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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节

盛唐余烬-第1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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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

    这简直就是取死之道。

    唐人在吐蕃人转向的那片河岸停了下来,再追上去,就离逻些城越来越远了,他们不得不慎重行事,焉知不是吐蕃人设下的陷阱,毕竟这里是他们的地盘。

    等待了不到一天,从逻些城过来的信使就被马璘送到了营中,而他带来的消息,让营中的所有人,包括程千里和张博济在内,全都惊得无法置信。

    刘稷,竟然在没有唐人支持的情况下,只带着一帮子象雄人,就拿下了吐蕃人经营了一百多年的都城。

    逻些。

    一时间,封常清想起了很久之前,他当成笑话讲的那一句:“制书说的是,擒获赞普者,可封异姓王。”

    如今,还有谁敢当成是笑话?

    那个家伙,究竟能做到哪一步,更是让安西众将生出莫名的期待。

第二百二十九章 伤势() 
    落日熔金,建筑在红色山体上的那座城池,在夕阳的照射下,显示出一种异样的雄壮,让每一个看到它的唐人军士,都不由得心驰神往。

    因为,它曾经是大唐最强邻敌的都城,如今,已经换上了自家的旗帜。

    现在,十多万汉人和象雄人成为了城中的主人,城下到处都是巨大的深坑,看上去才刚刚挖开不久,里面是一堆堆的灰烬,闻着有一股子怪味。

    而每一个深坑的周围,都站着不少的汉人,他们用铲子将泥土往里面填,使得周围的泥土,颜色变得很深,就像是远处山体上的那种红色。

    这些汉人在看到唐军的旗帜时,眼神中表现出的,是一种漠然,没有半点看到故国兵马时的那种激动。

    封常清只带了两个亲兵,把所有人包括自己的仪仗全都留在了城下,当他走入城门的时候,那些曾经筑成阶梯的尸体已经消失殆尽,引起他注意的,是墙体上,那一道道尚未凝结的胶状物,浸透了每一处缝隙。

    他没有看到任何攻城的器械,这是不可想像的一件事,整个城墙的正门只有不到百步宽,这样的地形,对于攻方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发挥兵力上的优势,若是唐军,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利用精锐的选锋,以无畏的姿态去拼,再铺以大量的攻城器械,办法很老套,结果很残酷。

    当年的石堡城,就是这样子磨下来的。

    封常清无法想像他们究竟要付出多大代价,才能挨到城墙下,又要付出多少生命,才能一点一点地攀上城墙,而这个疑问,最终只能由始作甬者来作答。

    如今的城头上,站满了手持刀枪,身穿甲胄的汉人,所有的装备,全都来自于吐蕃人,远远地看上去,就像是一支吐蕃大军,如果不是那面鲜红的旗帜的话。

    城里的汉人和象雄人更多,男妇老幼什么样的人都有,他们在街道的两旁行走、交谈、玩耍,肆无忌惮地在那些屋子里进进出出,就像这城中的主人一般,一直到了王宫的附近,封常清都没有看到哪怕一个吐蕃人。

    他终于明白,城外的那些深坑里,埋的,究竟是什么了。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同样的事情,贞观年间的那些名将几乎都干过,侯君集、程知节、李绩、苏定方等等,只是像这样做得如此干净利落的,还是头一次看到。

    当他顺着高高的台阶走入王宫,偌大的宫殿里人员稀少,接引他来到这里的陈金,小心翼翼地在前头带路,时不时地偷偷看一眼他的表情,嘴里说着告罪的话。

    “戍主一直想要亲自来见你,可身上的伤势有些重,我等多番劝阻,方才制止了,这会子还在包扎呢,望中丞见谅。”

    “无妨,他的伤势要紧么?”

    “流了一地的血,开始我等都以为是吐蕃人的,可后来脱了衣甲才知道,他的伤处也不少。”

    “军医呢,用药了么。”

    封常清心里一惊,刘稷的作风闻名军中,那是一个打起仗来就不要命的主儿,这回的战事如此惨烈,他焉能幸免。

    “他自己寻了些伤药,又用针线将伤口给缝上,性命倒是无逾,就是睡了两天,有些地方迸了口,还得再缝上,方才小的在军中也同段虞侯提起,他会再让军医来看看。”

    也只能如此了,封常清见他想得周到,便不再提起,只是脚步快了许多,一行人很快来到一处屋子前,看样子规模颇大。

    “中丞勿怪,这屋子是咱们给找的,后来一问才知,是他们赞普的居处。”

    听他一说,封常清就知道到了地方,二话不说推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铺着厚厚的地毯,四壁装饰着精美的壁画,廊柱和房梁上全都漆成了彩色,显得金璧辉煌,被几幅锦障隔开的内室,安放着一具炕床,一个身影背对着他们坐在那里,露出后背,一名军士正在为他缝合伤口。

    几个人不约而同地放轻了脚步,屋子里时不时地传来吸气声,以及那种熟悉的叫骂。

    “龟儿子的,手脚轻点嘛,老子没战死,要被你娃整死唆,俅磨明堂。”

    封常清不禁哑然失笑:“中气十足,那就是无妨了,你这小子,还真是命大。”

    见他要动弹,赶紧上前一把按住:“莫要逞强,一会儿又该迸口了。”

    话虽如此,近前才看得清楚,陈金的话还是有所保留的,后背上的那道口子,足有近两尺长,皮开肉绽地甚要吓人。

    而别处也好不到哪里去,前胸、肩头、手臂上处处都是那种黑色的鏠线,倘若不是盔甲精良,伤处入肉不深,一早就该撑不住住了。

    看到这一幕,封常清什么也不想再问,主将尚且如此,下面的人可想而知,这城池,只怕是用性命堆下来的,难怪那些汉人,神色怪异,因为解救他们的,并不是大唐的军队,而是他们自己。

    “你如此拼命,究竟是为何?莫非真是意在封王,某却不信。”

    等到他们缝合完毕,封常清为他披上衣衫,问了一句憋在心里很久的话。

    “有何不可,中丞封王,咱们这些人也与有荣焉,小子还想靠着大树好乘凉呢。”刘稷咧嘴一笑,不知道牵动了哪处的伤口,疼得直滋牙。

    封常清知道他惯于说笑,可怎么也笑不出来,战前有如痴人说梦,如今竟然已经实现,他反倒没了主意。

    “中丞是担心朝廷的反应,还是吐蕃人的动向?”

    刘稷的话,让他毫不意外地点点头,此子的敏锐,已经不是什么令人称奇的事情,既然他能这么问,说明他已经想到并且有了答案。

    “某在担心,这一次回京去,要如何向你的父亲,我的状元亲家,交待?”

    这一下,轮到刘稷愕然以对,因为这还是第一次,封常清将事情向他挑明,那些来自于军中的传言,曾经让他心怀忐忑,也曾希望过,只是传言,而显然,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在这个时空,有一位未婚妻,不知道长相,不知道年龄,甚至不知道,有没有喜欢或是爱之类的感情在里头。

第二百三十章 往事() 
    “安西镇无人不知,某是个傔人出身,求到高开府的幕下,才有了一份糊口的勾当,一步步地做到了支度、营田副使,而你的父亲,当时顶着偌大的光环来到这安西镇,成为幕府的僚属,整天做着文书、算计的活,说实话,某从未想过有一天,会与他成为亲家。”

    不知道什么时候,宽敞的大屋里,只剩了他们二人,封常清突然说起了往事,刘稷还是第一次听到自家父亲的事迹,不由得凝神于耳,认真起来。

    “后来,他出任节度判官,咱们便常在一处做事,一帮子参军文吏,每日里处理完那些连篇累牍的文案,家眷大都不在本地,只有某家自小便安在了这里,这一来二去的,便熟络了,他不嫌某粗鄙,某也不说他文酸,也不知怎的,就说到了儿女家事,那时候,你方才八岁,正是顽皮之时,家学渊源、状元文章一概无趣,竟然一意想要在马上取功名,你父亲头大如斗,偏生又无可奈何,某便让他将你接过来,一来聊解家中寂寞,二来,也想看一看,究竟是个什么心性。”

    “结果,中丞必是大失所望吧。”刘稷听得有趣,忍不住插了句嘴。

    “你也莫笑,都说三岁看老,某家在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有了一个判语,想听么?”

    刘稷点点头,封常清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慢悠悠地捻着颌下的几根胡子说道。

    “此吾儿婿也。”

    刘稷一口口水差点呛到了自己,连连咳咳不止,封常清看着他胀红的脸,开怀大笑。

    “龟兹四害,这等佳婿,你老可真会挑。”

    “性子是跳脱了些,不过某家压得住,少年人嘛,谁不是这般,又没有搞出人命,等到成家立室就好了。”封常清不以为意地摆摆手。

    刘稷的心中不禁暗暗叫苦,坑岳父坑成这样你也认,那位封小娘子得丑成什么样啊。

    只听得封常清又说道:“既然话都说明了,此次上京,献俘也好,述职也罢,你便随某一道吧,想个法子,调出北庭,有了这等大功,某家在捷书中也能多写上两笔,天子爱才,多半就直接留下了,到时候,某带你去拜会高开府,争取到他麾下听用,前途定然无忧。”

    稍稍顿了顿,他继续说道:“趁着这个当儿,两家合计合计,一准将亲事办了,也算是双喜临门。”

    什么双喜,哥到这世界一年都不到,就要被塞个媳妇,晴天霹雳还差不多,刘稷一边腹诽,一边斟酌着说道。

    “中丞未必太过乐观了,吐蕃人虽然丢了都城,可主力并未折损,咱们只是运气好,接下来,还有大战要打,能不能安安稳稳地回去,还要两说呢。”

    封常清诧异地站起了身,一脸的怪异:“都打到这里了,你还不知足?”

    “吐蕃人拿什么跟咱们打?他们还能集结多少人,这个时候,按照你之前的提议,无论什么条件,他们只有应允的份儿,够了,五郎,须知木秀于林,咱们安西镇,出得风头太盛,未必会是好事。”

    “只怕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刘稷叹了一口气:“你说得不错,若是现在和谈,吐蕃人什么都会答应,可咱们还能拿到什么?逻些城还不还?还,如何面对这城中十数万汉人百姓,不还,吐蕃人如何肯罢休,他们举全国之力,三、五十万人还是拉得出的,中丞不会以为,他们连都城都肯让出吧。”

    封常清一惊:“咱们要这逻些城有何用?”

    刘稷不得不耐心地解释:“诚然,此城如今形同废墟,城中再难找出一个吐蕃人,可是中丞不要忘了,一百来年前,他们的都城也不在此,若是轻易还回去,凭着这里的草原湖泊,良好的地理位置,他们用不了十年,就能恢复元气,到那时,他们会比之前更加隐忍,咱们今天所有的牺牲,全都会付诸东流,公可知,为了拿下这城,死了多少汉人吗?”

    没等他答话,刘稷的追问便直逼而来,有如剑光利芒,令人胆寒。

    “莫非,在诸公的心目中,这些百姓被吐蕃人掳掠之时,便已经不再是。。。。。。”

    “唐人?”

    封常清看着他一脸的认真模样,似乎又像是变了个人,有句话他说得还真是没错,自从被掠走,这些百姓就已经从户籍名册上除去了,他们的田亩土地也早就分与了他人,就算盟约达成,这十数万人的安置,也是一个绝大的问题,说不得,朝堂诸公,还会怪他们多事,连汉话都不会说了,弄回来做什么?

    可是对着一脸正气的年青人,这些话,封常清如何说得出口,让他们全数转到安西镇?开玩笑,就算朝廷答应,那些实际掌握着地方的各国,能允许这些外人来分一杯羹?

    年青人哪,就是只凭一腔热血做事,一点都不考虑事情的后果。

    “你意欲如何?”

    不知不觉,他已经用上了商量的口吻,而不是命令,这样的转变,就连封常清自己都没有感觉到。

    “修书一封,送往西平郡。”

    “你是说哥舒翰?”

    “然也,他如今加了两镇节度使,麾下超过十五万兵马,此前不敢贸然前行,盖因情势不明,如今,逻些城已在我等的手中,从青海过来一路都是坦途,灭国之功、封王之赏,他难道丝毫不动心?”

    封常清惊得目瞪口呆,此子一步接一步,环环相扣,硬生生地将局势扳了回来,把整个安西镇全数纳入他的计划当中,这还不算,竟然将主意打到了河、陇两镇之主,国朝第二名将哥舒翰的头上,这还是那个三岁看老的刘家五郎么?

    问题是,这个看似意天开的计划,有着极大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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