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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酋长压力大-第9节

小说: 酋长压力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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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距离湖水还有五米的时候,黄子风就停了下来,稍一打量,将鱼钩抛进了水里。湾鳄喜欢潜伏在靠近岸边的水草里,从水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他不敢再靠近了。

    这根竹竿有七米长,距离足够,只是挑起来吃力一点。

    麻线上栓着一根羽毛,鱼钩下水后,羽毛漂在了水面上,随着风轻轻震颤。黄子风瞪圆了眼睛盯着,屏息凝气,能不能喝上鱼汤可就看这一锤子买卖了。

    大约只过去了一分钟,羽毛浮子突然一抖,黄子风立刻浑身绷紧;果然,现在的鱼比较笨,这么快就上钩了!

    “咬啊小宝贝”黄子风嘴里念念叨叨,目中精光爆射,他以前钓鱼就这架势。

    在他身后的森林边缘,云晓也察觉到了状况,心跳开始加速,把怀里的狗子勒得直伸脖子。

    下一刻,浮子猛然一沉,黄子风早有准备,立刻用力向上一挑,竹竿弯成了弓形,竟然没拎出水。

    可以肯定,有东西上钩了,并且是个大家伙,至少十五斤开外!

    黄子风大喜,立刻改变策略,抓着竹竿向后退,准备把这个大家伙给拖到岸边拽出来,这下可要开一顿大荤了!

    刚退了没两步,那东西果然出水了,只听“轰隆”一声巨响,水面猛然炸开,一个庞然大物张着血盆大吼跳上岸,咆哮着扑向黄子风!

    “我的妈呀!”黄子风吓得嗓门都变调了,果然钓上来了个大家伙,鳄鱼啊!

    这下要人命了,黄子风扔了鱼竿就跑。

    好在他一直集中注意力,发现不好掉头就跑,鳄鱼在水里虽快,在岸上却比人慢。

    云晓嘴巴张得已经能塞进鸡蛋了,她只见黄子风玩了命的向森林深处跑,慌不择路。在他身后,巨大的鳄鱼撒开四爪拼命追,声威骇人,犹如远古凶兽。

    一人一鳄鱼转眼间冲进了森林里,灌木丛被硬生生开出了一条路。

    “不好,快追!”云晓尖叫一声,抱着狗子领着九色追了过去。

    跑着跑着,黄子风回头看了一眼,吓得汗毛倒竖,那只鳄鱼并没有退回湖里,仍然在疯狂追赶。

    鳄鱼腮边拖着一个麻线,看来它被勾得很疼,记恨上自己了。

    前方豁然开朗,一片野黄麻地出现在眼前,黄子风被追得急了,不管不顾冲了进去。他脚下穿着皮鞋,身上穿着牛仔装,倒也不怕黄麻上细小的毒刺。

    身后呼呼作响,鳄鱼仍在不离不弃追赶,黄麻一片片倒伏,被它庞大的身躯压过。

    鳄鱼虽然力大无穷,速度也不慢,不过他的身体构造特殊,奔跑的时候胸腹部几乎拖在了地上。

    听着沉重的摩擦声,黄子风眼睛一亮,有了。鳄鱼背部的角质皮肤非常硬,刀都不容易戳穿,可肚子很柔软,而黄麻上全是含有麻痹毒素的毒刺

    接下来,他在黄麻丛中转着圈的跑,果然,没一会功夫,那条鳄鱼的动作越来越慢,开始呼呼喘气,中毒越来越深。

    追过来的云晓看见这一幕,彻底傻眼了,黄子风只说带她来钓鱼,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钓法

    终于,精疲力竭的黄子风跑到了云晓面前,回头看,那头湾鳄又勉强爬了两步后,瘫在了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怎么样?鱼钓上来了,喊大伙儿来分肉吧。”黄子风得意洋洋说。

    云晓打了个哆嗦,清醒过来,不敢置信看着黄子风,捕猎队都不敢招惹的驼龙,竟然被他一个人制服了!

    “嗳!我这就把人都叫来!”云晓大喜,跑向了村子,连狗子都忘了还。这条鳄鱼怕是有三千斤重,这下大家可以吃上好几天肉啦!

    对于部落来说,这实在是太难得了。

    等云晓走后,黄子风立刻软在了地上,其实他并没有跑多远,完全是被吓的;钓鱼钓上来一条大鳄鱼,这实在是太意外了。

    过了没一会功夫,那边传来嘈杂声,全部落都来了,人人背着筐,喜笑颜开。

    这时候大子风已经奄奄一息了,几个胆大的家伙上去就是一顿木棒,彻底敲死后,将它翻了个身,剖开肚子开始分肉。

    三千斤重的鳄鱼,除掉皮、内脏和骨头,至少还剩一千五百斤,每人能分十斤肉,全部落都乐开了花。

    以前嫌弃黄子风的人们,这时再看他,眼神已经完全变了,凭一己之力为部落带来这么多肉食,他现在已经是大能人、大英雄了。

    背着肉的人们一个个走过黄子风身边,向他道谢,黄子风机械的打着招呼,心情复杂

    等人全部走完,只剩下云晓一脸崇拜看着他。

    站起身来,鳄鱼已经没肉了,只剩下一张皮,静静躺在黄麻丛中,看着这张巨大狰狞的皮子,黄子风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

    “云晓,我想用鳄鱼皮做一件衣服,你能不能帮我?”

第18章 情动() 
由于缺乏锋利的工具,切割鳄鱼皮比较困难,样式也就不追求了,按照他的设计,就做一件类似袍子一样的甲胄,披在身上能起到效果就行。

    这个年代由于生产力极其有限,哪怕是部落之间发生了战争,也就是在胸前挂几张兽皮,防护力极其有限,如果自己的设想成功,将是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甲胄。

    想到就要干,动手能力决定生存,顾不得详细解释,黄子风拔出石刀,开始切割鳄鱼皮。

    首先去掉胸腹部和下颚柔软的皮,接着是四肢,最后把碍事的尾巴也一点点磨掉。这样拎起来看,长度大约一米七,正贴合黄子风的身形,上颚部位几乎不需要处理,翻过来正好当做头盔。

    “你这是”云晓虽然说不出来,不过也看出了他的打算,眼神中冒出了光彩。

    “你只需要帮我在这里开两排洞,然后穿上筋,可以捆住就好。”黄子风将皮子围成桶形,指着结合部位说。

    云晓是著名的巧手姑娘,黄子风不说,她都知道该怎么做,这对她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交给我吧。”云晓把皮子卷成一团,塞进了自己的筐里。

    其实事情比黄子风想的要复杂不少,这时代虽然还没有硝化处理技术,不过皮子得要完全刮削干净,再经过阴干、日晒,然后才能用,这一套程序他完全不懂。

    一直把云晓送过了河,黄子风才又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说实话,今天部落村民们的感激,他挺受用的。

    也许,自己以后在部落里的日子会好过些吧?毕竟被排斥的感觉谁都不会喜欢,在这原始蛮荒求生存,任何人都离不开部落这个大集体。

    果然如他所料,翌日,晨雾还未散去,子归酋长就来了,还带来了小男孩白山。

    黄子风连忙把老酋长迎进了自己的棚子里。

    在这个年代来说,子归酋长已经很老了,步态蹒跚,风烛残年。

    白山对这里的一切都很好奇,不停东摸摸西看看,在陶器之间流连,不时发出惊叹。

    “小心别烫着。”黄子风也挺喜欢这个自己救活的小家伙,嘱咐一声,坐在了老酋长对面继续干活,等待他老人家训话。

    “想回村子吗?我可以和部落里的人商量下,相信不会有问题。”

    子归酋长说出了黄子风预料中的话,他和泥的手一顿,心情松了下来,笑着说:“这事先不急,部落里还缺很多陶器,等我烧够了再说。”

    老酋长笑着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现在部落里都喝热水吃熟食,孩子们很少生病了,这些都托你的福啊。”

    关于黄子风被赶走的事,老酋长一直很内疚。

    黄子风笑笑,没有说话。

    “白山,过来。”老酋长喊过来白山,抚摸着他的小脑瓜,用商量的语气对黄子韬说:“拜托你一件事,白山这孩子挺机灵的,你一个人烧陶也很忙,让他跟你学好不好?这样你也轻松点。”

    原来是这样,黄子风没有任何犹豫,满口答应,其实他本来也希望有人能学会烧陶,技法流传的越广越好。

    “想学烧陶,可要帮我干活的哟。”黄子风打趣的对白山说。

    白山大概事先就得到过叮嘱,立刻跪在他面前,恭恭敬敬磕了个头,郑重说:“子风大哥,白山什么活都能干。”

    黄子风和老酋长全都笑了起来,白山听话又懂事,也难怪会选择他来学烧陶。

    自从用上陶器以后,部落里生活品质有了飞跃,人人都知道了这东西的好。这次部落里选人来学烧陶,可谓是人人踊跃,最后白山的母亲跪求老酋长,又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才为小家伙争取到这宝贵的机会。

    谈完话后,老酋长走了,白山留了下来。

    小家伙的确勤快,黄子风送走老酋长回来后,他已经忙上了。他不懂烧陶,那些泥坯子和火都不敢动,就来回奔忙帮他收拾家,一会功夫居然就整理的井井有条。

    “子风大哥。”看见黄子风饶有兴致看着自己,小家伙有些局促。

    黄子风正准备让他不要这么拘束,身后传来清朗的声音,“傻孩子,以后就不能叫大哥了。”

    来的是白山的母亲鸢飞,她今天显然打扮过,脸洗得很干净,穿着兽皮裙子,怀里抱着一个陶瓮,微笑着走了过来。

    “那该叫什么?”白山懵懂问。

    “就叫大哥吧。”黄子风把白山揽在怀里,笑着说,他可不喜欢摆师傅的架子。

    不知怎么,听见黄子风的话后,鸢飞的脸上闪过一丝落寞,随即就被掩盖。

    “我给你们送吃的来了,以后天天都送,你们安心烧陶。”鸢飞将陶瓮摆在桌子上,开始一件件往外拿东西,都是煮熟了的,有木薯,蕨菜,还有一块鳄鱼肉和一碗葛粉汤。

    看着发呆的黄子风,鸢飞发现他的衣服已经很脏了,连忙说:“你衣服太脏了,快脱下来,我给你洗洗。”

    也确实该洗洗了,来这里这么久,黄子风这一身衣服愣是没洗过,硬的好像壳,脱下来估计都能站住。可问题是,不穿这个穿什么?那兽皮衣他穿不了的。

    “没事没事,我自己会洗。”黄子风连忙摆手。

    鸢飞脸一红,点了点头没再坚持,又嘱咐了白山几句话后,看了黄子风一眼,转身就走了。

    那一眼,似有深意。

    黄子风怔住了,难道不不不!不要胡思乱想!黄子风连忙把思维掐断。

    “子风大哥,母亲说我叫错了,那我该叫什么?”

    白山在一旁问,黄子韬一惊醒过来,连忙随口打呵呵:“也许是让你叫叔叔吧,不用,叫大哥就很好。”

    鸢飞在部落里也算漂亮又勤快的好姑娘,据黄子风所知,她和以前的男人很恩爱;那男人死了后,她单身带着孩子好几年,从没有动过另找伴侣的心思,有人撮合也全都一口否决。

    其实黄子风也想找个伴,也不讨厌鸢飞,可是

第19章 无疆() 
是云晓!

    蹲在河边钓鱼的黄子风听见呼唤,扔了鱼竿赶紧往回跑。

    自从上次抓住鳄鱼后,他信心大增,在河边钓鱼再也不怕了,只是仍不敢靠近水边。

    狗子蹲在黄子风身边安静等着,看他跑了后,立刻转过身追赶。

    身后的森林中,九色在吃草,听见云晓的声音后,抢先迎了过去。

    隔了十几天后,云晓终于来了,她还是像以前那样臭美,用野花编了个花环戴在头顶上,身后背着藤筐。只不过现在已经是盛夏了,她不再穿兽皮裙子,改成了树皮衣。

    这个树皮衣并不是直接把树皮穿在身上,而是取材某些纤维比较丰富的树皮,经过捶打后扎起来,有些类似蓑衣,不过没那么厚。

    满是纤维的树皮裙子穿在小姑娘身上,别有一番风情。

    多日不见甚为想念这一类客套话就免了,黄子风急切问:“我的铠甲做好了没?”

    云晓白了他一眼,把藤筐放在地上,然后从里面翻出来一套蓝色的衣服。

    这个前卫的原始人小姑娘每每总是给黄子风带来惊喜,这一次也不例外,看着这一套衣服,黄子风眼珠子差点都掉出来了。

    这里的人无论男女,衣服款式都差不过,穿在男人身上可以称呼袍子,穿在女人身上就是裙子,而这套衣服,竟然是上下两段式的。

    上面是一件褂子,下面居然是一条裤子,全都是麻质地,并且染成了蓝色,款式和他身上快要穿烂的牛仔套装极为相像。麻布在现在算是高档料子,而这套麻衣尤其难得,纹理极为细密,比子归酋长的都要好很多。

    “我花了差不多六十天才做好的,漂亮吧?”云晓得意洋洋,展示着她的手艺。

    黄子风感慨万千,人家爱臭美的小姑娘自己穿树皮,却花了这么大功夫做一套麻衣送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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