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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重生之领主传奇-第1节

小说: 重生之领主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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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穿越到异世的灵魂,重生成了一个被放逐的年轻小贵族,十年后被召回继承领地,面对荒凉的领地,愚昧的领民,不怀好意的贵族邻领和公爵领主,他将如何去面对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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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话() 
这本书写到现在已经五十多万字了,码字不易,我真的很用心的在写,有些书友抱怨主题不明,太罗嗦,发展太慢等等,我也很无奈。主题其实很明确走的就是争霸的路线,发展太慢确是事实,可也没办法,我也想主角说几句话,底下人忙上去办理,然后说一切都好了,就等主角出兵扫平天下了。可问题是我写的不是游戏小说,点击一下所有一切都自动生成,主角需要的是时间,他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乏人手,缺乏时间,而且面对的还是强敌。。。。。。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在成功之后,之前的奋斗过程才是最值得回味和留恋的。如果书友成了我书中的主角,那么设身处地的想想,他有什么办法打破主角目前面临的局面,有好的点子的话我很高兴,也很欢迎告诉我,我将考虑能不能采用并改变下面的大纲。做为一个刚进入码字行列的写手,我其实也犯了很多错误,尤其是本人做为一个逻辑党员,特别注意小细节,生怕被读者发现有前文不对后面章节的问题,所以在一些细节上很罗嗦,以至让很多书友感觉我是在灌水一般,虽然我没有,心里很委屈,但我明白很多书友不喜欢看太繁琐的细节也是现实。这其实都是本人文笔还不佳,构建章节段落生怕犯了逻辑错误,越想面面俱到就写得越罗嗦了。感谢那些默默支持我的书友,也感谢那些头推荐票和打赏我的朋友,我不会象别人那样每章都会拉票,也不会满地打滚或者什么雪地脱光求推荐,我认为书写的合大家的口味,获得书友的欣赏自然会有推荐票的,而不是撒泼卖萌的求票。。。。。。我只想安安静静的写完这本书,将一个完整的异世界展现在大家的面前,再次感谢书友的厚爱和支持,也感谢你们的耐心和容忍,谢谢。。。。。。

写在上架前() 
写在上架前

    写了近五个月,今天接到通知,明天就要上架了,回想这日复一日的码字,心里百感交集……

    看书已有二十余年,从最初的武侠小说,侦探小说,科幻小说,人物传记等到后来的网络小说,看书是我最大的爱好。曾经写了一句话贴在桌上:偷得浮生半日闲,安安逸逸做书虫。

    只是书龄越大,对书的挑剔也越多,总觉得有各种的不满意。

    最喜欢的是看奇幻,能让人感受到另一个和我们的时空不一样的世界。

    网络上的奇幻小说很多,但让人很难看得下去,原因很简单,作者设想的异世界逻辑不通,或是前后设定矛盾,让人根本无法将之脑补。

    如果看过《魔戒》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其中土世界的架构是如此的庞大,力量体系是如此的完善,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异世界。

    记得年轻时在被窝中开着手电筒看田中芳树的《银河英雄传》,曾被那绚丽的星际世界所深深沉迷……

    很多奇幻小说的原创者,只是凭借一时的灵感或是灵机一闪的感触就开始写作,很多开篇惊艳后来越写越矛盾,无法将书中的世界架构完整以至整个力量体系崩溃……

    中国网络奇幻小说的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是游戏穿越,系统升级流,二是杀神屠魔,天下无敌……

    我想写的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穿越到一个中世纪领主骑士时代怎么争霸天下的故事。

    主角不是完人,他一样有缺点,有让很多读者不满意的地方,但这样才是一个真正的普通人。说的是一个争霸的故事,但我更想的是在书中展示主角所在的是怎么的一个异世界。

    没有神明,没有魔法,没有天下无敌,没有系统升级,这样的一本争霸小说本来就很小众。再加上我又是第一次写小说,文笔不佳,以至本书的开头章节采用倒叙太多被很多读者批评。

    不管这本书的前景如何,既然开始讲故事那一定得把故事讲完。

    感谢那些支持和鼓励我的读者书友,是你们的支持才是我坚持码字的理由,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故事讲好,让你们不会忘记,在一个叫盖林特亚的异世界,还有这么一个领主的传奇。

引子() 
重生之领主传奇

    引子

    希格瓦高挂在天上,一如往昔的把温暖洒在大街小巷。

    太阳神。光明之神。战神希格瓦那巨大的神像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发光,恢弘的希格瓦神殿愈发的金碧辉煌。

    这里是莫伦特城,福德商业联盟的首府,盖林特亚大陆最大的商业都市,也是最大的海港城市。

    这里有着盖林特亚大陆最多的神殿,供奉着众多的神明,又被称做神殿之城。

    这里有着盖林特亚大陆最多的学院,排名前十的学院有七个就坐落在这里,所以又有着学院之城的美誉。

    这里是盖林特亚大陆城市居民最多的大都市,将近八十万常驻人口。

    这里商业繁盛,人来车往。每天在市面流通的各式各样的金币就几达百万之多。无数的佣兵,剑士,冒险者以及手工业者,游商走贩和平民奴隶怀着各自的目的奔向这里,再离开……

    在呤游诗人的传唱中,这里是众神垂青之地,财富汇聚的丰饶之乡……

    盖林比亚大陆第二大水系白银河静静的滋润着法力丘平原,最终在莫伦特城的城西入海,宁静的白银河给莫伦特城带来了一个兴旺的藏金海湾,以及一支强大的海上舰队。

    辽阔而富饶的法力丘平原,洒满了阳光,流淌着蜜汁,年复一年的丰收支持着莫伦特城不断的扩展和壮大。

    一百六十七年前,前法力丘公国的大公福德。莫伦特突兀的宣布改制,废除世袭的封建领主制,代之以市民代表议会制。废除农奴制,将近四十万农奴释放成为自由民。此举震惊大陆列国。

    福德。莫伦特大公还宣布以商立国,联合盖林特亚大陆最大的六大商会,建立了福德商业联盟,依托法力丘平原对各国进行商业活动。这就是史上有名的莫伦特改制。

    新生的福德商业联盟以自由,开放闻名于盖林特亚大陆,络绎不绝的吸引着无数渴望自由追求财富的人们,也引来了强邻贪婪的目光。

    位于法力丘平原北方的盖林特亚三大帝国之首的克里森帝国宣称福德。莫伦特大公的改制不合法,悍然入侵法力丘平原,拉开了长达一百多年血火征战的帷幕。

    初生的福德商业联盟并不屈服,在为自由而战的旗帜下,无数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走上战场,前仆后继。一百多年来,鲜血染红了法力丘平原。

    在法力丘平原,在白银河畔,在莫伦特城下,倒下了克里森帝国两位皇帝,十余位公爵和无数的精兵强将。蓝色的福德商业联盟的旗帜依然在莫伦特城头高高飘扬。

    漫长的征战岁月中,福德商业联盟越战越强,在最后一次超过十万人的大战役中,设下奇谋,让克里森帝国唯一一位剑圣陨落沙场,不但为自己赢得了近二十年休养生息的时光,也让克里森帝国走上了没落之途。

    随着克里森帝国最后一位老皇帝辗转于病榻,三位王子开始了对皇位的明争暗抢,福德商业联盟终于摆脱了来自北方的威胁,快速发展兴旺起来。二十年的和平,让福德商业联盟一跃成了盖林特亚北方的第一大势力,商业触手遍及整个大陆的巨无霸。

    这里是莫伦特城,不屈的城邦,自由的联盟。莫伦特城原名望海堡,后来为了纪念在抵抗克里森帝国侵略战争中牺牲的福德。莫伦特大公而改名莫伦特城。城里原本只有十二个街区,但二十年的和平时光让莫伦特城扩展的极其迅猛,为了适应商业发展的需要,福德商业联盟斥巨资在城墙外增设了三十六个街区,重新修筑了一道新的城墙。从此莫伦特城便有了内城和外城之分。

    但莫伦特人不这么叫,他们把内城称为上城区和中心区,外城的西部称为学院区,那里云集着近二十所大大小小的学院。西北部是舰队区,码头区,然后是占地最广的商贸区,外来人口最多的棚户区,位于东北部的城防军营区,剩下的南部和东部才是住宅街区。

    莫伦特城虽然是福德商业联盟的首府,但商业联盟的最高权利机关联议会却不负责莫伦特城的管理。处理莫伦特日常行政事务的是位于中心区的市政厅,其主管由联议会任命,五年一任,任期结束时有各个街区推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市议会进行评议,然后将结果通报给联议会,由联议会决定其是否继任还是免职。

    福德商业联盟刚成立时困于城市地下黑势力的猖獗和庞大的行政支出,为了避免贪污腐败和精简行政人员,从商人的眼光角度出台了一个很奇葩的政策,就是地下黑势力组织明面化。把一个个街区的治安,收税,卫生等行政管理承包给一个个地下黑势力组织的老大,此举一是为了分化,避免地下黑势力组织的统一壮大。二是减轻了城市行政管理的支出和人力资源。三是地下黑势力组织明面化后就很容易进行管理,比如每年进行一次的评议,如果某个街区的居民对负责的黑势力组织怨声不绝,市政厅就会取缔其黑势力组织,进行专门打击,此举还会获得旁边街区其他黑势力组织的协助。

    刚刚开始实行这个政策时还无人看好,两年过去才发现这个政策的巧妙。不但治安状态大为好转,很少发生恶性案件,而且市政厅获得了大批的税收,有能力进行更多的公共服务投资,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的居住环境。

    这个结果让当初嘲笑福德商业联盟不懂城市管理的人大为吃惊,不少王国公国还专门派人前来考察。一位大公考察完感叹道:王国的贵族官员还不如地下黑势力组织的成员清廉有效率,真是让人羞愧万分。

    这就是莫伦特城,一个商人的城市,充满活力和奇思妙想的地方。有人把它视为心中的天堂,也有人斥责它是魔鬼诱惑人类的堕落之乡。

    白天,街道上的叫卖声和神殿里的祈祷声交错回响。夜晚,灯红酒绿莺歌燕语荡气回肠。这就是不夜城莫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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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红 鸦 酒 馆 (上)() 
第一章红鸦酒馆(上)

    诺顿。洛里斯特左右斜挂着一个大挎包,背上还背着一个齐肩平长到膝盖鼓鼓囊囊的双肩带大背包,左手拎着一个草黄色的藤编大箱子,右手托着扛在肩上的一个又大又长的兽皮卷,一边伸出一只脚蹬开这画着一个白色酒杯的双开红木门,一边犹如一头误入铁齿灌木丛的大苯熊,艰难的,蹒跚的,挤进这平常可供两个彪形大汉同时出入的酒馆大门。

    下午三时,正是红鸦酒馆最清闲的时分。偌大的酒馆大厅里只有三个人。红鼻子的呤唱者老迈克中午灌多了猫尿,趴在桌上睡的正香。坐在壁炉旁边一张桌子上打牌消磨时光的是家里开着皮鞋店的老霍普和退休的邮政官老托姆,此刻两人正惊异的张大眼睛盯着进入酒馆的洛里斯特。

    冲着老霍普和老托姆点点头,洛里斯特将身上的负重都卸了下来,扔在长长的酒馆柜台前面的地上,大大小小的背包挎包箱子兽皮卷堆成了小山。摘下了了头上的熊皮帽子甩在身旁的桌子上,又脱下身上的黑皮大袄,拔出腰间插着的两柄长短不一的佩剑,都放在桌上,长出了一口气,拍打着柜台,叫道:“老加,老加,人呢?跑哪去了。酒桶被人搬走了啊!”

    “天哪,是小洛克……”这是老托姆,总算认出脱了皮大袄的诺顿。洛里斯特了。

    老霍普急不可耐的站了起来:“嘿,小洛克,这次怎么这么久,都半年多了,害得我们都担心你出了什么事。我要的星纹鹿皮搞到了没有?”

    指了指地上的兽皮卷,洛里斯特说:“三张,都包在里面,你自己看看。”

    柜台后面的小门里出来个一瘸一拐的瘦高个老头,见洛里斯特站在柜台前,阴沉着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回来了?”

    这老头就是红鸦酒馆的老板,布鲁南。加里兰多,洛里斯特嘴里的老加。别看他一瘸一拐的行动不便,可谁会想到这个平常呆在酒馆柜台后面不拘言笑,面无表情的老头会是一名黄金一星剑士,就连经常到酒馆里消遣的街坊邻居都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酒馆老板。

    “哎,老加啊,先来杯黑梅麦酒润润嗓子,叫后面厨房的麦胖子起来给我来个大餐先。半年多了风餐露宿的,想死你这的美味了。”洛里斯特毫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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