声,“长得像个女人,倒是挺像那厮。”

    程曦忍住笑,顺着他的话,“嗯。丑死了。”

    乔默笙拉她坐在自己怀里,将头埋进她的颈项之间,“小曦,谢谢你。”

    程曦倚着他,眸光一时间温柔下来,“为了什么?”

    “所有。回到我身边,为我生下一个那样健康可爱的女儿。”

    程曦伸出手抚上他如水面颊,“因为程晨是你的孩子。”

    因为是他的孩子,所以才足以支撑她一路颠簸,一路咬牙地将程晨生下来。

    这五年来的每一个日夜交错,她都会在噩梦中梦见自己丢了他们的孩子。她多害怕,自己因为经不起岁月的磨难和考验,就这样磨折了心中对他的爱。

    *

    c+club,乔子砚独自一人坐在包厢里,独斟独饮。

    很奇怪是不是?每次所谓的家庭聚会,他都绝不会落地跑去,只为了能够看一眼那女人。

    看一看她是不是安好,瘦了还是胖了,开心还是沉静。他看着她坐在乔默笙身边,脸上有平静娴淡的笑容。

    于是他便知道,她非常好。不言而喻的安定,就连平时看着微凉的笑容都渐渐染上了温度。

    他无声笑起来,想起2005年那时与程曦的相处。有一次,带她去吃火锅,故意点了重辣,她吃得满脸通红,却就是不服软。不停地灌可乐……于是,那次之后,他知道,程曦是吃不得辣的。

    他笑着笑着,眸眼又开始渐渐湿润。

    雷冉和薛以锋这时推门走进来。打开了闭路电视,对乔子砚道,“二少,听听。”

    他抬起眸,看到李敏儿和宋明然坐在包间里。李敏儿穿得极清凉,“宋先生,这次你无论如何都要帮我的。”

    宋明然没什么兴致地看了眼李敏儿,“我最恨别人给我制造麻烦。你还嫌带给老子的麻烦不够多?”

    李敏儿端了杯酒走到他身边,“宋先生,我们这次明显是被人害了。你说说,如果是我,我有那么蠢吗?得罪了您,我得少多少剧本。”

    宋明然疑惑看着她,“你知道是谁?”

    李敏儿轻哼一声,“肯定是乔默笙身边的那个女人。她恨透了我,每天都想我不得翻身!”

    “乔默笙身边的女人?”宋明然眼前忽然泛起程曦那张清丽中带着浅淡的美丽脸庞。那的确是个气质很特别的女人。

    李敏儿见状,勾唇一笑,“宋先生要是喜欢她,我倒是可以替你想想办法的。”

    宋明然轻咳一声,“我只是觉得她气质不错,或许可以试试在我电影里演个角色。这么特别的女人,被乔默笙藏在家中,实在可惜了。”

    李敏儿闻言,心中一痛。如果可以,她也希望可以被所爱的男人悉心呵护着,藏在身边不准其他人觊觎。

    若遇到爱的人,谁又愿意像她这样抛头露面来出卖笑容?

    “那不如让我替您约她?”

    宋明然抬头看她一眼,勾唇一笑,“如果她真的肯出来,我会把之前的几个剧本都派人送回给你。”

    乔子砚冷冷看着闭路电视,勾唇一笑,“找人做事。”

    雷冉一听,忙阻止,“咱们可是正当商人,打打杀杀多不好啊。”

    薛以锋闻言唇角一抽,“要脸么?”

    乔子砚转眸冷冷扫他一眼,“你想吃下宋明然的公司?”

    雷冉一笑,扬眉,“还是二少脑子好使。”

    他说着,又道,“反正这事交给我。我保证,程曦一根头发不会少,而且肯定让宋明然那孙子穷得连内裤都没钱买。”

    乔子砚闻言挑眉,“我给你三天。”

    雷冉笃定一笑,“成交。”

现实篇:抵达英国,岁月这把刀() 
英国伦敦,这是一座因为用煤过度而永恒雾霾的城市。

    八年之后的2013年,乔默笙终于兑现自己多年前的承诺,带着程曦和他们的女儿一起来到了这座城市。

    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室外下着潮湿细雨。机场闸口,已经有一位高大西方男士在那里等他们。

    看到乔默笙牵着家人走出来,走上前,礼貌恭谦,“乔先生。”

    黑色宾利载着他们一家三口去往酒店。

    事实证明,乔默笙是会玩会生活的男人,回到酒店简单洗漱之后,他们出发去伦敦眼,从高空中俯瞰整个伦敦的美景。

    接着去大英博物馆,然后在门口匆匆吃完一个几英镑的热狗和廉价咖啡,又赶着去英国芭蕾舞团观赏《仲夏夜之梦》。

    那里有世界一流的芭蕾舞演员和舞台。走出音乐厅,程晨已经倚在程曦怀里,睡得香甜。

    夜色微雨下,伦敦大桥迷人大气,整座城市沉浸在一种别样安静气氛之中。街道干净湿滑,在灯火下,泛着濯濯的光。

    两人身后,那辆黑色宾利紧紧跟着。乔默笙将程晨放在轿车后座,用毛毯盖在她身上,自己则牵着程曦漫步在伦敦街头。

    不远处的公园里,有年轻人在玩直排轮,对面则是威严庄重的圣保罗教堂,伦敦大桥成为两人背景。

    “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是这样的场景。你挽着我的手,雨声缠绵,伦敦大桥缄默沉静。脑海中常常会想起有一首儿歌,说伦敦大桥倒了,但她伫立了上百年,从来未倒。”

    细雨夜风,将程曦忽然响起的话语打得缥缈忽远,听在乔默笙耳里,支离破碎。

    2012年,伦敦奥运会过后,顾瀚让程曦来英国谈一份合约。那是她第一次踏足这个国度。

    她至今还记得,那客户是一位英国本地人,长久居住在巴斯小镇,从事轻纺业生意,是一位环境富庶的中产阶级。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就约在她和乔默笙这次入住的酒店。

    是个大约四十岁不到的西方人,身形高大,戴一副无框眼镜,手中夹着一本厚厚的原文书。

    他也喜欢穿深色的厚羊绒大衣。程曦看着他将大衣挂在椅背上,笑容内敛有礼,举止恭谦,说话时,用许多的敬词和询问句。

    “我可以为你买一瓶水吗?”

    “我可以为请你吃一顿便饭吗?”

    “如果您不介意,我非常愿意带您去伦敦游览……”

    生怕自己的好意会造成对方的负担。

    于是程曦知道,乔默笙天然冷漠本质外的谦谦有礼,原来源自于这个君子国度的长年累月熏陶。

    后来签合同时,有一叠英镑从他手边的书中不小心掉出来。程曦替他一一捡起放到他面前。

    那英国男子竟狡黠一笑,“怎么办,竟被你发现我瞒着妻子藏起来的私房钱。”

    程曦慢慢笑起来,抬眸,在朦胧间似乎看到乔默笙熟悉身影。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在10月深秋落雨的伦敦街头,她穿着单薄白色衬衣,疯狂追赶着心中那抹深切思念了经年的人影。

    不久后,在伦敦大桥旁,那中年英国人终于找到她。细雨中,她清秀小脸上洒满水滴,有些眷恋地粘在她俏长睫毛上,晶莹迷人,仿佛滴在娇艳玫瑰上的雨露。

    每个人心中的荒凉,旁人都无能为力。他只是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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