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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

酋长压力大-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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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请子风酋长带我们回家吧。”梅林小心翼翼说。

    “狗子。”黄子风叫过来狗子,抱着它揉了揉,指向东南方,用商量的语气说:“你带着他们回家去。”

    看见这一幕,除了梅林外,其他人都面露好奇,一条狼竟然能带人回家?

    狗子似乎不太愿意,不过在黄子风的坚持之下,最终还是屈服了。

    “你也跟着去吧。”黄子风踢了踢公羊角,转向梅林他们吩咐:“路上看好他,如果他敢不老实,就给点教训。”

    “酋长您放心吧。”一名男子把公羊角抓起来,推进了人群中。

    这家伙一直浑浑噩噩的,好像个木偶,任由人摆布。这帮人可不像黄子风那么好说话,他只要敢耍花样,绝对会被当场杀死。

    也许不耍花样也会被杀死,总之他的命运悲剧了。

    “子风大觋”梅林欲言又止,似乎不放心留黄子风一人在这丛林中。

    黄子风挥手催促:“我一个人不会有事,带着你们才危险。”

    想了想,他们也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只得依依不舍分别,跟在狗子后面跑向了东南方,一步三回头。

    目送这些人离去,黄子风整好行装,跨上九色,确定了方向后,开始跑向东方,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东夷大部落需要探明。

    接下来,他将要由西至东近乎跑一条直线。

    九色没有狗子那么野,它始终看着那群人消失的方向,和黄子风一样,想家了

    “这人叫乌头,前几天来的,伤刚养好,想要加入我们部落。”

    常阳指着身边的男人说。

    乌头跟在常阳后面,看着面前的木屋,眼珠子都不会转动了,不出意外的话,这是当世唯一一栋真正意义上的房子。

    在这里,他是真的开眼了,他看见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子,劳作的人们用的全都是锋利的工具,据说那东西叫青铜,还有铁的,他还看见了家家都生火吃熟食,现在又看到了这么漂亮的房子。

    在他的想象中,天堂也不过如此吧?

    “喂,你发什么呆啊。”常阳碰了碰他,乌头这才醒过神,对着面前的少女拜倒在地。

    事先他就得到过嘱咐,这少女是酋长黄子风的爱侣,酋长不在,子归部落的决定就由她下。

    云晓正坐在门口缝衣服,她好奇打量这人,柔声说:“咱们部落没那么多规矩,不用拜,站着说话就好。”

    乌头看了常阳一眼,这才战战兢兢站了起来。

    这段时间云晓精神一直不好,黄子风已经走十天了,她日夜担心,根本睡不好,眼睛里满是血丝,还有些稚嫩的脸上带着憔悴。不过有新人加入,她只得强打精神,微笑着询问了起来。

    据乌头说,他是北方一个小部落里的人,很早就被东夷人抓了,历经折磨,到现在才逃出来。

    “以后你就在咱们部落里住下吧,自己选地方安家,找一块荒地,等明年春天会发给你种子播种。”云晓这番话说出来,就等于是接受了乌头。

    乌头大喜,不自觉又拜在了地上,磕头如捣蒜。

    “起来吧,哪来这么多臭规矩。”常阳看不下去了,只用单手就把乌头拎了起来,辞别云晓,走向部落方向。

    云晓看着他俩的背影,叹了口气,准备继续干活。她每天都这样坐在家门口面对北方,希望黄子风回来,自己能第一时间看见。

    刚拿起针,北面传来熟悉的声音,她身躯一僵,抬头看,脸上瞬间涌现出狂喜。一条灰影飞驰而来,是狗子!

    云晓大喜,连忙扔了手里的活计,上去一把抱住狗子,抬头向北望——他终于回来了吗?!

    北方一大群人走了过来,彼此交谈着。

    云晓又急匆匆跑向那群人。

    迎到后,云晓抓住每一个人打量,一圈看下来,有许多陌生人,却不见子风。

    陪在一旁的明华连忙说:“这是子风酋长的爱侣,你们快拜见。”

    十几个陌生人立刻下拜。

    云晓疑惑问:“怎么狗子回来了?子风在哪里?”

    明华激动得都在跺脚了,兴奋说:“他们全都是子风酋长救回来的!”

    云晓愣了一瞬,抓住领头的女子往家门口拉,“快快快!告诉我子风的事情。”

第86章 山之上() 
听梅林述说黄子风救他们的过程,云晓一会惊怕,一会激动,心情复杂难于言表。

    终于有了黄子风的消息,他仍然在东夷人的腹地纵横往来。

    “天下再没有人比子风酋长更勇敢!”明华由衷感叹。

    由于黄子风已经答应过收留这些人,也就无需再要云晓点头,唯一的麻烦就是那个东夷人——公羊角。

    黄子风只是让他随人们一起回来,却没有明确说怎么安排他。

    子归部落和东夷是仇敌,这里没人会接纳他,如果放他在村子里住,部落里的人肯定会不高兴。可黄子风既然没杀他,说明这个人可能有用,究竟该怎么安顿?

    公羊角伏在地上簌簌发抖,等待着自己命运的宣判。

    身处仇敌的部落中,他现在只求活命,别的都不敢奢望了。

    “让他独自去淮水角落安家吧。”思考了良久后,云晓叹了口气说,也只能这样了。

    “谢女首领。”听到云晓的话,公羊角松了口气,哀声大喊,自己没有被下令处死,他就烧高香了。

    各人都得到了妥善安顿,梅林他们去往了村子,公羊角则在明华的带领下,走向淮水岸边。他现在见到谁都奉为祖宗,只求能给人留下个好印象,一路不停奉承明华,搞得人家很不耐烦。

    淮水角落在西南角,去那里要路过冶炼场和窑厂,他们经过那里的时候,伯寒正在用陶范铸造甲片,许多人在帮忙。

    公羊角看见其中一人后,愣了下,眼睛立刻瞪大。“那人是”

    乌头正在殷勤帮忙,不停东问西问,都是同族人,伯寒自然不会隐瞒,笑着一一回答。

    看见公羊角神情有异,明华疑惑问:“那人叫乌头,怎么你认识他?”

    “不认识!”公羊角慌张摇了摇头,不再去看那人。

    明华瞪了他一眼,又看看来回帮忙的乌头,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夜晚来临,部落里燃起了篝火,人们照例围着篝火烤肉,拉着家常。

    今天的核心是梅林他们这些新来的人,大家伙终于有了黄子风的消息,全都围着他们打听,事无巨细,哪怕是他们的酋长打了个喷嚏,都能引发一阵惊呼。

    所有人都在聚精会神听,没有注意到,有个人中途匆匆离开。

    这人并没有回家休息,他在一户户人家之间转悠,一直走到部落外,站定了一会后,闪身跑向了夜色中的伏牛山。

    这个人,正是乌头。

    只不过乌头也没注意到,紧随其后,一条黑影跟着他也钻进了山林里。

    进入山林后,乌头一改平常表现出来的笨拙,身形异常敏捷,犹如林间的小兽,疾行中只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跑着跑着,乌头愣了下,前方的山林中孤零零矗立着一栋小小的巢居,不知住着什么人。

    就在他犹豫的时候,身后传来低沉的声音,“你要去哪里?”

    乌头大吃一惊,猛然转回头,只见一条黑影站在身后不远处,手里提着弓箭,赫然竟是明华。

    “哦是明华大哥啊。”乌头阴冷的神情立刻化开,笑着说:“我听到有稚鸡叫,过来想抓住。”

    “晚上能抓住稚鸡吗?”明华神色不变,箭尾扣在了弓弦上,眼睛盯着乌头。

    乌头僵硬着笑脸,淡淡说:“别人不能,我却可以。”

    话音未落,毫无预兆,乌头向旁一闪身,手挥了出去,带出尖锐的破空声。

    明华脸色一变,连忙开弓放箭。

    “啪”的一声,明华脑门上遭到重击,箭射偏了。他眼前一黑,仰天倒在了地上,鲜血立刻淋了下来,淹没了眼窝,什么都看不见了。

    “你是东夷人!”明华大喝,心里急得冒火,自己大意了。由于不敢确定猜想,他没有告诉任何人,独自来的,没想到真的如此。

    “你猜对了。”对面传来乌头的噱笑声。

    原来,东夷人也并非人人都使用弓箭,只可惜现在在大山深处,离部落已经很远,就算他大声呼喊也没人能听得见。

    血糊住了他的眼睛,他什么都看不见,连忙用手抹。

    就在这时,旁边转来“铮”的一声。

    乌头原本手里惦着一块圆圆小石头,正准备给明华致命一击,不等他甩出去,也听见身后传来了箭矢离弦的声音。他的反应很快,速度也奇快,声音刚传来,他就立刻做出动作,向旁边猛然闪身。

    “歘”的一声,一支箭将乌头的右胳膊钉了个对穿,他哼了一声,转过身拔腿就跑。

    紧随其后,那间孤零零的巢居内闪出来一条身影,紧追不舍。

    明华这时候方才把眼睛上的血抹掉,影影绰绰看见前面有两人在奔跑,不顾伤痛,爬起来就追。

    血不住往下淋,明华每隔一会就抹一把,可视线还是受到了很大影响,看不清前面的两人。只能判断出来,最前面的是乌头,正在玩命逃窜,追着他的那人刚才救了自己一命。

    “别让他跑掉,这东夷人知道青铜的配方!”明华怎么也追不上,对着前面的人大喝,虽然不知道是谁,不过那肯定是自己人。

    前方不断传来射箭声,不过乌头身形无比灵动,虽然受了伤,却依然敏捷如狐,就是射不到。

    一追一逃,双方都拼尽了全力,又过了一个小时后,前方视线豁然开朗,到断崖了。

    百丈断崖下面,就是伏牛山外的平原。

    乌头根本不理会断崖,只管向前冲,看架势竟然准备跳下去。

    就在这时,明华只觉身后一阵疾风卷过,一条灰影瞬间超越了他,射向已经跑到崖边的乌头。

    乌头跳起来了,犹如黑夜中的怪鸟,跃向百丈深渊。就在此时,那条灰影追到,对着他狠狠咬了一口,“刺啦”一声,有皮革碎裂的声音传来。

    人掉了下去,狗子回头,嘴里叼着一根用皮带捆着的竹筒,那条黑影终于追上,将它抱在了怀里,忙不迭查看竹筒。

    崖下传来乌头凄厉的喊叫:“黄子风去了涂山部落!”

    嘭!

    一声巨响,声音被截断,明华冲到崖边向下看,乌头摔在岩石上一动不动,有几个人围过来摸索一番后,跑向了北方。

第87章 孤雁() 
篝火熊熊,云晓坐在火边,抱着狗子,面色从未有过的凝重。在他周围,围着几百人,全部落的成年人几乎都在,神情也都如她一般。

    她的脚下有个竹筒,旁边摊开一张处理过的皮子,上面画满了看不懂的字符。

    竹筒是狗子从乌头身上抢回来的,里面装着那卷皮子。

    “这是东夷文字,应该记录的是青铜的配方和熔炼方法。”风桐在一旁说。

    这些并不是云晓关注的重心,他转向一旁的明华,沉声问:“那个人死前真的喊出了子风的去向?”

    明华的脑袋已经用麻布包了起来,坐在火边,脸色同样很难看,闻言他点了点头,“他是向下喊的,我都听见了,下面接应的人肯定也能听见。”

    人们开始窃窃私语起来,黄子风在东夷人腹地往来纵横,靠的就是超强机动性和没人识破他的身份,一旦东夷人得到了消息,预先在涂山部落设伏

    “我们得要去找到子风。”云晓端坐不动,斩钉截铁说。

    常阳立刻站了出来,招手大喊:“兄弟们,跟着我出山,这就走!”

    “不行!”云晓抬手打断,“人不能太多,人一多就慢了,咱们是去救人的,不是去攻打东夷部落。”

    “有道理。”常阳又大喊:“来十个人,跟我走!”

    “你不能去。”云晓依旧阻止常阳,“子风不在家,你要是也走了,东夷人发动进攻,连个能指挥战斗的人都没有,这一趟我去!”

    风桐在一旁听得不住点头,黄子风走的时候把部落托付给云晓,果然没有选错人。姑娘虽小,做事却极有调理分寸,遇到这么紧急的情况,依然能保持冷静。

    十个人已经站了出来,传统的五男五女,弓箭手和刀盾手的组合,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训练,他们配合的愈加紧密无间。长戈不适合丛林作战,这样的战斗小队,绝对是最生猛的力量。

    各部落都有女猎手,不过只是起辅助作用,将女猎手当做不可或缺的一环,子归部落还是独一份。

    “明华,这次多亏你了。”云晓对着明华弯了下腰。

    这次明华成了部落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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