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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三国牧-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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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余人也知趣,比较克制地嘲笑了一番便停止了议论。

    基本上,荆州来的这一行人已经被深深打上了“不学无术”的烙印。

    而宴会的主角,无疑已经换成了横空出世的袁尚。

    “子龙,你有什么大作,还藏着掖着呢?”林牧则是一副浑然不觉的样子,竟然还怂恿赵云亮出自己的作品。

    周围人暗笑,看来这位林长史是不死心啊,难道还指望一个武将写出什么惊才绝艳的作品,替他翻身不成?若真有这种事,那自己这辈子就活到狗身上去了,打仗不如人,连搞搞文字艺术也不如人了么?

    赵云则是立马一个激灵,差点说出口:“我的作品不是被你给拿走了吗?哪里还有什么作品?”

    可是,桌案上赫然摆着一张墨迹未干的纸,他虽然不懂,但也知道,光这赏心悦目的字就绝不是出自他的手笔。

    “哈哈,是极是极。”袁绍倒是挺给面子,亲自过来拿走了宣纸,“今日不过是同乐一番罢了,不必太拘谨嘛。这位壮士叫子龙是吧?来来来,看看是什么大作。”

    所有人都憋着笑,看不出来主公也挺蔫儿坏啊?都到这个份上了还去拿人家写的,这不是打人转打脸了吗?

    可是,下一秒,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袁绍的脸色明显变得呆滞了:“这……这是子龙的手笔?”

第53章 侠客行(第二更,求推荐与收藏)() 
汉末是中国诗歌史上相当重要的时期。

    在曹操、曹丕、曹植父子仨的努力下,逐步形成了格调古朴沉郁大气的五言诗,并从此风行了上千年,间接开启了格律诗的先声。

    此前,诗歌要么是《诗经》那种四言为主的咏叹调,要么是类似《楚辞》的长篇歌行,比如说汉乐府诗这种。而五言诗往往是比较粗鄙的民歌,就像刚才那个“骏马原上驰,驰竟没草吃”,毫无美感可言。

    袁绍看到的这首诗,同样是五言,但,太震撼了。

    “人不可貌相啊!”袁绍苦笑,认真看着赵云道:“子龙这诗一出,必在天下名士中有一席之地!”

    袁绍的话还是很有分量的,虽然他本人不是文学方面的大拿跟权威人士,光凭四世三公的身份,就足以让这首诗风行天下了。

    陈林忍不住道:“可否让某一观。”

    “孔璋且看看吧。”袁绍将纸递过去。

    “《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陈琳接过去,念了起来。座中宾客开始小声议论:头两句倒是简洁有力,清新可喜,但也没到太夸张的地步。写诗嘛,赋比兴是开头的惯例,一般很难出彩,能写成这样确实不容易了。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宾客们的面容开始变得严肃,同样是写装束,三四句就显得气象不凡了,‘飒沓如流星’可谓是神来之笔,一首诗能出现这么一句,就足可传世。

    莫非这位叫赵云的武将,对武人的特征比较熟悉,所以才能有这样的笔力?

    更有对兵事比较了解的,开始心驰神往,一位银鞍照白马的将军,该是何等的风姿?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陈琳的声音还在厅内回荡,可众人已经勃然色变。这四句只用寥寥数语,就刻画了一位武功高强,却淡泊名利的游侠形象。如果说上一句能让诗成为传世佳作,这四句则已经让它迈入不朽的行列。

    两个截然不同的形象却完美地集于一身,前者凌厉,后者缥缈。急流勇退是每个智者的期望,却又很难做到。

    事了拂衣去,多么面不改色啊,一时间,所有期待从龙之后能够暗度晚年的谋臣,都是有些痴了。更何况,深藏身与名呢?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这几句显而易见是过渡,将之前的江湖游侠瞬间拔高到国士级别——战国四公子之一信陵君的门客朱亥、侯嬴。朱本是一屠夫,侯原是魏国都城大梁东门的门官,两人都受到信陵君的礼遇,都为信陵君所用。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古人一诺千金之事,为此句写绝矣!”宾客中有人不自觉地感慨。即便阴谋诡计得厉害,可哪个男儿不向往做个堂堂正正的英雄?额,也许林牧除外……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这说的朱亥锤击晋鄙的故事。魏、赵结成联盟共同对付秦国,也就是合纵以抗秦。信陵君是魏国的大臣,积极主张合纵。邯郸则是赵国国都,遭秦军围困后,赵向魏求救。

    魏王派晋鄙率军救赵,后因秦王恐吓,又令晋鄙按兵不动。这样,魏赵联盟势必瓦解。信陵君准备亲率家丁与秦军决一死战,于是去向侯嬴辞行——其实是试探他。侯不语。

    信陵君于是开拔,行至半路又回来见侯嬴。侯笑着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于是为信陵君设计,串通魏王宠姬,盗得虎符,去到晋鄙军中,假托魏王令代晋鄙领军。晋鄙生疑,朱亥掏出40斤重的铁锥,击毙晋鄙。信陵君遂率魏军进击秦军,解了邯郸的围。

    围魏救赵的故事,就这样轻描淡写而过,可所有人均是听得心旌摇荡:大丈夫生在乱世,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朱亥和侯嬴做到了,但是,他们呢?他们能否也在千秋万世后,被这样在宴会上提起?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吟诵的陈琳不知不觉也情绪高昂起来,他本是杨雄一般的文士,白首太玄经才是他的归宿,却也被这首诗挑得热血沸腾。

    很显然,论文采,这首诗佳句频出;论立意,结合了汉以来的游侠风气,并拔高到国士无双的程度,很对在座人的胃口。

    袁尚的四言诗,毫无疑问地,相形失色。

    甚至,此刻没有人记得起,那位三公子到底写了什么,只是仿佛陷入宗教狂热一般,不停地自言自语:“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呐……”

    但最让人尴尬,它的作者,竟然是被他们鄙视了许久的一个武将。

    这脸该往哪儿搁哟!

    倒是没人怀疑有代笔,毕竟,作品的气质跟意象,无一不反应出,这是一位游侠儿,赵云的形象显然很是契合。

    他们自然不会想到,五百年后,会有个文武全才叫李白,既能“十步杀一人”,又可以“白首太玄经”,写出如此的惊天之作。

    “竟有如斯之人?竟有如斯之人!”陈琳有些失魂落魄地颤抖着,不可思议地看着被所有人一同聚焦的赵云。

    林牧暗自得意:嘿嘿,希望这份礼物,你们可以喜欢。谁让针对我们来着?这下好了,让赵云出面把你们统统比下去,看你们还有没有脸说三道四。

    他倒是没太在意,自己给出的作品究竟有多惊世骇俗,又会把云哥推向怎样的境地。

    袁绍神色复杂地看了赵云一眼,道:“子龙真乃国士无双,某帐下尚缺一员虎将,统领全军,不知子龙有意否?”

    此言一出,更是让人羡慕嫉妒恨不已。

    而话题中心的赵云,已经呆滞了:这诗,真的不是我写的啊!

    “这诗的作者,另有其人!”一个宛如天籁的女声响起,赵云跟林牧同时朝屏风方向看去,前者带着惊喜,后者带着期待。

第54章 致书友:每一次点击,我都珍惜;每一个推荐,我都感念() 
就要上历史频道的新书推荐了,借这个机会,说一两句废话。

    3月25日,我在键盘上敲下《三国牧》的第一章并上传,那一刻,我并没有很清楚地想过,以后会如何。

    我只是热爱讲故事,虽然,作为一个新到不能再新的新手,在各方面都还很稚嫩与拙劣。

    作为一个爱看书的人,能够写出一本比肩自己所热爱的作品的书,无疑是最为美好的梦想,我也不例外。《三国牧》,是我的开始,也许起初走得并不那么踏实,跌跌撞撞的,但,是梦开始的地方。

    也曾加入过一些写手群,每日里看大家水群,聊的都是谁谁谁上封推了,被强推了,上架了,均订破3000了,等等等等。

    说不羡慕,太假,但我的确也没那么浮躁。

    我相信好作品的名利收获是水到渠成的事,不需要整日汲汲营营于此。

    最让我沮丧的,应该是,明明心里的故事是那样的,可写下来,总变了形,走了样,成了如此这般的模样。

    所以才懂得,还需要不停地努力,学习、钻研、尝试。

    我知道自己不会是那种一书封神的天才,一夜爆红的美梦从来不是我的选项。

    但是,我也知道,自己并非那种一无是处的废物。我的积累,我的努力,我的学习,终将给我满意的回馈。

    如果你恰好点进了这本书,如果你还有耐看到这儿,我心存感激。

    因为,就像再优质的作物,也离不开点滴雨露的滋润,这本还很幼稚的新书,也需要诸君的一路帮扶。

    独自码字,仿佛玩着单机版游戏的写书旅程,漫长、煎熬。一个字就是一步,迄今我已经跑了将近12万步,并且,还将至少跑90多万步。

    所以,每次在这段旅程里,看到有人观望,点击进来一次,甚至还为我叫好,送上推荐票一张,我就觉得像是喝了仙酒琼浆,浑身又充满了力气。

    虽然还没有几个人给我留言,与我互动,我也已经非常知足,知道自己所写的文字并非没有一个人愿意驻足观看。

    我珍惜每一次的点击,也感念每一个的推荐。

    如果你们够大方,够有耐性,那在余下的路上,就一起继续同行吧!

    而我们的征途,将是星辰大海!

    缚情主于家中床上。

    2018年4月29日

第55章 十岁那年(第一更)() 
“宓儿?”袁绍微微觉得诧异,“你怎么来了?”

    虽说男女有别,但汉朝的风气不似明清那般拘束,很多女性还是可以抛头露面,甚至独当一面。

    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两个封建王朝,汉与唐,女性的地位也相应是最高的。汉有吕后,唐更是直接被武则天篡了国,最高统治者就是女性,女性地位能不高吗?

    在汉朝,有名的女子不但可以封侯,还可以拥有爵位和封邑。如汉高祖刘邦就曾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当政后,也曾封萧何夫人为酂侯,樊哙妻吕媭为临光侯。汉宣帝刘询赐外祖母号为博平君,以博平、蠡吾两县户万一千为汤沐邑。在日常生活中,男女交往也相当自由。民间因日常工作的需要,更不可能严行男女之防。

    但是,东汉后期,朝廷每每褒奖“贞妇”,安帝、顺帝和桓帝在改元赐民爵、粟、帛时,贞顺都是褒奖之列。甚至有过“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之类的记录,跟后世的贞节牌坊也相去无几了。

    这种“一人贞洁,全族光荣”的价值观,开始钳制女性自由,自然,东汉走向衰败也是可以预见的了。

    不过,在世家大族中,毕竟受到的影响还比较小,社会上也还没有出现一整套类似于“程朱理学”的完善学说,来对女性地位进行迫害。

    所以,尽管个人情感上还是很害羞,但基本上也没有谁觉得甄宓现在出面有何不妥。

    当然,她这次又是说完就后悔了,可怎么老是姓林的那个可恶家伙惹出来的?

    方才在屏风后头,她瞧得一清二楚:林牧自己写完诗后,全场嘉宾都在啧啧称赞袁尚的作品,根本没注意到,这厮迅速把自己和赵云桌案上的纸掉了个包。

    一开始,甄宓觉得非常鄙夷,这人怎么这样,自己写得不好,还想拿别人的顶替?诚信败坏,爱慕虚荣……总之,什么关于人品的坏词都用上了。

    等林牧的诗一念,甄宓忍不住叫好:这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吧?那位姓赵的将军写的诗实在是不堪入目啊。

    可万万没想到,原先掉包的那首《侠客行》,竟是如此磅礴大气的作品。

    甄宓突然觉得看不懂林牧了,能写出这样作品的人,不应该不知道自己写得有多好啊?为何还要跟人交换?难不成,赵云平时写得还要更好不成?

    于是,就不由自主地出言想要揭发了……

    “阿翁。”甄宓先向袁绍施礼,落落大方,款款翩翩,就连一些胡子花白的爷爷级人物都看直了眼睛,若非袁绍在上,恐怕得当场出糗。

    林牧则是恍然大悟,原来,是洛神啊。难怪,有这样的容颜。

    不过,她出来干嘛,还说诗的作者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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