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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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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硬打,倒也不是完全打不过这伙洋夷,只不过他们习惯打一次换一个地方。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百姓不堪其扰。

    “不知是否能拿到他们的制船技术,若是如此,别的不说,就是出海贸易的挣回来的银两就足够令人心动。”

    “你的意思是想让我们出海,到海外去与别的国家交易?”

第70章 巡抚() 
南关府;也叫广关府;乃大燕最南端的一个大府。

    南关府三面临海;说是大陆,不如半岛。这里头一年四季都挺暖和;本地人也挺热情,可惜久传本地有瘴气毒莽等物;中原人谈之色变,就算做生意;也极少人会过来这头。

    久而久之;南关穷且落后,许多人把这视若南蛮。

    行军到南关府后;沈歌非常明显得觉察到天气变得暖和湿润;一路走着,原比先前路段要舒适。

    “还有约莫三日;便能抵达南关;我们可好好休整几日。”

    沈歌看过不少游记,南关是南关府最大的城;也是南关府的中心。

    前朝末期有好长一段时日;这里极为繁华,无论来自海外的洋夷,还是从北边来的百姓,大伙集聚在南关城里,过了很长一段繁华日子。

    不过当时到底混乱,这边虽繁华;但底下隐藏的血腥之事不少,势力也盘根错节。

    本朝初立之时,祖皇帝特带兵过来,血战半月,将这边混杂在一起的七八股势力一起平了,创下而今太平光景。

    自那以后,南关府便穷了下来。

    好在这地方穷归穷,先前阔过,路修得极好,不算难走。

    荀飞光带着三千清凌卫,加快脚步赶了两日,在第三日下午南关城落城门之前赶到。

    南关府的巡抚熊和宜早收到探子回报的消息,一早就带着人在城外等着迎接。

    巡抚乃二品大员,荀飞光乃超品国公,又手握大军,有权有势,熊和宜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敢怠慢。

    “国公!”熊和宜笑容满面,远远站在城门外朝荀飞光作揖,“国公与诸将士远道而来,辛苦了,下官已备好宴席为您接风洗尘。”

    荀飞光回了个半礼,“叨扰。熊大人有心了。先安顿将士再说罢。”

    熊和宜笑道:“南关军军营已为诸位将士准备好了饭食被褥,诸位将士今晚便请在军中歇息一晚。”

    清凌卫人数众多,城内无法安置,要借宿到南关城的军营中去,荀飞光和沈歌也要过去那头。

    熊和宜一看,忙吩咐讲宴席设在那头。

    荀飞光去岁刚来过这边,熊和宜对他的性子有一定了解,当晚并未安排歌舞等表演,连酒都没多准备,而是扎扎实实吃了一顿好饭,吃完饭他也没多打扰,很快便告辞回南关城去了。

    南关军这头特地给清凌卫空出一块干净的营地出来,双方离得近,却又隔开了些,互不干扰,清凌卫住在这里极为方便。

    说到底,清凌卫乃荀飞光私军,熊和宜肯做这样的安排,实在要承他的情分。

    沈歌他们好好休息了一晚,第二日,清凌卫照常训练。荀飞光接到熊和宜的帖子,与沈歌过去赴宴。

    这次熊和宜设宴的地点在他府上,沈歌与荀飞光骑马进城,后头跟着五十名精神昂扬的清凌卫。

    沈歌这次赴宴着实见识了一番,夜明珠,珊瑚树,鲛人灯,种种繁华精致自不消多提。

    “这鲛人灯的灯油果真取自鲛人么?”

    “世上哪有什么鲛人,不过是鱼油罢了。”荀飞光低声给他解释,“这灯油来自一种远洋鱼,灯点起来,油会发出幽幽的香气,实际上光并不算亮,许多人爱拿它当熏香用。”

    “我说闻着总有股极淡的香味,原来是这个。”

    怪不得大中午的也点灯,沈歌恍然大悟,这股香味淡归淡,不过很好闻,经久不散,颇有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你若喜欢,待会我们出门买些回去。”

    “还是罢了,民脂民膏不能收,鱼脂鱼膏也不好多用,有伤天和。”沈歌低声拒绝,这玩意儿一看就不便宜,有那钱,不如多用在将士身上,他还答应了帮他们娶媳妇,这些总要钱的。

    熊和宜见两人低声交谈,笑道:“不知今日的菜肴可合乎您二位的口味?”

    沈歌点头,也笑道:“我与国公自京都南下,已近两月未吃到这么鲜美的饭食,多谢大人款待。”

    “哈哈哈哈,荀夫人客气。”

    一府总督精心准备的饭食,味道当然不会差,不过在这种场合用饭总得端着,还需小心应酬,沈歌实际上吃得并不如何愉快。

    两人貌似宾主尽欢地用完一顿饭,荀飞光与沈歌告辞,熊和宜送了一堆礼物出来,其中就有株极漂亮的粉色珊瑚。

    这种成色的珊瑚哪怕在南关城也并不便宜,沈歌过后不禁感慨,“这位熊总督看着也不是什么清官呐。”

    “水至清则无鱼,能做点事的同时不太过分,就算他是半个好官。”

    沈歌颇有些忧心地嘀咕,“话是这么说,不过看着他也不像不过分的人。”南关府穷成这模样,本府总督却如此奢华,怎么看都不想不太过分。

    荀飞光弹弹他的脑袋,“世人皆如此。”

    沈歌有些惆怅地叹口气,心中也明白他实际上什么都做不了,索性不再管。

    清凌卫的目的地并不是南关城,待休整几日后,还得继续南下,直至沿海镇守,是以他们在这里待几日就要离开。

    沈歌出生这么久,还没有来过南边,荀飞光有心带他四处去逛逛,于是先让随从回去,两人独自逛起街来。

    荀飞光身手精湛,以一敌百也不成问题,手下并不担心他们的安全。清凌卫派出暗卫他们后头跟着,不出来惹他们的眼。

    南关城的生意还算发达,城里有好几家银装,荀飞光先换了三百碎银,又带着两万银票。

    沈歌瞄了眼他的荷包,才发现他居然带了这么多钱。

    “先去哪里?”沈歌不熟路,也不知要去哪头逛。

    “去泉恩街,本地会说官话者甚少,除泉恩街外,恐怕逛不成。”

    荀飞光记路的本领比沈歌要好得多,这么七弯八绕居然没有走错,一路顺顺当当地走到了南关城最大的那条大街。

    这条大街果然不同凡响,一进入这里立刻感觉热闹许多。周围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满耳都是叫卖声。

    沈歌完全听不懂这边的俚语,不过很清楚这里并不是前世的白话。他的心微微沉了沉,有种不妙的感觉漫上心头。

    沈歌一直很清楚,这里是大燕,与他前世的那个国家并不是同一个地方,不过心头总还存着一些侥幸,盼着奇迹会发生,历史拐一个弯之后又能拐回做正轨。

    “这是本地的特色美食,要尝尝么?”荀飞光的声音讲沈歌的思绪拉回当前。

    他往前看去,只见一个老婆婆拿着一个木制的大盆,装着满满一盆青豌豆一样的东西,她一手拿大树叶,一手往大树叶里塞裹了那青豌豆的面糊,看着倒还挺好吃,就是不知道这是什么,沈歌不敢轻易尝试。

    世界各地有许多美食,然大多数都挺奇葩的,一不小心可就会中招。

    “这是什么?”沈歌问。

    “来试试,来试试。”老婆婆似乎看出沈歌他们有意愿,一个劲地举着树叶包向他招呼。

    “一种虫子的蛋,裹了面糊一样的东西,味道还不错,要试试么?”

    “不。”沈歌有些嫌弃地摇摇头,这种东西他还是敬谢不敏。

    老婆婆看他这样,以为他不敢,还在一个劲儿地热情招呼他,“来试试,来试试,很好吃,不好吃不要钱。”

    荀飞光见老婆婆这殷切的模样,掏出五个铜板买了两个已经蒸好的。

    沈歌最终还是没有吃,荀飞光剥开吃给他看,里面是半透明的面糊,青豌豆一样的虫卵也变成了半透明模样,看着到极为可爱,一点都看不出这具体是什么。

    “荀哥,你以前吃过这个么?”沈歌见他吃得优雅,忍不住问。

    “吃过,有时在外头粮食不够,伙头兵们不得不找其他东西掺和在粮里。在这边,粮里便没少掺各种各样的虫卵。”

    沈歌听他这么一说,忍不住想尝尝这东西的味道,与他同甘共苦一番。

    左右瞄了眼,见没人注意到这边,沈歌飞快凑过去,从荀飞光骨节分明的手叼走剩下的半块。

    这种虫卵出乎意料地好吃,有股淡淡的酸香,配着姜丝与面团,味道挺鲜美。若荀飞光不说,沈歌几乎不会联想到虫卵。

    看着沈歌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倏然睁大了些,荀飞光伸出手指揩去他嘴角那点面糊,含笑问:“如何?”

    “还不错?”沈歌仔细品了品,“恐怕油炸的会更好吃。”

    “你若喜欢,我们下次去吃油炸的。”

    沈歌点头,拉着荀飞光继续走。两旁的铺子大多卖珠宝、首饰、书画等价格比较昂贵的物品,沈歌对这些不是很感兴趣,看了一圈,真正进去的没几家。

    “咦,那家店的店主?”沈歌忽然看到一个暗红头发的背影,原本走过了又绕回去,看清楚后才发现那店主的头发的确是暗红色的,他身材高大,面上轮廓也比较深。

    “这家店是洋夷开的?”

    “嗯。他来大燕已近十年,整个南关城都知晓他。”

    “那他的家乡在哪里?”沈歌忍不住往欧洲方面猜测。

第71章 地() 
暗红头发的洋夷一转身便看见沈歌和荀飞光;他那微带着雀斑的脸绽开热情的笑容;“两位客人要买什么?随便看看。”

    他的语调很有些怪异;说的是官话,却又带着南关城本地的语调;还有几分说不出的味道,估计是洋夷话。

    沈歌连蒙带猜;总算把他的话大概听明白。

    这家店不算大,架子上摆着一些珊瑚、珍珠等做的摆件;其中有个架子上摆着几只精美的琉璃瓶;瓶子里装着淡金色的液体。

    “这是我们那的香露,玫瑰的;蔷薇的;格格流桑花的,客人感兴趣可以闻一闻;看看喜不喜欢。”洋夷说话有些慢;但咬字挺清晰,“这是去年才运过来的香露;香得又正又久;保证会有您喜欢的类型。”

    沈歌拿起那瓶格格流桑花的香露,打开轻轻闻了一下,香味出乎他意料的清新,一点都不熏人。

    他将瓶子伸到荀飞光面前,荀飞光闻了一下,低声赞道:“不错。”

    “几两一瓶?”沈歌拿着瓶子问;哪怕身家万贯,他买东西依旧习惯先问价格。

    “嘿嘿嘿,不贵,三两一瓶。”

    沈歌还想着三两银子确实不贵,洋夷又搓着手补充一句,“三两金子。”

    按南关城的金银换算,三两金子能换三十二两银子,一家七口人节约些能用三年,这价格虽不算多贵,但怎么也不算便宜。

    “二十两银子。”沈歌还价,他手上银钱有大用,并不大想花三十二两买这么一瓶可有可无的香露。

    荀飞光在一旁眼底含笑地看着沈歌还价。

    洋夷苦着脸,“不不不,不行,客人,我这可是从好远的格格海畔运过来的,二十两真不行。”

    仿佛为了验证这海有多远般,洋夷从一旁抽出一张泛黄的小羊皮地图,铺开来指给沈歌瞧,夸张地做手势道:“从这里到这里,坐船要坐一年多,二十两,买不到。”

    沈歌瞥一眼地图,目光凝重,他看过又看,好一会都没能辨认出地图上的地方。

    他前世乃文科生,高中三年都在背地图,本国地图,世界地图,区域地图。有些时候因不同的画法,同样一个地区的地图确实会给人带来不少陌生感,然而沈歌看了好几遍,也没认出来,图上的地方究竟在哪。

    “你家乡是在这?”沈歌顺着洋夷的手指了一下。

    “你们那片大陆叫什么,叫欧罗巴?”沈歌最后用前世通用的英文词汇问。

    “不不不,我们大陆叫格格大陆。”洋夷摆摆手,“我没听过欧罗巴。”

    “行,香露我要了,这地图也是,一起多少银钱?”

    洋夷先是露出一阵喜意,听到沈歌这么说,脸上挂出苦恼的表情,连连摆手,“这地图我不卖,这是我从家乡中带来的东西,不能卖。”

    沈歌说什么他都不愿意卖,最终沈歌只好退而求次,跟他商量把地图画下来,洋夷勉强答应。

    他这张地图并没有标注经纬线,本身比较简陋。沈歌用宣纸蒙在地图上描了一版,又动手仿了一版,直到傍晚,方将两份地图画完。

    洋夷收了沈歌五十两银子,他笑嘻嘻地,“这可是我独家地图,要不是两位客人长得好看。出再多钱,我也不让别人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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