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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

纵兵夺鼎-第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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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援,若再让你二人前往只怕会适得其反,此事……就由沮君前往吧,王义、孙轻,你二人着二百将士代为护送!”

    燕北并不在乎究竟谁去,他在乎的如何平衡手下的力量。

    麹义带兵打仗的本事很好,手下又有私人部曲,为人狂傲,燕北可以用他打仗,但绝不会在没有把握时放任其在军中做大的。

第68章 少牢之礼() 
比起麹义,燕北要更愿意让沮授承担这个使命。

    虽然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并不存在毫无利益的友善。但沮授追随他,在燕北的思虑中更多的是一种实现自身价值、或是引他重归汉地,为善的想法。而麹义则是为了乘着燕北这艘随时会沉没的大船捞足自己的资本,在这种心态之下,燕北毫无例外的,希望沮授得到更多。

    沮授看重的是他在叛军中的影响力,而鞠义在意的是他的势力。

    “沮君,你……可有把握?”

    深夜的中军大帐,部署皆已散去秣兵历马准备几日之后可能的迁徙或是大战,仅有燕北与沮授二人相谈,燕北端起一袋鲜卑人盛放在皮囊中的浊酒对沮授说道:“其实您不必太过逞强,与塞外胡人交谈,您没有这个经验,而我的部下有许多人都有过……”

    燕北的话没说完,沮授便摆了摆手,向来矜持的他在今日竟端起羊奶酒一饮而尽,满面认真地对燕北说道:“将军,沮授谋事,一不在您之部众,二不在您之为人。此行……也算为您出生入死。”

    以一汉人之身,深入鲜卑大人部落,这不是出生入死又是什么呢?

    沮授顿了一下,燕北却感觉不到丝毫愉悦。一不为他的势力、二不为他的为人……他的脸上表情僵硬着,好似沮授这般的人才,从学识到才干、从才干到人品,是他一生二十二个年头当中最敬佩之人,可此生最敬佩的人在这个时候,身处异国他乡,除了怀揣的些许黄土之外,毫无安身立命之所,却听到敬佩之人告诉他,‘我帮你不是依附你的势力,也不是在意你的为人’。

    这……这就没意思了!燕北宁可听见自己所钦佩的沮授说被他的为人所折服,被他的势力强大所倾倒!

    “就像你所说所做的,你因张纯所说一句,说为他对你的恩德而孤身北上,只求不负于他。”沮授饮酒之后脸色不同他人的红润,反倒显得煞白,尤其一双更加尖锐的眼眸死死盯着燕北,一字一顿地说道:“沮某为你谋划,只求,你莫负沮某,待辽东之事一定,勿要再行不道之事!”

    沮授没有丝毫笑意,只是两眼盯着燕北,实际上他在赌。

    “沮君,我从没问过你以前做过什么。现在燕某问问你,你以前这么玩儿命过几次?”

    实际上燕北并不喜欢别人这样好像逼他一般做什么事情。比较起来他更喜欢张纯,老反贼头子先将自己该做的事情都做好了,剩下的只是让燕北去选择。而沮授这样,实际上是在逼他,是要让他去这么做。

    “第二次。”沮授听到燕北的话楞了一下,旋即笑了,智珠在握在沮君在此刻笑的荒唐,伸出笔直的手指说道:“上一次是邯郸城被反贼攻陷,沮某决意与邯郸城共存亡,后来侥幸……叛军并未将沮某残杀。”

    燕北眨了一下眼睛略感无趣地望向他处,端起盛满羊奶酒的铜碗,纵横冀州的野将军此时笑的莞尔,抬起两指指着沮授摇头。

    “只此一次,今后若再拿你自己威胁我,我会把你拉出去宰了,没有犹豫。”带着膻腥气的酒液被燕北一饮而尽,看着沮授没有任何犹豫地说道:“我答应你!”

    “明日沮某便前往鲜卑部落,今夜尚需稍作准备。”沮授笑,重重地点了点头,左手挡着右手,右手端着酒樽将酒液一饮而尽,放下酒樽对燕北说道:“将军,容沮某告辞!”

    沮授说罢躬身行礼,随后转过头昂首挺胸地大步离开军帐。

    沮授走后,燕北看着空无一人的帅帐,有些寂寞地自己对着自己笑了笑,随后又为自己倒满酒液,昂首将酒水倾下。

    ……

    次日一早,风卷狂沙。

    燕北没有节杖,他也没有自设朝廷仪仗的打算。他们一行万众,所携带者甚重,但大多为兵甲辎重,粮草供给,莫说是朝廷节杖,就连张纯为他布设的叛军大将依仗都没带来。

    所幸,一路上攻破部落,他们的牲畜还足够多。

    做过屠子的强壮军士顶着大漠中的太阳,自畜栏中拽出猪羊三牲,行‘少牢’之礼,四五个帮手将牲畜按倒在地,尖刀骤然间刺入牲畜脖颈间,姜晋拉出一张残破几案,抽出一柄鲜卑人的厚背青铜弧刀,在掌心啐上两口,口中一声暴喝,高举过头顶的弧刀似闪电般朝着牲畜的脖颈劈下。

    若在汉地,即便祭祀也大多以猪头衔猪尾以祭拜神灵,但此时此刻燕北一行牲畜繁多,十余个鲜卑部落,数万鲜卑人的驯养牲畜皆被掠夺一空,燕北早已不在乎此类肉食,为显诚心,则以全猪整羊祭拜五方神灵。

    祭拜之礼繁杂,以品级而论分为‘太牢’、‘少牢’两种,太牢为君王所用,少牢则为诸侯士大夫通用。虽然燕北不在乎僭越,但既然是为沮授祈福,自然要遵照沮授的心意,以士大夫祭拜之礼。

    黄羊白猪被军士搬至几案,燕北焚香以敬天地,军中丝竹音起,最德高望重的老卒凿石引火,军士以兽皮等引火之物搭出燃台。

    燕北这支军队来源繁杂,一时间各种各样的叩拜之礼行的诡异,沮授及最多的军士昂首做歌,跪拜中正,向摆放太牢之几案行礼向五方神灵祈福、姜晋等人头系黄巾,于大漠中划出路口,向四方三拜九叩行祭拜黄天之礼,燕北则心性虔诚地叩拜,内心中却向自己所信仰过的神灵依次祈福。

    苍天、太昊、白帝、黄天、太一神……归根结底,是为沮授祈福罢了。

    行礼完毕,老者举手高呼,燕北接过火把投入燃台之上,铺设兽油的燃台引火便着,熊熊烈火冒着兽皮烧出的黑烟散发着浓重的黑烟直抵青天,披着甲胄的军士们载歌载舞,声震天地。

    沮授向着燕北再度行礼,王义等护卫共二百人,携千柄青铜兵器装置大车之上,列队待行。

    “将军,沮某这便起行了。”

    燕北走上前去,探手为沮授整理衣袍,燕北正要点头,突然想起什么动作一顿,飞快地从怀中甲胄之间摸出个以三层麻布包裹的小包递给沮授,麻布外还沾着些许干泥。

    “这是出汉地时关内的乡土,临行送别,燕某无以为赠,便使汉地厚土,代燕某庇护诸君。”说罢,燕北躬身作揖,身后甲士同礼,沮授还礼,王义等人亦躬身。

    “沮君!”沮授正待离开,燕北突然又喊了一声,抓过沮授的手臂沉声说道:“事可不成,人必回还!”

    这是燕北的特点,士大夫重礼,而燕北不重礼,他只在乎情谊。沮授的脸轻轻扯动了一下,难得以手重重握了燕北的胳膊一下,轻轻点头,旋即转身上马,高声道:“起行!”

    “起行!”

    王义也向燕北点头,飞身上马于沮授左右飞奔,传告二百名护卫相互驱赶,朝着北方鲜卑部落前行。

    燕北领着众人久久眺望,直至这支属于自己的使节队伍渐行渐远,越过一座大沙丘,再也看不到踪影才作罢。

    麹义的脸色不太好看,如此盛大的祭祀之礼,就算他在迷信鬼神的凉州都没见过几次,上万军士在大漠中引颈高歌来送别沮授……联结鲜卑大部酋长的主意是他出的,此次出使也本该让他去,可如今无论盛大的祭礼与一件大功都与自己无关,他的心情自然不会好。

    更何况他知道,这场祭礼只限于沮授。若是他麹义出行,燕北必然不会组织如此祭礼,恐怕只是抓着自己嘱咐几句不要与鲜卑部落起冲突罢了。

    人比人?

    无非是给自己找不痛快罢了。

    “将军如此尊敬沮君,却不知沮君是否一样尊敬将军?”

    整场祭礼,麹义都在燕北身边,作为燕北身边的部将,他的地位不亚于高览,甚至能比肩孙轻等黑山旧将。

    “怎么,麴兄不痛快了?”燕北笑看麹义一眼,反问道:“沮君难道不值得如此尊敬吗?”

    麹义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带着不以为然地的语调瓮声道:“沮君是值得,麴某只是为将军不值罢了。将军以国士待沮君,他焉能以国士之礼报将军?”

    “既然沮君值得燕某去尊敬,那燕某自然就该如此尊敬。”燕北笑了,边走着便拉住一个士卒命他取些酒送至中军帐,这才转过头对麹义说道:“至于沮君是否会同样尊敬燕某,我想是不会同样的。如果燕某不值得尊敬,那无论燕某做什么,旁人都是不会尊重燕某的,但若燕某值得,那沮君自然会以他自己的方式来尊敬我。”

    说这话时,燕北神态间散发着极大的自信,这就像麹义带了兵、孙轻骑上马、高览摸到枪……这是人在自己所专精的技艺面前的自信。

    世故人情,燕北便是此道的行家里手!

    看着哑口无言的麹义,燕北笑的豪迈,在军帐前张开双臂喝道:“来人上酒,诸君且在燕某帐中饮酒作歌,静候沮君佳音!”

第69章 拜见阁下() 
越五十里风沙,王义策马眺望,带着惊喜回头对大队人马喊道:“咱们没走错,沮君你看,部落的炊烟!”

    他们一行人最担心的事,就是走错了路。眼下已是下午,若再晚一个时辰没找到素利的部落,在夜里他们看不见炊烟,在茫茫大漠中便会迷路,只能在野外的大漠中宿营。

    也许此时已经称不上大漠了,沮授策马向前踱出两步,马蹄叩在寸草不生的地面上发出轻响。

    这里或许称作荒漠更为合适,地上的黄沙已经变得极少,再向北走一点便会看到绿草……或许这便是素利部落衰落的原因,这个地方还是不大适合部落生存。

    没有兵力,失去土地。在茫茫草原上,只有绿草肥美的马场才能孕育出最强大的部落!

    “沮君,咱们还等什么,赶快上路吧,至多一刻咱们就能走到了!”尽管扎营的地方比邻乐水,在哪里他们每隔几日都能清洗身上,但一路五十里的风沙灌风,莫说身上的甲胄都沉了几分,单是胡须上粘着甩不干净的沙砾,难受至极。“到了素利的部落,老子一定要好好洗个澡,再将这颌下的须髯洗个干净!”

    “莫急!”沮授摆手,踱马向北而望,估算距离与目距后并马对王义说道:“寻一伍耳清目明的军士留驻于此,观望部落,而后大部莫急,校尉且先行入部落于素利商谈,莫激起敌意。得其应允后在下再率北行。”

    王义一听也回过味来,点头应允道:“诺!”

    旋即,指派出骑艺精湛、耳清目明者一伍,留下少许粮草命其驻留于此,后点上五骑对沮授打了个招呼便奔马而走。

    素利的部落虽然在鲜卑各部中不算大部,但那也要看与谁相比。与弥加、阙机乃至中鲜卑的轲比能或西鲜卑的步度根想必,自然算不上豪奢,但比及燕北等人一路东行所破之部,单此一个大部落便能抵上十个!

    绵延十余里的毛毡帐篷,奔跑的骏马与猎狗,在绿色的草原上铺开一幅胜美的画卷。

    但画卷中的人生活却并不那么好。

    一场葬礼正在部落中进行着,渐渐寒冷的天气使年迈的醉酒老者在漏风的毛毡帐中缓缓冻死,亲族发现帐外老狗的哀嚎……依照鲜卑人的丧葬习俗,整个毛毡帐篷中所有死者生前用过的器物连同那头老迈的猎犬一同在部落外被烧焚烧,部落里几十个亲族围着丧葬地在巫的带领下歌哭,以舞相送。

    鲜卑人相信歌舞与生前的犬狗会保护死者的灵魂平安抵达赤山。

    沮授与王义所望见的炊烟,便是他们焚烧死者生前器物散发的烟雾。

    就在这种时候,游曳于部落之外的骑手发现数骑不速之客……那是几个骑着鲜卑人的高头大马,身上却穿戴着他们从未见过精良甲胄的武士,他们的马背上没有弓箭,而用绳子系着木质的投射武器。

    有年老岁高的鲜卑骑手眼中立即眯了起来……他认得这种兵器,南方长城之内来的汉人把这种武器称作‘弩机’。在更久之前部落老大人还在世时,他曾亲眼见到南方来的汉人在他们部落中向贵族出售这种投射武器,上弦后只需要放置一根稍短些的矢,便能保持瞄准,手指一扣,弩矢便带着数石的力气投射而出,一声巨响便能穿透四十步外的四层皮甲。

    “他们……是汉军!”

    鲜卑骑兵呼朋引伴,短时间聚集出数十个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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