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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盛唐余烬-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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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他一下子打消了,吼几句‘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的念头,无论是文采还是喻意,都和人家没法比啊。

    就这样,一路跑,一路唱,三十里路下来,人人都累得够呛,不少人径直倒在草地上,哪还有之前的一分从容。

    刘稷知道,并不是他们的体力不行,而是第一次这么练,呼吸节奏没有跟得上,对于后世的特种兵来说,负五十斤,武装越野二十公里,只是开胃菜,跑完了还得列队,哪能像现在这样,横七竖八地倒满了一地。

    事情得一步一步来。

    他站在草地上,打量了一番四下,这一带没有什么田地,就连人烟也不多见,只有一些牧羊的游民部落,散居其间,他一招手,将那个执旗叫了过来。

    “戍。。。。。。戍主,有何吩咐。”连跑带唱,他的话已经不连惯了,不过人还站得住。

    “去寻那个牧民,买两只羊,领人杀了,咱们就在这里吃一顿。”

    执旗大喜,接过他递来的一串铜钱,叫了几个还能站稳的军士,忙不迭地跑去同百姓交涉。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

    此刻,还能站在那里,腰不弯气不喘的,不到二十人,张无价与许光景一看这情形,就知道这个年轻人,又胜了一筹。

    如果说,拳脚多少还能取取巧,这样实打实的负重行军,就是见真功夫的一刻了,对方身穿着一身重甲,本就比一般军士的要重上许多,别的武器装具,同样不少,他们心里如何没有数?

    等到两只肥肥的角羊被赶过来,那些倒在地上的军士,无不挣扎着爬了起来,大清早就应了卯,又是阵形又是操练,一刻都不曾歇,便全付装具跑了这么远,肚子里,昨天的那点子油水,早就化成了汗水,没想到,今天居然还有,而且一来就是两只。

    “全都杀了,切成块,垒上火堆,咱们烤着吃。”

    有气无力的欢呼声次第响了起来,强烈的饿意全都转化成了动力,不用他吩咐,他们以各自的队、伙为单位,去找石块,寻柴枝,不一会儿,几堆媾火便升起来,伴着浓浓的烤肉香,充斥了整片河谷。

    一个时辰之后,连休息带吃食,一百多人逐步恢复了体力,当许光景拿手指剔着牙缝,一路走到他面前,指示下一步,是直接跑回去,还是歇息一阵再跑回去时,刘稷忘着不远处的大山,露出一个无害的笑意。

    “把余下的大骨头都包上,回了营还能做汤吃,大伙儿,都休息好了吧。”

    “好了。”军士们纷纷响应。

    “既然吃好了,就得动一动,列队!”

    随着他一声令下,坐在地上的军士们都爬起来,排成整齐的队列。

    “随我上山。”

    刘稷一挥手,转身朝着大山的方向跑过去,他的手下很是呆了一会儿,才乱哄哄地跟上去。

第四十六章 出格() 
“草鞋?”

    封常清一愣,手里的这个事物,的确像是个鞋子,草编的底子,用几根带子绑在脚上,露出了大部分的脚面和脚趾。

    “刘果毅就是这么同属下说的。”将这个鞋子拿来的是负责营中将作的参军,见封常清面露疑惑,向他解释道。

    “此物用草绳编成,这些草绳是他自后营马厩,弄的草料搓成,管事的军校报到属下这里,属下这才知晓,去营中寻了果毅,一问才知,他是打算用作鞋履,据他营中军士所言,这些天,他们每日都要行军近百里,所废鞋履不计其数,营中工匠早已苦不堪言,因此,他们才会想出了这么个法子,不需要皮料也无需缝制,简单易学,军士们一学就会。”

    封常清听着他的陈述,有些哭笑不得,刘稷和他手下的那一百来人,几乎天天都有新鲜事传出,先是每日里都会去买上一只羊,后来变成了两只,这倒也罢了,左右都是他自己的俸禄里出,旁人纵然有些议论,也摆不上台面来,军法可没说,不准私自与军士加餐。

    为什么要吃羊,封常清也知晓一二,他们的运动量,逐日在增加,从每天的来回六十里行军,中途还要攀越一座不低的山峰,一上一下加在一块儿,可不就是百里左右?

    这么跑,不废鞋子才怪,一直没有等到他来找自己,封常清还有些奇怪,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个法子。

    “那你来寻本官,所为何事?“

    “属下试了试这种草鞋,虽然看着粗陋,走在地上却是不错,轻便不伤脚,比革靴还舒适。”

    “喔?”

    封常清来了兴趣,他将自己的靴子脱下,踩进那只草鞋里,只觉得脚底一软,将固定用的系带拉到脚踝上,犹如绑在脚上,试着走了几步,马上就明白了参军那番话的意思。

    如今已经是五月了,眼见就要进入夏季,穿上这种鞋子,除了防护力低点,又舒适又透气,更主要的是,便宜啊。

    “穿着这鞋,属下从后营一路走到中军,一点都不累。”

    封常清这才看清楚,参军脚上就踏着这么一双草鞋。

    “若是不费事,这事你酌情办了吧,说说吧,还有什么?”

    他就是从后勤起的家,对其中的猫腻一清二楚,如果只是这么点子事,根本不值得跑上一趟,真当一军主帅这么闲?

    “中丞英明。”参军先拍了一记马屁,没想到拍到了马尾巴上。

    “暂摄而已,称不得中丞,有事就直言。”

    “是,属下这就说了,还是刘果毅的事,他们营中每日都要宰杀两只以上的羊,除去骨肉,所有的羊皮都被他送到了后营,说是请营中工匠硝制,他要制皮袍。”

    “皮袍?”封常清一怔,要说草鞋还算是正经的军事用途,这皮袍子又是为了哪般?

    虽然临近冰川,实际上这一带的气候并不低,到了夏天还有些炎热,现在准备皮袍子,根本没有意义,难道,他准备搞反季销售,去卖给行商?以补这些天的俸禄亏空。

    “不是普通的皮袍,内里还要夹白叠。”

    “什么?”

    封常清再也忍不住心中的诧异,这一带盛产高山角羊,毛皮本就厚实,用这样的皮子做出来袍子,御寒能力可想而知,平日里军中只会取上一块,镶进铁甲中,或是肩领,或是帽盔,刘稷用来做整件长袍,这本来就是非常奢侈的行为了,他居然还嫌不够,要在里面加上衬里,以白叠填充。

    白叠就是后世俗称的‘棉花’,在这个时代,还属于稀罕事物,由于其中颇多草籽,脱粒全靠手工,得之非常不易,因此,虽然白叠本身不难得,可要是纺成布,一匹要比大练还贵上几成。

    大练就是绸缎,在这个时代,是直接可以拿来当硬通货的,所谓的租庸调里的‘调’,就是这个东东。

    “他可说了,用作什么?”

    “不曾,由于一次要几十件,下官不得不调集了十多个人手,日夜赶工,事情不小,不得不先行上报,迄日有人问起,下官也能说得清。”

    要这么多,还赶得急,封常清不禁思索起来,这不像是商业行为,倒像是某种不可告人的行动,想到此子身上最近一连串的反常,他心里一动,似乎有了些头绪。

    “还有什么?”

    “还有就是一种木芨,说是与皮袍子相配的,每一件袍子配一上一双。”

    “这又是何用。”想不到,封常清干脆也懒得去动那个脑筋,左右一问便知。

    “下官说错了,不是寻常的那种木芨,而是木底靴子,以硬木为底,皮质靴身,足有这么长。”

    他比划了一下,长度几乎包住了整条小腿,这么长的靴子?封常清更是笃定了自己的猜想。

    “那木底子也是奇怪,要在整个底面刻出一道道的深痕,像是雕花一样,岂不怪哉?”

    “无论他还想要做什么,你尽量满足,有什么做不了主的,报到本官这里来,一应开销,若是他手头短了些,从帐上先支取,本官会签字。”

    “下官遵命。”

    参军毫无惊异之色,这满大营里谁不知道,那位年轻的果毅都尉,是这位新晋节度使的乘龙快婿,慢说这么点子事,就算是再出格,又有谁会嚼舌头?不想混了么。

    等来人走后,封常清在大帐中处理了几桩公事,感觉到身体越来越坐不住了,那小子倒底是个什么打算,是不是与自己的猜想不谋而合,他打算要亲自去看上一看,不弄个清楚,这心里就像是猫爪子在挠,痒得不行。

    说干就干,他推开书案,从胡床上站起来,还没挪动步子,突然帐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牙兵掀开帐门,走了进来。

    “禀司马,营中出事了。”

    他目前只是以行军司马摄节度事,还没有朝廷正式的诏书,不想让人过早地称为“中丞”或是‘节帅’。

    “出了什么事?”

    封常清并没有惊慌,这里所有的驻军,都可以说是他的嫡系,除非是吐蕃人来攻,不应该有什么大乱子。

    “刘果毅的人与荔非镇将的人打起来了。”

    “他二人可亲自上了手?”

    封常清并没有问缘由,因为来报之人多半还不知晓。

    “正是。”

    听到这里,他不禁头大,又来事了,还让不让人消停。

第四十七章 生事() 
其实这一回,还真不是刘稷惹的事。

    野外拉练,已经进行了好些天,废鞋子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他们平时所穿的那种革靴,是用硬皮缝制的,底子在没有橡胶等化工产品的情况下,只能用同样的皮子做底,一旦磨损,就得送回工匠那里重新换上,这可不是踩一脚缝纫机就完成的事,得一针一线地弄上几个时辰。

    于是,他首先想到的就是,红军时期的那种行军利器,不需要现代材料,喂马的干草料就正好,当然,最先开始,全队只有他一人会编,可这东西本就十分容易上手,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在全队推广开了。

    这还是在后世,特种训练时,领导专门请了老红军来教的,为的是野外生存时,一旦没有物资,可以就地取材,不至于光着脚丫子。

    队里的这些老兵,个个比猴儿还精,鞋子一上脚,就知道了它的好处,以前的那种硬制革靴,跑上三十里路,脚又酸又痛不说,脚底还尽是水泡,挑一夜第二天依然生疼。

    自从换上了这草鞋,腰不酸了,腿不痛了,一口气上五楼。。。。。。喔不,是跑上几十里,不费劲。

    最大的好处当然就是,烂了就扔,材料多得是,每个人在训练前,都会在背囊里放上几把搓好的草绳子,一边跑一边编,编好了挂在腰间,也不占什么重量,慢慢的,就连最初不以为然的几个人,比如张无价,都爱上了这个简单的事物。

    比起硬梆梆的革靴,它实在是太舒服了。

    “你那队今日又有十余人掉队,去告诉他们,明日再跟不上,就不要跟了,日后所有的操练,他们都不必参加,自然也不能享受特殊补助,老子的肉,是给有用的人吃的,不养废物。”

    张无价没有吭声,只是在心里记下了他的吩咐,这些天,他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对方也从不针对他,一切都像公事公办,这样处下来,竟然也习惯了。

    “还有你那队也是一般,不要打量着立过大多的功勋,在老子这里,只有合不合用,不合用的,滚蛋。”

    “戍主容禀,你那操练的章程,一日比一日高,别说他们,就是我等也有些勉强,若是能多饶些时间,他们一定会赶上来,俺老许可以与你打保票。”

    许光景苦着脸,还想着求求情,对于一个男儿来说,被人瞧不上赶走,比杀了他还受不了,这里的一百多人,已经是营中难得的好兵了,这位戍主居然还看不上。

    “时间,现在我等缺的就是时间,若不是为了省时,老子何至于自掏腰包买肉吃?你当这钱,是大风刮来的。”

    不能怪他太着急,离着那场大乱只有三年不到,这个时代的效率,动不动就是数以月计,他哪里耗得起。

    “实话同你们讲,我不需要这么多人,有些人去了也是送死,让他们留下来,是为了他们好。”

    事到如今,刘稷开始将自己的计划一点点地透露给这些军官,在他的计划里,只有达到一定的体能标准才可能入选,因为这是一条从来没有人走过的路,他虽然曾经走过无数次,可那是在一千二百多年前。

    环境的变化,在这片地区看上去影响并不大,那是由于印巴两国常年对峙,没有哪个政府敢于在一片随时可以爆发冲突的地区,进行大规模建设。

    然而,千年以上的地质变化,依然会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他所带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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