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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盛唐余烬-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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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稷用陌刀推着他燃烧的身体,奋力一脚,将他的尸体蹬下城头,还没有来得及歇一口气,又一个吐蕃人攀上了城头。

    敌人竟然在头一批攻城者当中,就派出了最强的人手,顿时给了守军极大的压力,城墙上到处都响起了厮杀声,唐军自然而然地拿出了野战的架式,排出了三、五人的小队伍,在每一个垛口处,都进行着激烈的争夺。

    源源不断的重甲武士攀上城垣,许多人身上插着不只一支箭矢,然而甲胄带来的防御,让他们能经受得住更严重的打击。

    这些武士是各部落中的勇士,技艺精湛,悍不畏死,就连烈火都无法让他们立刻倒下,有些人甚至和身扑入唐军的队伍中,试图用身上的火焰来烧死敌人。

    一个给大唐造成了巨大灾难的邻国,果然有着足以自傲的本钱。

    陡遇强敌,刘稷却越战越勇,陌刀在他的周身划出道道白光,痛快淋漓地发泄着心中的战意,将身前十步左右的范围,变成了一个死亡地带,当者无不披靡,哪怕是再厚的甲胄,也无法经得起他的重击。

    劈、砍、刺、挑、绞、扫,超过一人高的巨大刀身,与他仿佛合为一体,越来越得心应手。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他发现身前为之一空时,已经逼近了城头,连续用力对于体力的消耗是巨大的,以他的身体条件,还无法做到很快地恢复,不得不倚着刀身,稍稍加上一口气。

    “戍主,换某来。”

    张无价简单地吐出一句话,站到他的身前,刘稷一言不发地抽刀后退,顺便观察了一下城头上的情形。

    在吐蕃人连续不断的攻势下,唐军的死伤可想而知,就连田珍这个主将,都加入了战团,一边发出阵阵吼叫,一边挥舞着陌刀,如果不是拥有这种利器,只怕现在已经悬了。

    吐蕃人集中了全国之力,像那种以一当十的勇士,是冲锋陷阵时打开僵局用的,所谓好钢要用到刀刃上,根本不可能拿来做消耗,可现在,却成了先登之士。

    唐军的压力陡增,特别是田珍所部的这段正面城墙,刘稷当然知道,现在唐军想撤下去都不成,汉人和象雄人,是无法挡住这种精锐的冲击的。

    好在援军很快就到来了,梁宰所部的中军,适时地补充上来,替下了已经颇有伤亡的田珍部,让他们能有一个喘息之机。

    同时,在唐人的指导下,大量的人力投石器被组装起来,这城里最不缺的就是人手,这些造型简单的投石器,被直接安放在城墙下,每一具都由近百人来操作。

    五梢、七梢,用的材料全都来自城内,有些一看就是房子里拆下来的,门梁或是柱子,随着这些投石器的投入使用,总算是扼制住了吐蕃人的疯狂攻势。

    毕竟,石块造成的伤害,要比箭矢来得更直接,就这样,总算坚持到了天黑。

    城外的号角声,才慢慢歇下来。

第二百四十一章 流够() 
    天色黑了下来,城头上点起了火把,一些汉人将战殁者的尸体抬下去,唐军被单独摆放在了一起,而吐蕃人的,则扔进了几个大坑里,浇上火油烧成一团。

    空气变得混浊,里面夹杂着一股子难闻的味道,让人很不舒服,刘稷靠坐在城墙上,那把陌刀就放在他的身边。

    他不喜欢这种感觉,防御,一旦城防被突破,剩下的就是人力的比拼,虽然守军占着很大的便宜,但是在战术上却是被动的,比如眼下,敌人会不会漏夜来攻?

    对此封常清等诸将都是忧心不已,唐军人数本来就少,如果这样子拼下去,不是长久之计,但是第一天,必须要坚持下去,才能保持城中的士气不坠。

    看到他的时候,封常清显示出了做为主帅的镇定,一旦计定便义无返顾,唐军的执行力,或许才是他们横行这个时代的最大资本吧。

    皇帝给了边将极大的信任,就算是战败也不会有性命之忧,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扩张的野心可想而知,封常清借着城头上的火光,看了看他的情况,现出一个关心的表情。

    “身上的伤处如何,有没有让郎中看过?”

    “今日没有持续多久,也不曾拉动旧伤,郎中们忙得不可开交,等等再说吧。”刘稷对于身体还是很重视的,并不敢打什么保票。

    封常清见他心里清楚,也不再多说,爱护归爱护,自家女婿在第一线拼杀,他从来都是鼓励的,如果连这点勇气都没有,哪里能入得他的眼。

    见他始终站在这里不走,刘稷坐不住了,撑着手臂站起来,同他并肩站在了一块儿,看着城外的星星点点。

    那不是天空的星辰,而是吐蕃人营地里的篝火,布满了整片高原,一眼看不到边,很是让人怀疑,是不是吐蕃人所有的部族,都在这里了。

    不光是火光,从他们的营地里,传来阵阵的歌声,刘稷仔细听了听,内容似乎是关于祭祀和祝福的。

    “明日起,各部轮流上城,让城中的汉人也参与,他们终归是要学会的。”

    “若是吐蕃人还如今日这般,只怕他们会挡不住。”

    封常清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拼命罢了,谁也不会多出一条,拿出你们夺城的勇气,吐蕃人的精锐能有多少,禁得住这么拼么?”

    刘稷明白了,他是想以下驷对上驷,就算打不过,一命换一命,或是几命换一命,总能将吐蕃人的气势压下去,在唐军的心目中,这些汉人不过是劫后余生的炮灰而已,能活下来已经侥幸了,现在正该他们出力的时候。

    他的心里涌起一阵悲哀,连封常清这个主帅,都是如此想法,下头的军将、军士可想而知,朝廷上的官员可想而知,那位圣明天子可想而知,说不定还要嫌他多事,为国家财政增加了困难。

    人家能过来同自己说一声,已经给足面子了,否则两人差着天高地远,根本就是一道命令的事,刘稷不想再多说什么,朝着他一拱手。

    “属下遵命,这就去安排。”

    说完,转身就走,被封常清一把拉住了。

    “就知道你是这个性子,能不能听完了,再恼也不迟。”刘稷站住脚,一言不发地看着他。

    “还是那个拗脾气,旁的不说,贡塘城下,程疯子吃了那么大的亏,他就算记恨某,又能怎么样?最终不还是落到你的头上,今日,安西镇损了些兵马,他们心里也能少些怨气,可真要在这里拼得太狠,从上到下,会有多少人怨你?你今后如何在军中立足,这些事情,你想过没有?”

    刘稷还真没想过,他的乾坑戍打到今天,人都差不多换了一茬,其他的各部,田珍是自己的师父,或许不会说什么,可架不住底下的人,他们可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财没发着,功也看不到影子,真如封常清所言,自己便是那个将同僚拖入险境的罪魁祸首。

    说到底,这支唐军,并不是后世保家卫国的人民子弟兵,从军应募的人,只有最简单的念头,要么升官要么发财,乾坑戍的人也不例外,如果不是海量的财物在吸引着,谁会跟着他卖命?

    见他的脸色稍稍好了些,封常清又接着说道:“你在军中的资历尚浅,这是很自然地,等日子久了,实打实的功绩摆在那里,什么不会有,眼下,就听某的吧。”

    “公说得对,是我想得左了,他们当日无人相救,如今也只能靠自己,属下下去安排了。”

    想得通归想得通,刘稷并不打算就此妥协,做人要有信念,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轻易就被八世纪给同化了,他又何必留恋。

    封常清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叹了一口气,这个小子的倔强简直刻在了骨子里,可若真是改了,也就不是他看中的那个枭五郎了,这种矛盾的心理,让他有些无可奈何。

    吐蕃人的营帐绵延千里,他们本就是全民皆兵,这一次也不例外,除了留下女人,所有能骑得动马的,都来到了这里,加上做为军粮的牲畜,总数接近两百万。

    此时,他们的国教还是苯教,出征前祭天,战事祈祷,都是教义的安排,每一处营地,都有许多身穿长袍、披发黦面的教中祭司,在进行着各种仪式,既有为战死者招灵,也有为未来战事的祝福。

    然而,位于大营中心位置的一片区域里,却显得有些安静,在一个火堆前,身着锦服的各级官员匍匐一地,唯一坐着的,便是他们的赞普。

    赤德祖赞的脸色被火光映得通红,手里拿起一根枯枝,扔进火堆里,发出“啪啪”的声响。

    现场死一般地寂静,所有的人都不敢抬头,他们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一群人,就连赞普也不敢轻易违拗,何尝有过这样的经历,高原的夜晚,寒风刺骨,地上更是冰凉无比,每个人只觉得连心都被冻僵了。

    可是没有人敢擅自起来。

    “达扎路恭,是不是,连你也觉得,吐蕃人的血已经流得够多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赤德祖赞的话语在他们的头顶上响起,这些人赶紧抬起头,望向最前边的一个身影。

    “尊贵的赞普,我只是向你说出军中的实情。”达扎路恭保持着匍匐的姿势,继续说道。

    “今天的攻城,我们有一千七百多名勇士没有回来,他们每一个都是组本,而我们的军队里,一共才只有一万名,号角不息,攻击不止,他们无愧于勇士之名,全都与唐人战斗到了最后一刻,没有了他们,就像雄鹰折断了翅膀,我不知道,等到哥舒翰的大军到来,要拿什么去抵挡?”

    赤德祖赞将最后一根枯枝扔进火堆,站起身,走到他的面前。

    “你没有回答我的话,吐蕃人的血,流够了么?”

    达扎路恭沉默了下来,赤德祖赞没有听到他的回答,转而朝着其他人,又问了一遍。

    依然鸦雀无声,他静静地等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走向自己的寝帐,只扔下一句话。

    “那就是还不够,明日继续,怎么做,你自己决定。”

第二百四十二章 攻势()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城外就响起连绵不绝的号角声,将城墙上的守军一一惊醒。

    刘稷一把跳起来,一边将那些睡眼惺松的家伙踢醒,一边嘴里大声说着话。

    “蕃虏来送死了,都打起精神,刀枪无眼,箭矢无情,莫要做个糊涂鬼,就算是死,咱们也要拉上一个吐蕃人,你们说是不是?”

    今天的城墙上,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唐军军士,而多了许多汉人,他们是被连夜武装起来的,用的是吐蕃人库存的甲胄,重甲自然不会多,都给了临时任命的军官,余下的,至少也能分到一套轻甲,头上戴个皮帽子,倒是与城下的吐蕃步卒,有着几分相似。

    为了区别开,刘稷用上了最简单的法子,在每个汉人的领口系上一根红带子,眼前这些手执刀枪的汉人,让他想起了后世电影里的工农自卫军。

    汉人们的士气很高,被挑选出来的人,都经历了夺城时的那场生死之战,能够冲入城中,杀死那些高高在上的贵人,将他们的首级,悬挂在城墙上,已经是做梦都想像不到的结果,血海深仇已经报了,只剩了孤家寡人一个,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拼了,同他们拼了!”

    不用再做什么鼓动,这些汉人自觉自发地喊着口号,勇敢地站到了城头上,因为与他们并肩站在一块儿的,是一面火红色的旗帜。

    杨预没那么多话,盯着城下渐渐逼近的吐蕃人,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一会儿千万莫露头,射出了箭,就避在一旁,他们上来了,莫要死拼,你是弓箭手,不是甲士。”

    身后的少年同其他汉人一样,穿着吐蕃人的轻皮甲,系着一条红带子,手中拿着吐蕃人的木弓,他似懂非懂地听着,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

    “五百步。”提醒了一句之后,杨预不再搭理他,而是开始计数。

    “四百步,抛车预备。”

    随着他的一声大喊,城头上的小型投器也好,城墙下的各种中、大型投石机都开始运转起来,这样的打击没有什么准头,靠的就是覆盖面,一群汉人吆喝着,将大小不一的石块放到网兜里,然后将粗大的绳索拽起来,等待着下一步的口令。

    “三百步。”

    “二百五十步,放!”

    “放!”

    “放!”

    城上城下的呼喊声此起彼伏,在唐人的指挥下,所有的投器都被猛地拉起,木制的梢子被大力搅动着,以简单的力学原理,带动投臂,将尾端的网兜高高抛起,划出一道弧线,飞向空中。

    雨点般的石块砸入了吐蕃人的大队当中,凄厉的惨叫声响彻了大地,密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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